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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業聯權擁有:稅務影響與最佳處理方法






香港物業聯權擁有:稅務影響與最佳處理方法




📋 重點速覽

  • 印花稅簡化: 所有住宅物業特別印花稅(包括BSD、SSD、NRSD)已於2024年2月28日撤銷。
  • 物業稅率: 淨應評稅租金收入的15%。
  • 居所貸款利息扣稅: 每項物業每年上限為10萬港元,所有聯名業主共用此限額。
  • 共同法律責任: 所有聯名業主須共同及各別承擔繳付印花稅的責任。
  • 稅務分攤: 租金收入及稅務責任通常按業權份額比例分配。

您是否正考慮與家人、朋友或生意夥伴在香港聯名置業?聯名擁有物業是進入樓市的好方法,但當中涉及的稅務影響相當複雜,不少投資者都會忽略。從印花稅計算、物業稅分攤到繼承規劃,了解香港稅制如何處理聯名物業,對保障您的投資及優化財務成果至關重要。這份2024-25年度全面指南,將為您拆解聯名物業在香港的所有稅務須知。

聯權共有 vs 分權共有:您的稅務策略基礎

在聯名購買物業時,首要及最關鍵的決定,就是在「聯權共有」與「分權共有」之間作出選擇。這個選擇不僅影響您的法律權利,更從根本上塑造了您的稅務責任、繼承規劃和財務靈活性。理解這兩種業權結構至關重要,因為它們決定了租金收入如何課稅、物業收益如何分配,以及您去世後您的份額會如何處理。

特點 聯權共有 分權共有
業權結構 共同擁有整個物業,權益不可分割 擁有明確、可量化的份額(可相等或不等)
生存者取得權 – 權益自動轉予在世業主 – 份額透過遺囑或無遺囑繼承法處理
稅務分攤 稅務上通常按均等份額計算 按註冊業權百分比計算
繼承影響 繞過遺產認證程序 構成死者遺產的一部分
靈活性 較低 – 所有業主必須同意才能作出變動 較高 – 份額可獨立出售或轉讓
⚠️ 重要提示: 一旦您選擇了「聯權共有」或「分權共有」,日後若要更改業權結構,便需要法律文件處理,並可能觸發印花稅責任。請在購買時審慎作出決定。

聯名置業印花稅:2024年最新須知

香港的印花稅環境在2024年已大幅簡化。自2024年2月28日起,政府已撤銷所有住宅物業特別印花稅,包括買家印花稅(BSD)、額外印花稅(SSD)及新住宅印花稅(NRSD)。這意味著聯名置業現時只需按物業價值繳付從價印花稅(AVD)。

聯名購買如何計算印花稅

當您在香港聯名購買物業時,所有聯名業主須共同及各別承擔繳付印花稅的責任。這表示印花稅署可向任何一位或所有業主追討全數應繳稅款。適用的從價印花稅稅率是按物業價值釐定,而非業主人數或其個人情況。

物業價值 從價印花稅稅率
不超過300萬港元 100港元
300萬至352.8萬港元 100港元 + 超出部分10%
352.8萬至450萬港元 1.5%
450萬至493.5萬港元 1.5%至2.25%
493.5萬至600萬港元 2.25%
600萬至664.3萬港元 2.25%至3%
664.3萬至900萬港元 3%
900萬至1,008萬港元 3%至3.75%
1,008萬至2,000萬港元 3.75%
2,000萬至2,173.9萬港元 3.75%至4.25%
超過2,173.9萬港元 4.25%
💡 專業貼士: 對於已婚夫婦,配偶之間的住宅物業轉讓可能符合印花稅豁免條件。這是在不產生重大成本的情況下重組業權的有效策略。

關鍵合規要求

印花稅必須在簽署買賣協議日期起計30天內繳付。逾期繳款會招致遞增的罰款:

  • 逾期不超過1個月: 未繳稅款的2倍
  • 逾期1至2個月: 未繳稅款的4倍
  • 逾期超過2個月: 未繳稅款的10倍

此外,未繳稅款會按年利率8.25%計算利息(自2025年7月起)。未加蓋印花的法律文件屬無效,可能導致您無法出售或按揭該物業。

租金收入的物業稅:聯名業主如何分攤

當您的聯名物業產生租金收入時,所有業主都必須向稅務局申報其應佔份額。香港的物業稅稅率為淨應評稅租金收入的15%。以下是聯名業主的計算方式:

計算您的物業稅份額

物業稅的計算公式為:(租金收入 – 已繳差餉)× 80% × 15%。其中20%的法定免稅額用於維修及其他支出。對於聯名業主,此計算會應用於每位業主所佔的租金收入份額。

