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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新加坡印花稅率比較:企業東主指南

📋 重點資訊速覽

  • 香港股票轉讓: 每方0.1%(總計0.2%)自2023年11月17日起生效
  • 新加坡股票轉讓: 非上市股份0.2%;新交所上市股份0%
  • 香港物業從價印花稅: 累進稅率最高4.25%(自2024年2月28日起所有買家一視同仁)
  • 新加坡物業買家印花稅: 累進稅率最高6%,另加額外買家印花稅:5%(永久居民首次)、30%(永久居民第二次)、60%(外國人)
  • 香港主要優勢: 外國物業買家無需繳付額外買家印花稅
  • 新加坡主要優勢: 交易所交易證券無需繳付印花稅

對於在亞洲兩大頂級金融中心經營業務的企業東主和投資者而言,一個關鍵問題是:哪個司法管轄區能為您的特定需求提供最有利的印花稅環境?隨著香港於2024年放寬物業印花稅和新加坡實施激進的降溫措施,格局已發生巨大變化。理解這些差異不僅是學術問題——根據您投資和營運的地點,這可能意味著節省或損失數百萬元的交易成本。

香港印花稅:2024年自由化改革

香港於2024年進行了重大印花稅改革,果斷邁向更開放和更具競爭力的環境。最值得注意的變化是政府於2024年2月28日廢除所有歧視性物業印花稅,為所有買家創造公平競爭環境,無論其國籍或居住身份如何。

股票轉讓印花稅:減稅以提升競爭力

自2023年11月17日起,香港將股票轉讓印花稅由0.13%降至每方0.1%(總計0.2%)。這項通過《2023年印花稅(修訂)(股票轉讓)條例草案》實施的減稅措施,將稅率調低至2021年8月前水平,以回應市場對交易成本影響香港金融中心競爭力的意見。

⚠️ 重要提示: 0.1%的稅率適用於買賣雙方,令所有於2023年11月17日或之後執行的香港股票轉讓交易的總印花稅負擔為0.2%。

物業從價印花稅(AVD):所有人一視同仁

香港於2024年最重要的改革是於2024年2月28日完全廢除額外印花稅(SSD)和買家印花稅(BSD)。這意味著所有物業買家——無論是香港居民、外國人還是企業實體——現在均須繳付相同的累進從價印花稅率:

物業價值(港幣) 印花稅率
不超過HK$3,000,000 HK$100
HK$3,000,001 – 3,528,240 HK$100 + 超出部分的10%
HK$3,528,241 – 4,500,000 1.5%
HK$4,500,001 – 4,935,480 1.5% 至 2.25%
HK$4,935,481 – 6,000,000 2.25%
HK$6,000,001 – 6,642,860 2.25% 至 3%
HK$6,642,861 – 9,000,000 3%
HK$9,000,001 – 10,080,000 3% 至 3.75%
HK$10,080,001 – 20,000,000 3.75%
HK$20,000,001 – 21,739,120 3.75% 至 4.25%
超過HK$21,739,120 4.25%
💡 專業貼士: 對於聯屬公司之間的物業交易,如果公司在轉讓後至少兩年內保持聯屬關係,香港可提供印花稅集團寬免。這可為企業重組節省大量稅款。

新加坡印花稅:分層制度

新加坡採用截然不同的方針,將印花稅既作為收入工具,亦作為政策工具以冷卻樓市和優先照顧本地居民。該制度設有多層稅項,根據買家類型產生截然不同的成本。

股票轉讓印花稅:交易所交易證券零稅率

新加坡最重要的競爭優勢在於其股票轉讓印花稅制度。雖然非上市股份須徵收0.2%的稅項(通常由買方承擔),但在新加坡交易所(SGX)上市的股份完全豁免印花稅。這為證券交易業務創造了實質的成本優勢。

物業買家印花稅(BSD):累進基本稅率

新加坡所有物業買賣均須繳付買家印花稅,按購買價或市值(以較高者為準)計算:

物業價值(新加坡元) 買家印花稅率
首$180,000 1%
其後$180,000($180,001至$360,000) 2%
其後$640,000($360,001至$1,000,000) 3%
其後$500,000($1,000,001至$1,500,000) 4%
其後$500,000($1,500,001至$2,000,000) 5%
餘額(超過$2,000,000) 6%

額外買家印花稅(ABSD):改變遊戲規則的措施

新加坡的額外買家印花稅是全球最激進的物業降溫措施之一,稅率於2023年4月27日修訂:

買家類別 首個物業 第二個物業 第三個或以上物業
新加坡公民 0% 20% 30%
永久居民 5% 30% 35%
外國人 60% 60% 60%
實體/信託 65% 65% 65%
⚠️ 重要提示: 對於聯名購買,適用最高的額外買家印花稅率予所有買家。這意味著新加坡公民與外國人聯名購買將觸發整項交易60%的額外買家印花稅率。

