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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優化香港免稅境外收入以經營家族辦公室

📋 重點摘要

  • 稅率: 合資格家族擁有投資控權工具(FIHV)的合資格收入可享0%利得稅
  • 最低資產管理規模: 須持有港幣2.4億元指定資產
  • 生效日期: 2023年5月19日(追溯至2022年4月1日課稅年度)
  • 實質要求: 最少2名全職合資格僱員於香港工作 + 每年港幣200萬元營運開支
  • 擁有權: 最少95%家族實益權益(如涉及慈善安排則為75%)
  • 境外收入豁免整合: 自動豁免外來收入豁免制度要求
  • 申請: 自我評稅制度 – 無須預先批准

試想像管理價值數億元的全球投資組合,同時無須繳納利得稅。對超高淨值家族而言,這並非幻想,而是香港突破性的家族擁有投資控權工具(FIHV)制度所提供的現實。作為亞洲主要金融中心,香港與新加坡競逐家族辦公室主導地位,已推出區內最具吸引力的稅務優惠方案之一。但這項制度究竟如何運作?要優化家族辦公室運作需要了解什麼?

香港FIHV制度:家族辦公室的革新方案

《2023年税務(修訂)(家族擁有投資控權工具稅務寬減)條例》從根本上改變了香港在全球家族辦公室版圖的地位。該條例於2023年5月19日生效,並追溯適用於2022年4月1日課稅年度,為合資格的家族辦公室架構提供全面的利得稅豁免。此舉具有策略性意義——香港需要與新加坡既有的家族辦公室制度競爭,同時處理國際稅務管治關注。

⚠️ 重要提示: FIHV制度與香港標準的兩級制利得稅制度並行運作。對於不符合FIHV資格的法團,利得稅適用於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的8.25%,其後為16.5%。FIHV制度為合資格實體提供完全豁免。

合資格架構:雙實體框架

要享有0%稅率,家族必須建立符合特定要求的雙實體架構:

  • 單一家族辦公室(SFO): 必須「通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的管理實體。此靈活標準取代了最初的「中央管理及控制」要求,提供更大的營運靈活性。
  • 家族擁有投資控權工具(FIHV): 可採用不同法律形式的投資實體——公司、合夥、信託或基金會。如同SFO,亦必須通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
實體類別 主要要求 稅務處理
單一家族辦公室(SFO) 通常在香港管理/控制,2名或以上合資格僱員,每年200萬港元或以上開支 適用標準利得稅率
家族擁有投資控權工具(FIHV) 2.4億港元或以上資產管理規模,95%家族擁有權,通常在香港管理/控制 合資格收入享0%利得稅

實質要求:不只是文件工作

香港的FIHV制度並非為空殼公司而設。要符合資格,必須透過具體要求展示真實的經濟實質:

資產管理規模門檻

最低2.4億港元資產管理規模門檻,是以相關課稅年度或三年滾動期間的指定資產總平均值計算。此靈活性有助家族應對市場波動。

💡 專業貼士: 使用三年滾動期間計算法以平滑市場波動。若資產管理規模因市況於單一年度跌破2.4億港元,三年平均值仍可能維持於門檻之上。

僱員及開支要求

實質要求確保香港的真實家族辦公室運作:

  • 僱員: 最少2名於香港工作的全職合資格僱員,具備適當投資管理經驗
  • 營運開支: 每年最少200萬港元於香港的開支,涵蓋薪金、辦公室租金、專業費用及合規成本
  • 靈活性: 此等要求可透過外判安排予SFO而滿足

哪些收入符合0%稅率?

