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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新稅務裁決:影響全球合規的解讀

14 12 月, 2025 Angela Ho 0 Comments






香港最新稅務裁決:影響全球合規的解讀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已於2025年6月6日立法,收入納入規則(IIR)及香港最低補足稅(HKMTT)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 要點二: 專利盒制度於2024年7月5日實施,合資格知識產權收入可享5%優惠稅率。
  • 要點三: 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已擴大,自2024年1月1日起涵蓋所有類型資產的處置收益。
  • 要點四: 2024/25課稅年度提供一次性稅務寬減,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可獲100%寬減,每宗個案上限1,500港元。
  • 要點五: 近期多宗稅務法庭判決,重新詮釋了利潤來源地及「經營業務」的定義,對企業合規影響深遠。

香港的稅務環境正經歷數十年來最重大的變革。隨著具里程碑意義的法庭判決重塑基本稅務原則,以及全面的國際稅務改革生效,在香港營運或透過香港營運的企業正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與機遇。近期的司法詮釋和監管變化如何影響全球稅務合規?跨國企業應作出哪些策略性調整,以應對這個不斷演變的環境?

重塑稅務原則的標誌性法庭判決

Patrick Cox Asia Limited 訴 稅務局局長(2024年10月)

上訴法庭於2024年10月的判決,從根本上完善了香港關於商標分許可收入的利潤來源地原則。法庭維持原判,認為預付費用屬於收入性質且源自香港,但關鍵在於,法庭裁定稅務上訴委員會錯誤地判定特許權使用費收入也源自香港。

⚠️ 重要法律轉變: 法庭認為,在許可協議簽訂之後所進行的活動——包括推廣、商標維護、提供技術訣竅及日常營運——均屬確定利潤來源地的相關「產生利潤的活動」。

此案引入了三項關鍵的法律詮釋,將影響擁有許可安排的企業:

  • 授權後活動同樣重要: 許可協議簽訂後的活動現已被視為確定利潤來源地的相關因素。
  • 歸屬原則: 由他人在香港以外地方進行的活動,可被歸屬於納稅人。
  • 特許權使用費攤分: 法庭暗示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有可能在不同稅務管轄區之間進行攤分。

Touax Container Investment Limited 訴 稅務局局長(2024年8月)

在此2024年8月的判決中,原訟法庭處理了關於何謂在香港「經營業務」以及如何確定貨櫃貿易和租賃利潤來源的關鍵問題。

💡 專業貼士: 法庭指出,「構成經營業務所需的活動並不多」——門檻比許多納稅人想像的要低。在交易中持續使用的香港地址,不僅僅是一個「空殼公司」。

John Wiley & Sons UK LLP 訴 印花稅署署長(2024年7月)

上訴法庭於2024年7月的這項判決,對涉及有限責任合夥(LLP)的跨國集團結構的印花稅集團豁免規劃產生了重大影響。

關鍵裁決: 根據《印花稅條例》第45條的集團內部轉讓印花稅豁免,不適用於涉及沒有「已發行股本」的實體的集團內部轉讓,包括有限責任合夥及外國有限責任公司。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的實施

香港已果斷實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稅框架。繼立法會於2025年5月28日通過後,政府於2025年6月6日刊憲,實施收入納入規則(IIR)及香港最低補足稅(HKMTT)。

組成部分 生效日期 關鍵詳情
收入納入規則(IIR) 2025年1月1日(具追溯效力) 適用於香港的最終母公司,針對其海外附屬公司的低稅率收入
香港最低補足稅(HKMTT) 2025年1月1日(具追溯效力) 確保香港成員實體達到15%最低有效稅率的本地最低稅
低稅支付規則(UTPR) 押後作進一步研究 後備機制已押後,待進一步諮詢

適用範圍及門檻:

  • 收入門檻: 適用於綜合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
  • 涵蓋範圍: 所有香港成員實體,不論其擁有權百分比。
  • 最低稅率: 按稅務管轄區計算的15%最低有效稅率。
⚠️ 需立即採取行動: 由於追溯生效日期為2025年1月1日,達到收入門檻的跨國企業集團必須立即評估其第二支柱的潛在稅務負擔,並為合規要求做好準備。

專利盒稅務優惠:知識產權收入享5%稅率

香港的專利盒制度於2024年7月5日立法後正式實施,提供亞洲最具競爭力的知識產權稅務優惠之一。

特點 詳情
優惠稅率 5%(由標準稅率16.5%下調)
生效年度 2023/24課稅年度起
合資格知識產權 專利、受版權保護的軟件、植物品種權利(包括申請中)
合資格收入 源自香港的合資格知識產權的出售或使用利潤
本地註冊截止日期 2026年7月5日(兩年寬限期)
💡 策略優勢: 與新加坡的知識產權發展優惠(IDI)不同,香港的專利盒制度無需申請、預先批准或續期。亦沒有經濟實質測試——僅適用關聯要求——且沒有日落條款,使其成為一項永久性優惠。

