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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加強研發稅務扣減如何影響你的業務策略

📋 重點速覽

  • 超級扣稅率: 乙類研發開支首200萬港元可享300%扣稅,餘額享200%扣稅,不設上限
  • 兩類開支: 甲類(100%扣稅)涵蓋機械/設備;乙類(加強扣稅)涵蓋員工成本、消耗品及支付予指定本地研究機構的款項
  • 必須在港進行: 研發活動必須完全在香港進行,才符合乙類加強扣稅資格
  • 官方指引: 第55號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DIPN 55)(2019年4月)就《稅務條例》第16B條下的合資格研發活動提供全面詮釋
  • 海外研發限制: 如海外成本不超過總研發開支的20%且上限為200萬港元,可享100%扣稅

如果你在創新方面每花費1港元,便可獲得3港元的稅務扣減,會怎樣?香港的加強研發稅務扣減制度讓這成為可能,提供亞洲區內最慷慨的創新獎勵之一。自2018/19課稅年度推出以來,這項「超級稅務扣減」已改變企業在香港進行研發的方式,在推動技術進步的同時創造節稅的戰略機遇。

香港的研發超級扣稅:創新的變革者

加強研發稅務扣減制度透過《2018年稅務(修訂)(第7號)條例》引入,標誌著香港促進創新方針的重大轉變。該法例修訂《稅務條例》,加入第16B條及附表45,為2018年4月1日或之後產生的合資格研發開支設立兩級加強扣稅制度。

這項突破代表香港致力成為區域創新樞紐,提供與全球創新中心競爭的稅務優惠。對企業而言,它從根本上改變了在香港進行研發投資的成本效益計算。

兩級扣稅架構詳解

香港的研發稅務優惠採用清晰的兩級架構,根據開支類型和金額提供不同的扣稅率:

開支類別 金額範圍 扣稅率 上限
乙類 首200萬港元 300% 不設上限
乙類 超過200萬港元的餘額 200% 不設上限
甲類 所有金額 100% 不適用
💡 專業提示: 乙類開支的「不設上限」特點意味著你可以按加強稅率申索的金額沒有上限。這使香港的研發優惠對大型創新項目特別具吸引力。

計算示例: 如某公司產生500萬港元的合資格乙類研發開支:

  • 首200萬港元:200萬港元 × 300% = 600萬港元扣稅
  • 餘下300萬港元:300萬港元 × 200% = 600萬港元扣稅
  • 總扣稅額:1,200萬港元(實際開支為500萬港元)

以香港企業稅率16.5%(利潤超過200萬港元)計算,這可節省約198萬港元稅款

甲類與乙類開支:盡量提高稅務優惠

理解甲類與乙類開支之間的關鍵區別,對盡量提高稅務優惠至關重要。只有乙類開支才符合300%/200%加強扣稅率的資格。

乙類開支:加強扣稅類別

乙類開支符合超級扣稅資格,只包括三個特定類別:

類別 說明 主要要求
1. 員工成本 與從事合資格研發活動的僱員有關的開支 • 必須是內部僱員(非董事)
• 直接及積極從事研發
• 基於所履行的職責,而非職銜
• 不包括自由職業者及外部人員
2. 消耗品 直接用於合資格研發活動的消耗品項目的開支 • 必須直接用於研發
• 研發過程中消耗的項目
• 例子:實驗室材料、測試用品、原型製作材料
3. 支付予指定本地研究機構 向指定本地研究機構支付外判研發的款項 • 必須支付予指定本地研究機構
• 包括香港的大學/專上學院
• 創新及科技專員指定的其他機構

甲類開支:標準扣稅類別

甲類開支可享標準100%稅務扣減,包括所有不屬乙類的其他合資格研發開支,例如:

  • 用於研發的機械及設備
  • 研發設施的資本開支
  • 研發資產的折舊
  • 向非指定研究機構支付的款項
  • 可分配予研發的經常性開支
  • 董事從事研發工作的薪酬
⚠️ 重要: 要使乙類開支符合300%/200%加強扣稅資格,有關研發活動必須完全在香港進行。如任何部分的研發工作在香港以外進行,整項開支將失去加強扣稅的資格。

