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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式住宅租金收入:香港物業稅處理方式






服務式住宅租金收入:香港物業稅處理方式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服務式住宅的稅務分類取決於營運模式,可能適用15%的物業稅或兩級制利得稅(法團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8.25%)。
  • 要點二: 稅務局會根據服務性質、營運結構及租客關係等實質因素,判斷收入屬於被動租金(物業稅)還是業務收入(利得稅)。
  • 要點三: 由2025年1月1日起,若服務式住宅被界定為「酒店」,將須繳交3%的酒店房租稅,但連續入住28晚或以上的租約可獲豁免。
  • 要點四: 物業稅只提供20%的法定免稅額,而利得稅則可扣減實際業務開支,若營運開支高昂,選用利得稅可能更有利。
  • 要點五: 公司業主可申請豁免物業稅,前提是相關租金收入已計入其利得稅報稅表內。

你在香港擁有服務式住宅並賺取租金收入嗎?你可能會驚訝地發現,你的稅務責任會因營運模式而有天壤之別。香港稅務局會根據你的物業是屬於被動出租,還是活躍的酒店式業務,而採用不同的稅務處理方式。了解這關鍵區別,對於在香港競爭激烈的物業市場中確保合規、進行稅務規劃及最大化稅後回報至關重要。

核心稅務抉擇:物業稅 vs 利得稅

香港採用分類稅制,不同類型的收入適用不同的稅項。對於服務式住宅業主而言,關鍵在於判斷你的收入應歸類為物業稅還是利得稅。這不僅是技術上的區分,更可能意味著你只需就淨租金收入繳付15%的稅款,抑或有機會享用較低的稅率及扣減實際開支。

物業稅:被動出租模式

物業稅適用於來自香港土地或樓宇的被動租金收入。現行稅率為淨應評稅值的15%,計算公式如下:

📊 計算公式: (租金總收入 – 已繳差餉) × 80% × 15% = 應繳物業稅

其中20%是法定的維修及支出免稅額,屬自動扣減,業主不能申索扣減實際開支。此制度適合只提供基本服務、租期較長的傳統業主。

利得稅:業務營運模式

當你的服務式住宅營運構成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時,便須繳納利得稅。2024-25課稅年度的稅率為:

  • 法團業務: 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為8.25%,其後利潤稅率為16.5%。
  • 非法團業務: 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為7.5%,其後利潤稅率為15%。
💡 專業貼士: 每個關聯集團只有一間實體可享用較低的利得稅稅率。如果你營運多間服務式住宅,必須小心規劃公司架構。

業務收入 vs 被動收入:稅務局的判斷準則

稅務局會審視多項因素,以決定你的服務式住宅營運是構成須繳利得稅的業務,還是只屬須繳物業稅的被動租金收入。主要判斷指標包括:

考慮因素 傾向適用物業稅 傾向適用利得稅
服務性質 僅提供基本、附帶的服務 提供廣泛的酒店式服務(如每日清潔、禮賓服務、客房服務)
營運結構 被動管理,採用標準租約 積極管理,包括市場推廣、客戶關係、專職員工
租住模式 長期租客(6至12個月或以上) 短期預訂(數天至數週),流動性住客
牌照狀況 未根據《旅館業條例》領取牌照 已領取酒店/賓館牌照
與住客關係 傳統業主與租客關係 酒店與賓客關係,提供靈活入住/退房安排

酒店房租稅:2025年的重要變革

一項影響服務式住宅營運者的重要發展,是酒店房租稅將於2025年1月1日起重新實施。若物業被界定為酒店,將須就房租收入繳交3%的稅款。

何時你的服務式住宅須繳酒店房租稅

若你的服務式住宅符合《酒店房租稅條例》下「酒店」的定義,便須繳納酒店房租稅。主要考慮因素包括:

  • 公開表示為流動住客提供住宿的處所
  • 提供配備傢俬的房間或套房作住宿用途的場所
  • 房租收費包括提供酒店住宿的所有收費
⚠️ 重要提示: 對於連續入住28晚或以上的預訂,相關房租可獲豁免繳交酒店房租稅。此安排承認了流動酒店住客與較長期住宅住客之間的區別。