正面對比:各司法管轄區的優勢所在

證券交易:新加坡明顯勝出

特點 香港 新加坡
交易所交易證券 總計0.2%(每方0.1%) 0%(新交所無印花稅)
非上市股份 總計0.2%(每方0.1%) 0.2%(買方繳付)
誰人繳付 買賣雙方 僅買方
競爭優勢 無 – 所有交易均須繳稅 顯著 – 交易所交易零稅率

物業投資:香港優勢顯著

買家類型 香港 新加坡
本地居民 – 首個物業 最高4.25%從價印花稅 僅買家印花稅最高6%
本地居民 – 第二個物業 最高4.25%從價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最高6% + 額外買家印花稅20% = 總計26%
永久居民 – 首個物業 最高4.25%從價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最高6% + 額外買家印花稅5% = 總計11%
外國人 – 任何物業 最高4.25%從價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最高6% + 額外買家印花稅60% = 總計66%
企業/實體 – 任何物業 最高4.25%從價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最高6% + 額外買家印花稅65% = 總計71%

策略性業務影響

以證券為重點的業務

新加坡優勢:

  • 新交所上市證券零印花稅為高頻交易者和機構投資者帶來巨大成本節省
  • 對於每月交易10億港元的公司,新加坡與香港相比僅印花稅一項就可節省200萬港元
  • 現金結算衍生工具和交易所買賣基金完全避免印花稅,實現複雜的對沖策略

香港考慮因素:

  • 0.2%印花稅在全球仍具競爭力,但與新加坡相比明顯處於劣勢
  • 2023年11月從0.26%下調至0.2%改善了競爭力,但未能消除差距
  • 公司可通過交易獲豁免產品將印花稅降至最低:現金結算衍生工具、交易所買賣基金和指數類籃子工具

物業投資和企業地產

香港優勢:

  • 外國投資者除最高4.25%從價印花稅外無需繳付額外印花稅
  • 企業和個人買家一視同仁,可建立靈活持有架構而無稅務罰則
  • 對持有物業數目無限制,有利物業組合累積策略
  • 以5,000萬港元物業計算,外國人在香港繳付212.5萬港元,而在新加坡則需繳付3,300萬港元

新加坡挑戰:

  • 外國人須繳付60%額外買家印花稅,令大多數國際買家難以負擔新加坡物業投資
  • 企業實體須繳付65%額外買家印花稅,嚴重限制節稅物業持有架構
  • 即使新加坡公民持有多個物業亦須繳付20-30%額外買家印花稅,阻礙本地人進行物業組合投資

家族辦公室和高淨值人士

最佳策略: 考慮採用雙軌方針:

  1. 證券組合: 設於新加坡以利用新交所上市證券零印花稅
  2. 物業持有: 於香港購入以受惠一視同仁待遇和最高4.25%從價印花稅
  3. 企業架構: 在各司法管轄區使用控股公司,針對各自優勢進行優化
💡 專業貼士: 對於多元化控股公司,考慮設立獨立實體:一間在新加坡進行證券交易(以減低印花稅),另一間在香港持有物業(以減低收購成本)。這種雙軌架構可優化兩類資產的稅務效益。

政策走向與未來展望

香港與新加坡的分歧路線反映出根本不同的政策優先事項:

  • 香港的自由化: 2024年2月廢除買家印花稅和額外印花稅標誌著支持投資的立場,旨在吸引國際資本並維持競爭力
  • 新加坡的本地焦點: 激進的額外買家印花稅率反映政府決心冷卻樓市並確保本地居民可負擔樓價
  • 證券交易: 新加坡上市證券零印花稅提供持久競爭優勢,香港受財政限制不太可能追上
  • 地區差異化: 新加坡日益定位為證券交易和財富管理中心,而香港則強調物業投資便利性和作為通往中國內地的門戶

重點總結

  • 證券交易: 新加坡新交所上市證券0%印花稅與香港所有股票交易0.2%相比具有顯著優勢
  • 物業投資: 香港為外國物業投資者提供顯著較低成本(最高4.25%)相較新加坡對外國人徵收懲罰性60%額外買家印花稅
  • 一視同仁對分層制度: 香港對所有物業買家一視同仁,而新加坡則重罰外國人、多物業持有人和企業買家
  • 企業架構: 對於多元化控股公司,考慮雙軌架構:證券組合設於新加坡,物業持有設於香港
  • 策略定位: 兩個司法管轄區均非全面優勝;最佳選擇取決於特定業務活動和資產類別
  • 政策分歧: 香港趨向自由化和提升競爭力;新加坡維持以本地為重點的物業限制,同時保留金融市場優勢

在香港與新加坡之間選擇業務營運地點並非二元決定——這是策略考量。對於以證券為重點的業務,新加坡交易所交易證券零印花稅創造引人注目的優勢。對於物業密集型業務,香港自由化制度提供顯著較低的收購成本。最精明的投資者或會發現,同時在兩個司法管轄區建立據點,根據各市場優勢分配資產,可在亞洲動態金融格局中提供最佳稅務效益和策略靈活性。

📚 資料來源及參考文獻

本文已對照香港政府官方資料來源和權威參考文獻進行事實核查:

最後核實日期:2024年12月 | 資料僅供一般指引。如需具體建議,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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