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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優化香港離岸免稅收入以提升家族辦公室營運效益






如何優化香港離岸免稅收入以提升家族辦公室營運效益




📋 重點速覽

  • 稅率優勢: 合資格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可享合資格收入0%利得稅。
  • 最低資產門檻: 管理指定資產規模須達2.4億港元或以上。
  • 實質要求: 須在香港聘用至少2名合資格的全職員工,並有每年200萬港元的本地營運開支。
  • 生效日期: 2023年5月19日生效,並追溯至2022年4月1日開始的課稅年度。
  • 簡化程序: 採用自我評稅機制,無需事先申請批准。
  • 與FSIE整合: 合資格FIHV可自動豁免於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的經濟實質要求。

想像一下,管理一個價值數以億計的全球投資組合,而你的投資收入卻無需繳納任何利得稅。對於超高淨值家族而言,這並非幻想,而是香港突破性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制度所提供的現實。隨著香港與新加坡爭奪亞洲家族辦公室樞紐的地位,香港推出了區內最具吸引力的稅務優惠方案之一。這個制度如何運作?要優化你的家族辦公室運作,你需要了解甚麼?

香港FIHV制度:家族辦公室的遊戲規則改變者

《2023年稅務(修訂)(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稅務寬減)條例》於2023年5月19日生效,並追溯適用於2022年4月1日開始的課稅年度。這項立法為合資格的家族辦公室結構提供全面的利得稅豁免,徹底改變了香港在全球家族辦公室領域的地位。這是一項戰略舉措,旨在與新加坡成熟的家族辦公室制度競爭,同時應對國際稅務治理的關注。

⚠️ 重要提示: FIHV制度與香港標準的兩級制利得稅並行。對於不符合FIHV資格的法人團體,首200萬港元利潤的稅率為8.25%,其後利潤的稅率為16.5%。FIHV制度則為合資格實體提供完全豁免。

合資格結構:雙實體框架

要獲得0%稅率,家族必須建立一個滿足特定要求的雙實體結構:

  • 單一家族辦公室(SFO): 管理實體,必須「通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這個靈活的標準取代了最初的「中央管理及控制」要求,提供了更大的營運彈性。
  •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 投資實體,可以採用多種法律形式,例如公司、合夥、信託或基金會。與SFO一樣,它也必須通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
實體類型 主要要求 稅務處理
單一家族辦公室(SFO) 通常在香港管理/控制、2名或以上合資格員工、每年200萬港元或以上開支 適用標準利得稅率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 2.4億港元或以上管理資產、95%家族擁有權、通常在香港管理/控制 合資格收入0%利得稅

實質要求:不僅是文書工作

香港的FIHV制度並非為空殼公司而設。要符合資格,你必須通過具體要求展示真正的經濟實質:

管理資產規模門檻

最低2.4億港元的管理資產規模門檻,是按相關課稅年度或一個三年滾動期內指定資產的平均總值計算。這種靈活性有助家族應對市場波動。

💡 專業貼士: 使用三年滾動期計算來平滑市場波動。如果你的管理資產規模因市場狀況在某一年跌至2.4億港元以下,三年平均值仍可能讓你保持在門檻之上。

僱傭及開支要求

實質要求確保家族辦公室在香港有真正的營運:

  • 僱傭: 在香港聘用至少兩名具備適當投資管理經驗的全職合資格員工。
  • 營運開支: 每年在香港產生至少200萬港元的開支,涵蓋薪金、辦公室租金、專業費用及合規成本。
  • 靈活性: 這些要求可以通過外判安排予SFO來滿足。

哪些收入可享0%稅率?

FIHV制度豁免以下兩類交易所產生的應評稅利潤:

  1. 合資格交易: 對指定資產的核心投資活動,包括證券、私人公司股份、期貨合約、存款、外幣及場外衍生工具。
  2. 附帶交易: 來自投資活動的附帶收入(原上限為總收入5%,但2024年的諮詢文件建議取消此上限)。
⚠️ 重要提示: 2024年11月的諮詢文件提出了重大優化建議,包括取消5%附帶收入上限,以及正式將虛擬資產納入指定資產。這些建議若獲實施,將顯著擴大免稅收入的範圍。

