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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回應香港稅務稽查而不引發爭議

📋 重點概覽

  • 兩種稽查類型: 稅務局進行案頭稽查(文件審閱)及實地稽查(現場視察及面談)
  • 《稅務條例》第51條權力: 稅務局局長擁有廣泛權力要求提供資料、文件及出席面談
  • 7年記錄保存規定: 所有業務必須以英文或中文保存充足記錄至少7年(由交易日期起計)
  • 回應時限: 納稅人一般有一個月時間回應稅務局的資料要求,可於書面申請後獲批短期延期
  • 自願披露的好處: 及早全面披露可大幅減低罰款,由最高稅款不足額的300%降至低至5%

當您收到稅務局的正式來函時會有什麼後果?對許多香港企業東主及納稅人而言,稅務局的稽查通知書會即時引發焦慮。但事實是:您如何回應可能是順利解決問題與陷入曠日持久、代價高昂的爭議之間的分別。只要採用正確策略,您便可專業地應對香港稅務稽查程序,同時保障您的利益並將罰款減至最低。

了解香港稅務稽查:什麼會觸發稅務局的審查?

香港稅務局採用精密的風險為本方式處理稅務合規事宜,結合電腦隨機抽選及針對性風險評估。其「先評稅、後審查」(AFAL)機制意味著您的報稅表會獲得初步審閱,但若出現危險訊號,則會進行更深入審查。了解此程序是您的第一道防線。

案頭稽查與實地稽查:了解兩者分別

稅務局進行兩種主要類型的審查,每種對您的業務均有不同影響:

案頭稽查 實地稽查
在稅務局辦事處進行,不會進行實地視察 稅務局人員會到訪您的業務處所
集中於報稅表中的特定項目 全面審查所有記錄
要求提供額外資料/澄清 約見主要人員及審查運作
較不密集但可升級至實地稽查 最少兩名稅務局人員出席面談

常見稽查觸發因素:什麼會吸引稅務局的注意?

雖然香港沒有固定的稽查周期,但某些情況會大幅增加您被稽查的風險:

  • 保留意見或不發表意見的核數報告
  • 現金密集型業務,主要以現金結算交易
  • 嚴重虧損或異常低的利潤,與過往年度或行業基準相比
  • 重組活動導致利潤大幅減少
  • 來自不明或不清晰來源的大額注資
  • 關連公司之間涉及管理費、服務費或佣金的大量跨境交易
  • 可能不符合公平原則的轉讓定價安排
⚠️ 重要提示: 由2023年4月1日起,稅務局不再接受零申報報稅表。即使不活躍公司現在亦須連同利得稅報稅表一併提交由香港執業會計師發出的無營運審計報告。

您於《稅務條例》第51條下的權利及責任

稅務局的調查權力:他們可以要求什麼

《稅務條例》第51條賦予稅務局局長廣泛權力,以取得評稅及合規所需的資料。這些權力超越香港地域稅務範圍,包括影響其他司法管轄區稅務責任的事項(香港與該等司法管轄區訂有稅務資料交換協議)。

稅務局可要求納稅人提供:

  • 相關人士的全名(包括別名)及地址
  • 完整財務記錄,包括銀行結單、發票及收據
  • 支持收入及支出申索的文件
  • 識別或尋找與稅務事宜相關人士的資料
  • 納稅人管有或控制的任何其他可能有助稅務管理的資料

稽查期間納稅人的權利:您享有的權益

雖然稅務局擁有廣泛調查權力,但納稅人保留重要權利,您應行使這些權利:

  • 專業代表權: 您可委聘執業會計師、稅務顧問或法律顧問於整個稽查過程中代表您
  • 合理回應時間: 稅務局一般容許一個月時間回應資料要求,書面延期申請一般獲批短期延長
  • 知情權: 稅務局人員於面談期間必須解釋罰則條文,並澄清其查詢性質
  • 個人資料私隱保障: 金融機構及稅務局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規定

不遵從規定的罰則:風險極高

罪行 罰則
妨礙或阻撓局長或獲授權人員(第51B條) 第3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無合理辯解提供不正確資料(第80(2D)條) 第3級罰款(港幣10,000元)
未能保存妥善記錄(第51C條) 最高罰款港幣100,000元
因欺詐或故意逃稅導致稅款不足 額外稅項評定(罰款)為應繳稅款的5%至300%

7年記錄保存規定:您的合規基礎

《稅務條例》第51C條規定,每名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的人士必須以英文或中文保存充足的收入及支出記錄,以便可隨時確定應評稅利潤。這些責任於業務停止後仍持續,直至7年保存期屆滿。

必須保存7年的記錄

必須保存至少7年(由交易日期起計)的業務記錄包括:

  • 財務報表及輔助附表
  • 所有收入及支出的發票及收據
  • 銀行結單及對賬
  • 薪金文件及僱員記錄
  • 與客戶、供應商及服務提供者的合約及協議
  • 稅務計算及與稅務局的通信
  • 固定資產登記冊及折舊附表
  • 存貨記錄及庫存估值
💡 專業提示: 稅務局接受電子記錄,前提是記錄必須安全儲存、容易取閱,並符合真確性及完整性規定。對於有大量來源文件的業務,稅務局允許以其他形式儲存文件,包括掃描至DVD-ROM或CD-ROM的文件。

記錄不足的後果

若於稅務審查或調查期間未能提供文件,稅務局可能:

  • 不容許報稅表申索的某些支出扣減
  • 根據估計或行業基準數字重新評定稅務責任
  • 就未能保存充足記錄施加罰款(最高港幣100,000元)
  • 就文件不足導致稅款不足評定額外稅項(罰款)