什麼符合研發資格?理解DIPN 55指引

稅務局於2019年4月11日發布《第55號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DIPN 55),就《稅務條例》第16B條下何謂合資格研發活動提供詳細指引。

合資格研發活動的定義

根據附表45第4(1)條,合資格研發活動必須:

  1. 符合附表45第2(a)、(c)或(d)條所述
  2. 完全在香港進行和展開
  3. 與納稅人的行業、專業或業務有關

合資格活動的主要特徵

根據DIPN 55,合資格研發活動必須涉及:

  • 科學或技術的不確定性: 活動必須尋求解決關於在科學或技術上取得進展的不確定性
  • 實質改進門檻: 改變必須足夠重大,使結果「優於」原來的,而非僅屬輕微或例行升級
  • 新穎方法: 僅將現有產品或程序調整以配合特定客戶需要,不太可能構成實質改進
  • 系統性調查: 工作必須有系統地進行,以取得進展

不符合資格的活動

附表45第4(2)條明確將以下活動排除於合資格研發活動之外:

排除的活動 解釋
效率調查 旨在改善營運效率而沒有推進科學或技術的研究
可行性研究 評估項目可行性的初步研究
市場研究 對市場狀況及消費者偏好的研究
促銷活動 旨在推廣產品或服務銷售的活動
應用公開可得的知識 應用已知的研究結果而沒有科學/技術不確定性
💡 專業提示: 專利註冊並非活動被視為研發的先決條件。重點在於工作的性質,而非結果。即使你是開發商業秘密而非可取得專利的發明,仍可能符合資格。

戰略規劃:盡量提高研發稅務優惠

1. 優化開支分類

企業應謹慎安排研發運作,以盡量提高乙類開支:

  • 直接聘用員工: 盡可能使用內部僱員(非董事或承包商)從事研發工作
  • 消耗品管理: 追蹤及記錄直接用於研發的消耗品項目
  • 外判策略: 外判研發時,使用指定本地研究機構而非商業供應商或海外實體

2. 地點策略以獲取最大優惠

香港地點要求使以下做法至關重要:

  • 在香港設立研發設施及實驗室
  • 確保研發人員駐港及在香港工作
  • 記錄所有研發活動在香港境內進行
  • 謹慎管理任何跨境合作,以維持完全在香港地點以符合加強扣稅資格

3. 知識產權擁有權要求

《稅務條例》第16B條包含重要的擁有權要求:如研發活動產生的權利並非完全歸屬於申索扣稅的企業,則不獲容許扣稅。

⚠️ 重要: 此要求對設有集中知識產權控股公司的跨國集團有重大影響。企業可能需要重組知識產權擁有權,以確保進行研發的香港實體保留所產生的知識產權,或接受知識產權由其他實體持有時稅務優惠較少。

4. 海外研發:理解限制

根據DIPN 55,香港公司向海外集團公司或分包商支付的研發開支,如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可符合100%正常稅務扣減(甲類)資格:

  1. 向分包海外實體支付的研發開支不超過總研發成本的20%
  2. 向海外公司支付的研發開支不超過200萬港元

文件記錄及合規:稅務局的期望

DIPN 55強調適當的文件記錄對支持研發稅務扣減申索的重要性。稅務局期望納稅人保存全面記錄,證明:

基本文件記錄要求

  • 研發項目描述: 科學或技術目標、所處理的不確定性及所採用的系統性方法的詳細文件記錄
  • 時間記錄: 就員工成本而言,顯示僱員的時間如何分配予合資格研發活動的記錄(基於實際履行的職責,而非職銜)
  • 開支記錄: 分列甲類及乙類開支的詳細會計記錄,連同支持的發票及付款文件
  • 地點證明: 證明研發活動完全在香港進行的文件記錄(例如實驗室日誌、會議記錄、工作地點記錄)
  • 知識產權擁有權文件: 證明研發活動產生的權利完全歸屬於申索實體的證據

補充表格S3要求

申索研發扣稅的納稅人在提交利得稅報稅表時必須填寫補充表格S3。表格要求提供以下詳細資料:

  • 按甲類及乙類分列的總研發開支
  • 所進行研發活動的描述
  • 進行研發的地點
  • 從事研發的僱員人數
  • 向指定本地研究機構支付款項的詳情

行業應用:誰最受惠?

