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薪俸稅最新變動:外籍僱員須知的重要調整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2024/25課稅年度採用兩級制標準稅率,首500萬港元淨入息稅率15%,超出部分16%。
- 要點二: 60天規則:在一個課稅年度內,於香港工作不超過60天的外派僱員,其所有入息可獲豁免薪俸稅。
- 要點三: 基本免稅額為132,000港元,已婚人士為264,000港元;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每年最高可扣減18,000港元。
- 要點四: 非香港僱傭合約下的入息,可根據「時間分配法」計算,只就與香港服務相關的部分繳稅。
作為一名在香港工作的外派專業人士,你是否對如何計算稅款感到困惑?香港以其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和具競爭力的稅率,為國際人才提供了顯著的稅務優勢。然而,要妥善規劃你的稅務狀況,必須深入理解「60天規則」、「時間分配法」以及最新的兩級制標準稅率。這份全面指南將為你拆解2024/25課稅年度外派人士必須了解的香港薪俸稅要點。
香港薪俸稅制度:地域徵稅,稅率優惠
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這意味著只有源自香港的入息才需要課稅。此原則對居民和非居民一視同仁,對於職責範圍涵蓋多個地區的外派人士尤其有利。在2024/25課稅年度(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香港稅務局在維持香港作為全球最具稅務競爭力地區之一的聲譽的同時,亦引入了影響高收入人士的稅制調整。
2024/25課稅年度稅率:累進稅率 vs. 標準稅率
香港提供兩種稅款計算方法,納稅人會自動按較低稅款額繳稅。稅務局會同時計算兩種方法,並採用對納稅人較有利的結果。
累進稅率
累進稅率適用於扣除免稅額及認可開支後的「應課稅入息實額」:
| 應課稅入息實額 | 稅率 | 該級別稅款 |
|---|---|---|
| 首50,000港元 | 2% | 1,000港元 |
| 次50,000港元 | 6% | 3,000港元 |
| 再次50,000港元 | 10% | 5,000港元 |
| 再次50,000港元 | 14% | 7,000港元 |
| 餘額(超過200,000港元) | 17% | 餘額的17% |
兩級制標準稅率
由2024/25課稅年度起,香港為高收入人士引入兩級制標準稅率:
- 首5,000,000港元淨入息(未扣除免稅額):按15%徵稅
- 超出5,000,000港元的部分:按16%徵稅
個人免稅額及可扣除項目
基本免稅額(2024/25年度)
- 基本免稅額: 132,000港元
- 已婚人士免稅額: 264,000港元
- 子女免稅額(每名): 130,000港元
- 子女出生年度額外免稅額: 130,000港元
- 供養父母/祖父母免稅額(60歲或以上): 50,000港元
- 單親免稅額: 132,000港元
外派人士主要可扣除項目
| 扣除項目 | 最高金額 | 備註 |
|---|---|---|
| 強積金供款 | 18,000港元/年 | 僅限強制性供款 |
| 合資格年金保費/可扣稅強積金自願供款 | 60,000港元/年 | 合併計算上限 |
| 居所貸款利息 | 100,000港元/年 | 最多20個課稅年度 |
| 住宅租金 | 100,000港元/年 | 適用於租住物業 |
| 自我教育開支 | 100,000港元/年 | 僅限認可課程 |
| 認可慈善捐款 | 應評稅入息的35% | 捐予認可慈善機構 |
60天規則:短期外派人士的豁免條款
60天規則是香港對外派人士最有價值的稅務條款之一。它為在一個課稅年度內於香港工作不超過60天的個人,提供薪俸稅的全面豁免。
60天規則如何運作
- 計算日數: 稅務局計算你在香港的「逗留日數」。即使你只身處香港部分時間,該日亦會計算在內。
- 抵港/離港日: 抵港日和離港日會計算為兩個獨立日數。
- 全面豁免: 若總日數 ≤ 60天,該年度所有僱傭入息均可獲豁免香港薪俸稅。
實例:60天規則應用
一名外派人士進行三次香港商務行程:
