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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香港擬議碳稅:企業準備的早期見解

📋 重點概覽

  • 碳中和目標: 香港致力於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並於2035年前將碳排放量減少50%(相比2005年水平)
  • 現行狀況: 截至2024年12月,香港尚未正式實施碳稅,但碳氫油稅項作為與碳相關的徵費
  •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截止日期: 由2026年1月起,香港出口商向歐洲出口時須強制遵守碳定價規定
  • 港交所氣候平台: Core Climate於2022年10月推出,提供港元/人民幣結算碳信用交易
  • 強制環境、社會及管治披露: 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由2025年1月起須披露範圍一及範圍二排放

隨著香港企業應對全球向碳問責轉變的趨勢,一個關鍵問題浮現:企業應如何為碳定價不可避免的未來做好準備?雖然香港尚未實施正式的碳稅,但本港雄心勃勃的氣候目標、國際合規壓力及不斷演變的監管環境,正為企業帶來迫切的準備要求。本綜合指南探討香港的碳定價發展軌跡,並為具前瞻性的企業提供可行策略。

香港氣候政策框架:邁向2050年之路

香港於2021年10月公布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代表對環境轉型的大膽承諾。該計劃與中國國家碳中和目標(2060年前)一致,並確立香港作為區域氣候行動領導者的地位。發電佔66%排放、交通佔18%、廢物佔7%,策略透過四大支柱針對這些高影響範疇。

四大支柱減碳策略

策略 主要目標及時間表
淨零發電 • 停止使用煤作日常發電
• 2035年達至7.5-10%可再生能源
• 其後達至15%可再生能源目標
• 2050年前實現淨零發電
節能及綠色建築 • 2050年前商業樓宇減少30-40%
• 2050年前住宅樓宇減少20-30%
• 提升能源效益標準
• 推廣低碳生活方式
綠色運輸 • 電動公共/商業車輛
• 2035年起停止新登記燃油/混能私家車
• 擴展充電基建
• 車隊電動化獎勵
減少廢物 • 廢物轉化能源設施
• 減少堆填區依賴
• 發展循環經濟
• 資源回收基建
⚠️ 重要提示: 政府已承諾於未來15至20年投放約2,400億港元用於緩解及適應氣候變化措施。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跨部門氣候變化及碳中和督導委員會負責監督執行。

香港現行碳定價機制

雖然香港缺乏全面的碳稅,但多項與碳相關的財政措施已影響商業決策。了解這些現有機制可洞悉未來潛在發展。

現行與碳相關的徵費

  • 碳氫油稅項: 作為燃料消耗碳稅的一種形式
  • 累進式電費: 分級定價結構,鼓勵節約能源
  • 首次登記稅減免: 自2008年4月起,低排放商用車輛買家可獲首次登記稅減免
  • 利得稅扣減: 自2010年6月起,企業可就合資格環保車輛的資本開支申索利得稅扣減

香港的碳交易抱負

香港並非實施強制性排放交易系統,而是發展自願碳市場基建,志在成為亞太區碳交易樞紐。

💡 專業提示: 港交所Core Climate平台(2022年10月推出)是亞太區唯一提供港元及人民幣結算碳信用的市場。這使香港能獨特地連接中國內地與全球碳市場。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2026年截止期限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對香港企業構成最迫切的碳定價壓力。CBAM由2026年1月生效,將從根本上改變香港出口商進入歐洲市場的方式。

階段 時間表 要求
過渡階段 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 僅須申報;無財務徵費
確定制度 2026年1月起 須按隱含排放購買CBAM憑證
全面實施 2034年前 免費配額逐步淘汰;全面碳價平衡

CBAM初步涵蓋範疇

  • 水泥
  • 鋼鐵
  • 肥料
  • 電力
⚠️ 關鍵影響: 香港缺乏正式碳定價,意味出口商不能根據CBAM的雙重定價避免機制申索碳價扣減。這可能令其較新加坡等碳定價司法管轄區的競爭對手處於不利位置。

強化氣候披露要求

由2025年1月1日起,香港氣候披露的監管環境將經歷重大轉變。所有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必須遵守強化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要求。

排放範圍 定義 港交所要求(2025年起)
範圍一 擁有/控制來源的直接排放 強制披露
範圍二 購買能源的間接排放 強制披露
範圍三 價值鏈間接排放 尚未強制,但CBAM合規日益要求

