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香港向中國內地捐款:稅務影響及最佳做法
📋 重點概覽
- 最高稅務扣除: 個人及企業均可扣除評稅入息或利潤的35%
- 最低捐款額: 每個課稅年度(4月1日至3月31日)合計港幣100元
- 直接向內地捐款: 根據香港法例不可獲稅務扣除
- 第88條規定: 只有向稅務局認可的香港慈善機構捐款才符合資格
- 中介機構方案: 透過支援內地項目的香港第88條慈善機構捐款
- 記錄保存: 保留正式收據最少6年
- 2024/25課稅年度: 涵蓋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想從香港支持中國內地的慈善事業,但擔心失去寶貴的稅務優惠?您並不孤單。每年有數以千計的香港居民和企業都面臨這個難題。好消息是,只要採用正確的方法,您就可以作出有意義的跨境捐款,同時最大化您的稅務扣除。本綜合指南將詳細說明如何在香港的慈善捐款框架下進行跨境捐贈。
香港慈善捐款框架:第88條制度
香港提供全球最慷慨的慈善捐款稅務扣除制度之一,但它在嚴格界定的法律框架內運作。要支持中國內地慈善事業並同時保持稅務效率,了解這個制度至關重要。
什麼是第88條?為何重要?
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只有向「認可慈善機構或屬公共性質的慈善信託」的捐款才符合稅務扣除資格。這意味著您選擇的慈善機構必須:
- 以香港為基地: 根據香港法律註冊及營運
- 獲稅務局認可: 獲稅務局特別授予第88條免稅地位
- 慈善目的: 專為認可的慈善目的而營運
四類慈善目的
| 慈善類別 | 範圍 | 地域靈活性 |
|---|---|---|
| 扶貧 | 援助經濟有需要人士 | 可全球運作 |
| 促進教育 | 支持教育活動 | 可全球運作 |
| 推廣宗教 | 推動宗教活動 | 可全球運作 |
| 其他社區利益 | 各類社區活動 | 必須惠及香港 |
這個區分至關重要:專注於扶貧、教育或宗教的慈善機構在中國內地運作時較具靈活性,而屬於「其他社區利益」類別的慈善機構則必須證明對香港有直接利益。
跨境實況:為何直接捐款行不通
儘管香港與中國內地關係密切,但兩個司法管轄區維持獨立的法律和稅務制度。這種分隔對慈善捐贈產生重大影響。
直接捐贈的三大障礙
- 司法管轄區規定: 第88條稅務豁免只適用於受香港法院管轄的慈善機構
- 稅務局批准規定: 每個慈善機構必須個別向香港稅務局申請並獲得第88條批准
- 獨立監管框架: 中國內地按《慈善法》運作,而香港按《稅務條例》運作
聰明方案:透過香港中介機構向內地捐贈
儘管直接捐款受到限制,但仍有完善且合法的機制支持中國內地慈善事業並同時獲得全額稅務扣除:透過在香港註冊並在中國內地進行項目的第88條慈善機構捐款。
中介機構架構如何運作
許多主要香港慈善機構在本地和中國內地都有營運項目。當這些機構保持第88條地位時,向它們捐款便符合稅務扣除資格,即使款項最終支援內地項目。關鍵是您的捐款是向香港慈善機構作出,然後由該機構按其慈善目標分配資金。
平衡地域限制
您可能會問:如果第88條要求利潤「並非大部分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慈善機構如何支援內地項目?答案在於對「大部分」的詮釋。稅務局並不禁止所有海外開支;相反,它要求慈善機構的大部分活動和開支留在香港境內,或該慈善機構展示與香港有足夠聯繫。
稅務扣除機制:稅率、上限及時間
| 納稅人類別 | 稅種 | 最高扣除額 | 最低捐款額 |
|---|---|---|---|
| 個人 | 薪俸稅 | 評稅入息的35% | 港幣100元(合計) |
| 個人 | 個人入息課稅 | 總入息的35% | 港幣100元(合計) |
| 企業 | 利得稅 | 評稅利潤的35% | 港幣100元(合計) |
應記住的主要扣除規則
- 合計計算: 港幣100元最低額和35%上限適用於課稅年度內所有認可慈善捐款的總和
- 只限金錢捐款: 只有金錢捐款符合資格;財產、貨品或服務捐贈不符合資格
- 不可結轉: 未用的扣除額不可結轉至未來年度
- 課稅年度時間: 香港課稅年度由4月1日至3月31日(例如2024/25年度涵蓋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文件及合規:保障您的扣除
必要的收據資料
要申索稅務扣除,您必須取得和保存載有以下資料的正式收據:
- 慈善機構全名: 如其組織章程所述
- 捐款金額: 以港幣計的準確金額
- 捐款日期: 作出捐款的具體日期