- 行程1:5月1日抵港,5月10日離港(10天)
- 行程2:8月15日抵港,8月25日離港(11天)
- 行程3:11月5日抵港,12月20日離港(46天)
總日數: 10 + 11 + 46 = 67天。由於超過60天,60天規則不適用。該外派人士需改用時間分配法計算。
非香港僱傭入息的時間分配法
對於受僱於非香港僱傭合約並在香港逗留超過60天的外派人士,只有歸屬於香港服務的入息才需要課稅。這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 合約簽訂地: 僱傭合約在香港以外地方商議及簽訂
- 僱主所在地: 僱主是香港以外的居民
- 薪酬支付地: 薪酬在香港以外地方支付
時間分配法計算公式
計算應評稅入息的公式如下:
實際例子
假設一名外派人士情況如下:
- 全年總入息:1,200,000港元
- 在香港日數:120天
- 課稅年度總日數:365天
計算: 1,200,000港元 × (120 ÷ 365) = 394,521港元(應評稅入息)
只有394,521港元需要繳納香港薪俸稅。其餘的805,479港元(歸屬於在香港以外地方提供服務的部分)可獲豁免。
香港僱傭 vs. 非香港僱傭
香港僱傭規則
對於香港僱傭(合約在香港商議/可執行、僱主是香港居民、或薪酬在香港支付),所有僱傭入息均須課稅,不論服務在何處提供。然而,若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豁免歸屬於在香港以外地方提供服務的入息:
- 在課稅年度內,於香港以外地方提供服務超過60天
- 該部分入息已在海外繳付性質基本相同的稅項
報稅要求及期限
外派人士必須每年提交報稅表,並按年度申請豁免:
- 報稅表發出時間: 每年5月初
- 標準遞交期限: 發出日期起約1個月(通常為6月初)
- 延長期限: 可透過稅務代表申請
- 紀錄保存期: 證明文件須保存7年
外派人士實務須知
必要證明文件
妥善保存詳細紀錄,以支持豁免或時間分配法申請:
- 行程表、登機證及護照出入境蓋章
- 每日工作日程,記錄服務地點
- 僱傭合約及修訂文件
- 顯示薪酬支付地點的薪金紀錄
- 海外稅項繳付證明(用於申請外地稅項抵免)
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香港已與超過45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這些協定可避免同一筆入息在香港和你的居住國被雙重徵稅。主要協定夥伴包括中國內地、新加坡、英國、日本及多個歐洲國家。
✅ 重點總結
- 香港的地域來源徵稅制度只對源自香港的入息課稅,有利於職責跨區域的外派人士。
- 60天規則為短期訪客提供全面豁免,但需要仔細計算逗留日數。
- 時間分配法允許非香港僱傭入息,只就與香港相關的部分繳稅。
- 累進稅率(2%-17%)或標準稅率(15%/16%)確保大部分納稅人享有較低的實際稅率。
- 妥善保存文件及準時報稅至關重要——所有申請必須每年透過報稅表提出。
- 強積金供款最高18,000港元可扣稅,提供額外稅務寬減。
- 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可防止同一筆入息被雙重徵稅。
香港的薪俸稅制度仍然是全球最具競爭力的稅制之一,對於懂得善用60天規則及時間分配法條款的外派人士尤其有利。透過保存準確紀錄、理解香港與非香港僱傭的區別,以及運用各項可扣除項目,外派人士可以在確保完全符合香港稅務規例的同時,優化自身的稅務狀況。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 香港稅務局 – 薪俸稅 – 官方稅率、免稅額及稅務條例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薪俸稅豁免規則 – 60天規則及豁免官方指引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強積金供款扣稅 – 強積金供款扣稅規則
- 香港稅務局 – 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香港簽訂的稅務協定資料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