FIHV制度豁免兩類交易的應評稅利潤:

  1. 合資格交易: 指定資產的核心投資活動,包括證券、私人公司股份、期貨合約、存款、外幣及場外衍生工具
  2. 附帶交易: 投資活動的附帶收入(原本上限為總收益的5%,但於2024年諮詢中建議撤銷)
⚠️ 重要提示: 2024年11月的諮詢建議重大優化,包括撤銷5%附帶收入上限及正式納入虛擬資產為指定資產。若落實,此等改變將大幅擴大免稅收入範圍。

與香港外來收入豁免制度的整合

FIHV制度最強大之處,在於與香港外來收入豁免(FSIE)制度的無縫整合。FSIE制度自2023年1月1日生效並於2024年1月擴展,一般將某些外來被動收入視為源自香港,除非符合特定條件。

FIHV自動豁免FSIE要求

合資格FIHV自動豁免以下外來收入的FSIE要求:

  • 利息收入
  • 股息
  • 處置股份或股權權益的收益
  • 處置其他資產的收益(自2024年1月起)

這意味合資格家族辦公室可收取免稅的境外被動收入,無須符合FSIE制度下適用於一般納稅人的經濟實質要求。

實際執行:五階段路線圖

  1. 第一階段:初步評估(第1-2個月): 評估家族財富是否達到2.4億港元門檻,審視現有架構,並聘請香港稅務顧問進行資格分析。
  2. 第二階段:架構設計(第3-4個月): 確定最佳法律形式(公司、信託、合夥),設計確保95%家族權益的擁有權架構,並制定投資政策聲明。
  3. 第三階段:成立實體(第5-6個月): 註冊成立SFO及FIHV,完成商業登記,設立香港辦公室,聘請合資格僱員,並開設銀行賬戶。
  4. 第四階段:資產轉移(第7-12個月): 將合資格資產轉移至FIHV架構,實施投資系統,建立管治程序,並確保每年200萬港元開支。
  5. 第五階段:持續合規(每年): 監察資產管理規模門檻,維持實質要求,進行自我評稅報稅,並記錄所有交易。

香港與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對決

準則 香港(FIHV) 新加坡(第13O條)
最低資產管理規模 2.4億港元(約4,200萬新加坡元) 5,000萬新加坡元(約2.85億港元)
稅率 合資格收入享0% 合資格收入享0%
監管批准 自我評稅(無須預先批准) 需金管局發牌
僱員要求 2名合資格僱員 2名投資專才
本地投資要求
💡 專業貼士: 相比新加坡的金管局發牌要求,香港的自我評稅方式減少了監管障礙。這對合資格家族而言,意味著更快的設立時間及較少的行政負擔。

常見陷阱與風險管理

避免以下可能危及FIHV資格的常見錯誤:

  • 實質不足: 名義上存在但缺乏真實的香港管理及控制
  • 資產管理規模門檻違規: 市場下跌導致資產跌破2.4億港元而沒有足夠緩衝
  • 不當交易分類: 投資於不合資格資產,如香港物業發展公司
  • 文件記錄不足: 自我評稅要求的記錄保存不善
⚠️ 重要提示: 喪失FIHV資格會即時引發FSIE影響。若不再符合資格,外來被動收入將受FSIE視同條文規限,可能產生意外稅務負擔。

關鍵要點

  • 香港FIHV制度為管理2.4億港元或以上資產的家族辦公室提供合資格收入0%利得稅
  • 需要真實實質:2名或以上合資格僱員及每年200萬港元或以上的香港開支
  • 自我評稅制度消除預先批准延誤,但需要穩健的文件記錄
  • 自動豁免FSIE為全球投資組合提供無縫稅務優化
  • 建議的2024年優化(撤銷附帶收入上限、加入虛擬資產)將擴大利益
  • 香港在資產管理規模門檻、監管監督及投資靈活性方面與新加坡競爭有利
  • 成功執行需要審慎的架構設計、真實的實質及持續合規監察
  • 專業諮詢支援對應對多司法管轄區稅務影響至關重要

香港的FIHV制度為尋求於亞洲主要金融中心進行精密、稅務高效財富架構的超高淨值家族提供了革新機遇。透過結合地域來源徵稅原則與針對性豁免,香港創造了一個平衡稅務優化與實質要求及國際合規標準的框架。對於擁有至少2.4億港元可投資資產的家族,此制度提供引人注目的優勢:完全利得稅豁免、全球投資組合部署自由、精簡的監管程序,以及與香港世界級金融基建的整合。成功需要審慎規劃、建立真實實質及專業指導——但對於正確掌握的人士,回報是豐厚的。

📚 資料來源及參考

本文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來源及權威參考資料核實:

最後核實:2024年12月 | 資料僅供一般指引。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以獲取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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