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2.0 制度

香港於2023年12月8日立法後,於2024年1月1日起大幅擴大了其FSIE制度的適用範圍。此擴展直接回應了歐盟的關注,並促使歐盟於2024年2月20日將香港從其稅務觀察名單中移除。

擴大的涵蓋收入範圍:

  • 源自海外的所有類型資產(動產及不動產)的處置收益
  • 涵蓋資本收益及營業收益
  • 適用於金融及非金融資產
  • 擴展至原有的利息、股息及股權處置收益範圍之外
⚠️ 合規警示: 擴大的制度意味著更多源自海外的收入可能落入適用範圍。必須仔細記錄經濟實質及參與條件,方能申請豁免。

2024/25課稅年度稅務寬減措施

繼2025年2月26日發表《2025/26財政預算案》後,香港政府制定了一次性稅務寬減措施,並於2025年5月9日刊憲。

稅項類別 寬減百分比 每宗個案上限
利得稅 100% 每間企業1,500港元
薪俸稅 100% 每宗個案1,500港元
個人入息課稅 100% 每宗個案1,500港元
⚠️ 重要注意事項: 此寬減僅適用於2024/25課稅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不適用於暫繳稅。暫繳稅仍須按繳稅通知書上指定的時間繳付。

企業實用合規指引

隨著多項制度變革於2024-2025年間生效,企業應進行全面的稅務健康檢查,涵蓋以下關鍵領域:

  1. 第二支柱準備評估: 確定您的集團是否達到7.5億歐元的綜合收入門檻,並計算各稅務管轄區的有效稅率。
  2. FSIE制度合規審查: 根據擴大的定義,識別所有在香港收取的源自海外的收入,並評估經濟實質要求。
  3. 專利盒優化: 識別合資格知識產權資產,計算關聯比率,並為2026年7月5日的本地註冊截止日期做好準備。
  4. 利潤來源地確定文件記錄: 詳細記錄產生利潤的活動在何處進行,特別是在Patrick Cox Asia判決後,針對許可安排。
  5. 印花稅規劃審查: 根據John Wiley & Sons LLP的判決,評估現有集團結構的印花稅風險。
💡 文件記錄最佳實踐: 在所有制度下,對活動、實質及決策進行同步文件記錄至關重要。納稅人對離岸收入申索及豁免資格負有舉證責任。

需立即關注的風險領域

以下幾個新興風險領域需要稅務專業人士及企業領導者立即關注:

  • 利潤來源地的不確定性: 在Patrick Cox Asia案後,特許權使用費攤分及海外活動歸屬的可能性帶來了不確定性,需要仔細分析。
  • FSIE經濟實質: 稅務局正加強審查聲稱的豁免是否符合經濟實質要求。
  • 第二支柱過渡: 追溯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要求受影響集團立即合規。
  • 租用物業成本: 2024/25年度報稅表新增的申報要求,顯示稅務局正加強關注資本性與收益性支出的分類。

重點總結

  • 全球最低稅已成現實: 香港實施第二支柱,意味著跨國企業集團必須確保達到15%的最低有效稅率,否則將面臨補足稅。
  • 專利盒提供顯著節省: 合資格知識產權收入可享5%優惠稅率,配合妥善文件記錄可帶來可觀的稅務節省。
  • FSIE 2.0要求加強合規: 擴大至涵蓋所有資產處置收益的制度,意味著更多源自海外的收入可能落入適用範圍。
  • 利潤來源地原則正在演變: 近期法庭判決顯示特許權使用費攤分及海外活動歸屬的可能性。
  • 有限責任合夥的印花稅規劃受限: 第45條集團豁免不適用於涉及沒有已發行股本的實體的結構。
  • 構成香港業務存在的門檻很低: 構成在香港經營業務所需的活動並不多。
  • 主動規劃至關重要: 在所有新制度下及早規劃,可避免代價高昂的意外及合規失誤。

香港的稅務環境正迅速演變,以符合國際標準,同時保持其競爭優勢。司法詮釋、全球稅務改革及本地政策變化的匯聚,既帶來挑戰,也創造機遇。能夠主動評估其在第二支柱、FSIE、專利盒及利潤來源地問題上的立場的企業,將最有能力在這個複雜的環境中成功航行。定期諮詢合資格的稅務專業人士,並持續監察監管發展,是在這個動態環境中維持合規及優化稅務成果的關鍵。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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