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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稅務環境變遷:審計如何適應新法規






香港稅務環境變遷:審計如何適應新法規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已於2025年6月6日立法通過,追溯至2025年1月1日生效,適用於年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
  • 要點二: 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已於2024年1月1日擴大範圍,涵蓋所有類型資產的處置收益,審查更嚴格。
  • 要點三: 所有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包括買家印花稅(BSD)、額外印花稅(SSD)及新住宅印花稅(NRSD),已於2024年2月28日即時撤銷。
  • 要點四: 稅務局正加強轉讓定價審查,不合規的罰款可高達10萬港元,並要求跨國企業集團由2025/26課稅年度起強制電子報稅。

您的企業準備好迎接香港翻天覆地的稅務新時代了嗎?過去兩年,在國際合作與全球稅改的推動下,香港的稅務規則經歷了根本性的轉變。為配合這些變化,香港稅務局(IRD)已徹底重塑其審計策略,為跨國企業以至本地公司帶來全新的合規挑戰。了解這些不斷演變的審計重點,不僅是為了避免罰款,更是為了在全新的稅務環境中穩健發展。

香港稅務革命:四大顛覆性改革

自2023年起,香港的稅務框架從傳統簡單的地域來源原則,迅速演變為一套精密的國際稅務制度。這些變革既體現了香港對全球稅務合作的承諾,亦旨在維持其作為亞洲首要金融樞紐的競爭優勢。

主要改革 生效日期 關鍵業務影響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 2025年6月6日(追溯至2025年1月1日) 對收入≥7.5億歐元的跨國集團徵收15%最低稅;引入香港最低補足稅(HKMTT)及收入納入規則(IIR)
FSIE制度擴大(FSIE 2.0) 2024年1月1日 擴大至涵蓋所有資產的處置收益;引入集團內轉讓寬免
印花稅撤銷 2024年2月28日 撤銷所有住宅物業交易的BSD、SSD及NRSD
轉讓定價強化 持續進行(2024-2025年加強) 與2022年經合組織指引看齊;加強執法及文件要求
跨國企業強制電子報稅 2025/26課稅年度起 合資格跨國集團實體須就2025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課稅年度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稅報稅表

1. 第二支柱:香港加入全球最低稅俱樂部

2025年6月6日,香港正式刊憲實施經合組織(OECD)BEPS 2.0第二支柱框架的立法。這不僅是另一項稅務變動,更是對在香港營運的跨國企業全球徵稅方式的根本性轉變。

⚠️ 重要提示: 該法例追溯至2025年1月1日生效。若您的跨國企業集團在過去四個財政年度中有兩年的綜合收入達到7.5億歐元或以上,您已屬於適用範圍。

第二支柱對您業務的實際影響:

  • 香港最低補足稅(HKMTT): 一項本地最低稅,確保跨國企業集團就源自香港的收入繳付至少15%的有效稅率。
  • 收入納入規則(IIR): 追溯至2025年1月1日生效,要求母公司實體就低稅率海外附屬公司的利潤繳納補足稅。
  • 7.5億歐元門檻: 適用於在過去四個財政年度中有兩年或以上,年度綜合收入至少達7.5億歐元的跨國企業集團。
  • 徵稅不足之利潤規則(UTPR)延後: UTPR已延後作進一步研究,為企業提供喘息空間。

不可錯過的關鍵申報期限:

  1. 補足稅通知書: 必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提交——此通知書告知稅務局您的集團屬於適用範圍,並指明指定的申報實體。
  2. 補足稅報稅表(包括全球資訊申報表GIR): 必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15個月內提交(首個過渡年度為18個月)。

示例時間表: 對於財政年度於2025年12月31日結束的集團,您的通知書須於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而報稅表則須於2027年3月31日前提交。稅務局已開始主動向可能合用的跨國集團發出批量信函,要求相關實體評估其狀況並在兩個月內回覆。

2. FSIE 2.0:擴大後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制度

FSIE制度最初於2023年1月推出,是香港為符合歐盟要求而設。擴大後的「FSIE 2.0」制度於2024年1月1日生效,顯著擴大了涵蓋範圍。

💡 專業貼士: 2024年2月20日,香港成功從歐盟的觀察名單中移除,確認FSIE 2.0符合國際稅務合作標準。

FSIE 2.0的主要變更:

