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辦公室如何透過香港稅法優化財富保全
📋 重點概覽
- 稅率: 合資格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s)的合資格交易可享0%優惠稅率
- 最低資產管理規模: 指定資產管理規模須達240,000,000港元
- 人員要求: 至少須僱用2名在香港的全職合資格員工
- 營運開支: 每年在香港產生的營運開支至少須達2,000,000港元
- 家族擁有權: 至少95%實益權益(如包含慈善成分則可降至75%)
- 生效日期: 自2023年5月19日起生效,追溯至2022年4月1日
- 審批程序: 自我申報制度,無需預先裁定
- 投資自由: 無本地投資規定 – 享有完全的全球投資自由
試想像管理一筆240,000,000港元或以上的家族財富,卻無需繳交任何利得稅。這並非理論情景——而是在香港開創性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制度下營運的合資格家族辦公室的實際情況。香港已設有超過2,700個單一家族辦公室,成為亞洲首屈一指的財富管理中心,為超高淨值家族提供前所未有的稅務效益,並結合策略性進入大中華市場及全球投資機遇。
香港家族辦公室革命:為何現在?
香港轉型成為家族辦公室重鎮並非偶然。政府於2023年3月發表《發展香港家族辦公室業務的政策宣言》,隨後於2023年5月正式推出FIHV稅務優惠制度,展開策略性推動。這項全面措施帶來卓越成果:投資推廣署委託進行的市場研究顯示,香港營運的單一家族辦公室超過2,700個,其中逾半數管理資產超過50,000,000美元。
立法框架:《2023年稅務(修訂)條例》
香港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的法律基礎為《2023年稅務(修訂)(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稅務寬免)條例》,已於2023年5月19日生效。該法例修訂《稅務條例》,為由合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SFOs)在香港管理的合資格FIHV及家族擁有的特定目的實體(FSPEs)提供利得稅寬免。
FIHV資格的五大支柱
1. 家族擁有權架構
單一家族的成員必須直接或間接持有FIHV及SFO至少95%的實益權益。此高門檻確保該制度惠及真正的家族財富架構,而非商業投資基金。如至少20%的餘下實益權益由合資格慈善機構持有,該要求可降至75%。
2. 最低資產門檻:240,000,000港元
資產管理規模必須包括至少240,000,000港元的「附表16C」指定資產。這些資產包括證券、私人公司股份、期貨合約、外匯合約、存款、交易所買賣商品、外幣及場外衍生產品。
至關重要的是,該制度設有三年回溯機制:若某年度的總淨資產值低於240,000,000港元門檻,惟緊接之前兩年中任何一年的淨資產值達到最低要求,仍會被視為符合資格。此機制可防範因短期市場波動而不符資格。
3. 香港管理及控制
FIHV必須在該課稅年度的基期內通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此舉確保具有真正的經濟實質,並防止純粹為避稅而設的名義架構。管理及控制可透過由合資格SFO管理FIHV,並在香港進行或安排FIHV的合資格交易來證明。
4. 實質活動要求
FIHV必須在香港進行其核心創造收入活動(CIGAs),並符合特定門檻:
- 僱用人員: 至少2名在香港進行相關活動並擁有必要資格的全職員工
- 營運開支: 每年在香港因進行相關活動而產生至少2,000,000港元的營運開支
5. 合資格交易框架
只有源自合資格交易及附帶交易的應課稅利潤方合資格享有0%優惠稅率。合資格交易是指在香港由合資格SFO或透過合資格SFO進行,並涉及附表16C下指定資產的交易。
附帶交易受5%門檻限制:FIHV源自附帶交易的營業收入不得超過源自合資格交易及附帶交易的總營業收入的5%。
稅務處理:完全豁免利得稅
合資格FIHV可就源自合資格交易及附帶交易的應課稅利潤享有0%優惠利得稅率。這代表完全豁免香港的標準公司利得稅率:
| 實體類別 | 標準利得稅率 | FIHV優惠稅率 |
|---|---|---|
| 法團 | 首2,000,000港元為8.25%,其後為16.5% | 合資格交易享0% |
| 非法團 | 首2,000,000港元為7.5%,其後為15% | 合資格交易享0% |
2024年11月擬議優化措施:未來發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於2024年11月25日發表綜合諮詢文件,概述香港優惠稅制的重大優化措施,包括FIHV稅務優惠。諮詢期於2025年1月3日結束,預計於2025年實施。
擴大合資格投資範圍
擬議的優化措施大幅擴大合資格投資範圍,包括:
- 非法團私人實體的權益: 擴展至傳統法團架構以外
- 直接貸款及私人信貸投資: 確認私人信貸作為新興資產類別
- 虛擬資產: 納入數碼資產及加密貨幣
- 排放衍生工具及配額: 配合ESG投資策略
- 保險相連證券: 擴大進入另類風險轉移工具的途徑
優化附帶交易框架