策略性回應時間表:您的逐步行動計劃

稽查階段 時限 您的行動
首次聯絡 第0天 收到稅務局要求提供資料/文件的函件
專業諮詢 3-5天內 委聘稅務顧問/執業會計師審閱要求及評估情況
內部審查 1-2星期內 收集所需文件,找出任何問題或不足之處
準備回應 第2-3星期 草擬回應,如有需要準備自願披露
提交 1個月內(或延長期限) 提交全面回應連同輔助文件
後續行動 持續 迅速回應任何額外查詢;如有需要出席面談

評稅時限:了解期限

稅務局根據法定時限作出額外評稅:

  • 一般情況: 額外評稅必須於有關課稅年度內或該年度完結後6年內作出
  • 欺詐或故意逃稅個案: 時限延長至有關課稅年度完結後10年
⚠️ 重要提示: 這些時限突顯保存準確記錄達整個7年保存期的重要性,因為稅務局可於課稅年度後最多6年(欺詐個案為10年)審查及重新評定報稅表。

自願披露:您最強大的防禦策略

稅務局積極鼓勵自願披露稅務違規事宜,並公布其罰則政策以提高透明度。於稽查前或稽查期間作出全面自願披露可大幅減低罰款,並顯示真誠合作。

自願披露類別及罰則水平

披露類別 說明 罰則範圍
(a)類 於質疑時迅速披露全部資料 稅款不足額的5-50%
(b)類 不完整或延遲披露 稅款不足額的50-100%
沒有披露 未能披露或不合作 稅款不足額的100-300%

如何作出有效的自願披露

  1. 全面識別所有稅務違規事宜 – 審查所有可能受影響的年度(於6年或10年評稅期內)
  2. 準確量化稅務影響 – 計算每個受影響年度稅款不足的確實金額
  3. 準備詳細解釋 – 記錄錯誤如何發生及為何先前沒有發現
  4. 提交正式建議 – 擬定合理的和解建議,包括應繳稅款及建議罰款
  5. 展示補救措施 – 解釋您已採取什麼步驟防止再次發生

最佳實務:稅務稽查期間的應做與不應做事項

應做事項 不應做事項
即時委聘專業代表
聘用具稅務局稽查經驗的合資格執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以指導您的回應策略。
不要倉卒回應而沒有專業審核
避免在未諮詢您的稅務顧問前提交文件或答案。
於指定時限內回應
於一個月內提交回應或於期限前申請書面延期。
不要忽視稅務局的通信
未能回應可能導致估計評稅、罰款及潛在檢控。
整理及審查所有相關記錄
收集受審查期間的完整文件,並及早找出任何不足之處。
不要提供不完整或雜亂無章的記錄
這可能引起懷疑並不必要地延長稽查時間。
如有問題須作出全面自願披露
主動披露任何已識別的違規事宜連同完整資料及計算。
不要隱瞞或淡化已知問題
不完整披露會導致更高罰款及因妨礙而可能遭檢控。
充分專業合作
清楚回答問題,迅速提供所需文件,並保持有禮通訊。
不要對抗或迴避
敵對或不合作的行為會增加審查並減少減輕罰款的善意。

常見稽查問題的特別考慮因素

轉讓定價稽查

轉讓定價是稅務局稽查的常見重點範疇,尤其是有大量跨境交易的跨國集團。稅務局預期關連人士交易會反映公平原則。

💡 專業提示: 保存支持您定價方法的同期轉讓定價文件,並進行年度基準研究,將您的集團內部定價與獨立市場交易比較。

現金業務稽查

現金密集型業務面對更嚴密審查,因為現金交易較難核實,更容易出現少報情況。稅務局可能採用間接稽查方法,例如銀行存款分析或生活方式評估。

虧損或低利潤業務

持續虧損或利潤率與行業常規相比異常低的公司會吸引稅務局注意。稅務局可能質疑是否已申報所有收入或申索過多支出。

防止日後稽查:主動合規策略

雖然沒有業務能完全消除稽查風險,但實施穩健的稅務合規做法可大幅減低稽查可能性,並在受稽查時減少潛在問題:

  1. 保存模範記錄 – 實施雲端會計系統,安全儲存記錄並方便提取
  2. 委聘合資格專業人士 – 使用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會計師進行法定審計及稅務合規工作
  3. 確保一致性及合理性 – 逐年持續應用會計政策
  4. 處理審計報告保留意見 – 盡快解決任何保留意見或不發表意見的審計意見
  5. 準時提交準確報稅表 – 於指定期限前提交報稅表,並於提交前仔細審閱

重點總結

  • 立即採取行動: 一旦收到稅務局稽查通知,即時委聘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制定策略性回應計劃。
  • 披露功效強大: 全面、迅速的自願披露可將罰款由稅款不足額的300%降至低至5% – 這是最有效的稽查回應策略。
  • 記錄是您的基礎: 以英文或中文保存全面記錄7年;文件不足會削弱任何辯護,並可能導致扣減被拒。
  • 合作有回報: 專業、及時配合稅務局展示真誠,並為有利的罰款商討創造機會。
  • 時限很重要: 於一個月內回應(於期限前書面申請延期);稅務局可於課稅年度後6年(欺詐則10年)評定額外稅項。
  • 以卓越防止問題: 實施穩健的稅務合規系統,使用合資格執業會計師,保持一致的稅務立場,並定期進行稅務健康檢查以減低日後稽查風險。

謹記:香港稅務稽查不一定會變成爭議。透過適當準備、專業指導及合作態度,您可成功應對程序,同時保障您的業務利益。關鍵是策略性而非被動回應,並使用自願披露作為減輕罰款的最強大工具。

📚 來源及參考資料

本文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來源及權威參考資料核實:

最後核實日期:2024年12月 | 資料僅供一般指引。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以獲取具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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