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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保留權力信託:平衡控制權與資產保障






香港的保留權力信託:平衡控制權與資產保障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香港《受託人條例》明確允許委託人保留權力,不影響信託的有效性。
  • 要點二: 香港的屬地徵稅原則,意味著信託資產增值無需繳納資本增值稅。
  • 要點三: 保留權力信託(RPT)在委託人控制與資產保護之間取得平衡,是現代財富管理的理想工具。

假如你可以在保障家族財富世代傳承的同時,依然保留對關鍵決策的掌控權,這會是怎樣的方案?香港的保留權力信託(Reserved Powers Trusts, RPTs)正正提供了這個解決方案——這是一個精密的財富結構工具,它結合了傳統信託的資產保護優勢與保留控制權的靈活性。在當今複雜的金融環境中,企業東主、創業家及高淨值人士面對日益增加的監管審查和全球風險,RPTs提供了一個法律上穩健的框架,既能保障資產,又能確保委託人的願景引導關鍵決策。

甚麼是香港保留權力信託?

香港保留權力信託代表了私人財富管理的現代演進,專為那些希望在保護資產的同時,對資產管理方式保持實質影響力的個人而設計。與傳統的全權信託(由受託人掌握所有決策權)不同,RPTs允許委託人(即設立信託的人)保留通常屬於受託人的特定權力。

核心理念:平衡控制與保護

RPTs背後的基本原則簡單而強大:你可以將資產的法律所有權轉移至信託以獲得保護,同時保留對關鍵決策的控制權。這解決了許多企業東主和創業家的常見憂慮,他們因擔心失去對辛苦建立資產的控制而對使用信託猶豫不決。

特點 保留權力信託 傳統全權信託
投資控制 委託人保留指示投資決策的權力 受託人對投資擁有完全酌情權
受益人變更 委託人可以修改受益人或分配條款 受託人決定誰在何時獲得資產
受託人角色 管理信託、執行委託人指示、履行受信責任 自主作出所有關鍵決策
資產保護 資產在法律上與委託人的財產分離 資產在法律上與委託人的財產分離
💡 專業貼士: 你保留的具體權力應根據你的獨特情況仔細定制。常見的保留權力包括投資指示、受益人變更和分配時機,但你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調整。

法律框架與稅務優勢

香港的法律體系透過對《受託人條例》的修訂,為RPTs提供了穩固的基礎。這些修訂明確允許委託人保留權力,而無需擔心信託被質疑為「虛假信託」——這個歷史顧慮曾阻礙了許多人在保留控制權的同時使用信託。

香港的稅務友好環境

香港在信託結構方面最顯著的優勢之一是其屬地徵稅制度。當與RPTs結合時,這創造了強大的財富保存機會:

  • 無資本增值稅: 香港不徵收資本增值稅,意味著信託資產增值不會引發稅務負擔。
  • 無股息預扣稅: 信託收到的股息一般無需繳納預扣稅。
  • 無遺產稅: 香港於2006年廢除了遺產稅,使其成為跨代財富轉移的理想地點。
  • 屬地來源原則: 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課稅,為國際資產結構提供了靈活性。
⚠️ 重要提示: 雖然香港提供優惠的稅務待遇,但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要求某些類型的收入在香港具備經濟實質。持有外國資產的信託應確保符合適當的實質要求。

與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制度的結合

對於家族辦公室和擁有大量財富的人士,香港的FIHV制度與RPTs結合可帶來額外好處:

  • 0%稅率: 合資格的FIHV在合資格交易上享有0%稅率。
  • 最低資產管理規模: 要求最低資產管理規模為2.4億港元。
  • 實質活動要求: 必須在香港維持實質活動。
  • 結合潛力: RPTs可以持有FIHV權益,創造分層保護和稅務效率。

策略性資產保護應用

RPTs是強大的工具,可在保持策略控制的同時,保護財富免受各種風險。以下是關鍵的保護機制:

風險情境 RPT保護機制 實際應用
個人債權人申索 資產在法律上與委託人個人財產分離 企業東主保護個人資產免受業務負債影響
業務傳承 在保留策略方向下進行受控資產轉移 家族企業確保業務連續性,並在過渡期保護資產
跨境風險 在香港穩定的法律管轄區下整合資產 國際投資者減低其本國的政治及貨幣風險
家庭糾紛 具備委託人指導的清晰管治結構 透過建立透明的決策流程來預防衝突

真實業務傳承例子

假設一位在香港設有製造業務的企業東主,擁有價值5,000萬港元的資產。透過設立RPT:

  1. 資產轉移: 將業務股份及關鍵物業轉移至RPT。
  2. 保留控制權: 東主保留指示投資策略及批准重大業務決策的權力。
  3. 傳承規劃: 將子女列為受益人,並設定受控的分配時間表。
  4. 達成保護: 資產免受個人債權人影響,同時東主在過渡期間維持策略控制。

實施與合規注意事項

成功實施RPT需要周詳的規劃和專業指導。以下是關鍵步驟和考慮因素:

基本實施步驟

  1. 專業諮詢: 聘請熟悉香港信託法的經驗豐富的信託律師和稅務顧問。
  2. 權力定義: 清晰界定哪些權力將被保留,哪些將留給受託人。
  3. 信託契據草擬: 仔細草擬信託契據,明確說明保留權力和受託人職責。
  4. 選擇受託人: 選擇具有RPT管理經驗的專業受託人。
  5. 資產轉移: 按照法律要求妥善將資產轉移至信託。
  6. 持續管理: 建立清晰的溝通和決策流程。
⚠️ 重要提示: 雖然RPTs允許保留控制權,但絕不可用於欺詐目的。為挫敗現有債權人而進行的資產轉移,可能會根據反避稅條款受到挑戰。務必在任何潛在債權人問題出現之前,及早設立信託。

稅務合規與申報

香港的RPTs必須遵守多項稅務和監管要求:

  • 利得稅: 如果信託在香港經營業務,其首200萬港元利潤可能須按8.25%稅率繳稅,其後利潤按16.5%稅率繳稅。
  • 物業稅: 源自香港的租金收入,須按淨應評稅值的15%徵稅。
  • 印花稅: 將物業轉入信託可能須繳納印花稅(高價值物業稅率可達4.25%)。
  • 紀錄保存: 根據香港法律要求,妥善保存紀錄7年。
  • 全球最低稅: 對於大型跨國集團(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15%的全球最低稅將於2025年1月1日起適用。

重點總結

  • 香港RPTs在法律上允許委託人保留對關鍵決策的控制權,同時保護資產免受債權人影響。
  • 《受託人條例》的修訂為保留權力安排提供了清晰的法律確定性。
  • 香港的屬地徵稅制度為財富保存和傳承規劃帶來顯著優勢。
  • RPTs可與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結合,以提升稅務效率。
  • 正確的實施需要專業指導和仔細的文件記錄。

香港的保留權力信託代表了現代財富管理的精密解決方案,在控制與保護之間提供了完美的平衡。無論你是規劃業務傳承的企業東主、尋求資產保護的國際投資者,還是希望跨代保存財富的家庭,RPTs都提供了一個靈活且法律上穩健的框架。透過善用香港有利的法律環境和稅務制度,你可以創造持久的傳承,同時保持引導財富未來方向所需的策略影響力。請諮詢經驗豐富的香港信託專業人士,探討如何根據你的具體情況和目標定制RPT。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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