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善用香港與內地的稅收協定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香港已與超過45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當中包括中國內地。
- 要點二: 協定將股息預扣稅率降至5%(需持股25%或以上),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降至7%。
- 要點三: 善用協定可避免「常設機構」,讓業務利潤主要在香港按較低稅率(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8.25%)課稅。
- 要點四: 申請及使用協定優惠,必須先向稅務局取得「香港居民身分證明書」。
作為穿梭於香港與內地的企業東主或投資者,您是否正為複雜的跨境稅務問題而煩惱?每年數以千億計的資金與貿易往來,若未能妥善規劃,可能導致同一筆收入被兩地重複徵稅。了解並善用《內地與香港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下稱「稅收安排」),正是您合法合規地節省稅務成本、提升跨境營運效率的關鍵。這份2024-2025年度實用指南,將為您詳細拆解如何最大化兩地稅務效益。
稅收安排的基石:理解其核心目標與運作
《內地與香港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自2006年簽訂以來,一直是兩地跨境稅務規劃的基石。這項安排有三大核心目標:避免雙重徵稅、釐清兩地徵稅權,以及防止逃稅及避稅。它有效協調了香港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只對源自香港的利潤徵稅)與內地的「全球徵稅原則」,為跨境商業活動創造了清晰的稅務框架。
適用範圍與涵蓋稅項
此稅收安排適用於兩地的特定稅項。在香港,涵蓋利得稅、薪俸稅及物業稅;在內地,則適用於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安排所規管的收入類型廣泛,包括:
- 營業利潤及專業服務收入
- 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
- 轉讓財產(包括股份)的資本收益
- 受僱工作收入及董事費
- 退休金及其他定期付款
最大化預扣稅優惠:節省跨境付款稅項
稅收安排最直接的價值在於大幅降低了跨境付款的預扣稅率。若沒有此安排,內地支付給香港居民的股息、利息或特許權使用費,可能需按最高10%的標準稅率繳納預扣稅。安排為合資格居民提供了顯著的稅率減免。
| 收入類型 | 標準稅率(無安排) | 安排優惠稅率 | 適用條件 |
|---|---|---|---|
| 股息 | 最高10% | 5% | 受益擁有人持有支付公司至少25%資本 |
| 利息 | 10% | 7% | 受益擁有人為收款方 |
| 特許權使用費 | 10% | 7% | 使用工業、商業或科學設備 |
實例分析:股息派發的稅務節省
假設一間香港控股公司持有其內地子公司30%股權。當子公司宣派100萬港元股息時:
- 無稅收安排: 內地預扣10%稅款 = 10萬港元
- 有稅收安排: 內地僅預扣5%稅款 = 5萬港元
- 稅務節省: 5萬港元(股息的5%)
香港公司其後收取95萬港元淨股息。根據香港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只要該股息並非源自香港,一般無須在香港繳納利得稅。
營業利潤與「常設機構」規則
稅收安排中有關「常設機構」的條款至關重要,它決定了香港公司在內地的業務活動何時會構成一個「常設機構」,從而需要就相關利潤在內地繳納企業所得稅(一般稅率為25%)。
何謂「常設機構」?
根據安排,香港公司在以下情況下,會被視為在內地設有常設機構:
- 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如辦事處、工廠、車間等)
- 建築或安裝工程持續超過6個月
- 擁有可代其簽訂合同的非獨立代理人
- 透過僱員在內地提供服務,在任何12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超過183天
申請稅收安排優惠的實務步驟
- 第一步:確定居民身分
核實您的公司是否符合安排下的香港居民定義,通常要求公司的「實際管理機構」位於香港。 - 第二步: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
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香港居民身分證明書」。此文件是申請優惠預扣稅率的必要證明。 - 第三步:審視業務架構
分析您在內地的業務活動會否構成常設機構。如有需要,考慮重組架構以優化稅務效率。 - 第四步:妥善保存文件
保留合約、發票、居民身分證明等完整文件,以備稅務審查時支持您的申請。 - 第五步:留意安排更新
密切關注稅收安排的任何議定書修訂或更新,這些變化可能影響您的稅務規劃。
與香港現代稅務框架的整合
香港與內地的稅收安排,需置於香港不斷演進的國際稅務框架中理解。此框架現已包括以下重要制度:
| 制度 | 生效日期 | 對稅收安排規劃的影響 |
|---|---|---|
| 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 | 第一階段:2023年1月 第二階段:2024年1月 |
源自內地的股息收入,須符合在香港具備「經濟實質」的要求,方可獲豁免徵稅。 |
|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 | 2025年1月1日生效 | 適用於全球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可能影響集團整體有效稅率。 |
|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 | 現行制度 | 合資格投資內地資產的家族辦公室,其合資格收入可享0%稅率。 |
這些現代稅制與稅收安排共同構成了一個全面的跨境稅務規劃框架。例如,一間從內地收取股息的香港控股公司,現在必須確保其在香港具備足夠的經濟實質,才能同時享受稅收安排的較低預扣稅率,以及香港FSIE制度的豁免徵稅優惠。
✅ 重點總結
- 善用《內地與香港稅收安排》,可將股息預扣稅率降至5%(持股≥25%),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降至7%。
- 正確的居民身分認證是關鍵,務必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香港居民身分證明書」。
- 「常設機構」規則決定內地何時有權對香港公司的營業利潤徵稅,妥善規劃可避免在內地構成常設機構。
- 稅收安排需與香港的現代稅制(如FSIE、全球最低稅、FIHV)整合考慮,進行全盤規劃。
- 完整的文件記錄及合規程序,是應對稅務審查、持續享受安排優惠的基礎。
- 隨著兩地稅法更新,定期檢視業務架構及稅務安排至關重要。
《內地與香港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是企業進行跨境營運時極具價值的稅務規劃工具。透過深入理解其條款,並將其與香港最新的國際稅務框架相結合,企業可以在確保完全合規的前提下,實現可觀的稅務節省。然而,鑑於跨境稅務規劃的複雜性及近年法規的快速變更,建議尋求熟悉兩地稅制的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意見,以達致最優規劃效果。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 香港稅務局 – 官方稅率、免稅額及稅務條例
- 稅務局: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官方協定資訊及稅率
- 稅務局: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
- 稅務局: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制度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香港特區政府官方入門網站
- 立法會 – 稅務法例及修訂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