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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預扣稅義務:釐清常見誤解

14 12 月, 2025 Angela Ho 0 Comments






香港預扣稅義務:釐清常見誤解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香港的預扣稅範圍極窄,僅適用於支付予非居民的版權費及表演者/運動員收入,股息、利息及大部分服務費均無需扣稅。
  • 要點二: 版權費的預扣稅率取決於收款方是否為關聯方,非關聯法團稅率為4.95%,關聯法團則為16.5%。
  • 要點三: 兩級制利得稅會影響預扣稅計算,非關聯法團的首667萬港元總版權費收入可適用2.475%的較低稅率。
  • 要點四: 技術服務費一般無需扣稅,除非服務是在香港境內提供。
  • 要點五: 扣稅義務人必須在付款後30日內,將扣繳的稅款交予稅務局。

貴公司是否經常需要從香港支付款項給海外供應商或合作夥伴?您是否曾為是否需要預扣稅款而感到困惑?許多企業都誤以為所有支付予海外收款方的款項都需要扣稅,但實際上,香港的預扣稅制度範圍非常狹窄,而且經常被誤解。這篇文章將為您詳細釐清香港預扣稅的適用情況、正確計算方法,以及如何避免常見的合規陷阱,以免您的企業蒙受不必要的財務損失。

了解香港獨特的預扣稅制度

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一般而言,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需要課稅。這個基本原則塑造了整個預扣稅的框架。與許多對全球收入徵稅的國家不同,香港的稅制重點明確且針對性強,這為進行國際支付的企業帶來了機遇,同時也潛藏著風險。

⚠️ 關鍵區別: 香港並對支付予非居民的股息、利息或大部分技術服務費徵收預扣稅。這是香港營商企業最常見的誤解之一。

什麼情況下才需要預扣稅?

在香港,只有以下兩類特定付款需要預扣稅:

  • 版權費: 為在香港使用或享有使用知識產權的權利而支付的款項。
  • 支付予非居民表演者及運動員的款項: 因在香港進行表演或活動而獲得的收入。

對於版權費而言,關鍵因素是知識產權在何處被使用或利用,而非合約在哪裡簽訂或款項從何處支付。如果知識產權在香港使用,相關的版權費支付就會觸發預扣稅義務。

版權費預扣稅率及計算方法

香港對版權費的預扣稅率,會根據付款方與收款方之間的關係,以及是否適用兩級制利得稅而有顯著差異。了解這些變化對準確合規至關重要。

標準稅率(不適用稅務協定優惠)

收款方類型 關係 視為應評稅利潤百分比 預扣稅率 (2024-25年度)
非居民法團 非關聯 30% 4.95% (標準)
或 首667萬港元總收入2.475% + 餘額4.95% (兩級制)
非居民法團 關聯/相聯 100% 16.5% (標準)
或 首200萬港元收入8.25% + 餘額16.5% (兩級制)
非居民個人 非關聯 30% 4.5%
非居民個人 關聯/相聯 100% 15%
💡 計算公式: 預扣稅率 = 視為應評稅利潤百分比 × 適用的利得稅率。例如:30% 視為利潤 × 16.5% 法團利得稅率 = 非關聯法團的4.95%預扣稅率。

兩級制利得稅的影響 (2024-2025年度)

自2018/19課稅年度起,香港實施的兩級制利得稅會影響預扣稅的計算:

  • 法團: 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稅率為8.25%,其後利潤稅率為16.5%。
  • 非法團業務: 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稅率為7.5%,其後利潤稅率為15%。

這對預扣稅的具體影響如下:

  • 非關聯法團: 首667萬港元總版權費收入適用2.475%的稅率(代表以30%視為利潤計算出的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超出部分則按4.95%計算。
  • 關聯法團: 首200萬港元版權費收入適用8.25%的稅率(100%視為利潤),超出部分則按16.5%計算。

法律框架:《稅務條例》第21及21A條

第21條:視為營業收入

第21條規定,支付予非居民的某些版權費,不論收款人身在何處,均會被視為在香港產生的營業收入。這是香港地域來源徵稅原則的一個關鍵例外。

第21A條:視為應評稅利潤

情況 視為應評稅利潤 法律依據
支付予非關聯非居民 總版權費的30% 第21A(1)(b)條
支付予關聯非居民,且香港付款方(或其相聯者)曾擁有該知識產權 總版權費的100% 第21A(1)(a)條
⚠️ 常見錯誤: 許多納稅人錯誤地將30%的視為利潤率應用於關聯方。這可能導致扣稅不足,並面臨潛在的罰款。務必核實付款方與收款方之間的關係。

技術服務費:關鍵區分

這是香港預扣稅中最容易被誤解的領域之一。支付技術服務費一般無需預扣稅,除非符合以下條件:

  1. 服務地點: 服務是在香港境內實體執行的。
  2. 應課稅存在: 收款方為非居民,且被視為在香港經營業務。
  3. 歸屬關係: 該筆付款可歸屬於其在香港的該項具體業務活動。
💡 實例說明: 一家香港公司聘請新加坡的軟件開發公司開發應用程式。所有工作均由新加坡的員工在新加坡境內完成。即使香港公司支付了服務費,也沒有預扣稅義務,因為服務並非在香港提供。

