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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設立家族信託的稅務優勢






香港設立家族信託的稅務優勢




📋 重點速覽

  • 免稅財富傳承: 香港自2006年起已取消遺產稅,亦不設資本增值稅、股息稅或繼承稅。
  • 外地收入優勢: 根據香港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源自香港以外的收入一般無須繳稅。
  • 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制度為管理資產達2.4億港元或以上的合資格家族辦公室提供0%稅率。
  • 現代信託法例: 香港奉行普通法,《受託人條例》提供靈活的信託結構。
  • 全球網絡: 香港已簽訂超過45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有助防止國際雙重徵稅。

您是否希望找到一個既能保障家族財富世代相傳,又能將稅務負擔降至最低,同時保持高度靈活性的方案?香港的家庭信託正正提供了這個機會,它結合了香港優越的稅務環境與專為長遠財富傳承而設的精密法律架構。在日益複雜且監管不斷變化的世界中,了解如何善用香港的獨特優勢,將決定您僅僅是轉移資產,還是能建立一個恆久的家族傳承。

甚麼是香港家庭信託?

香港家庭信託是一項精密的法律安排,將資產的法律擁有權與實益享有權分開。您可以將其視為一個安全的保險庫,您的財富由專業人士管理,為您指定的受益人謀取利益。委託人(即您)將資產轉移予受託人,受託人根據信託契約中的指示持有法律所有權並管理資產。您的受益人則無須面對直接擁有權的複雜性,即可獲得資產帶來的利益。

角色 職責 主要考慮因素
委託人 將資產轉入信託並訂立條款 謹慎選擇資產並策略性地規劃時間
受託人 持有法律所有權並根據信託契約管理資產 可以是個人或專業的法人受託人
受益人 從信託資產中獲得利益 可以是特定個人或指定群體(例如「我的孫輩」)
保護人(可選) 監督受託人並擁有否決權 在過渡期通常由委託人或可信賴的顧問擔任
💡 專業貼士: 信託契約是您為後代訂立的藍圖。應與經驗豐富的法律顧問合作,草擬能在靈活性與清晰的受託人指引之間取得平衡的條款。

香港對家族財富的稅務優勢

香港的稅制對財富保存與傳承極為有利。與許多在多重環節徵收財富稅的司法管轄區不同,香港維持一個簡單的地域來源徵稅制度,鼓勵投資及跨代規劃。

香港不徵收的稅項

  • 資本增值稅: 出售資產所得的利潤無須課稅。
  • 股息稅: 派發股息無須繳納預扣稅。
  • 遺產稅: 自2006年起已取消。
  • 利息收入: 一般免稅(須符合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的規定)。
  • 銷售稅/增值稅/商品及服務稅: 不設任何消費稅。

了解地域來源徵稅原則

香港只對源自香港的利潤徵稅。這意味著在香港境外產生的收入,一般無須繳納香港利得稅。對於家庭信託而言,這創造了強大的機會:

收入類型 來源地 香港稅務處理
外國銀行利息 香港以外 一般免稅(須符合FSIE規定)
海外公司股息 香港以外 一般免稅(須符合FSIE規定)
租金收入 香港 按淨應評稅值徵收15%物業稅
業務利潤 香港以外 若架構妥善,一般免稅
⚠️ 重要提示: 自2023年1月起生效並於2024年1月擴大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規定,某些類別的外地收入(包括股息、利息、處置收益及知識產權收入)必須在香港具備經濟實質,才可符合免稅資格。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制度

對於擁有龐大財富的家族,香港提供了一個專為家族辦公室而設的特別稅務優惠制度。FIHV制度為合資格的家族投資工具提供極佳的稅務優惠。

  • 稅率: 合資格交易及利潤的稅率為0%。
  • 最低資產管理規模: 2.4億港元。
  • 實質活動要求: 必須在香港進行真正的投資管理活動。
  • 家族控制: 必須由家族成員擁有及控制。
  • 合資格資產: 證券、私人公司、存款及某些其他投資。
💡 專業貼士: FIHV制度對於計劃在香港建立正式家族辦公室架構的超高淨值家族尤其吸引。與標準的公司結構相比,它能提供確定性及顯著的稅務節省。

資產保護與傳承規劃

除了稅務優惠,香港家庭信託還提供強大的資產保護和傳承規劃優勢,在當今的全球環境中價值日益顯著。

對抗強制繼承權的保護

雖然香港沒有強制繼承權的規定,但許多國家都有。通過將資產置於香港信託,您有可能使其免受源自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強制繼承權申索影響。這確保了您的財富分配遵循您的意願,而非外部的法律規定。

簡化業務傳承

家族企業面臨獨特的傳承挑戰。信託可以持有業務股份,防止股份在多位繼承人之間分散,並確保專業管理能根據您的戰略願景持續進行。

  1. 統一擁有權: 業務股份集中於信託內,防止股權被攤薄。
  2. 專業管理: 受託人根據信託契約條款管理股份。
  3. 戰略延續性: 保護人角色可維持創辦人的戰略影響力。
  4. 分階段過渡: 受益人可隨著他們日漸成熟而逐步獲得利益。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的考慮因素

香港已通過全球最低稅框架,並於2025年1月1日起生效。這影響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雖然家庭信託通常不會達到此門檻,但了解其對較大型家族辦公室架構的影響仍然重要。

  • 生效日期: 2025年1月1日(於2025年6月6日通過)。
  • 最低稅率: 15%最低有效稅率。
  • 適用對象: 綜合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
  • 包括: 收入納入規則(IIR)及香港最低補足稅(HKMTT)。
⚠️ 重要提示: 大多數家庭信託及單一家族辦公室都不會達到第二支柱7.5億歐元的收入門檻。然而,擁有多個相互關聯業務實體的家族應與稅務顧問檢視其架構。

實際設立步驟

設立香港家庭信託需要周詳的規劃和專業指導。以下是一個實用的路線圖:

  1. 釐清目標: 明確財富保存、稅務優化、傳承規劃及資產保護的目標。
  2. 選擇資產: 選擇哪些資產轉入信託(考慮流動性、控制權及稅務影響)。
  3. 選擇受託人: 決定由個人受託人或專業的法人受託人擔任。
  4. 草擬信託契約: 與經驗豐富的法律顧問合作,訂立度身訂造的條款。
  5. 轉移資產: 完成將資產法律上轉移至信託的程序。
  6. 持續管理: 建立匯報、檢討及調整機制。

重點總結

  • 香港的免稅環境(無資本增值稅、股息稅或遺產稅)使其成為財富保存的理想地點。
  • 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允許在架構妥善的情況下,外地收入一般無須課稅。
  •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為管理資產達2.4億港元或以上的合資格家族辦公室提供0%稅率。
  • 信託提供資產保護,對抗強制繼承權申索及業務股權分散。
  • 與經驗豐富的法律及稅務顧問進行專業設立,對達致最佳效果至關重要。
  • 設計信託架構時,應同時考慮當前利益及未來的靈活性。

香港家庭信託不僅是一個稅務規劃工具,更是一個為您的家族傳承提供跨代保障的全面方案。透過結合優惠的稅務待遇、靈活的法律架構及全球連通性,香港為尋求保護及增長財富的家族提供了一個極具吸引力的環境。成功的關鍵在於及早規劃、專業設立及定期檢討,以確保您的信託架構能隨著家庭需求的變化和監管環境的演變而與時並進。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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