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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強積金計劃對業務東主的隱藏稅務優惠

📋 重點概覽

  •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 每人每年最高可扣除HK$60,000
  • TVC及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QDAP)合計上限: 兩項合共HK$60,000上限
  • 最高稅務節省: 每年HK$10,200(按17%最高邊際稅率計算)
  • 僱員強制性供款: 有關入息的5%,每年最高可扣除HK$18,000
  • 僱主強制性供款: 僱員入息的5%,可扣除業務開支
  • 自僱人士扣除: 強制性供款最高可扣除HK$18,000
  • 2025年重要變更: 強積金對沖機制於2025年5月1日起取消
  • 個人免稅額(2024/25年度): 基本免稅額HK$132,000,已婚人士免稅額HK$264,000

您知道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每年可為您節省超過HK$10,000的稅款嗎?雖然許多企業東主視強積金為另一項合規負擔,但精明的企業家正在發掘遠超基本退休儲蓄的可觀稅務優惠。從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到僱主與僱員之間的策略性協調,香港的強積金架構為企業東主提供複雜的稅務規劃機會,能大幅降低公司及個人稅務負擔。本指南揭示企業東主如何將強積金從義務轉化為強大的財富增值工具。

強積金稅務架構:了解您的扣除機會

香港的強積金制度採用雙重供款模式,為企業東主創造多重稅務扣除機會。無論您是獨資經營者、合夥人董事還是公司股東,了解這些層面對於最大化您的稅務效益至關重要。

強制性供款:稅務節省的基礎

僱主及僱員各自供款5%形成強積金稅務優惠的基石。以下說明不同業務架構的運作方式:

供款類別 比率及上限 稅務處理 每年扣除額
僱員強制性供款 有關入息的5% 可根據薪俸稅扣除 最高HK$18,000
僱主強制性供款 僱員入息的5% 可扣除業務開支 受僱員薪酬15%上限限制
自僱人士強制性供款 有關入息的5% 可根據利得稅扣除 最高HK$18,000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 靈活供款 可根據薪俸稅扣除 最高HK$60,000(與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合計)
⚠️ 重要提示: 只有存入指定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的供款才符合稅務扣除資格。存入一般強積金帳戶的一般自願性供款不提供稅務優惠。請確保您使用正確的帳戶類別。

自僱業務東主的特殊考慮

自僱業務東主佔據獨特位置,同時擔任供款人及受益人。您的強制性強積金供款可根據利得稅作為可容許業務開支扣除,每個評稅年度最高可扣除金額為HK$18,000。

💡 專業建議: 自僱業務東主亦可開設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並根據個人入息課稅申索最高HK$60,000的扣除。這創造了強大組合:根據利得稅扣除HK$18,000強制性供款,加上根據個人入息課稅扣除最高HK$60,000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您的秘密武器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於2019年4月推出,是香港退休儲蓄領域最重大的改善。與一般自願性供款不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提供真正的稅務優惠,能夠改變您的退休規劃。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運作:HK$60,000的轉變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容許您每年向強積金計劃內的指定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供款最高HK$60,000。該金額可從您的薪俸稅應課稅入息中全數扣除。HK$60,000上限是包括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及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QDAP)保費的合計上限。

年度收入 邊際稅率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每年稅務節省
HK$500,000 10% HK$60,000 HK$6,000
HK$1,000,000 15% HK$60,000 HK$9,000
HK$2,000,000或以上 17% HK$60,000 HK$10,200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靈活性:最適合業務東主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提供與業務擁有權完美配合的出色靈活性:

  • 供款控制: 隨時供款任何金額,現金流緊張時暫停,業務蓬勃時恢復
  • 無每月上限: 與強制性供款(每月上限HK$1,500)不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沒有每月上限
  • 帳戶可攜性: 在強積金計劃之間轉移您的全部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結餘,以優化收費和投資選項
  • 稅務文件: 強積金受託人提供年度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摘要,方便報稅

業務東主的策略性稅務規劃

協調僱主及僱員供款

透過自己的公司僱用自己的業務東主擁有獨特的優化機會。以年度收入HK$360,000的業務東主為例:

  • 僱員強制性供款: HK$18,000(HK$360,000的5%)- 可根據薪俸稅全數扣除
  • 僱主強制性供款: HK$18,000(HK$360,000的5%)- 可根據公司利得稅扣除
  • 僱員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最高HK$60,000 – 可根據薪俸稅扣除

這創造了每年總計HK$96,000的可扣稅退休儲蓄,其中個人扣除HK$78,000及公司扣除HK$18,000。

強積金對沖取消:2025年的變化

由2025年5月1日起,香港取消了強積金對沖機制。以往僱主可使用強制性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SP)及長期服務金(LSP)。此變化有重要含義:

⚠️ 重要提示: 雖然僱主強制性供款不再可用於對沖,但僱主自願性供款(超過強制性5%的供款)仍然符合對沖資格。這為業務東主創造了新的策略機會。

最大化稅務效益的時機策略

業務東主可透過策略性時機安排提升稅務效益:

  1. 年終規劃: 在3月31日(稅務年度結束)附近評估預計稅務責任,並作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以優化您的邊際稅率
  2. 不規則收入管理: 在高收入年度(花紅、股息)策略性使用可扣稅自願性供款以減低稅務影響
  3. 多年累積: 持續20年最高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可產生HK$120萬退休儲蓄,累計稅務節省超過HK$200,000

實際案例研究

案例一:高收入公司董事

Sarah經營一間諮詢業務作為有限公司董事,年薪HK$250萬。她的強積金策略:

  • 僱員強制性供款:HK$18,000(可扣稅)
  • 最高可扣稅自願性供款:HK$60,000(可扣稅)
  • 每年總稅務節省:HK$13,260(可扣稅自願性供款HK$10,200 + 強制性供款HK$3,060)

案例二:自僱專業人士

David是一名自僱建築師,應課稅利潤為HK$800,000。他的策略:

  • 強制性自僱人士供款:HK$18,000(利得稅扣除)
  •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HK$40,000(個人入息課稅扣除)
  • 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保費:HK$20,000(使用全部HK$60,000合計上限)
  • 總稅務節省:按15%邊際稅率計算為HK$8,700

案例三:家族企業夫婦

Michael及Linda共同擁有一間貿易公司,各自支取HK$800,000薪金。他們的協調方法:

  • 合計個人強積金扣除:HK$156,000(每人HK$78,000)
  • 家庭稅務節省:按15%邊際稅率每年HK$23,400
  • 公司僱主供款:HK$36,000(業務扣除)

重點總結

  •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提供每年最高HK$60,000的稅務扣除,每人最高可節省HK$10,200
  • 業務東主可結合強制性扣除(HK$18,000)與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每年總扣除額最高達HK$78,000
  • 已婚業務東主夫婦可透過協調規劃倍增優惠
  • 強積金對沖取消(2025年5月)提升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價值並創造新的自願性供款策略
  • 自僱東主可根據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申索扣除
  • 適當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設置及文件對申索扣除至關重要
  • 策略性供款時機可根據業務現金流優化稅務效益
  • 與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整合需在HK$60,000合計上限內仔細分配

香港的強積金制度為業務東主提供的遠超退休儲蓄——這是一項複雜的稅務規劃工具,每年可為您節省數千元。透過策略性運用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協調僱主與僱員福利及理解2025年後的環境,您可以將強制性供款轉化為可觀的財富增值機會。請記得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以制定符合您特定業務架構及財務目標的客製化策略。

📚 來源及參考資料

本文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來源及權威參考資料進行事實核查:

最後核實日期:2024年12月 | 資料僅供一般指引。如需具體建議,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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