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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香港公司在中國內地營運的主要稅務考量






外資香港公司在中國內地營運的主要稅務考量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香港公司享有兩級制利得稅,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可低至8.25%,且不徵收資本增值稅及股息預扣稅。
  • 要點二: 《內地與香港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DTA)可將跨境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率大幅降低。
  • 要點三: 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要求公司在港具備經濟實質,方能豁免源自內地收入的稅項。

您是否正利用香港優惠的稅制,同時進軍內地龐大的市場?許多外國投資者以香港公司作為進入中國的門戶,但要妥善處理香港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與內地全面性稅制之間的複雜關係,需要周詳的策略規劃。本指南將為您拆解外資擁有的香港公司在內地營運時,必須了解的關鍵稅務考慮因素。

香港稅制對內地業務的優勢

香港提供全球最有利營商的稅務環境之一,是企業進軍中國市場的理想控股及營運基地。了解這些優勢,對於有效構建您的內地業務架構至關重要。

香港的兩級制利得稅

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課稅。在2024-25課稅年度,法團公司可受惠於兩級制稅率:

實體類型 首200萬港元利潤 其後利潤
法團公司 8.25% 16.5%
非法團業務 7.5% 15%
⚠️ 重要提示: 每個關聯集團只有一間實體可就首200萬港元利潤申請較低稅率。這對於為內地業務設立多間香港公司時的架構規劃至關重要。

香港不徵收的稅項

  • 資本增值稅: 出售資產所得的利潤無須課稅。
  • 股息稅: 派發股息時無須繳納預扣稅。
  • 利息稅: 大部分利息收入均免稅。
  • 遺產稅: 香港不徵收遺產稅。
  • 銷售稅/增值稅: 香港沒有增值稅或商品及服務稅。
💡 專業貼士: 可考慮將區域總部職能設於香港,而內地實體則專注於本地營運。此舉有助將部分收入流保留在內地稅網之外,善用香港的稅務優勢。

了解內地稅務系統

在內地營運需要了解幾項主要的稅務義務,其中最重要的包括企業所得稅、預扣稅及增值稅。

內地企業所得稅(CIT)

內地對居民企業徵收企業所得稅,標準稅率為25%。然而,亦設有多項優惠稅率:

企業類型 企業所得稅率 適用條件
標準居民企業 25% 預設稅率
高新技術企業 15% 符合資格的科技公司
小型微利企業 20% 或 5% 基於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門檻

跨境付款的預扣稅

當您的內地實體向香港公司支付款項時,便須繳納預扣稅。標準稅率及適用《安排》後的稅率如下:

收入類型 標準稅率 《內地與香港安排》稅率
股息 10% 5% (若受益所有權 ≥ 25%)
利息 10% 7%
特許權使用費 10% 7%

善用《內地與香港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

《內地與香港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DTA)是您避免雙重徵稅的最有力工具。這項雙邊協議為在內地營運的香港公司帶來顯著好處。

《安排》為香港公司帶來的主要好處

  1. 降低預扣稅率: 如上表所示,《安排》大幅降低了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率。
  2. 常設機構保護: 《安排》更清晰地界定了在內地構成應稅存在的定義,保護香港公司免於承擔意外的稅務責任。
  3. 稅收抵免機制: 香港允許就已在內地繳納的稅款申請稅收抵免,避免同一筆收入被雙重徵稅。
  4. 相互協商程序: 《安排》為解決兩地稅務爭議提供了框架。
⚠️ 重要提示: 要享受《安排》下的優惠稅率,您的香港公司必須符合《安排》下的「居民」定義,並滿足「受益所有人」的要求。這需要在香港具備實質營運。

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

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已於2024年1月擴大適用範圍,對於從內地業務獲得收入的公司尤其相關。了解這些規則對稅務規劃至關重要。

外地收入獲豁免徵稅的要求

FSIE制度涵蓋四類外地收入:股息、利息、處置收益及知識產權收入。要符合豁免徵稅資格,您的香港公司必須滿足經濟實質要求:

  • 足夠的僱員: 在香港有足夠數量的合資格僱員。
  • 營運開支: 在香港產生足夠的營運開支。
  • 核心創收活動: 這些活動必須在香港進行。
  • 決策: 戰略決策應在香港作出。
💡 專業貼士: 仔細記錄您的香港營運。妥善保存董事會在香港舉行的會議記錄、僱員合約、辦公室租約以及在本地進行的業務活動記錄,以證明經濟實質。

轉讓定價與合規策略

業務橫跨香港及內地,轉讓定價變得至關重要。兩地均有嚴格的轉讓定價法規,需要仔細處理。

必備的轉讓定價文檔

  1. 主體文檔: 概述您的全球業務運營及轉讓定價政策。
  2. 本地文檔: 詳細分析您的香港及內地實體,包括功能分析及可比數據。
  3. 國別報告: 若您的跨國集團合併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則需要提交。

內地常見的稅務審計觸發點

風險領域 潛在觸發因素
利潤率 顯著低於行業平均水平
關聯方交易 與香港實體進行大額或頻繁交易
預扣稅 未正確應用《安排》稅率
文檔記錄 轉讓定價文檔不完整或缺失

實務架構考量

根據現行稅務條例,以下為外資擁有的香港公司在內地營運的實務架構建議:

最優控股架構

  1. 香港控股公司: 作為區域總部,以享受低稅率及《安排》優勢。
  2. 內地營運實體: 設立外商獨資企業(WFOE)或合資企業進行本地營運。
  3. 獨立服務公司: 可考慮設立獨立的香港公司處理區域性服務,以優化利潤分配。

資金策略

  • 股權與債務: 考慮債務融資,以享受內地利息支出可扣稅的好處(須符合資本弱化規則)。
  • 特許權使用費支付: 構建知識產權授權安排,以利用《安排》下降低的預扣稅率。
  • 股息匯回時機: 規劃股息匯回時,需同時考慮香港及內地的稅務影響。

重點總結

  • 香港的兩級制利得稅,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可低至8.25%,且不徵收資本增值稅及股息稅。
  • 《內地與香港安排》將跨境付款的預扣稅率從10%大幅降低至5-7%。
  • FSIE制度要求公司在香港具備經濟實質,方能豁免源自內地業務的外地收入稅項。
  • 妥善的轉讓定價文檔對確保香港及內地的稅務合規至關重要。
  • 策略性的架構規劃可優化兩地的稅務效益。

透過香港公司成功在內地營運,需要平衡香港的地域來源稅務優勢與內地的全面性稅制。透過善用《內地與香港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維持香港的實質經濟活動,以及實施穩健的轉讓定價政策,外資公司可以在遵守兩地法規的同時,優化其稅務狀況。隨著香港及內地持續因應國際稅務發展更新其稅務條例,定期檢視您的業務架構至關重要。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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