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就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的投資申請雙重課稅寬免
📋 重點一覽
- 內地稅務安排生效日期: 於2006年8月21日簽署;第五議定書於2019年12月6日生效
- 股息預扣稅: 5%(持股25%或以上)/10%(其他情況)相對標準稅率10%
- 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 根據內地稅務安排為7%,相對標準稅率10%
- 寬免方式: 根據《稅務條例》第50條申請稅項抵免
- 證明書有效期: 3年(申索年度加隨後兩年),適用於中國雙邊稅務安排
- BEPS合規: 透過第五議定書納入主要目的測試
您是否在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的跨境投資中繳納了不必要的稅款?每年有數以十億計的資金在這兩個經濟強國之間流動,了解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CDTA)可為您的企業節省數以千計的不必要預扣稅。本完整指南詳細說明如何在2024-2025年度申請雙重課稅寬免並最大化稅務效益。
理解香港與內地稅務安排的框架
《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於2006年8月21日簽署,並已透過五項議定書大幅加強。於2019年12月6日生效的第五議定書納入了重要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BEPS)措施,從根本上改變了獲得稅務安排待遇的方式。
內地稅務安排的實際好處
這不僅僅是官僚文件——內地稅務安排帶來真正的財務利益:
- 避免雙重課稅:同一收入不會在兩個司法管轄區重複徵稅
- 降低預扣稅率: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率下調
- 提供確定性:明確跨境稅務責任
- 訂明明確規則:釐定常設機構的準則
- 促進資訊交換:稅務機關之間的訊息共享
- 提供爭議解決:透過相互協商程序解決爭議
降低的預扣稅率:您的節稅計算機
內地稅務安排最有價值的一環是降低預扣稅率。以下是您可節省的確切金額:
| 收入類型 | 內地標準稅率 | 內地稅務安排稅率 | 節稅幅度 | 條件 |
|---|---|---|---|---|
| 股息(大額持股) | 10% | 5% | 減免50% | 受益擁有人直接持有超過25%股權 |
| 股息(投資組合) | 10% | 10% | 沒有減免 | 所有其他情況 |
| 利息 | 10% | 7% | 減免30% | 受益擁有人有權享受稅務安排待遇 |
| 特許權使用費 | 10% | 7% | 減免30% | 受益擁有人有權享受稅務安排待遇 |
符合5%股息稅率的資格:25%規則
要享有優惠的5%股息預扣稅率,您必須符合嚴格標準:
- 直接持有: 您必須直接持有超過25%的股權(透過中介實體的間接持股不計算在內)
- 受益擁有權: 您必須是真正的受益擁有人,而非僅作為導管
- 實質性活動: 您的香港實體必須從事實際業務活動
- 無轉付義務: 您不得在12個月內有義務向第三國居民轉付50%或以上的收入
- 主要目的測試合規: 獲取稅務利益不能成為您架構的主要目的
申請雙重課稅寬免的逐步指南
遵循以下經驗證的四步流程,成功申請內地稅務安排優惠:
- 步驟一:取得居民身份證明書
使用IR1313A表格(公司)或IR1314A表格(個人)專門為內地雙邊稅務安排申請。包括全面的證明文件顯示您的香港業務實質。處理需時12至15個工作天,證明書有效期為3年(中國雙邊稅務安排獨有)。 - 步驟二:提交證明書以享受降低的預扣稅
在支付日期前向內地付款方提供您的證明書。他們將向當地稅務局提交以適用降低的稅務安排稅率。沒有證明書,他們必須按標準10%稅率預扣稅款。 - 步驟三:在香港申請稅項抵免
如果您仍需就該收入繳納香港稅款,根據《稅務條例》第50條申請稅項抵免。抵免額等於已繳內地稅款或就相同收入應繳香港稅款的較低者。在利得稅或薪俸稅報稅表中填寫稅項抵免部分。 - 步驟四:保存完整文件記錄
根據香港法例要求,保留所有證明書、稅款收據、合約及業務實質證明7年。建議採用數碼檔案以便審核時輕易查閱。
證明書申請的必需文件
避免被拒!申請IR1313A/IR1314A表格時需包括以下文件:
- 商業登記證及公司註冊證書
- 最近的香港稅務評稅及繳稅證明