  • 擴大資產涵蓋範圍: 現涵蓋處置所有類型資產(動產、不動產、金融資產及非金融資產)所產生的外地收益,不論其屬資本或營業性質。
  • 原有範圍(FSIE 1.0): 僅涵蓋股息、利息、知識產權收入及股權處置收益。
  • 集團內轉讓寬免: 新增寬免機制,當資產在關聯實體之間轉讓時可遞延課稅,但須符合反避稅規則。
  • 交易商除外條款: 資產交易商從非知識產權資產獲得的外地處置收益,不屬於FSIE制度範圍。
  • 歷史成本基準: 處置收益須按歷史購入成本計算——歐盟拒絕了香港提出的重訂基準建議。

3. 印花稅撤銷:「辣招」時代終結

在2024年2月28日發表的《2024-25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宣布即時撤銷所有住宅物業的需求管理措施(DSMMs)。這標誌著為冷卻香港樓市而設、歷時超過13年的「辣招」時代正式結束。

已撤銷的措施(2024年2月28日起生效):

  • 買家印花稅(BSD): 此前向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公司購入住宅物業徵收。
  • 額外印花稅(SSD): 此前就購入後24個月內出售的物業徵收,稅率高達20%。
  • 新住宅印花稅(NRSD): 此前就特定類別買家徵收15%稅率。

《2024年印花稅(修訂)條例》已於2024年4月10日獲立法會通過,並於2024年4月19日刊憲。任何於2024年2月28日或之後簽立,涉及住宅物業買賣或轉讓的文書,均無須再繳納這些額外印花稅。

4. 轉讓定價:稅務局新的執法重點

為回應全球主管當局的雙邊壓力及香港對經合組織指引的承諾,稅務局已顯著加強轉讓定價的執法力度。2025年的第二支柱立法亦更新了香港的轉讓定價規則,以配合《2022年經合組織轉讓定價指引》。

強化的文件要求:

  • 主體文件及本地文件: 必須在會計年度結束後9個月內備妥。
  • IR1475表格: 轉讓定價資料摘要,必須在稅務局要求後一個月內提交。
  • 豁免門檻: 若香港實體符合以下任何兩項條件,可獲豁免準備主體/本地文件:總收入 ≤ 4億港元、總資產 ≤ 3億港元,或平均員工人數 ≤ 100人。
⚠️ 重要提示: 未能提交IR1475表格或表格內容有誤,可導致檢控及高達10萬港元的罰款,以及轉讓定價調整。稅務局正以更大規模及更頻密的方式進行轉讓定價覆核及審計。

稅務局審計如何演變:新焦點領域

為應對近期法例變動帶來的複雜性,稅務局已從根本上重組其審計方針。負責打擊逃稅及避稅的稅務局第4科,已擴充其能力以確保符合這些新的監管要求。

審計焦點領域 主要審查事項 所需文件
第二支柱合規 • 跨國集團收入門檻
• 有效稅率計算
• 全球資訊申報表(GIR)準確性
• 安全港資格
• 補足稅通知書
• 補足稅報稅表
• GIR詳情
• 綜合財務報表
FSIE制度合規 • 正確識別外地處置收益
• 資產分類(資本性 vs. 營業性)
• 集團內轉讓寬免申索
• 經濟實質要求
• 處置交易紀錄
• 歷史成本證明文件
• 關聯方協議
• 實質證明(CIGA/NREO)
離岸收入申索 • 利潤來源判定
• 產生利潤的活動地點
• 實質重於形式分析
• 合約簽訂地點
• 合約及協議
• 離岸營運證據
• 決策過程文件
• 員工調配紀錄
轉讓定價 • 獨立交易原則定價驗證
• 關聯方交易規模
• 利潤轉移跡象
• 涉及避稅天堂司法管轄區
• 主體文件及本地文件
• IR1475表格
• 可比性分析
• 公司間協議

第二支柱審計程序:預期事項

第二支柱的實施引入了全新的審計程序及合規要求。稅務局已向可能合用的跨國集團發出批量信函,要求收件人:

  • 評估其是否屬於合用的跨國集團(收入 ≥ 7.5億歐元)
  • 在兩個月內填妥並交回回條
  • 為集團指定一個申報實體
  • 指明向香港提供GIR的司法管轄區

