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薪俸稅近期變更:外籍僱員的主要調整
📋 重點概覽
- 稅率: 累進稅率2%至17%,或兩級制標準稅率首500萬港元15%,超出部分16%(2024/25年度)
- 基本免稅額: 個人免稅額132,000港元,已婚人士免稅額264,000港元
- 60天規則: 在稅務年度內於香港工作不超過60天的外籍僱員可獲全面豁免
- 強積金扣除: 強制性供款每年可扣除最多18,000港元
- 時間分攤: 非香港僱傭收入僅就香港來源部分課稅
您是否正在香港稅務環境中摸索的外籍人士?香港憑藉其地域來源稅制及優惠稅率,為國際專業人士提供顯著優勢。然而,了解60天規則、時間分攤計算方法以及標準稅率制度的最新變化,對於優化您的稅務狀況至關重要。本全面指南詳細闡述外籍人士在2024/25課稅年度需要了解的香港薪俸稅事項。
香港薪俸稅制度:地域來源原則與競爭力
香港採用地域來源稅制原則,即僅對源自香港的收入徵稅。此制度同等適用於居民及非居民,使其對擔任地區性職務的外籍人士特別有利。對於2024/25課稅年度(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稅務局(IRD)在維持香港作為全球最具稅務競爭力司法管轄區之一的聲譽的同時,引入了影響高收入人士的優化措施。
2024/25年度稅率:累進稅率與標準稅率
香港提供兩種計算方法,納稅人自動繳付較低的稅款。稅務局會計算兩者並採用較有利的結果。
累進稅率
累進稅率適用於應課稅入息淨額(扣除免稅額及認可開支後):
| 應課稅入息淨額 | 稅率 | 該級別稅款 |
|---|---|---|
| 首50,000港元 | 2% | 1,000港元 |
| 其後50,000港元 | 6% | 3,000港元 |
| 其後50,000港元 | 10% | 5,000港元 |
| 其後50,000港元 | 14% | 7,000港元 |
| 超過200,000港元的餘額 | 17% | 餘額的17% |
兩級制標準稅率制度
由2024/25年度起,香港為高收入人士引入兩級制標準稅率制度:
- 首5,000,000港元入息淨額(扣除免稅額前):按15%徵稅
- 超過5,000,000港元的金額:按16%徵稅
個人免稅額及扣除項目
基本個人免稅額(2024/25年度)
- 基本免稅額: 132,000港元
- 已婚人士免稅額: 264,000港元
- 子女免稅額(每名): 130,000港元
- 子女免稅額(出生年度額外): 130,000港元
- 供養父母/祖父母免稅額(60歲或以上): 50,000港元
- 單親免稅額: 132,000港元
外籍人士主要扣除項目
| 扣除項目類別 | 最高金額 | 備註 |
|---|---|---|
| 強積金供款 | 每年18,000港元 | 僅限強制性供款 |
| 合資格年金/自願性強積金 | 每年60,000港元 | 合併上限 |
| 居所貸款利息 | 每年100,000港元 | 最多20年 |
| 住宅租金 | 每年100,000港元 | 適用於租住居所 |
| 個人進修開支 | 每年100,000港元 | 僅限認可課程 |
| 慈善捐款 | 入息的35% | 認可機構 |
60天規則:短期外籍僱員豁免
60天規則是香港對外籍人士最具價值的稅務條文之一。它為在課稅年度內於香港工作60天或以下的人士提供全面薪俸稅豁免。
60天規則如何運作
- 日數計算: 稅務局計算在香港的「逗留日數」。即使您只逗留部分時間,該日也會計算在內。
- 抵港/離港: 抵港日及離港日計算為兩個獨立日數。
- 全面豁免: 如總日數≤60天,該年度所有僱傭收入可獲香港薪俸稅豁免。
實例:60天規則應用
一位外籍人士進行三次香港商務旅行:
- 旅程1:5月1日抵港,5月10日離港(10天)
- 旅程2:8月15日抵港,8月25日離港(11天)
- 旅程3:11月5日抵港,12月20日離港(46天)
總日數: 10 + 11 + 46 = 67天。由於超過60天,60天規則不適用。該外籍人士需要採用時間分攤方法。
