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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對零工經濟稅務處理的演變:監管灰色地帶






香港對零工經濟稅務處理的演變:監管灰色地帶




📋 重點速覽

  • 無獨立「零工」類別: 香港法律並無「零工工人」此獨立法律類別,工作者只會被界定為「僱員」或「自僱人士」。
  • 稅務處理截然不同: 僱員須繳納薪俸稅(累進稅率2%至17%);自僱人士則須繳納利得稅(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7.5%,其後15%)。
  • 強積金為法定要求: 18至64歲的自僱零工必須參與強積金計劃,並按相關入息的5%供款(每月相關入息介乎7,100至30,000港元)。
  • 必須辦理商業登記: 自僱人士必須在開業後一個月內辦理商業登記(2024/25年度一年證費用為2,200港元)。
  • 近期案例結果不一: Zeek案(2023年)裁定送遞員為僱員;Deliveroo案(2024年)則裁定送餐員為自僱人士,顯示界定標準極依賴具體事實。
  • 2026年改革: 自2026年1月18日起,於連續4星期內工作滿68小時或以上的工人,將符合「連續性合約」資格,享有更多僱傭保障。

你是香港的外賣送餐員、自由設計師,還是平台工作者嗎?你是否清楚自己在稅務上屬於「僱員」還是「自僱人士」?根據統計,香港有超過12,900人為餐飲及貨品送遞平台工作,了解自己的稅務責任至關重要。零工經濟的興起帶來了顯著的監管灰色地帶,令許多工作者對自身的權利、責任及稅務負擔感到困惑。本指南將剖析香港對零工經濟工作者不斷演變的稅務處理方式,助你理清這個複雜的稅務環境。

香港不斷擴大的零工勞動力

香港的就業市場自2020年起經歷了顯著轉變,零工經濟急速擴張。勞工處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期間進行的調查顯示,約有12,900人曾為餐飲及貨品送遞數碼平台工作,當中約三分之一同時為多於一個平台工作。這種靈活就業安排的湧現,為稅務局及監管機構帶來了新挑戰,因為傳統的僱傭分類難以完全適應現代的工作模式。

Foodpanda、Deliveroo(已於2025年4月退出香港市場)及內地平台KeeTa等平台服務的興起,加速了這股趨勢。雖然這為工作者和企業帶來了靈活性,但也暴露了香港在稅務及僱傭監管框架上的重大灰色地帶。

核心分類挑戰:僱員 vs. 自僱人士

法例無「零工工人」定義

香港法例並未為「零工工人」設立獨立的法定類別。相反,個人通常按傳統的二元框架分類:

  • 僱員:根據僱傭合約(服務合約)工作,受《僱傭條例》(第57章)保障,享有法定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法定假日、休息日、疾病津貼及強積金供款。
  • 自僱人士(獨立承辦商):根據服務合約工作,不受《僱傭條例》的僱員保障所涵蓋,須自行負責稅務及強積金安排,通常按特定項目或交付成果受聘。
⚠️ 重要提示: 即使書面協議將你描述為「承辦商」或「自由工作者」,法庭及勞工處仍會審視工作關係的實質內容,而非僅依賴協議上的標籤。

界定僱傭身份的多因素測試

勞工處及香港法庭會採用全面的多因素測試來判定工作者的分類。終審法院在潘秋南 訴 嚴兆祥(一昌冷氣電業公司獨資經營者)(2007年)一案中的標誌性裁決,確立了「整體評估印象方法」,即審視雙方關係的所有特徵。

考慮因素 傾向為僱員的指標 傾向為自僱人士的指標
控制程度 僱主規定工作時間、監督工作、提供工具/設備 工作者自行控制工作方式、時間及地點
融合程度 工作者是機構核心運作的一部分 工作者獨立於機構架構之外運作
相互責任 僱主有責任提供持續工作;工作者有責任接受工作 除特定任務外,雙方並無持續責任
為他人工作的能力 被限制或禁止為競爭對手或其他客戶工作 可自由同時為多個客戶工作
報酬結構 定期支薪(月薪/週薪) 按項目、任務或交付成果計算報酬
福利提供 享有僱員福利(強積金、假期、保險) 不獲提供僱員福利
財務風險 無財務風險;工作時間獲保證報酬 承擔財務風險;收入隨業務成敗而波動