業權結構 租金收入分配 稅務責任分配
聯權共有(2名均等業主) 各佔50% 各佔50%
分權共有(70%/30%) 70% / 30% 70% / 30%
分權共有(40%/30%/30%) 40% / 30% / 30% 40% / 30% / 30%
⚠️ 重要提示: 如有任何聯名業主為非香港居民,租客或物業管理代理必須就其應佔的租金收入份額預扣稅款,並直接繳交稅務局。未能遵守預扣稅規定可能導致罰款。

出售物業的利得稅:當您賣樓時會發生什麼

當您在香港出售聯名持有的投資物業時,任何應課稅收益都可能須繳納利得稅。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因此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課稅。關鍵因素在於該物業是作為投資持有,還是您的主要居所。

收益如何計算與分配

對於聯名物業,應課稅收益會按每位業主的業權份額比例計算。每位業主必須在其個人報稅表中申報其應佔的收益份額。現行的利得稅稅率為:

  • 法團: 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8.25%,其後利潤稅率16.5%
  • 非法團業務/個人: 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7.5%,其後利潤稅率15%

聯名業主可以申索各種可扣除開支,以減少應課稅收益:

可扣除項目 聯名業主注意事項
原先支付的印花稅 按業權份額分配
法律費用(購入及出售) 按比例分攤
地產代理佣金 通常均等分攤或按協議
裝修/改善費用 能提升價值的資本性支出
按揭貸款利息 如未完全從租金收入中扣除

為聯名業主最大化居所貸款利息扣稅

擁有按揭的聯名物業業主可以申索居所貸款利息扣稅,但有一個重要限制:每年每項物業的最高扣除額為10萬港元,不論業主人數多少。此上限適用於所有聯名業主合共申索的總扣除額。

策略性分配策略

  1. 協調申索: 確保所有業主申索的總扣除額不超過10萬港元。
  2. 考慮稅階: 如果一位業主處於較高稅階,將更多扣除額分配給他/她可能更具稅務效益。
  3. 記錄供款: 保存清晰的記錄,顯示誰支付了按揭的哪一部分。
  4. 每年檢視: 稅務情況會改變——每個課稅年度都應檢視您的分配策略。
💡 專業貼士: 雖然扣除額通常按註冊業權份額比例分配,但如果備有適當證明文件,稅務局可能會考慮實際的供款情況。請保留顯示供款至用於支付按揭的聯名戶口的銀行月結單。

為稅務優化而重組業權

有時,重組您的聯名業權可以帶來顯著的稅務節省。常見策略包括調整分權共有業主之間的比例,或在配偶之間轉讓業權份額。然而,任何重組都必須謹慎規劃,以避免意外的稅務後果。

重組的關鍵考慮因素

  • 印花稅影響: 轉讓可能觸發印花稅,除非符合豁免條件(例如配偶之間轉讓)。
  • 法律文件: 需要正式的轉讓契據。
  • 成本效益分析: 權衡潛在的稅務節省與法律及行政成本。
  • 專業意見: 對於處理複雜的稅務及法律要求至關重要。

聯名物業的繼承規劃

您在「聯權共有」與「分權共有」之間的選擇,對繼承規劃有深遠影響。香港已於2006年取消遺產稅,從稅務角度簡化了繼承程序,但妥善的規劃仍然必不可少。

協調遺囑與業權結構

  1. 檢視業權結構: 確保其符合您的繼承目標。
  2. 草擬協調的遺囑: 確保遺囑反映業權結構。
  3. 與聯名業主溝通: 開誠佈公地討論繼承計劃。
  4. 考慮海外影響: 如果受益人或資產在海外。

重點總結

  • 審慎選擇「聯權共有」或「分權共有」——它影響稅務、繼承及靈活性。
  • 所有住宅物業特別印花稅(BSD、SSD、NRSD)已於2024年2月28日撤銷——現時只須繳付從價印花稅。
  • 物業稅(淨應評稅值的15%)及租金收入按業權份額比例分配。
  • 居所貸款利息扣稅上限為每項物業每年10萬港元,所有聯名業主共用此限額。
  • 妥善的文件記錄及聯名業主之間的協調,對稅務合規及優化至關重要。
  • 繼承規劃必須與您的業權結構保持一致,以避免複雜情況。

在香港聯名擁有物業帶來重大機遇,但需要周詳的稅務規劃和協調。透過了解印花稅、物業稅、利得稅和扣稅項目如何應用於聯名物業,您可以作出明智的決定,保護您的投資並優化財務成果。請記住,稅法會不斷演變,因此保持對最新變化的了解,並在需要時尋求專業意見,是在香港成功管理聯名物業的長遠關鍵。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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