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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內地試點稅務政策:香港企業的機遇






大灣區內地試點稅務政策:香港企業的機遇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合資格港人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工作,可享個人所得稅補貼,實際稅率上限為15%(對比內地最高45%累進稅率),補貼計劃延至2027年12月31日。
  • 要點二: 在前海、橫琴及南沙特定產業園區的合資格企業,可享15%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對比標準稅率25%),優惠期至2025或2026年。
  • 要點三: 香港與內地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DTA)提供優惠預扣稅率,股息低至5%,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為7%。
  • 要點四: 申請時限嚴格,個人稅務補貼每年僅開放一次(深圳約6-7月,廣州約8-10月),錯過需等待一年。
  • 要點五: 企業須符合「實質營運」要求,包括至少70%收入來自鼓勵類產業,方能享受優惠稅率。

想像一下,在中國最具活力的經濟區域工作,只需繳納15%的稅款。對於香港的專業人士和企業而言,這並非幻想,而是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的現實。當香港的兩級制利得稅為首200萬港元利潤提供8.25%稅率,其後利潤稅率為16.5%時,大灣區的稅務優惠為跨境發展創造了極具吸引力的機遇。這些優惠如何運作?香港公司又該如何把握?

粵港澳大灣區:中國的經濟引擎

粵港澳大灣區是中國最具雄心的經濟融合項目之一,涵蓋廣東省九個城市及香港、澳門。該區域以不足全國1%的土地面積,貢獻了約11%的國內生產總值。擁有近8,700萬人口及戰略性地理位置,大灣區成為吸引國際人才與投資的創新稅務政策試驗田。

內地九市經濟優勢

  • 廣州:省會,製造業、金融服務及汽車產業實力雄厚。
  • 深圳:中國科技中心,前海合作區所在地。
  • 珠海:與澳門相鄰,橫琴合作區所在地。
  • 佛山、東莞:重要製造業基地,正向先進技術轉型。
  • 中山、江門、惠州、肇慶:新興的工業及物流中心,經濟重要性日益提升。

個人所得稅補貼計劃:15%稅率上限

該計劃於2019年設立並已延長至2027年,是中國對境外人才最慷慨的稅務優惠之一。對於香港居民而言,此計劃可大幅降低在內地工作的稅務負擔。

15%稅率上限如何運作

機制直接而有力:合資格人士先按中國累進稅率(3%至45%)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後可獲發補貼,金額為其實際繳稅額與其應納稅所得額15%之間的差額,且該補貼本身免稅。

情景 無補貼 享15%上限 節省金額
年收入:人民幣120萬元 ~人民幣255,000元 人民幣180,000元 人民幣75,000元
年收入:人民幣200萬元 ~人民幣545,000元 人民幣300,000元 人民幣245,000元
⚠️ 重要提示: 補貼設有上限,為每年每名納稅人人民幣500萬元。這意味著即使收入極高的人士亦能顯著受惠,因為補貼本身免徵個人所得稅。

香港居民申請資格

  • 身份: 香港、澳門或台灣永久性居民,或外國籍人士。
  • 專業資格: 被認定為市級「高端人才」或「緊缺人才」。
  • 營運要求: 在九市之一工作、依法納稅、持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 產業重點: 通常包括科技、金融、現代服務、科研及數字產業。

申請流程與關鍵期限

申請由各市獨立管理,設有嚴格的年度截止日期。錯過申請期意味著需等待一整年。

城市 申請期(以2025年為例) 涵蓋課稅年度 關鍵備註
深圳 2025年6月1日 – 7月31日 2024年1月1日 – 12月31日 需於7月31日前完成僱主審核
廣州 2025年8月20日 – 10月20日 2023及2024年度 接受兩個年度的申請
💡 專業貼士: 應在申請期開放前數月開始準備文件。所需文件通常包括身份證明、人才認定證明、納稅記錄、僱傭合約及僱主證明等。

特殊合作區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除了個人優惠,大灣區在三個指定特殊合作區提供顯著的企業稅務優惠。這15%的稅率,相比中國標準的25%企業所得稅率,以及香港的兩級制利得稅(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8.25%,其後16.5%),均具競爭力。

特殊合作區 所在地 企業所得稅率 優惠有效期至 重點產業
前海 深圳 15% 2025年12月31日 現代服務業、科技、金融
橫琴 珠海 15% 持續 研發、中醫藥、旅遊
南沙 廣州 15% 2026年12月31日 科研、海洋科技、智能製造

享受15%企業所得稅率的資格要求

企業必須證明在相應合作區內有「實質營運」:

  • 註冊地: 在合作區內註冊為居民企業。
  • 產業對接: 從事該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的合資格項目。
  • 收入門檻: 至少70%的收入須來自鼓勵類產業。
  • 實質要求: 生產、人員、賬務及財產位於區內,並有真實業務活動。
  • 文件: 提交《實質性運營自評承諾表》及相關證明。
⚠️ 重要提示: 缺乏真實營運實質的「紙上公司」將受到稅務機關質疑。70%的鼓勵類產業收入門檻被嚴格執行,未能滿足實質要求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優惠稅率,甚至面臨罰款。

跨境稅務協調與避免雙重課稅

有效的跨境稅務規劃需要同時理解香港和內地的稅制,以及透過《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DTA)所產生的互動。

《內地與香港稅務安排》的優惠

該安排(第五議定書自2020年起生效)為跨境營運帶來顯著好處:

付款類型 標準預扣稅率 DTA優惠稅率(需稅務居民證明) 節省幅度
股息 10% 5% 減少50%
利息 10% 7% 減少30%
特許權使用費 10% 7% 減少30%
💡 專業貼士: 應在計劃進行跨境付款前數週,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居民身份證明書》。此證明是享受DTA優惠稅率的關鍵,並能簡化國際資金轉移。

香港公司的策略規劃

為在合規前提下最大化大灣區的優勢,香港公司應考慮以下策略:

實體結構優化

  1. 設立合作區子公司: 在前海、橫琴或南沙設立全資子公司或合資企業,以享受15%企業所得稅率。
  2. 對接鼓勵產業: 調整業務結構以符合各區鼓勵類產業,滿足70%收入門檻。
  3. 控股公司策略: 利用香港控股公司協調大灣區業務,受益於香港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及廣泛的DTA網絡。

合規日程管理

時段 事項 司法管轄區
1-3月 員工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內地大灣區
5月 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 內地大灣區
6-7月 個人所得稅補貼申請(深圳) 內地大灣區
8-10月 個人所得稅補貼申請(廣州) 內地大灣區
4月/5月 香港利得稅報稅表提交 香港

全球最低稅的考量

香港已通過實施經合組織(OECD)的BEPS 2.0第二支柱方案,於2025年1月1日生效,這將影響在大灣區營運的大型跨國企業:

  • 適用範圍: 年度合併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
  • 稅率: 15%的最低實際稅率要求。
  • 機制: 包括收入納入規則(IIR)及香港最低補足稅(HKMTT)。
  • 對大灣區的影響: 若大灣區子公司因享受15%優惠稅率及各種扣除,導致某稅務管轄區的實際稅率低於15%,則可能需要繳納補足稅。
⚠️ 重要提示: 大型跨國企業集團需仔細評估大灣區稅務優惠與全球最低稅規則之間的相互作用,並進行審慎規劃。

常見陷阱及應對方法

  • 錯過申請期限: 個人稅務補貼每年僅開放申請一次。應建立全面的日程表,並提前數月準備文件。
  • 營運實質不足: 缺乏真實業務的「紙上結構」將受挑戰。確保大灣區實體有真實業務活動、合資格員工,並滿足70%收入門檻。
  • 忽略非所得稅項: 香港不徵收增值稅(VAT),而內地適用6%、9%或13%的增值稅。需將此納入定價及合規規劃。
  • 社會保險成本: 內地要求僱主及僱員繳納社會保險(合計約為薪金的30-40%)。需將此成本計入僱傭預算。
  • 轉讓定價風險: 為香港與大灣區實體之間的跨境交易準備穩健的轉讓定價文檔,以應對兩地稅務機關的審查。

重點總結

  • 大灣區為合資格港人提供15%個人所得稅補貼上限,計劃延至2027年底,每年補貼上限為人民幣500萬元。
  • 在前海、橫琴及南沙的合資格企業可享15%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對比標準25%),優惠期至2025或2026年。
  • 實質營運要求嚴格:至少70%收入須來自鼓勵類產業,並須有真實營運。
  • 申請期限至關重要:深圳約6-7月,廣州約8-10月,錯過需等待一年。
  • 《內地與香港稅務安排》提供優惠預扣稅率(股息5%,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7%),需憑稅務居民證明書申請。
  • 大型跨國企業集團需考慮大灣區優惠與香港自2025年生效的15%全球最低稅之間的互動。
  • 除所得稅外,還需考量增值稅(6-13%)、社會保險成本(薪金30-40%)及其他內地合規要求。
  • 鑒於香港與內地跨境稅務的複雜性,尋求專業指導至關重要。

大灣區不僅代表稅務優惠,更是進入中國最具活力經濟區域的戰略門戶。對於香港公司及專業人士而言,這些稅務優勢為跨境拓展及事業發展創造了極具吸引力的機遇。然而,成功需要周詳規劃、嚴格遵守實質要求,並借助專業指導以應對兩套不同稅制的複雜性。隨著個人稅務補貼計劃延至2027年,企業優惠持續至2025-2026年,現在正是將業務或事業策略性佈局於大灣區的良機。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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