諮詢文件建議透過移除限制性的5%附帶交易門檻及引入排除清單方式,優化合資格享有稅務豁免的收入範圍。此修訂將提供更大營運靈活性並降低合規複雜性。
| 優化範疇 | 現行框架 | 擬議優化措施 |
|---|---|---|
| 合資格投資 | 限於附表16C指定資產 | 擴大至包括私人信貸、虛擬資產、排放衍生工具、保險相連證券 |
| 附帶交易 | 佔總收入5%門檻 | 以排除清單方式取代門檻 |
| FSPE活動 | 限於持有及管理 | 擴展至包括中介FSPE |
香港與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對決
香港及新加坡是亞洲兩大首屈一指的家族辦公室中心,各有獨特優勢。了解這些差異對於家族作出司法管轄區決定至關重要。
| 比較因素 | 香港 | 新加坡 |
|---|---|---|
| 優惠稅率 | 合資格交易享0% | 13O/13U計劃下為10% |
| 審批程序 | 自我申報,無需預先批核 | 須獲金管局批准(約3個月) |
| 最低資產管理規模 | 240,000,000港元(約30,700,000美元) | 視乎計劃而定 |
| 本地註冊 | 無需 | 13O計劃須註冊 |
| 最低員工人數 | 2名全職合資格員工 | 視乎基金規模而定 |
| 最低營運開支 | 每年2,000,000港元 | 視乎基金規模而定 |
| 本地投資要求 | 無 | 視乎計劃而定 |
| 家族定義 | 較廣泛(包括兄弟姊妹、姪子女、外甥子女) | 較狹窄(著重直系後裔) |
| 監管方針 | 原則為本,家族辦公室無需領牌 | 規範性,加強反洗錢監管 |
策略考量:並非二擇其一,而是如何兼用兩者
對於成熟的家族辦公室而言,策略性問題並非「哪個司法管轄區勝出?」,而是如何明智地運用兩個中心各自不同的稅制、實質規則及虛擬資產框架。許多領先家族正採用多司法管轄區策略,同時在香港及新加坡設立據點,以優化稅務效益、分散監管風險,並獲取每個司法管轄區提供的獨特能力。
實施路線圖:FIHV成功五步曲
- 策略評估及架構設計: 評估家族目標、現有資產及能否達到240,000,000港元資產管理規模門檻。根據承傳規劃目標設計合適的實體架構(信託、公司或合夥企業)。
- 成立單一家族辦公室: 註冊成立SFO實體,在香港聘用至少2名全職合資格員工,設立辦公處所,並實施管治框架。
- FIHV成立及合規框架: 成立FIHV實體,確保家族擁有權符合要求,記錄管理及控制安排,並實施程序追蹤合資格交易。
- 營運開展及報稅: 透過SFO開展投資活動,保存詳細記錄,監察門檻合規情況,並提交附有適當自我申報的利得稅報稅表。
- 持續合規及優化: 每年監察資產管理規模,定期審視家族擁有權百分比,定期評估員工資格,並監察監管發展。
輔助措施: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除FIHV稅制外,香港於2024年3月重啟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為家族成員提供額外誘因在港建立居留權。CIES要求在合資格資產中投資至少27,000,000港元(包括投入CIES投資組合的3,000,000港元),以符合居留權資格。該計劃在推出首數個月已收到超過5,000個查詢及逾500份申請。
政府支援及生態系統發展
香港政府已實施全面政策框架以支持家族辦公室設立及發展,包括:
- 投資推廣署家族辦公室團隊: 專責政府支援團隊,已協助近60個家族辦公室設立或擴展業務
- 家族辦公室服務供應商網絡: 連繫提供專門家族辦公室服務的專業服務供應商平台
- 慈善計劃: 慈善項目資料庫平台,協助家族辦公室進行財富傳承規劃
- 200個家族辦公室目標: 政府目標於2025年底前促成至少200個家族辦公室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
✅ 重點總結
- 香港FIHV制度為合資格交易提供0%優惠稅率,為合資格家族投資架構提供完全利得稅豁免
- 自我申報方式無需預先批核,可即時實施並減少行政負擔
- FIHV可設立為信託、公司或合夥企業,於香港境內或境外均可,無需本地註冊
- 資格要求具有真正經濟實質:在香港最少須有2名全職合資格員工及每年2,000,000港元營運開支
- 2024年11月擬議優化措施擴大合資格投資範圍至包括虛擬資產、私人信貸及其他另類投資
- 相比新加坡10%優惠稅率及金管局預先批核要求,香港提供更優惠的稅務處理及更簡單的合規程序
- 香港對家族的包容性定義適合亞洲富裕家族常見的擴展家族架構
- 無本地投資要求提供完全的全球投資自由
- 領先家族日益採用同時運用香港及新加坡的多司法管轄區策略
- 儘管採用自我申報方式,全面的同期文檔記錄對於審計抗辯至關重要
香港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制度是將香港定位為亞洲首屈一指家族辦公室中心的策略性傑作。完全稅務豁免、簡化合規、架構靈活性及不設本地投資規定的組合,為超高淨值家族創造無與倫比的優勢。隨著即將推出的漸進式優化措施及穩健的政府支援基建,香港不僅在家族辦公室領域競爭——更正在重新定義遊戲規則。對於尋求高效財富保全及跨代規劃的家族而言,現在正是探索香港FIHV機遇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