- 捐款人識別: 您的全名或其他識別資料
- 交易性質: 清楚標示為「捐款」
記錄保存規定
稅務局規定嚴格的記錄保存要求:
- 保存期限: 在課稅年度結束後保留所有捐款收據最少6年
- 正本收據: 雖然電子副本有用,但稅務局在審核期間可能要求正本收據
- 例子: 對於2024/25課稅年度,保留收據至少至2031年3月31日
企業捐款:策略性慈善與稅務優惠
對於企業而言,透過香港中介機構向中國內地作出慈善捐款,可同時達到多種策略目的並保持稅務效率。
企業捐款者的五大策略優勢
- ESG措施: 透過區域慈善活動展示環境、社會及管治承擔
- 持份者參與: 支援員工、供應商或客戶所在的社區
- 品牌定位: 將企業價值與跨境社會責任結合
- 稅務效率: 在達成慈善目標的同時保持全額扣稅
- 合規: 透過既有中介機構應對複雜的跨境法規
為內地捐贈成立專屬香港慈善機構
對於高淨值人士、家族辦公室或具有重大慈善目標的企業,成立專屬的香港慈善機構可能帶來顯著優勢。
專屬慈善機構的策略優勢
- 控制權: 直接監督慈善目標和資金分配
- 傳承規劃: 世代傳承捐贈的架構性工具
- 稅務效率: 對慈善機構(免稅)和捐款人(35%扣除)都有利
- 地區樞紐: 香港與中國內地的地理接近和聯繫
- 專業管理: 接觸香港完善的金融服務業
常見錯誤及避免方法
| 常見錯誤 | 錯誤原因 | 正確做法 |
|---|---|---|
| 直接向內地慈善機構捐款 | 未獲第88條批准 | 使用香港第88條中介機構 |
| 課稅年度歸屬錯誤 | 捐款時間錯誤 | 仔細追蹤日期(4月1日至3月31日) |
| 非金錢捐贈 | 貨品/服務不符合資格 | 只有金錢捐款可扣稅 |
| 超過35%上限 | 申索超出限額的全數金額 | 計算上限:評稅入息的35% |
核實第88條地位:關鍵步驟
作出任何捐款前,務必核實慈善機構目前的第88條批准地位:
- 瀏覽稅務局網站: 進入「搜尋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工具www.ird.gov.hk/chi/tax/ach_search.htm
- 按名稱搜尋: 輸入慈善機構名稱或稅務局檔案編號
- 核實目前地位: 確認慈善機構的豁免地位有效且未被撤銷
- 記錄檔案編號: 保留稅務局檔案編號作記錄
✅ 重點總結
- 直接向內地慈善機構捐款不符合香港稅務扣除資格 – 只有獲第88條批准的香港慈善機構才符合資格
- 使用既有中介機構,如在內地營運項目同時保持第88條地位的香港紅十字會或樂施會
- 務必核實第88條地位,使用稅務局網上搜尋工具,捐款前先作核實
- 保留全面文件 – 正式收據必須保留最少6年
- 了解35%上限 – 扣除額上限為您的評稅入息或利潤的35%
- 只有金錢捐款符合資格 – 貨品、服務或活動門票捐贈不計算在內
- 課稅年度時間重要 – 香港課稅年度由4月1日至3月31日
- 考慮成立專屬慈善機構,用於持續向內地慈善事業作出重大承擔
- 地域限制適用,但專注於扶貧、教育或宗教的慈善機構較具靈活性
- 保持合規及知情 – 稅務局定期審視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
從香港向中國內地捐款既有機遇也有挑戰,但只要採用正確方法,您就可以支持跨境有意義的慈善事業,同時最大化稅務優惠。透過了解第88條框架、選擇合適的中介慈善機構和保存詳盡文件,您可同時達成慈善影響和稅務效率。謹記:成功的跨境捐贈需要謹慎規劃,但回報 – 無論對您所支持的社區還是您本身的財務規劃 – 都使努力非常值得。
📚 資料來源及參考
本文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來源和權威參考進行事實核查:
- 稅務局 – 官方稅率、免稅額和規例
- 差餉物業估價署 – 物業差餉和估價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香港政府官方入口網站
- 立法會 – 稅務法例和修訂
- 稅務局:慈善捐款和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 – 第88條規定的官方指引
- 香港政府一站通:認可慈善捐款 – 捐款扣除的官方資料
- 稅務局慈善機構稅務指南 – 慈善機構稅務豁免綜合指南
最後核實日期:2024年12月 | 資料僅供一般指引。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以獲取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