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數碼稅務合規:準備迎接全球申報標準
📋 重點一覽
- 全球最低稅率: 年收入達EUR 750 million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須繳付15%最低有效稅率,由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 強制電子報稅: 大型企業及適用跨國企業須由2025/26課稅年度起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稅報稅表
- 數碼平台: 個人報稅平台、商業報稅平台及稅務代表平台已於2025年7月推出
- CRS申報: 金融機構須於每年5月31日前就上一個曆年提交AEOI報表
- iXBRL格式: 透過商業報稅平台提交財務報表及稅務計算表須採用強制性iXBRL格式
- HKMTT: 香港最低補足稅確保跨國企業集團就香港利潤繳付至少15%有效稅率
您的企業是否已為香港的數碼稅務革命作好準備?隨著香港轉型其稅務管理系統以配合全球標準,企業面對新的合規要求、強制電子報稅及國際申報義務。從15%全球最低稅率到強制電子報稅及iXBRL申報,香港的稅務環境正經歷數十年來最重大的轉變。本全面指南將協助您應對這些變化,確保您的業務在數碼時代保持合規。
香港全球最低稅率實施
香港已正式實施經合組織BEPS 2.0倡議的第二支柱,為大型跨國企業引入15%全球最低稅率。這標誌著國際稅制的根本轉變,旨在打擊利潤轉移,確保大型企業無論在何處營運均繳付公平稅款。
法例框架及生效日期
香港於2025年6月6日制定《2025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最低稅率)條例》。該法例包含兩個具追溯效力的主要部分:
| 組成部分 | 說明 | 生效日期 |
|---|---|---|
| 香港最低補足稅(HKMTT) | 確保跨國企業集團就香港利潤繳付至少15%有效稅率 | 2025年1月1日(具追溯效力) |
| 收入包括規則(IIR) | 容許香港母公司實體就稅負不足的海外附屬公司徵稅 | 2025年1月1日(具追溯效力) |
| 稅負不足利潤規則(UTPR) | 收取補足稅的後備機制 | 押後作進一步研究 |
合規要求及期限
受影響的跨國企業集團必須透過新的第二支柱平台遵守嚴格的提交期限,該平台將於2026年1月起分階段推出:
| 要求 | 期限 | 詳情 |
|---|---|---|
| 補足稅通知 | 財政年度結束後6個月 | 例如:曆年結算的集團為2026年6月30日 |
| 補足稅報表 | 財政年度結束後15個月 | 過渡年度延長至18個月 |
| 提交格式 | 僅限電子方式 | 透過第二支柱平台(2026年1月推出) |
強制電子報稅及數碼申報要求
香港正從紙本轉型至全面數碼化稅務管理。稅務局已推出新的數碼平台,並實施分階段影響所有企業的強制電子報稅要求。
分階段實施時間表
| 課稅年度 | 受影響納稅人 | 要求 |
|---|---|---|
| 2023/24起 | 所有納稅人(自願性質) | 自願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稅報稅表連同iXBRL文件 |
| 2025/26 | 大型企業及適用跨國企業 | 透過商業報稅平台強制電子報稅 |
| 2028(暫定) | 營業額超過門檻的企業 | 強制電子報稅(門檻待確定) |
| 2030 | 所有企業納稅人 | 全面強制所有利得稅報稅表以電子方式提交 |
新稅務平台系統(2025年7月推出)
稅務局於2025年7月推出三個新的數碼平台,以促進電子報稅及提升納稅人服務:
- 個人報稅平台: 電子提交薪俸稅報稅表(BIR60)、個人入息課稅申請、稅款繳付及帳戶管理
- 商業報稅平台(BTP): 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稅報稅表連同iXBRL文件、遞交財務報表及稅務計算表,以及商業登記事宜
- 稅務代表平台(TRP): 為稅務專業人士及獲授權代表提供服務,具備為多個客戶批量報稅的功能
iXBRL申報要求
引入內聯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iXBRL)標誌著財務資料向稅務局申報方式的重大轉變。iXBRL讓財務報表同時具備人類可讀及機器可讀性,實現自動化數據處理及分析。
稅務局提供免費iXBRL資料準備工具及三種分類標準以協助企業合規:
- 完整香港財務報告準則(HKFRS)分類標準
- 私營實體及中小企HKFRS分類標準
- 稅務計算表分類標準
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AEOI)及CRS申報
香港透過實施經合組織制定的共同匯報標準(CRS)作為財務帳戶資料自動交換框架,展示其對國際稅務透明度的承諾。
2025年CRS申報要求
| 要求 | 詳情 |
|---|---|