科技及軟件開發

科技公司可就以下項目大大受惠於研發扣稅:

  • 開發新算法及軟件架構
  • 解決系統設計的技術不確定性
  • 創建實質改進的軟件產品或平台
  • 人工智能、機器學習及數據分析的研究

製造及工程

製造商可就以下項目申索扣稅:

  • 開發具科學/技術不確定性的新製造程序
  • 實質改進現有生產方法
  • 新產品或改進產品的材料科學研究
  • 自動化及機器人研究(超越例行實施)

金融服務及金融科技

金融機構可就以下項目申索:

  • 開發創新的金融科技解決方案
  • 區塊鏈及分散式賬本技術研究
  • 先進風險建模及分析系統
  • 網絡安全技術開發
💡 專業提示: 研發加強扣稅適用於所有行業,只要符合必要要求。並無行業特定的限制,使這項優惠對任何從事真正創新的業務均具價值。

與全球最低稅率(第二支柱)的互動

由2025年起,全球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香港跨國集團可能須遵守經合組織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稅率規則下的15%最低有效稅率。

對研發扣稅的影響

加強研發扣稅可能受第二支柱規則影響:

  • 補足稅潛力: 如研發扣稅將香港的有效稅率降至15%以下,可能在其他司法管轄區觸發補足稅
  • 策略性重新考慮: 大型跨國企業如研發扣稅在其他地方導致補足稅,可能需要重新評估研發扣稅的價值
  • 需要建模: 受第二支柱規管的企業應就研發扣稅與全球最低稅率之間的互動進行建模

常見陷阱及如何避免

陷阱 解決方案
未能區分甲類及乙類開支 實施詳細的開支追蹤系統,在產生成本時即進行分類
員工參與的文件記錄不足 實施時間追蹤系統,顯示實際研發活動,而非僅職銜
假設所有創新均符合研發資格 嚴格應用DIPN 55「實質改進」及「科學不確定性」測試
跨境研發缺乏適當架構 安排研發項目完全在香港進行以產生乙類成本
知識產權不歸屬於申索實體 在產生研發開支前檢視知識產權擁有權安排

重點要點

  • 可觀的稅務節省: 香港的300%/200%加強研發扣稅可大幅降低稅務負擔,合資格開支不設上限
  • 乙類開支是關鍵: 重點盡量提高乙類開支(直接員工成本、消耗品及支付予指定機構的款項)以享加強稅率
  • 必須在香港地點: 研發活動必須完全在香港進行,才符合加強扣稅資格
  • 文件記錄至關重要: 保存全面的即時記錄,證明合資格活動、開支分類及香港地點
  • 知識產權擁有權的重要性: 確保研發產生的權利完全歸屬於申索實體
  • DIPN 55提供重要指引: 研讀稅務局對合資格研發活動及「實質改進」門檻的詮釋
  • 需要戰略規劃: 優化研發地點、員工架構及知識產權擁有權,以盡量提高稅務優惠
  • 第二支柱考慮因素: 大型跨國企業應就研發扣稅與全球最低稅率之間的互動進行建模
  • 業務中性優惠: 所有行業均可受惠於研發扣稅,只要符合合資格準則
  • 建議專業意見: 鑑於要求的複雜性,應聘用稅務專業人士以確保合規及優化

香港的加強研發稅務扣減制度為致力創新的企業提供強大工具。通過戰略性規劃研發活動、適當記錄開支,並確保符合地點及擁有權要求,你可以將創新投資轉化為可觀的稅務節省。隨著香港繼續定位為區域創新樞紐,這些優惠為願意投資研發的前瞻性企業提供競爭優勢。

📚 資料來源及參考

本文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文獻進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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