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居民董事eTAX:輕鬆合規指南
📋 重點資訊一覽
- 稅務居民門檻: 單一課稅年度居留180日或連續兩個課稅年度居留300日
- 薪俸稅稅率(2024/25): 累進稅率2%-17%,或標準稅率15%(首500萬港元)/16%(其後)
- 利得稅稅率: 首200萬港元8.25%,超過200萬港元部分16.5%
- 基本免稅額(2024/25): 單身納稅人132,000港元
- eTAX報稅延期: 電子報稅自動延期一個月(7月2日對比6月2日)
- IR56B電子報稅: 自2024年4月1日起強制實施(停止接受儲存裝置提交)
- 記錄保存: 所有稅務相關文件最少保存7年
- 60日規則: 非居民停留60日或以下且服務於離岸提供者可獲豁免
您是香港公司的非居民董事,正在疑惑如何從海外處理稅務合規事宜?憑藉香港先進的eTAX平台,管理您的稅務義務從未如此簡化。本全面指南將詳細介紹作為非居民董事在2024-2025年度履行香港稅務職責所需了解的一切,充分利用數碼稅務管理的力量。
了解香港非居民董事身份
如何定義非居民董事?
香港的稅務居民身份不僅僅關乎您的居住地,而是根據評估您與香港聯繫的具體測試來確定。稅務局(IRD)採用明確的標準來判定您是否被視為稅務居民或非居民。
如果您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一般會被視為香港稅務居民:
- 慣常居所測試: 您的慣常居所在香港
- 180日規則: 您在課稅年度(4月1日至3月31日)內在香港停留超過180日
- 300日規則: 您在連續兩個課稅年度(包括相關年度)內在香港停留超過300日
如果您不符合任何測試,則被視為非居民。然而,這並不自動豁免您就香港來源收入(尤其是董事酬金)繳納香港稅項。
地域來源徵稅基礎
香港實行地域來源稅制,意味著所有人士(居民及非居民)均須就以下項目繳納香港薪俸稅:
- 香港來源的僱傭收入
- 在香港擔任職位的收入(包括董事酬金)
- 香港退休金收入
60日豁免規則
有限度豁免適用:如果您在課稅年度內在香港停留60日或以下且所有服務均在香港以外地方提供,您可能符合豁免資格。然而,這很少適用於董事,因為擔任香港公司董事被視為在香港擔任職位,使收入無論職責在何處執行均須課稅。
eTAX平台:您的數碼合規門戶
非居民eTAX服務概覽
稅務局的eTAX平台經過重大升級,使非居民報稅人使用異常便利。系統提供以下功能:
- 全天候全球存取: 從世界任何地方報稅
- 自動延期: 電子報稅自動延期一個月(個人報稅表7月2日而非6月2日)
- 實時稅款計算: 系統自動計算您的稅務責任
- 安全傳輸: 加密通訊保護敏感資料
- 即時確認: 報稅表提交後即時確認
- 文件上載: 以電子方式提交支持文件(PDF/JPG格式)
- 付款整合: 透過各種付款方式網上繳稅
- 狀態追蹤: 監察報稅表及往來文件的進度
存取個人稅務入門網站
非居民董事主要使用個人稅務入門網站https://itp.etax.ird.gov.hk填報薪俸稅報稅表(BIR60表格)。要存取該平台,您需要:
- 您的稅務檔案號碼
- 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
- 有效電郵地址以接收通知
- 您的唯一登入憑證(透過首次註冊取得)
非居民董事的稅務義務
個人報稅表(BIR60)
BIR60向個別納稅人發出,用於申報薪金、獨資物業的租金收入及獨資業務的利潤。對於非居民董事,主要重點是申報董事酬金。
| 項目 | 詳情 |
|---|---|
| 課稅年度 | 4月1日至3月31日(例如2024/25年度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
| 發出日期 | 每年約5月2日 |
| 紙本報稅截止日期 | 6月2日(發出日期起計一個月) |
| 電子報稅截止日期 | 7月2日(自動延期一個月) |
| 獨資經營者紙本報稅 | 8月2日 |
| 獨資經營者電子報稅 | 9月2日 |
僱主報稅表要求(IR56B)
雖然董事須填報個人報稅表(BIR60),但聘用非居民董事的香港公司必須透過僱主報稅表(BIR56A表格及IR56系列)履行僱主申報義務。
影響非居民董事的主要更新:
- 強制電子報稅: 所有IR56B提交必須透過網上電子報稅
- 容量增加: IR56電子報稅工具從每個檔案800項記錄擴展至2,000項記錄,每次提交最多5,000項記錄
- 董事申報門檻: 如董事可能有其他應課稅收入,無論支付金額多少均須在IR56B中列明
- 提交截止日期: BIR56A發出日期起計一個月內(通常約4月1日)
這意味著香港公司必須申報所有非居民董事的酬金,包括費用、薪金、花紅、實物利益及其他報酬,不論款項在何處支付或收取。
了解2024/25年度香港稅率
薪俸稅計算方法
香港提供兩種薪俸稅計算方法,稅務局自動採用導致較低稅款的方法:
方法1:累進稅率
| 應課稅入息實額 | 稅率 | 該級別稅款 |
|---|---|---|
| 首50,000港元 | 2% | 1,000港元 |
| 其後50,000港元 | 6% | 3,000港元 |
| 其後50,000港元 | 10% | 5,000港元 |