綠色金融獎勵及支援機制

香港為擁抱可持續發展的企業提供大量財務獎勵。這些計劃可大幅抵銷減碳成本並改善資金渠道。

綠色及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延長至2027年)

  • 資助成本: 涵蓋債券發行開支及外部審查服務
  • 擴大範圍: 現包括轉型債券及貸款,用於減碳行業
  • 法律費用報銷: 債券資助先導計劃涵蓋法律及安排費用
  • 市場定位: 旨在確立香港作為亞洲轉型融資平台

環保措施稅務優惠

獎勵類型 說明 稅務優惠
環保車輛首次登記稅 首次登記稅減免 低排放車輛大幅稅務減免
利得稅扣減 環保車輛資本開支 利得稅下100%扣減
綠色建築獎勵 BEAM Plus認證項目 機電署、中電、港燈提供各項獎勵

企業準備:五步行動計劃

隨著碳定價壓力從多個方向增加,主動的企業應實施結構化的準備策略。以下是實用的五步方法:

  1. 進行碳風險評估: 評估營運及供應鏈的實體、轉型及監管風險。識別高風險範疇並優先處理緩解措施。
  2. 建立排放基線: 實施穩健系統以量度範圍一、二及三排放。使用國際認可方法以確保可信度及可比性。
  3. 制訂減碳路線圖: 訂立與1.5°C路徑一致的科學基礎減排目標。識別能源效益、可再生能源及流程優化機會。
  4. 實施供應鏈參與: 與供應商合作取得排放數據並協作減排措施。制訂獎勵碳表現的採購準則。
  5. 善用財務獎勵: 探索綠色債券發行、可持續貸款及稅務獎勵。利用綠色及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及其他支援機制抵銷轉型成本。
💡 策略見解: 現在開始碳管理的公司將在三個關鍵範疇獲得競爭優勢:(1) 2026年起較低CBAM合規成本,(2) 優先獲得綠色融資,(3) 與具可持續發展意識客戶的市場定位提升。

行業特定考慮因素

製造業及出口導向企業

  • CBAM優先事項: 立即實施產品碳足跡
  • 競爭優勢: 較低隱含排放 = 歐盟客戶較低CBAM成本
  • 可再生能源採購: 轉用可再生電力以減少範圍二排放
  • 流程創新: 投資低碳製造技術

地產及物業發展

  • 能源效益: 遵守日益嚴格的建築規範
  • 綠色認證: 追求BEAM Plus及國際認證
  • 改造市場: 建築能源升級的重大機遇
  • 綠色金融: 獲得可持續項目的優惠融資

金融服務業

  • 市場發展: 增加綠色債券發行及投資
  • 碳交易服務: 支援港交所Core Climate平台發展
  • 風險整合: 將氣候風險納入貸款及投資決策
  • 產品創新: 開發氣候主題金融產品

重點總結

  • 尚未實施碳稅,但壓力上升: 雖然香港尚未實施正式碳稅,但《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目標(2035年前減少50%,2050年前碳中和)將推動重大監管變革。
  • 歐盟CBAM產生2026年截止期限: 香港出口商向歐洲出口由2026年1月起須強制遵守碳定價規定,需要立即進行排放量度及減排措施。
  • 強化披露生效: 由2025年1月起,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須披露範圍一及範圍二排放,提高所有行業的透明度預期。
  • 可獲得財務獎勵: 延長的綠色及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至2027年)及各項稅務優惠為減碳投資提供大量支援。
  • 主動策略至關重要: 現在實施碳管理的企業將在合規、融資及市場定位方面獲得競爭優勢。
  • 區域整合機遇: 香港作為連接中國內地與全球市場的獨特位置,在碳交易及轉型融資方面創造獨特機遇。

香港的碳定價環境正迅速演變,受雄心勃勃的氣候目標、國際合規壓力及市場預期推動。雖然正式碳稅仍在考慮中,但企業面臨來自歐盟CBAM、強化披露要求及競爭動態的即時壓力。最成功的公司將是那些不將碳管理視為合規負擔,而是視為策略機遇的企業——以減少成本、獲得綠色融資、提升品牌價值,並為碳約束的未來建立韌性。現在就是準備的時機,趁監管要求及市場壓力尚未使主動行動變得更困難及昂貴。

📚 資料來源及參考

本文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核實日期:2024年12月 | 資料僅供一般指引,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以獲取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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