- 辦公室租賃協議及水電費單據
- 僱員記錄及組織架構圖
- 經審核財務報表顯示營運開支
- 在香港業務活動的詳細說明
- 顯示擁有權的企業架構圖
僱傭收入:特殊跨境規則
如果您是在內地工作的香港居民,適用不同規則:
| 在內地停留日數 | 內地實體支付 | 香港實體支付 | 可申請稅項抵免 |
|---|---|---|---|
| ≤183日 | 在內地須課稅(按時間分攤) | 在內地不須課稅 | 可以,就已繳內地稅款 |
| >183日 | 在內地全數須課稅 | 在內地全數須課稅 | 可以,就已繳內地稅款 |
重要改變: 由2018/19課稅年度起,在提交香港薪俸稅報稅表時,您必須根據第50條申請稅項抵免(而非根據第8(1A)(c)條申請豁免)。
避免常見陷阱及合規風險
主要目的測試:您的最大風險
第五議定書的主要目的測試(PPT)在獲得該等利益是您安排的”主要目的之一”時拒絕給予稅務安排待遇。稅務機關將審查:
- 您香港架構的整體商業理據
- 您的實體是否具有真實業務實質
- 實體設立時間與獲得內地收入的關係
- 您是否可以使用更直接的架構
- 在香港的控制和決策程度
在香港建立真實實質
為承受主要目的測試的審查,確保您的香港實體具有:
- 實體場所: 專用辦公空間(非虛擬辦公室)
- 合資格員工: 具有決策權的僱員
- 積極運作: 在香港舉行董事會會議並作出實質決策
- 實際職能: 地區總部協調、財資管理、知識產權開發或業務拓展
- 營運開支: 與業務活動相稱的真實成本
近期發展及未來展望
支柱二全球最低稅率的影響
香港於2025年1月1日起實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支柱二全球最低稅率框架。此舉為綜合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引入15%最低稅率。
這對內地稅務安排規劃的影響: 即使享有降低的稅務安排預扣稅率,大型集團必須確保其整體有效稅率達到15%的最低標準。稅率低於此門檻時可能須繳納補足稅。
加強執法及資訊交換
香港和內地稅務機關正加強執法:
- 在證明書申請過程中進行更詳細查詢
- 實地視察以核實所聲稱的業務運作及僱員在場
- 根據共同匯報標準(CRS)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
- 更嚴格審查轉讓定價及關聯方交易
✅ 重點總結
- 可節省大量稅款: 內地稅務安排將預扣稅降至5%(持股超過25%的股息)、7%(利息)及7%(特許權使用費),相對標準10%稅率
- 居民身份證明書為必須: 使用IR1313A/IR1314A表格連同完整證明文件申請;中國雙邊稅務安排的有效期為3年
- 時間至關重要: 在內地付款方付款前提交您的證明書以確保降低預扣稅率
- 需要真實實質: 您必須證明在香港有實際業務運作,以符合受益擁有人及主要目的測試的要求
- 適用稅項抵免方式: 由2018/19年度起,根據第50條申請稅項抵免(非豁免);抵免額以就相同收入應繳香港稅款為上限
- 記錄一切文件: 保存完整記錄7年,包括證明書、稅款收據及業務實質證明
- 建議尋求專業意見: 鑑於內地稅務安排條文及合規要求的複雜性,就重大跨境投資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香港與內地稅務安排為跨境投資者提供可觀的節稅效益,但成功需要仔細規劃、真實業務實質及嚴格合規。經適當實施,您可就內地收入減少30%至50%的預扣稅。然而,加強執法及主要目的測試意味著缺乏實際運作的”紙上公司”將難以符合資格。及早開始證明書申請,在香港建立真實實質,並保存完整文件以在減低合規風險的同時最大化您的優惠。
📚 資料來源及參考
本文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來源及權威參考資料核實:
- 稅務局(IRD) – 官方稅率、免稅額及法規
- 稅務局雙邊稅務安排稅率 – 官方內地稅務安排預扣稅率
- 稅務局居民身份證明書 – 申請程序及要求
- GovHK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官方網站
- 立法會 – 稅務法例及修訂
- OECD BEPS – 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框架
最後核實:2024年12月 | 資料僅供一般指導。請就具體建議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