| 其後50,000港元 | 14% | 7,000港元 |
| 餘額 | 17% | 超過200,000港元部分的17% |
方法2:標準稅率
根據2024/25年度的兩級制標準稅率制度:
- 首5,000,000港元入息淨額: 15%
- 超過5,000,000港元的入息淨額: 16%
應課稅入息實額的計算為總收入減去可容許扣除及個人免稅額。入息淨額的計算為總收入僅減去可容許扣除(不扣除個人免稅額)。
可申索的免稅額及扣除
非居民董事可申索若干免稅額及扣除以減少稅務負擔:
| 免稅額/扣除類型 | 金額(2024/25) |
|---|---|
| 基本免稅額(單身) | 132,000港元 |
| 已婚人士免稅額 | 264,000港元 |
| 子女免稅額(每名子女) | 130,000港元 |
| 子女免稅額(出生年度) | 額外130,000港元 |
| 供養父母免稅額(60歲或以上) | 每位父母50,000港元 |
| 強制性公積金(MPF)供款 | 實際供款(每年最多18,000港元) |
| 自我教育開支 | 最多100,000港元(扣除) |
利得稅稅率(董事股東適用)
同時從香港公司收取利潤分配的董事應了解兩級制利得稅制度:
| 業務類型 | 首2,000,000港元 | 超過2,000,000港元 |
|---|---|---|
| 法團 | 8.25% | 16.5% |
| 非法團業務 | 7.5% | 15% |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不徵收資本增值稅、股息稅或利息收入預扣稅,使其成為業務營運的吸引司法管轄區。
非居民董事eTAX報稅分步指南
準備eTAX提交
登入eTAX平台前,請準備以下必要文件:
- 身份證明文件: 香港身份證或護照詳情
- 收入記錄: 所有收取的董事酬金、薪金、花紅及利益詳情
- IR56B表格: 香港公司僱主發出的IR56B副本
- 扣除證明: 強積金供款結算書、自我教育開支收據、慈善捐款收據
- 受養人資料: 配偶、子女及受供養父母的詳情(如申索免稅額)
- 銀行帳戶資料: 用於退稅或付款安排
- 往年報稅表: 過往報稅表作參考
透過個人稅務入門網站報稅程序
- 步驟1:存取及登入
瀏覽https://itp.etax.ird.gov.hk,輸入您的登入憑證,並透過雙重認證(如已啟用)驗證身份。 - 步驟2:選擇適當的報稅表
選擇相關課稅年度的BIR60表格(例如2024/25),並確認您的個人資料正確。 - 步驟3:申報收入
在報稅表第4部分輸入僱傭收入詳情,將董事酬金與薪金分開申報(如適用),並包括所有實物利益。 - 步驟4:申索免稅額及扣除
選擇適用的個人免稅額,輸入可扣除開支,並上載PDF或JPG格式的支持文件。 - 步驟5:檢視自動稅款計算
系統自動計算您的稅務責任,請檢視累進稅率及標準稅率兩種計算方法。 - 步驟6:提交及確認
檢視所有資料的準確性,以電子方式提交報稅表,並儲存附有參考編號的提交確認收據。 - 步驟7:繳稅(如須繳稅)
等候稅務局發出評稅通知書(通常於報稅後3-6個月),並於所示到期日前繳稅,通常分兩期繳付。
避免雙重徵稅寬免及稅務規劃
了解雙重課稅協定(DTA)
作為非居民董事,您可能就同一收入在居住國及香港均須繳稅。香港與超過45個司法管轄區訂有全面雙重課稅協定,透過以下方式提供寬免:
- 稅收抵免: 將已繳納的香港稅款抵銷居住國的稅務責任
- 豁免方法: 某些收入在其中一個司法管轄區獲豁免課稅
- 降低稅率: 對某些收入類型實施較低的預扣稅率
- 決勝規則: 當您符合兩個司法管轄區的居民資格時釐清稅務居民身份
要申索協定待遇,您通常需要從居住國稅務機關取得居民身份證明書,並連同相關申索表格提交予稅務局。
非居民董事的稅務規劃策略
合法稅務規劃可在保持合規的同時將整體稅務負擔減至最低:
- 有效安排酬金結構: 考慮董事酬金、薪金及股息的組合,根據兩個司法管轄區的稅務影響作出安排
- 收入時間安排: 就支付收入的時間作策略性安排,以優化不同課稅年度的免稅額及扣除
- 盡量申索扣除: 確保申索所有合資格扣除,包括強積金供款及合資格開支
- 善用雙重課稅協定: 了解並利用可用的協定待遇以避免雙重課稅
- 妥善記錄: 保存完整記錄以支持您的稅務立場及雙重課稅協定申索
- 定期合規檢討: 定期與專業人士檢討您的稅務結構
合規要求及記錄保存
強制記錄保存
稅務局要求納稅人妥善保存記錄至少7年。非居民董事必須保存:
- 所有報稅表及支持附表
- 評稅通知書及繳稅通知書
- 付款收據及顯示繳稅的銀行結單
- 僱傭合約及董事聘任協議
- 所有收取酬金的記錄(薪俸單、銀行入帳、費用發票)
- 僱主發出的IR56B表格
- 可扣除開支的證明(強積金結算書、收據)
- 支持免稅額申索的文件
- 與稅務局的往來文件
- 雙重課稅協定申索的居民身份證明書
- 往來香港日數的旅行記錄(如申索)
不合規罰則
| 違規行為 | 罰則 |
|---|---|
| 逾期提交報稅表 | 即時罰款或檢控;可能罰款及監禁 |
| 逾期繳稅(第一次附加費) | 欠稅的5% |
| 逾期繳稅(第二次附加費) | 寬限期後欠稅的額外10% |
| 不正確報稅表(無合理辯解) | 少徵收稅款最多3倍的額外稅款 |
| 蓄意逃稅 | 額外稅款、罰款及可能監禁最多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