與香港FSIE制度的整合

FIHV制度最強大的其中一個方面,是它與香港「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的無縫整合。FSIE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並於2024年1月擴大適用範圍,該制度一般會將某些外地來源的被動收入視為源自香港,除非符合特定條件。

FIHV自動獲FSIE制度豁除

合資格的FIHV可自動豁免於FSIE制度對以下外地來源收入的要求:

  • 利息收入
  • 股息
  • 股份或權益的處置收益
  • 其他資產的處置收益(自2024年1月起)

這意味著合資格的家族辦公室可以獲得免稅的離岸被動收入,而無需滿足FSIE制度下適用於一般納稅人的經濟實質要求。

實踐部署:你的五階段路線圖

  1. 第一階段:初步評估(第1-2個月): 評估家族財富是否達到2.4億港元門檻,審視現有結構,並聘請香港稅務顧問進行資格分析。
  2. 第二階段:結構設計(第3-4個月): 確定最佳法律形式(公司、信託、合夥),設計確保95%家族權益的擁有權結構,並制定投資政策聲明。
  3. 第三階段:實體成立(第5-6個月): 註冊成立SFO和FIHV,完成商業登記,設立香港辦公室,招聘合資格員工,並開立銀行戶口。
  4. 第四階段:資產遷移(第7-12個月): 將合資格資產轉移至FIHV結構,實施投資系統,建立管治程序,並確保達到每年200萬港元的開支要求。
  5. 第五階段:持續合規(每年): 監察管理資產規模門檻,維持實質要求,進行自我評稅報稅,並妥善記錄所有交易。

香港 vs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對決

比較項目 香港(FIHV) 新加坡(第13O條)
最低管理資產規模 2.4億港元(約4,200萬新元) 5,000萬新元(約2.85億港元)
稅率 合資格收入0% 合資格收入0%
監管批准 自我評稅(無需事先批准) 需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申請許可
所需員工 2名合資格員工 2名投資專業人士
本地投資要求
💡 專業貼士: 與新加坡的MAS許可要求相比,香港的自我評稅方式減少了監管摩擦。這意味著合資格家族可以更快地完成設立,並減輕行政負擔。

常見陷阱與風險管理

避免以下可能危及你FIHV資格的常見錯誤:

  • 實質不足: 只有名義上的存在,而沒有在香港進行真正的管理及控制。
  • 觸及資產門檻下限: 市場下跌導致資產跌至2.4億港元以下,而沒有足夠的緩衝。
  • 交易分類不當: 投資於不合資格的資產,例如香港物業發展公司。
  • 文件記錄不足: 為滿足自我評稅要求而保存的記錄不完整。
⚠️ 重要提示: 失去FIHV資格會立即觸發FSIE制度的影響。如果你不再符合資格,外地來源的被動收入將受FSIE制度的視為規定所規限,可能產生預期之外的稅務負債。

重點總結

  • 香港的FIHV制度為管理2.4億港元或以上資產的家族辦公室提供合資格收入0%利得稅。
  • 需要真正的實質營運:至少2名合資格員工及每年200萬港元或以上的香港開支。
  • 自我評稅機制省卻了事先批准的延誤,但需要完善的記錄文件。
  • 自動獲FSIE制度豁除,為全球投資組合提供無縫的稅務優化。
  • 建議的2024年優化措施(取消附帶收入上限、加入虛擬資產)將擴大優惠範圍。
  • 香港在資產門檻、監管監督及投資靈活性方面,與新加坡相比具有競爭力。
  • 成功實施需要謹慎的結構設計、真正的實質營運及持續的合規監察。
  • 專業顧問支援對於處理多個司法管轄區的稅務影響至關重要。

香港的FIHV制度為尋求在亞洲領先金融中心進行精細化、稅務高效財富結構規劃的超高淨值家族,帶來了一個變革性的機遇。通過將地域來源徵稅原則與針對性的豁免相結合,香港創建了一個平衡稅務優化、實質要求及國際合規標準的框架。對於擁有至少2.4億港元可投資資產的家族而言,此制度提供了引人注目的優勢:完全的利得稅豁免、全球投資組合部署自由、簡化的監管流程,以及與香港世界級金融基建的整合。成功需要周詳的規劃、真正的實質營運建立及專業的專家指導——但對於正確駕馭此制度的人來說,回報是豐厚的。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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