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子商務稅務合規指南:業務關聯與申報規定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只對源自香港的利潤徵收利得稅,客戶所在地並非決定因素。
- 要點二: 法團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為8.25%,其後為16.5%;香港不設數碼服務稅、增值稅或商品及服務稅。
- 要點三: 所有在香港營運的網上業務,必須在開業後1個月內申請商業登記證,年費豁免適用於低營業額業務。
- 要點四: 經合組織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稅(15%)已於2025年1月1日生效,適用於年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
- 要點五: 稅務局正分階段推行強制電子報稅,跨國企業集團須於2025/26課稅年度開始,而高營業額業務則於2028年開始。
您正在香港經營電子商務業務,還是正考慮加入這個行列?隨著數碼經濟蓬勃發展,了解香港獨特的稅務環境,對於確保合規及最大化您的競爭優勢至關重要。與許多按客戶所在地徵稅的司法管轄區不同,香港遵循地域來源原則,專注於您的利潤產生活動實際發生的地點。這為網上創業家帶來了機遇,同時也帶來了合規方面的考量。
了解香港數碼經濟中的稅務連繫(Nexus)
對於在國際上營運的電商企業而言,確定稅務連繫(即產生納稅義務的關聯)至關重要。香港的處理方式既直接又具細微差別。《稅務條例》第14條的基本原則是,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繳納利得稅。這意味著您的客戶所在地並不能決定您的稅務責任——重要的是您產生這些利潤的業務營運發生在何處。
什麼因素會為電商業務建立稅務連繫?
根據稅務局的《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39號(修訂本)(俗稱DIPN 39),正確的方法是審視「產生有關利潤的業務運作是甚麼,以及這些運作在何處進行」。稅務局會採用事實與程度的測試,全面審視您的業務活動。
| 連繫因素 | 會建立香港稅務連繫 | 單獨不會建立連繫 |
|---|---|---|
| 實體存在 | 在香港設有辦公室、倉庫、物流中心或零售店舖 | 僅有伺服器位置(而無人管理) |
| 人員 | 有僱員、承辦商或代理在香港進行業務運作 | 偶爾的商務旅行或參加展覽會 |
| 存貨管理 | 在香港儲存貨物、管理庫存或協調物流配送 | 第三方物流供應商持有過境貨物 |
| 決策 | 在香港進行關鍵業務決策、合約談判或策略規劃 | 行政或常規營運決策 |
| 銀行業務 | 香港銀行帳戶結合其他連繫因素 | 僅有香港銀行帳戶 |
| 客戶所在地 | 不適用(客戶所在地並非決定因素) | 從海外營運銷售給香港客戶 |
| 平台使用 | 不適用(所用平台並非決定因素) | 使用Shopify、Amazon或eBay等平台 |
伺服器位置規則:關鍵區別
《稅務規則》第5條作出重要澄清:僅在香港設有伺服器,而沒有相關人員活動進行管理,並不構成在香港經營業務。單獨的伺服器不會構成「分行、管理或其他營業地點」——這意味著需要人員參與的實體存在。
香港為電商提供的競爭性稅務優勢
兩級制利得稅制度(2024-2025年度稅率)
香港的兩級制利得稅制度為中小型電商企業帶來顯著好處:
- 法團: 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稅率為8.25%,其後利潤為16.5%。
- 非法團業務: 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稅率為7.5%,其後利潤為15%。
香港不徵收的稅項——您的競爭優勢
香港對電商企業最顯著的優勢之一,是沒有其他地方常見的幾種稅項:
- 數碼服務稅(DST): 與許多司法管轄區不同,香港並未實施DST,目前亦無計劃引入。
- 增值稅(VAT): 不適用於香港的貨物或服務。
- 商品及服務稅(GST): 香港沒有GST制度。
- 資本增值稅: 香港不對業務出售或投資產生的資本收益徵稅。
- 股息預扣稅: 在香港產生的股息無須繳納預扣稅。
- 銷售稅: 對消費者購買不徵收銷售稅。
商業登記:您的首個合規步驟
強制性商業登記證(BRC)
所有在香港營運的網上業務——包括Instagram商店、代發貨(Dropshipping)業務、數碼市場及軟件即服務(SaaS)供應商——必須在開始營運後一個月內取得商業登記證。無論業務是在網上還是透過實體零售店進行,《商業登記條例》均同等適用。
根據稅務局關於互聯網業務的常見問題,如果您透過互聯網進行交易或提供服務,而相關業務運作或服務是在香港進行,您必須提交商業登記申請。
登記費用及低營業額豁免(2024-2025年度)
由2024年4月1日起,政府的商業登記費為:
- 一年期證書: 2,200港元
- 三年期證書: 5,720港元
低營業額業務的費用豁免:
如果平均每月銷售額或收入不超過以下金額,小企業東主可申請豁免繳付徵費及商業登記費:
- 主要從提供服務賺取利潤的業務:10,000港元
- 其他業務(貿易):30,000港元
電商合規清單
初始設立要求
- 確定稅務連繫: 審視連繫因素,確認您的營運是否產生香港稅務責任。
- 選擇業務結構: 大多數電商企業選擇私人有限公司,以獲得信譽及有限責任保障。
- 註冊公司: 如以有限公司形式成立,需向公司註冊處完成註冊。
- 取得商業登記證: 在開始營運後1個月內取得商業登記證。
- 確保業務地址: 提供一個香港的註冊業務地址(專業服務公司可提供此服務)。
- 開立商業銀行帳戶: 如營運需要(並非所有業務強制要求)。
- 取得特別牌照: 如銷售受規管產品(食品、化妝品、酒精、藥品等)。
持續年度合規事項
- 保存妥善的會計紀錄及帳簿。
- 提交利得稅報稅表(首次報稅表通常在成立後約18個月發出)。
- 如有僱用員工,每年約4月提交僱主報稅表(BIR56A/IR56B)。
- 每年或每三年續期商業登記證。
- 根據時間表為強制電子報稅作準備(2025/26年度適用於跨國企業,2028年適用於高營業額業務)。
- 如屬收入超過7.5億歐元的跨國集團,評估經合組織第二支柱的責任。
- 進行年度利潤來源審查,以確定應課稅與離岸利潤。
2024-2025年度影響電商的監管更新
強制電子報稅時間表
香港正分階段推行利得稅報稅表的強制電子報稅:
- 2025/26年度: 所有在適用範圍內、有提交利得稅報稅表責任的跨國企業(MNE)集團必須以電子方式報稅。
- 2028年: 營業額超過特定門檻(具體金額待確認)的業務必須以電子方式報稅。
- 2030年: 所有公司,包括不活動實體,均須以電子方式報稅。
經合組織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稅——2025年1月生效
香港已實施經合組織的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適用於2025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課稅年度。這影響每年綜合收入至少達7.5億歐元的跨國企業集團。
對合資格電商業務的主要影響:
- 最低實際稅率: 適用15%的全球最低稅。
- 補足稅: 如果在任何司法管轄區的實際稅率低於15%,則可能需要繳納補足稅。
- 利潤分配: 跨司法管轄區的利潤分配變得至關重要。
- 額外申報: 加強的國別報告要求。
不遵從規定的罰則
電商企業應認真對待合規事宜,因為違規的罰則可能相當嚴重:
- 未取得商業登記證: 可能被檢控,導致罰款及潛在刑事責任。
- 逾期提交報稅表: 適用罰款及附加費。
- 不正確的報稅表: 補加評稅及罰款。
- 未保存妥善紀錄: 最高可罰款10萬港元,並可能被檢控。
稅務局已加強執法能力,並日益關注電商業務,以確保其遵守登記及稅務責任。
✅ 重點總結
- 地域來源徵稅原則: 香港只對源自香港的利潤徵稅,依據是利潤產生活動的地點,而非客戶所在地。
- 連繫判定: 稅務連繫是通過審視業務營運的整體情況來確定的,包括實體存在、人員、存貨管理和決策地點。
- 具競爭力的稅率: 香港提供低稅率的兩級制利得稅(法團為8.25%/16.5%),且不設數碼服務稅、增值稅、商品及服務稅或資本增值稅。
- 強制登記: 所有在香港進行營運的電商業務,必須在一個月內取得商業登記證。
- 費用豁免: 低營業額業務(服務業每月低於1萬港元,貿易每月低於3萬港元)可申請費用豁免。
- 數碼轉型: 為即將推出的商業稅務門戶及強制電子報稅作好準備。
- 經合組織第二支柱影響: 大型跨國集團(收入超過7.5億歐元)必須從2025年1月起遵守15%的全球最低稅。
- 文件記錄至關重要: 保存營運地點的全面記錄,以支持利潤來源的判定。
- 尋求專業指導: 就跨境電商營運事宜,諮詢熟悉DIPN 39及稅務局做法的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香港的電商稅務框架為數碼創業家提供了顯著優勢,尤其是其地域來源徵稅制度及沒有數碼服務稅。然而,正確的合規要求您了解關於稅務連繫及利潤來源判定的細微規則。通過仔細記錄您的營運、妥善登記您的業務,並隨時了解即將實施的數碼報稅要求,您可以在香港充滿活力的數碼經濟中,建立一家合規且具競爭力的電商企業。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 香港稅務局 – 官方稅率、免稅額及稅務條例
- 稅務局利得稅指南 – 利得稅率及計算的官方指引
- 稅務局互聯網業務常見問題 – 電商登記要求的官方指引
- 稅務局兩級制利得稅常見問題 – 兩級制稅制的官方指引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香港特區政府官方入門網站
- 立法會 – 稅務法例及修訂
- 經合組織BEPS –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資訊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