近期案例:截然不同的結果

兩宗近期的標誌性案件,正好說明香港在界定零工工作者身份時極度依賴具體事實:

Zeek案(2023年5月)– 裁定為僱員

張嘉欣 及 其他人 訴 健順信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及 其他人一案中,勞資審裁處裁定六名為食品及包裹送遞公司Zeek工作的送遞員勝訴。這是香港首宗勞資審裁處裁定零工工作者為僱員的案件。

Deliveroo案(2024年11月)– 裁定為自僱人士

Gurung, Sanjayaman 訴 Deliveroo Hong Kong Limited一案中,香港區域法院卻得出相反結論。一名前送餐員在提取外賣包裹時遭遇交通意外,並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向Deliveroo索償。

💡 專業貼士: 這些截然不同的判決顯示,在香港零工經濟中,僱傭身份仍高度依賴具體事實,並無明確的劃分界線。如果你對自己的分類不確定,應仔細記錄你的工作安排細節。

零工工作者的稅務責任

按分類決定的稅務處理

零工工作者的稅務影響完全取決於他們被界定為僱員還是自僱人士。香港並無獨立的「自僱稅」,而是根據工作者分類適用不同的稅制。

僱員:薪俸稅

僱員須就來自受僱工作、職位或退休金的入息繳納薪俸稅。就2024/25課稅年度而言,主要特點包括:

  • 累進稅率: 按應課稅入息實額徵收2%至17%的稅款。
  • 基本免稅額: 單身人士為132,000港元。
  • 已婚人士免稅額: 264,000港元。
  • 其他免稅額: 適用於供養家屬、子女、長者住宿照顧及其他合資格情況。
  • 兩級制標準稅率上限: 由2024/25年度起,稅款上限為首500萬港元淨入息的15%,及餘額的16%(在扣除個人免稅額前計算)。
  • 無「發薪時扣繳」制度: 香港並無實行「發薪時扣繳」制度;僱員透過年度評稅繳稅。

自僱人士:利得稅

以獨資經營者或合夥形式營運的自僱人士,若其業務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便須繳納利得稅。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課稅。

業務類型 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 超過200萬港元的利潤
非法團業務(獨資/合夥) 7.5% 15%
法團 8.25% 16.5%
⚠️ 重要提示: 如在有關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結束時,該實體有一間或多間相連實體,則兩級制利得稅稅率只適用於其中一間被提名按兩級制稅率課稅的實體。

個人入息課稅選擇

自僱人士可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這允許他們:

  • 合併所有收入來源(薪金、業務利潤、租金收入)
  • 從此合併總額中扣除個人免稅額
  • 就餘下入息按累進稅率(2%至17%)繳稅
  • 相比就每項收入分開繳稅,可能獲得較低的整體稅務負擔

此選項對利潤不高、但可透過個人免稅額大幅減輕稅負的自僱人士尤其有利。

商業登記要求

自僱人士必須登記

提供專業或個人服務(並無主僕關係)的自僱零工工作者,會被視為經營業務,必須向稅務局辦理商業登記。

要求 詳情
時限 必須在業務開始經營日期起計一個月內完成登記
方式 可親身到稅務局商業登記署辦理、郵寄或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稅務易」網上辦理
費用(2024/25年度) 一年證:2,200港元;三年證:6,020港元
所需文件 香港居民需香港身份證副本;非居民需護照或政府簽發的身份證明文件,並須委任一名香港居民作為代理人

何時需要登記

自由工作者及零工工作者在以下情況必須登記:

  • 為牟利而提供服務(設計、寫作、市場推廣、顧問、送遞等)
  • 與多個客戶合作,並以自己名義或品牌收取報酬
  • 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宣傳服務
  • 聘用分包商或計劃擴展業務
  • 希望以商業名義開立商業銀行戶口或發出發票
⚠️ 重要提示: 純粹擔任職位或受僱(即傳統僱員)的人士,不會被視為經營任何業務,無需申請商業登記。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要求

自僱人士的強積金責任

強積金制度對香港的自僱人士是強制性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自僱人士是指以非僱員身份,從生產貨品或提供服務以賺取入息的人士。