非香港僱傭的時間分攤
對於在香港逗留超過60天但屬非香港僱傭的外籍人士,僅就歸屬於香港服務的收入課稅。此需符合三項條件:
- 合約地點: 僱傭合約於香港以外地方協商及訂立
- 僱主居籍: 僱主為香港以外地方居民
- 支付地點: 酬金於香港以外地方支付
時間分攤計算方法
計算應課稅收入的公式為:
應課稅收入 = 全年總收入 × (在香港日數 ÷ 課稅年度總日數)
實際案例
考慮一位具有以下情況的外籍人士:
- 全年收入:1,200,000港元
- 在香港日數:120天
- 課稅年度總日數:365天
計算: 1,200,000港元 × (120 ÷ 365) = 394,521港元應課稅收入
僅394,521港元須繳納香港薪俸稅。餘額805,479港元(歸屬於在香港以外地方提供的服務)可獲豁免。
香港僱傭與非香港僱傭
香港僱傭規則
對於香港僱傭(合約於香港協商/可於香港執行、香港居民僱主或於香港支付),所有僱傭收入不論服務於何處提供均須課稅。然而,如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就在香港以外地方提供服務的收入獲得豁免:
- 在課稅年度內於香港以外地方提供服務超過60天
- 就該收入已繳納性質大致相同的外地稅項
報稅要求及截止日期
外籍人士必須每年提交報稅表,並逐年申請豁免:
- 報稅表發出: 每年5月初
- 標準截止日期: 發出後約1個月(通常為6月初)
- 延期截止日期: 可透過稅務代表申請
- 紀錄保存: 須保存支持文件7年
外籍人士實務考慮因素
必要文件
保存詳細紀錄以支持豁免或時間分攤申索:
- 旅行行程表、登機證及護照印章
- 每日記錄服務地點的工作日曆
- 僱傭合約及修訂本
- 顯示支付地點的薪資紀錄
- 繳納外地稅項的證明(用於外地稅項抵免)
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全面性協定)
香港與45個以上司法管轄區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這些協定可為同一收入在香港及您的原居地同時被徵稅提供寬免。主要協定夥伴包括中國內地、新加坡、英國、日本及多個歐洲國家。
✅ 重點總結
- 香港地域來源稅制僅對源自香港的收入徵稅,有利於擔任地區性職務的外籍人士
- 60天規則為短期訪客提供全面豁免,但需仔細計算日數
- 時間分攤容許非香港僱傭收入僅就香港部分課稅
- 累進稅率(2%-17%)或標準稅率(15%/16%)確保大多數納稅人享有較低的實際稅率
- 適當的文件記錄及適時報稅至關重要—申索必須每年隨報稅表一併提出
- 強積金供款最多18,000港元可獲稅項扣除,提供額外稅務寬免
- 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可防止同一收入被雙重徵稅
香港薪俸稅制度仍然是全球最具競爭力的制度之一,特別是對於了解如何善用60天規則及時間分攤條文的外籍人士。透過保存準確紀錄、了解香港僱傭與非香港僱傭的區別,以及利用可獲扣除的項目,外籍人士可優化其稅務狀況,同時確保完全遵守香港稅務規例。
📚 資料來源及參考
本文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來源及權威參考資料進行核實:
- 稅務局(IRD) – 官方稅率、免稅額及規例
- 差餉物業估價署(RVD) – 物業差餉及估價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香港政府官方網站
- 立法會 – 稅務法例及修訂
- 稅務局薪俸稅指南 – 官方薪俸稅資訊及稅率
- 香港政府一站通稅務豁免規則 – 60天規則及豁免的官方指引
- 香港政府一站通強積金扣除 – 官方強積金供款扣除規則
最後核實:2024年12月 | 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需具體建議,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