| 申報期限 | 2025年5月31日(其後每年) |
| 申報期間 | 2024曆年 |
| 須申報司法管轄區 | 超過120個司法管轄區 |
| 受影響實體 | 所有在香港營運的金融機構 |
金融機構責任
根據AEOI框架,香港金融機構必須:
- 識別須申報帳戶: 由須申報司法管轄區稅務居民持有的財務帳戶
- 應用盡職審查程序: 建立及維持符合規定的盡職審查程序
- 收集所需資料: 收集及維持帳戶持有人及財務帳戶詳情的資料
- 提交年度報表: 於每年5月31日前向稅務局提交AEOI報表
國家/地區別報告(CbCR)
香港已實施國家/地區別報告,作為其對經合組織BEPS行動13框架承諾的一部分。稅務局作為監督香港CbCR合規的主管當局。
適用範圍及提交要求
| 要求 | 期限 | 不合規罰則 |
|---|---|---|
| CbC通知 | 財政年度結束後3個月 | 罰款最高HK$50,000 |
| CbC報告 | 財政年度結束後12個月 | 未能提交或不正確申報罰款最高HK$50,000 |
CbCR要求適用於在上一財政年度的合併年收入至少達HKD 6.8 billion(約EUR 750 million),且在香港至少有一個實體或常設機構的跨國企業集團。
準備數碼稅務合規:實際步驟
適用於受全球最低稅率規限的跨國企業
- 評估範圍及影響: 確定您的集團是否達到EUR 750 million收入門檻,並識別所有香港成員實體
- 實施GloBE計算系統: 開發或採購能執行複雜GloBE計算的軟件,並建立資料收集流程
- 登記第二支柱平台: 留意稅務局就平台登記的公告(由2026年1月起分階段推出)
- 檢討稅務規劃架構: 因應15%最低稅率重新評估控股公司架構
- 聘用專業顧問: 諮詢熟悉GloBE規則的稅務專業人士,並進行模擬計算
適用於所有準備強制電子報稅的企業
- 了解您的時間表: 大型企業/跨國企業須由2025/26課稅年度起遵守;所有企業須於2030年前遵守
- 登記適當的稅務平台: 企業實體使用商業報稅平台,或稅務專業人士使用稅務代表平台
- 採用iXBRL申報: 下載稅務局的免費iXBRL資料準備工具,並培訓會計人員掌握標記要求
- 更新會計系統: 確保軟件能以iXBRL兼容格式匯出資料
- 參與自願電子報稅: 及早獲取經驗,並受惠於自動延期一個月提交報稅表
適用於金融機構(CRS/AEOI合規)
- 檢討及更新盡職審查程序: 確保符合稅務局及經合組織最新CRS指引
- 準備迎接稅務局檢查: 維持CRS程序的全面文件記錄,並進行內部審計
- 加強資料管理: 實施系統以追蹤所有120多個司法管轄區的須申報帳戶
- 符合5月31日期限: 完成2024曆年的CRS報告,並在提交前核實準確性
對香港企業的策略性影響
儘管實施全球最低稅率,香港仍致力維持其作為營商友善、低稅率司法管轄區的地位。主要競爭優勢包括:
- 簡單稅制: 沒有增值稅/商品及服務稅、資本增值稅或股息預扣稅
- 地域來源徵稅原則: 僅香港來源收入須課稅(受BEPS規則規限)
- 低標準稅率: 企業利得稅為16.5%(首HK$2 million按兩級制稅率為8.25%)
- 廣泛稅務條約網絡: 與超過45個司法管轄區訂有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重點總結
- 15%全球最低稅率僅影響收入達EUR 750 million或以上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中小企及大部分香港企業不受影響
- 大型企業及適用跨國企業由2025/26課稅年度起須強制電子報稅,所有企業須於2030年前全面實施
- 金融機構須於2025年5月31日前就2024曆年提交CRS報告,並準備迎接稅務局合規檢查
- 儘管實施全球最低稅率,香港簡單的地域來源徵稅制度仍保持競爭力
- 及早採用電子報稅及數碼申報工具可減低未來合規風險,並帶來營運效率效益
- 及早登記新商業報稅平台,在強制要求生效前熟悉系統
香港的數碼稅務轉型對企業既是挑戰亦是機遇。儘管合規要求變得更複雜,轉向數碼系統在效率、透明度及策略規劃方面帶來重大效益。透過現在開始準備、聘用專業顧問及採用數碼工具,您的企業不僅能符合這些新要求,更可在香港不斷演變的稅務環境中獲取競爭優勢。
📚 資料來源及參考
本文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來源及權威參考資料進行核實:
- 稅務局(IRD) – 官方稅率、免稅額及規例
- 差餉物業估價署(RVD) – 物業差餉及估價
- GovHK – 香港政府官方入口網站
- 立法會 – 稅務法例及修訂
- 稅務局全球最低稅率指引 – BEPS 2.0及第二支柱實施
- 稅務局iXBRL報稅資訊 – 電子報稅要求及工具
- 稅務局AEOI資訊 – 共同匯報標準要求
最後核實日期:2024年12月 | 資料僅供一般指引。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以獲取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