FSIE審計審查:新的合規挑戰

FSIE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擴大範圍,帶來了新的審計挑戰,特別是涉及所有類型資產的處置收益。稅務局特別關注:

  • 資產分類: 核實處置收益是否被正確分類為資本性或營業性。
  • 外地與本地來源: 確保處置收益確實源自外地並符合豁免準則。
  • 經濟實質: 確認符合核心收入產生活動(CIGA)或股權權益及不動產的關聯要求(NREO)。
  • 歷史成本文件: 由於不允許重訂基準,需核實購入成本。
  • 集團內轉讓寬免: 確保申索遞延稅項時符合反避稅條件。

合規最佳實踐:您的行動計劃

1. 建立穩健的文件管理系統

應對審計的基礎是全面、即時的文件記錄:

  • 7年保存期: 所有業務紀錄、發票、合約及往來文件須至少保存7年。
  • 完整審計線索: 確保所有財務交易均可從原始文件完整追溯至報稅表。
  • 即時記錄: 即時記錄決策、實質活動及理據,而非在審計期間追溯補做。
  • 數碼系統: 實施安全、有條理的數碼歸檔系統,以便在稅務局查詢時易於檢索。

2. 跨國集團應主動進行第二支柱合規

對於可能達到7.5億歐元門檻的集團:

  1. 收入監察: 追蹤集團過去四個財政年度的綜合收入。
  2. 及早與稅務局溝通: 及時回覆稅務局信函,並在限期內完成回條。
  3. 準備GIR: 提前準備全球資訊申報表(GIR)。
  4. 安全港分析: 評估是否符合可用的安全港條件以減輕合規負擔。
  5. 準備電子報稅: 為2025/26課稅年度起強制電子提交利得稅報稅表作好準備。

3. 強化轉讓定價管治

為管理日益增加的轉讓定價審計風險:

  • 及時備妥文件: 在9個月限期內準備好主體文件及本地文件。
  • 年度更新: 每年檢視及更新轉讓定價文件以反映當前營運狀況。
  • 獨立交易原則測試: 定期進行基準研究,核實定價在獨立交易範圍內。
  • 準備IR1475表格: 備妥摘要資料,以便在稅務局要求後一個月內提交。

罰則與後果:風險所在

違規類型 潛在罰則
未有通知須課稅責任 定額罰款高達10,000港元 + 涉及稅款3倍的罰款
轉讓定價不合規(IR1475) 檢控 + 罰款高達100,000港元 + 轉讓定價調整
遲交報稅表 估計評稅要求即時繳稅 + 潛在罰款
第二支柱申報失誤 根據稅務局執法條文的罰款 + 補足稅評稅

重點總結

  • 第二支柱已生效: 香港的全球最低稅法例追溯至2025年1月1日生效,適用於收入≥7.5億歐元的跨國集團。補足稅通知書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提交,報稅表則須在15個月內提交。
  • FSIE範圍大幅擴大: 自2024年1月1日起,FSIE制度涵蓋所有資產類型的處置收益,需要仔細追蹤、保存歷史成本文件及核實經濟實質。
  • 印花稅「辣招」已撤銷: 所有住宅物業的BSD、SSD及NRSD已於2024年2月28日撤銷,結束了13年的需求管理措施。
  • 轉讓定價執法正在加強: 稅務局正進行更大規模、更頻密的轉讓定價審計。主體文件及本地文件須在9個月內備妥(獲豁免除外),IR1475表格須在要求後一個月內提交,罰款可高達10萬港元。
  • 文件標準至關重要: 須保存全面紀錄7年,就離岸收入申索記錄實質重於形式,並為稅務局在所有合規領域加強審查作好準備。文件不足是觸發審計的主要原因之一。
  • 跨國企業強制電子報稅: 合資格的跨國集團實體必須從2025/26課稅年度(即2025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起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稅報稅表。

香港的稅務環境經歷了變革,但本港仍是全球最具競爭力的營商環境之一。兩級制利得稅(法團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8.25%,其後16.5%)繼續提供顯著優勢。然而,稅務合規要求極低的時代已經過去。投資建立全面的合規框架、緊貼法例變動,並保持優良文件紀錄的企業,不僅能有效管理審計風險,更能在香港不斷演變的國際稅務環境中蓬勃發展。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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