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您的減稅利器

香港已與超過45個稅務管轄區簽訂了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CDTA)。這些協定可以大幅降低甚至免除版權費的預扣稅。

部分協定下的版權費預扣稅率示例

稅務管轄區 協定下的版權費預扣稅率
中國內地 7%
新加坡 5%
英國 3%
日本 5%
⚠️ 重要程序: 協定下的稅務寬減並非自動生效。要申請較低稅率,您必須從非居民收款方取得「居民身分證明書」,並向稅務局提交IR1313表格。即使協定稅率為0%,申報要求仍然適用。

合規要求與期限

扣稅義務人的責任

進行支付的香港實體作為扣稅義務人,在法律上須承擔以下責任:

  • 識別是否需要預扣稅
  • 確定正確的預扣稅率
  • 計算並扣起應繳稅款
  • 在30天內將扣起的稅款交予稅務局
  • 提交所需表格並將紀錄保存7年

主要表格及期限

表格 用途 提交期限
IR37表格 通知支付版權費予非居民 付款後30天內,或到期付款日(以較早者為準)
IR1313表格 申請根據全面性協定獲得稅務寬減 扣稅前或扣稅時
⚠️ 罰則警告: 逾期提交或繳款可能導致罰款及徵收附加費。稅務局有權要求香港付款方承擔未繳預扣稅款的責任,如屬蓄意逃稅,罰款更可高達少徵稅款的300%。

常見誤解逐一拆解

誤解一:所有跨境付款都需要預扣稅

事實: 只有版權費及支付予表演者/運動員的款項才需要預扣稅。股息、利息及大部分服務費在香港均無需預扣稅。

誤解二:技術服務費總會觸發預扣稅

事實: 技術服務費一般無需預扣稅,除非服務是在香港境內實體提供,並為該非居民創造了應課稅存在。

誤解三:合約簽訂地點決定稅務責任

事實: 關鍵因素是知識產權在何處被使用或利用,而非合約在哪裡簽訂。一份在新加坡簽訂但涉及在香港使用知識產權的合約,仍會觸發香港的預扣稅義務。

誤解四:稅務協定優惠會自動生效

事實: 享受協定優惠需要主動採取步驟:取得居民身分證明書、提交IR1313表格並保存適當文件。稅務寬減並非自動獲得。

最佳合規實務建議

  1. 及早進行盡職審查: 在向非居民付款前,先評估預扣稅義務。
  2. 預先取得文件: 在付款期限前預早要求提供居民身分證明書。
  3. 核實關係狀態: 仔細判斷收款方是否符合第21A(3)條下的「相聯者」定義。
  4. 應用正確稅率: 非關聯方使用30%視為利潤,關聯方則使用100%。
  5. 善用協定優惠: 檢視香港的全面性協定網絡,並遵循正確程序申請較低稅率。
  6. 分隔資金: 將扣起的稅款存放在獨立帳戶,以確保能準時繳付。
  7. 保存紀錄: 依法將詳細文件保存7年。
  8. 遵守期限: 嚴格遵守30天的申報及繳款期限。
  9. 尋求專業意見: 就複雜的安排諮詢合資格的稅務顧問。
  10. 保持更新: 留意香港全面性協定網絡及稅務規例的變動。

近期發展與2024-2025年度更新

全球最低稅實施

香港已於2025年6月6日通過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立法,並於2025年1月1日起生效。這對年度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實施15%的最低實際稅率。雖然這不直接影響預扣稅義務,但可能會影響大型跨國企業的整體稅務規劃。

擴展全面性協定網絡

香港持續擴展其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網絡。新的協定及修訂可能帶來更多降低預扣稅率的機會。企業應定期查閱稅務局更新的協定指引。

加強轉讓定價審查

稅務局加強了對跨境付款及轉讓定價安排的審查。請確保支付予關聯方的版權費有適當的轉讓定價文件支持,並符合公平交易原則,以避免稅務調整及罰款。

重點總結

  • 香港的預扣稅制度僅適用於版權費及支付予表演者/運動員的款項——股息、利息或大部分服務費均不適用。
  • 預扣稅率介乎2.475%至16.5%,取決於關聯狀態及兩級制稅率的應用。
  • 根據第21A條,非關聯方的視為應評稅利潤為30%,關聯方則為100%
  • 關鍵因素是知識產權在何處被使用或利用,而非合約地點或付款來源。
  • 技術服務費一般無需預扣稅,除非服務是在香港境內實體提供。
  • 香港的超過45份全面性協定可大幅降低或免除預扣稅——但需要主動採取合規步驟。
  • 扣起的稅款必須在付款後30天內繳付,或到期付款日(以較早者為準)。
  • 即使協定稅率為0%,申報要求仍然適用——必須提交IR37表格。
  • 常見錯誤包括錯誤判斷關聯關係,以及未能申請可用的協定稅務寬減。
  • 妥善的文件記錄、及早規劃及專業意見對合規至關重要。

與其他稅務管轄區相比,香港的預扣稅制度範圍非常狹窄,但這種簡單性可能具有誤導性。合規的關鍵在於準確理解何時需要預扣稅、根據關聯狀態正確計算稅率,以及通過正確程序善用稅務協定優惠。遵循上述指引並留意法規更新,企業便能自信地處理香港的預扣稅義務,同時優化其國際支付架構。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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