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A X . H K

Please Wait For Loading

香港與新加坡稅制對非本地創業者的比較






香港與新加坡稅制對非本地創業者的比較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利得稅率:香港採兩級制(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8.25%);新加坡為劃一17%
  • 要點二: 徵稅原則:香港採用嚴格地域來源原則;新加坡採用「修改後」地域來源原則
  • 要點三: 稅務協定:香港有超過45份全面性協定;新加坡網絡更廣,有超過85份
  • 要點四: 非居民個人稅:香港標準稅率為15%(首500萬港元);新加坡為15%或累進稅率
  • 要點五: 資本增值:兩地一般豁免徵稅,但新加坡可能將頻繁交易視為應課稅收入

正在為你的國際業務選擇香港還是新加坡作為基地?作為亞洲兩大頂尖商業樞紐,它們對非居民企業家都極具吸引力。然而,在稅務層面上,兩地的差異可能對你的最終盈利和營運靈活性產生重大影響。本文將為計劃設立亞洲總部的企業家,深入剖析香港與新加坡稅制之間的關鍵分別。

利得稅比併:稅率、結構與資本增值處理

企業稅環境往往是企業家的首要考量。香港實行兩級制利得稅,對中小型企業尤其有利。根據2024-25年度稅制,法團首200萬港元的應評稅利潤稅率為8.25%,其後利潤則按16.5%徵稅。非法團業務(如獨資或合夥)的稅率更低,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為7.5%,其後為15%。

⚠️ 重要提示: 在香港,每個關聯集團只有一間實體可以享用首200萬港元的較低稅率。此規定旨在防止同一集團內的多間公司各自申索優惠稅率。

新加坡則採用劃一的17%企業所得稅率。雖然表面上看起來略高於香港的標準稅率,但新加坡提供多種稅務豁免和優惠計劃,特別是對於初創企業和合資格業務,可以有效降低實際稅率。

資本增值處理:關鍵區別

兩地一般都不徵收資本增值稅,但在實際應用上存在關鍵區別。香港的立場非常清晰:出售資本資產所產生的利潤,只要其性質確實屬於資本性質,而非業務交易的一部分,便無須繳納利得稅。

比較項目 香港 新加坡
主要企業稅率 首200萬港元:8.25%
其後利潤:16.5%
劃一稅率 17%
資本增值稅 一般豁免 一般豁免(若被視為收入/交易則需課稅)
徵稅原則 嚴格地域來源原則 修改後地域來源原則

地域來源 vs 混合原則:兩地如何處理海外收入

這是兩地稅制在根本理念上的差異所在。香港堅守嚴格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而新加坡則採用一種「修改後」的地域來源制度,對於有國際收入來源的企業有重要影響。

香港的嚴格地域來源原則

香港的《稅務條例》規定,只有「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才須繳納利得稅。這意味著,完全在香港境外進行的活動所賺取的利潤,即使公司是在香港註冊或管理,一般也可獲豁免徵稅。其焦點完全在於產生收入的活動的地理來源。

💡 專業貼士: 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已於2024年1月擴大適用範圍,現時涵蓋股息、利息、處置收益及知識產權收入。要符合豁免資格,你需要在香港具備經濟實質。

新加坡的修改後制度

新加坡同樣遵循地域來源原則,但作出了重要修改。海外來源的收入一般無須課稅,除非該筆收入是「在新加坡收取」。這造成了一個關鍵的實際差異:香港純粹基於收入來源地(離岸)而給予豁免,而新加坡則引入了「在新加坡收取」的規則及特定豁免條件,增加了複雜性。

比較項目 香港 新加坡
制度類型 嚴格地域來源原則 修改後地域來源原則
海外收入處理 來源地為離岸則一般豁免 若在新加坡收取則可能需課稅*
關鍵原則 純粹基於收入來源地 基於來源地及是否在新加坡收取

*新加坡為某些在合資格條件下於當地收取的特定類型海外收入提供豁免,但上述一般規則仍帶來額外的合規考量。

非居民董事及企業家的個人稅務

作為非居民董事或企業家,你在兩地的個人稅務責任有顯著分別。了解這些差異對於有效的個人財務規劃至關重要。

香港的簡明處理方式

對於在香港賺取受僱或服務收入的非居民個人,適用於淨應評稅入息的標準稅率為15%。這種簡單的處理方式提供了清晰度,無需複雜的累進稅階。由2024/25課稅年度起,標準稅率為首500萬港元入息的15%,超過500萬港元的部分則按16%計算。

新加坡的累進稅制

新加坡採用累進所得稅制。賺取受僱收入的非居民,通常會按15%的劃一稅率,或按適用於居民的累進稅率(兩者中以稅額較高者為準)課稅,適用於收入超過20,000新加坡元的部分。這意味著隨著你的收入增加,在累進稅制下你的稅率可能會上升。

