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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香港物業稅的應評稅淨值






如何計算香港物業稅的應評稅淨值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物業稅按「應評稅淨值」(NAV)的15%計算,NAV是扣減差餉及法定免稅額後的淨租金收入。
  • 要點二: 計算NAV時,可從總租金中扣減業主支付的差餉,再享有20%的法定免稅額(用於維修及支出)。
  • 要點三: 住宅與商業物業的NAV計算有細微差別,例如服務費的處理方式可能不同。

作為香港的物業投資者或業主,您是否清楚知道您的租金收入中,有多少部分需要繳交物業稅?計算「應評稅淨值」(Net Assessable Value, NAV)是釐定稅務責任的關鍵第一步。這並非簡單的總租金收入,而是根據《稅務條例》經過特定扣減後的應課稅金額。掌握正確的計算方法,不僅能確保合規,更能有效管理您的稅務支出。本文將為您詳細拆解2024-25年度香港物業稅的NAV計算公式、常見誤區及申報要點。

甚麼是應評稅淨值(NAV)?

應評稅淨值(NAV)是計算香港物業稅的基礎。根據《稅務條例》,它代表從物業所得的應課稅租金收入。簡單來說,NAV是總租金收入減去法例允許的扣減項目後的淨值。香港的物業稅稅率為固定的15%,直接應用於NAV之上。因此,準確計算NAV對預測及履行您的稅務責任至關重要。

計算NAV的兩大核心元素

  • 年度租金收入: 包括業主在課稅年度內就物業的使用而收取或應收的所有代價。
  • 法定扣減項目: 主要包括業主支付的差餉,以及一項用於維修及支出的20%法定免稅額。

第一步:如何確定年度租金收入?

計算NAV的第一步是準確釐定全年租金總收入。這不僅是基本的月租,還需考慮租約中的所有相關安排。

💡 專業貼士: 簽訂租約時,應清晰界定各項收費。若服務費是純粹為收回大廈管理成本而設,並與基本租金分開列明,有助於日後釐定應評稅收入。

您需要仔細審閱租約,並將以下項目計入年度收入:

  • 基本租金: 固定的月租或年租。
  • 免租期調整: 如果租約包含免租期,實際收到的全年租金總額會相應減少。
  • 附帶收入: 租客因使用物業而支付給您的其他款項,例如由您代收代付的管理費(若構成您收入的一部分)、特定服務費等。
  • 傢俬租金: 若物業連同傢俬電器出租,通常整筆租金(包括傢俬部分)均視為應評稅收入。

第二步:法定扣減項目詳解

確定總租金收入後,下一步是扣減法例允許的開支。這是降低應評稅淨值及最終稅款的關鍵。

  1. 業主支付的差餉: 差餉一般由租客負責。但若租約訂明由業主支付,該筆已付的差餉金額可從租金收入中扣減。請注意,必須使用扣除任何政府差餉寬減後的淨額來計算。
  2. 20%法定免稅額: 這是稅務局給予的標準扣減,用以涵蓋物業的修理、支出、保險及地產代理佣金等開支。計算方法是:在扣除業主支付的差餉後,將餘額的20%作為免稅額。您無需提供實際開支單據即可享有此扣減。
  3. 無法追回的租金(壞帳): 如已計入收入的租金經合理努力後仍無法收回,可申請扣減。必須保留追討記錄作為證明。

⚠️ 重要提示: 資本性支出(如大型裝修、加建、更換整個屋頂等能提升物業價值或壽命的工程)不能在計算NAV時扣減。它們與日常維修開支有明確區別。

NAV計算公式及實例演練

香港物業稅的NAV計算遵循以下標準公式:

應評稅淨值 (NAV) = [全年租金總收入 – 業主支付的差餉(淨額)] × 80%

公式中的「× 80%」等同於享有20%的法定免稅額。

計算項目 金額(港元) 說明
全年實收租金總額 240,000 假設月租HK$20,000
減:業主支付差餉(已扣寬減) 9,000 假設全年淨差餉支出
扣減差餉後餘額 231,000 240,000 – 9,000
減:20%法定免稅額 46,200 231,000 × 20%
應評稅淨值 (NAV) 184,800 231,000 × 80%
應繳物業稅(稅率15%) 27,720 184,800 × 15%

住宅與商業物業的計算差異

雖然計算公式相同,但不同類型物業的收入構成會影響NAV的釐定。

收入項目 住宅物業(連傢俬) 商業物業(租金+服務費)
基本空間租金 應評稅 應評稅
傢俬使用費 通常視為租金一部分,應評稅 不適用
獨立列明的服務費(實報實銷) 不常見 可能不屬應評稅收入(若純為收回管理成本且無利潤)
共享辦公空間的綜合收費 不適用 需按合理基準分攤,僅空間租金部分屬應評稅收入

常見錯誤及申報須知

避免以下常見錯誤,確保NAV計算準確無誤:

  • 錯誤扣減資本開支: 誤將大型裝修等資本性支出當作維修費扣減。
  • 忽略差餉寬減: 計算業主支付差餉時,忘記扣除政府提供的差餉寬減額,導致扣減過多。
  • 混合用途物業處理不當: 若物業部分自住、部分出租,必須只計算出租部分的租金收入及按比例扣減相關支出
  • 使用過時資訊: 緊記物業稅稅率為15%,並依從稅務局最新指引。

申報期限與暫繳稅

物業稅報稅表通常在每年5月初發出,提交期限一般為發出後一個月(約6月初)。香港實行暫繳稅制度,即稅局會根據上一年度的評稅來預先徵收本年度的稅款,分兩期繳納(例如首期在年底,末期在翌年春天)。收到評稅通知後,如對NAV計算有異議,必須在評稅通知書日期起計1個月內以書面提出反對。

重點總結

  • 物業稅 = 應評稅淨值 (NAV) × 15%。
  • NAV = (全年租金收入 – 業主支付差餉淨額)× 80%。
  • 20%法定免稅額涵蓋維修等支出,無需提供單據。
  • 資本性開支、自住部分的開支不能扣減。
  • 準確記錄租約、租金收據及差餉單,並留意稅局發出的報稅表及評稅通知書期限。

清晰掌握應評稅淨值的計算邏輯,是每位香港物業業主進行有效稅務規劃的基礎。建議您妥善保存所有租務及支出記錄,並在提交報稅表前仔細覆核計算過程。如物業情況複雜(例如混合用途、涉及外幣租金或服務費分攤等),尋求專業稅務意見是明智之舉。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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