要求 詳情
涵蓋範圍 18歲至65歲以下,從香港業務活動賺取入息的自僱人士
供款率 相關入息的5%
入息範圍 每月7,100港元至30,000港元(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
供款責任 自僱人士須自行支付全數供款額
稅務扣除 強制性強積金供款可獲稅務扣除(每年上限18,000港元)
⚠️ 重要提示: 自僱人士如不加入強積金計劃,須根據香港法律承擔刑事責任。於2024年6月推出的「積金易」平台正逐步實施,以簡化強積金行政工作。

對零工工作者的實際影響

如何判斷你的稅務身份

零工工作者應透過審視以下因素來評估自己的分類:

  • 平台或客戶對你工作的控制程度
  • 你能否同時為競爭平台工作
  • 你能否在無懲罰的情況下拒絕任務
  • 你能否自行設定工作時間及選擇何時工作
  • 你是否承擔財務風險(例如車輛維修、燃油費用)
  • 你是否獲得任何僱員福利
  • 報酬結構(按任務計 vs. 定期薪金)

自僱零工工作者的稅務合規步驟

  1. 辦理商業登記: 在開業後一個月內向稅務局登記(截至2024年4月,年費為2,200港元)。
  2. 保存詳細紀錄: 保存所有收入及業務開支的詳細紀錄至少7年。
  3. 參與強積金計劃: 參與強積金計劃並定期作出5%供款。
  4. 提交年度利得稅報稅表: 於每年11月的限期前提交利得稅報稅表。
  5. 考慮個人入息課稅: 如能減低整體稅負,可考慮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6. 預留稅款資金: 預留資金繳付稅款(利潤的7.5%至15%)及暫繳稅。
  7. 申索可扣稅項目: 申索可扣稅的業務開支,包括車輛開支、手機費用、平台費用及強積金供款。
  8. 通知稅務局: 如業務狀況、地址有變或業務終止,須通知稅務局。

展望未來:監管方向

2026年連續性合約改革

立法會於2025年6月18日通過《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重新定義了《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的要求。自2026年1月18日起,新的「468規則」將與經修訂的「417規則」一同生效。

根據新規則,僱員在以下情況下將被視為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 連續四星期或以上,每星期工作不少於17小時(「417規則」),或
  • 在連續四星期內,合共工作68小時或以上(「468規則」)

這項改革預計將涵蓋額外超過10,000名工作者,但其全面影響仍屬未知,因為它並未解決零工工作者究竟是僱員還是自僱人士的根本分類問題。

重點總結

  • 二元分類系統: 香港維持傳統的僱員/自僱人士框架,並無獨立零工類別,為平台經濟帶來不確定性。
  • 按個案事實判定: 僱傭身份取決於多因素的「整體印象」測試,審視控制權、融合程度、相互責任等因素。
  • 稅務處理差異顯著: 僱員繳納累進薪俸稅(2%-17%);自僱人士繳納兩級制利得稅(7.5%/15%),個人入息課稅或可節省稅款。
  • 強制登記及合規: 自僱零工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商業登記(費用2,200港元)、保存7年紀錄、提交年度報稅表,並參與強積金計劃及作5%供款。
  • 強積金對自僱人士屬強制性: 自僱零工如不參與強積金計劃須負刑責,但供款可獲稅務扣除。
  • 2026年改革擴大保障範圍: 新的連續性合約門檻(4星期內68小時或每星期17小時)將於2026年1月18日生效,或將僱傭保障延伸至數以千計的額外零工工作者。
  • 錯誤分類風險高: 工作者可能失去僱傭保障;平台則可能須為未支付的福利、強積金供款及僱員補償申索承擔潛在責任。
  • 實用建議: 零工工作者應使用多因素測試評估自身分類,如屬自僱則確保稅務及強積金合規,保存詳細紀錄,並在複雜情況下考慮尋求專業意見。

香港的零工經濟持續演變,監管框架正努力追趕科技創新的步伐。雖然2026年的連續性合約改革代表著進步,但根本的分類挑戰仍未解決。零工工作者必須小心應對這個複雜的環境,明白他們的稅務責任、僱傭權利及退休規劃,全都取決於正確的分類。隨著平台經濟增長,要求更清晰法例及更全面保障的壓力或會增加,可能在未來數年重塑香港對零工工作稅務的處理方式。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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