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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酌情信託優化您的香港稅務負擔






如何利用酌情信託優化您的香港稅務負擔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全權信託可透過在受益人中有策略地分配收入,有效降低整體家庭稅務負擔。
  • 要點二: 信託資產的法律擁有權歸於受託人,與受益人的權益分離,提供資產保障。
  • 要點三: 香港稅制優勢(無資本增值稅、無遺產稅、地域來源徵稅)令信託規劃效益倍增。
  • 要點四: 受託人擁有分配時間、金額及對象的靈活決定權,是財富傳承的關鍵工具。

假如有一個合法途徑,既能減輕家庭的稅務負擔,又能維持對財富的控制權,並為後代保護資產,你會否考慮?在香港優越的稅務環境下,全權信託正正提供了這個機會。這種精密的法定架構,在尋求優化稅務安排、同時確保財富能按意願管理的高資產淨值人士及家庭中,日漸普及。讓我們深入探討全權信託如何運作,以及如何善用2024-2025年度的香港稅務框架進行策略規劃。

甚麼是全權信託?

全權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資產擁有人(設立人)將資產轉移予一名受託人,由受託人為一組指定的受益人持有及管理資產。與固定信託(受益人權益已預先確定)不同,全權信託賦予受託人完全的酌情權,決定:

  • 哪些受益人可獲得分配
  • 何時進行分配
  • 每位受益人獲得多少金額
  • 分配收入還是資本

這份靈活性受《信託契據》所規範——這份法律文件確立了信託,並列明了受託人的權力與責任。《信託契據》是整個安排的基石,提供了受託人必須依循的運作框架。

關鍵的法律分離:受託人 vs. 受益人

信託法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則是法律擁有權與實益擁有權的分離:

法律擁有人(受託人) 實益擁有人(受益人)
持有信託資產的法律所有權 擁有從資產獲益的衡平法權利
管理及處置信託資產 按受託人酌情決定收取分配
對受益人負有受信責任 對資產沒有直接控制權
為信託提交報稅表 就收到的分配繳稅

全權信託的稅務優化策略

香港的稅務制度提供多項優勢,令全權信託在稅務規劃上尤其有效。以下是它們如何優化你的稅務狀況:

1. 策略性收入分配

受託人可以將收入分配予處於較低稅階的受益人,從而潛在降低整體稅務負擔。例如:

  • 分配予沒有或只有少量其他收入的成年子女
  • 分配予可能合資格享有額外免稅額的年長父母
  • 安排分配時間,配合受益人應課稅入息較低的年份
💡 專業貼士: 可考慮將收入分配予能夠充分利用個人免稅額(2024/25年度基本免稅額為132,000港元)及其他扣除項目的受益人,然後才開始繳付較高薪俸稅。

2. 資本增值稅優勢

香港不徵收資本增值稅。當信託出售資產獲利時,無需繳付資本增值稅。這對於以下情況尤其有利:

  • 擁有大量未變現收益的投資組合
  • 已升值的物業投資
  • 未來可能出售的業務權益

3. 信託業務的利得稅規劃

若信託經營業務,須按香港的兩級制利得稅課稅:

實體類型 首200萬港元利潤 其後利潤
法團(包括法團受託人) 8.25% 16.5%
非法團業務 7.5% 15%
⚠️ 重要提示: 每個關聯集團只有一間實體可就首200萬港元利潤享用較低稅率。若存在多個家族實體,需要謹慎規劃以決定哪一間實體應申索此項優惠。

實際操作:設立你的信託

  1. 釐清目標: 清晰闡述你想達到的目的——稅務優化、資產保障、傳承規劃,或是組合目標。
  2. 選擇受託人: 可以是專業信託公司、可信賴的個人,或你自己(但這會帶來不同的法律影響)。
  3. 草擬信託契據: 與法律專業人士合作,制定一份全面的文件,列明受託人權力、受益人類別、分配指引及終止條件。
  4. 轉移資產: 合法地將資產轉入信託。根據轉移的資產類型,此舉可能涉及印花稅。
  5. 建立管理系統: 為信託設立妥善的會計、紀錄保存及合規系統。

印花稅考慮因素

將物業轉入信託時,或須繳付印花稅。自2024年2月28日起,香港已撤銷多項樓市需求管理措施:

💡 專業貼士: 2024年2月28日撤銷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及新住宅印花稅(NRSD)後,將物業轉入信託的成本效益更高。現時物業轉讓只須繳付標準的從價印花稅。

常見情境及例子

情境一:家族業務傳承

一位家族業務擁有人設立全權信託以持有公司股份。受託人可以:

  • 將股息分配予處於較低稅階的家庭成員
  • 透過受託人維持對業務決策的控制權
  • 避免設立人身故後的遺產承辦及繼承問題
  • 未來出售業務時無需繳付資本增值稅

情境二:投資組合管理

一位投資者將一個價值1,000萬港元的投資組合轉入全權信託:

  • 股息收入可在家庭成員之間策略性分配
  • 因投資組合再平衡而產生的資本增值免稅
  • 資產受到保障,免受個人債權人追索
  • 可在信託契據中規定由專業投資管理團隊管理

合規及申報要求

受託人在香港負有特定的法律及稅務責任:

  • 報稅表: 若信託產生源自香港的收入,受託人必須為信託提交年度報稅表。
  • 保存紀錄: 根據香港稅法,須妥善保存紀錄至少7年。
  • 受益人報告: 向受益人提供有關分配的資料,以便他們提交個人報稅表。
  • 受信責任: 須為所有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不得偏袒任何個別人士。
⚠️ 重要提示: 稅務局近年加強了對信託安排的審查。必須確保你的信託具有實質業務,而非純粹為避稅目的而設立。妥善的文件記錄及商業理據至關重要。

重點總結

  • 全權信託提供收入分配的靈活性,有助降低整體家庭稅務負擔。
  • 香港的稅務優勢——無資本增值稅、無遺產稅及地域來源徵稅原則——令信託規劃效益顯著。
  • 法律擁有權(受託人)與實益擁有權(受益人)的分離,提供了資產保障。
  • 策略性規劃可優化運用家庭成員之間的個人免稅額及累進稅率。
  • 妥善執行需要專業意見、全面的文件記錄及持續的合規管理。

全權信託是香港優越稅務環境下,一個強大的財富管理及稅務優化工具。透過提供收入分配、資產保障及傳承規劃的靈活性,它能協助家族跨代保存財富,同時將稅務負擔降至最低。然而,成功的執行需要周詳的規劃、專業的指導,以及持續遵守香港的信託及稅務法例。與任何精密的財務架構一樣,關鍵在於使信託的設計與你家庭的具體情況、目標及價值觀保持一致。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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