比較項目 香港 新加坡
非居民受僱收入稅率 標準稅率15%(超過500萬港元部分為16%) 15%或更高的累進稅率
海外收入徵稅 一般無須課稅(地域來源原則) 一般無須課稅(基於來源地)
居民身份判定 在港逗留日數 在新加坡逗留日數

稅務協定網絡:新加坡的明顯優勢

對於跨境經營的企業家而言,《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CDTA)至關重要。這些協定能防止收入被雙重徵稅,並通常能降低對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等跨境付款的預扣稅。

新加坡擁有遠比香港廣闊的協定網絡,簽訂了超過85份協定,而香港則有超過45份。這種更廣泛的覆蓋範圍,對於在多個司法管轄區營運的企業來說,可以提供顯著的優勢。

  • 預扣稅優惠: 全面性協定通常會減免或取消跨境付款的預扣稅。
  • 覆蓋更廣: 新加坡龐大的網絡意味著你的業務有更高機會受惠於協定條款。
  • 被動收入效率: 降低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
  • 簡化合規: 為跨境交易提供更清晰的規則。

優惠計劃:初創支援 vs 針對性稅務寬減

兩地均提供稅務優惠,但方針有顯著不同。新加坡在支援新業務方面尤其積極,而香港則側重於針對特定行業的發展。

新加坡的初創企業稅務豁免計劃

新加坡的初創企業稅務豁免計劃為合資格的新公司在首三年提供大幅稅務寬減。根據該計劃,首10萬新加坡元正常應課稅收入的75%,以及接下來的10萬新加坡元的50%,可獲豁免繳納企業稅。

香港的針對性方針

香港為特定行業和活動提供針對性的稅務寬減,包括:

  • 合資格的飛機租賃活動
  • 企業財資中心活動
  • 特定保險業務(再保險、專屬自保保險)
  • 研發開支額外扣稅:首200萬港元合資格開支可獲300%扣稅,其餘開支可獲200%扣稅
優惠類型 香港方針 新加坡方針
一般初創豁免 針對性/行業特定 初創企業稅務豁免計劃
行業特定寬減 飛機租賃、財資中心、保險 多個行業均有不同計劃
研發支援 額外扣稅(200%/300%) 扣稅及政府資助

合規與數碼基建

兩地在合規的實際操作上差異顯著,特別是在消費稅和數碼平台方面。

⚠️ 重要提示: 新加坡設有商品及服務稅(GST),已登記的企業需要按月或按季申報。香港則沒有同類的廣泛消費稅,這大大簡化了合規工作。
比較項目 香港 新加坡
主要利得稅申報 每年一次 每年一次
次要申報 無(沒有GST/VAT) 商品及服務稅(按月/按季)
數碼稅務平台 稅務易(eTAX) myTax Portal
關鍵文件 經審核財務報表、稅務計算表 經審核財務報表、稅務計算表、GST記錄

未來監管環境:發展趨勢

兩地都在適應全球稅務發展,這些發展將影響未來的營運:

  1.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 香港和新加坡都在實施經合組織的第二支柱規則,要求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全球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繳納15%的最低有效稅率。香港已於2025年6月6日通過相關法例,並於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2. 消費稅: 新加坡的商品及服務稅可能會有進一步調整,而香港則維持其不設廣泛消費稅的立場。
  3. 數碼經濟徵稅: 兩地都在密切關注全球數碼服務稅的發展,同時致力保持其數碼樞紐的地位。

重點總結

  • 選擇香港,如果你優先考慮嚴格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更簡單的合規(無消費稅),以及對較小額利潤有較低的實際稅率。
  • 選擇新加坡,如果你需要廣泛的稅務協定網絡、強勁的初創企業優惠,並且在多個司法管轄區營運。
  • 兩地均提供 100%外資擁有權、營商友善的環境,並且一般豁免資本增值稅。
  • 考慮你的商業模式: 香港對於以中國市場為重點的業務表現出色,新加坡則利於拓展東南亞/亞太區市場。
  • 為未來規劃: 兩地都在實施可能影響大型業務的全球最低稅規則。

選擇香港還是新加坡,最終取決於你的具體業務需求、目標市場和發展策略。香港的嚴格地域來源稅制和兩級稅率,為擁有大量離岸收入的企業提供了簡便性和潛在的節稅空間。新加坡的廣泛協定網絡和初創優惠,則為跨國營運的企業帶來優勢。對於非居民企業家而言,兩者都是世界級的選擇——關鍵在於將它們的優勢與你的商業目標相匹配。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