稅務處理比較:物業稅 vs 利得稅

比較項目 物業稅 利得稅
適用稅率 淨應評稅值的15%單一稅率 兩級制:法團為8.25%/16.5%;非法團為7.5%/15%
可扣減項目 僅20%法定免稅額 實際業務開支(員工成本、推廣、維修、水電費等)
收入性質 被動租金收入 來自積極營運的業務收入
虧損結轉 不適用 可無限期結轉以抵銷未來利潤
服務費處理 計入租金總收入 視作業務收入;相關成本可扣稅
公司豁免 若收入已計入利得稅,公司可申請豁免 公司經營租賃業務的主要稅項
酒店房租稅 通常不適用 若被界定為酒店,可能須繳3%(連續28晚以上住宿可豁免)

服務費:關鍵的稅務處理差異

你如何處理服務費,會顯著影響你的稅務負擔。在物業稅下,服務費只會簡單計入租金總收入,並僅享有20%的法定免稅額。在利得稅下,服務費屬於業務收入,而你可以扣減提供這些服務的實際成本。

💡 專業貼士: 如果你的實際營運開支超過租金總收入的20%,那麼採用利得稅並扣減實際開支,通常會比物業稅的20%劃一免稅額更為有利。

公司業主:策略性稅務規劃機會

服務式住宅的公司業主擁有額外的規劃機會:

  1. 物業稅豁免: 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的法團,若其租金收入已計入利得稅計算內,可書面向稅務局申請豁免繳交物業稅。
  2. 兩級制稅率: 可享用首200萬港元利潤8.25%的較低稅率,其後利潤稅率為16.5%。
  3. 虧損運用: 虧損可無限期結轉,用以抵銷未來的利潤。
  4. 稅項抵免: 任何已繳付的物業稅,可用作抵銷利得稅負債,避免雙重徵稅。

保存紀錄:應對稅務局審查的防線

無論你的稅務分類為何,完備的紀錄保存至關重要。稅務局可作出最多6年的補加評稅(如涉及欺詐則為10年),而納稅人必須保存紀錄7年。必要的文件包括:

  • 已加蓋印花稅的租約或預訂確認文件
  • 所有收入與開支的詳細財務紀錄及相關發票
  • 顯示住客/租客資料及入住期的紀錄
  • 顯示所提供服務的性質、頻率及成本的證明文件
  • 酒店房租稅紀錄及連續28晚以上住宿的豁免證明
  • 牌照文件或獲豁免領取酒店牌照的證明

常見合規陷阱須知

⚠️ 重要提示: 稅務局審查的是實質而非形式。單單更改文件而沒有真正改變營運模式,並不會改變你的稅務分類。

服務式住宅業主常犯的錯誤包括:

  • 分類不一致: 聲稱適用物業稅,卻在其他地方扣減業務開支。
  • 錯誤應用酒店房租稅豁免: 為連續入住少於28晚的住宿錯誤申請豁免。
  • 服務費處理錯誤: 未有將服務費恰當記帳為收入。
  • 文件紀錄不足: 未能保存足夠紀錄以支持你的稅務立場。
  • 公司架構問題: 同一關聯集團內的多間實體錯誤地申索較低的利得稅稅率。

重點總結

  • 服務式住宅的稅務分類(物業稅 vs 利得稅)取決於營運實質,而非單憑文件。
  • 提供廣泛酒店式服務的營運,通常歸類為利得稅,並可扣減實際開支。
  • 由2025年1月1日起,被界定為酒店的物業須繳交3%酒店房租稅,但連續入住28晚或以上可獲豁免。
  • 若實際營運開支超過總收入的20%,採用利得稅處理通常更為有利。
  • 公司業主在租金收入已計入利得稅計算的情況下,可申請豁免物業稅。
  • 必須保存完備紀錄7年,以證明你的稅務立場。
  • 每個關聯集團只有一間實體可申索較低的利得稅稅率(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8.25%)。
  • 應根據真實的業務活動來規劃營運模式,而非僅為稅務利益作出表面改動。

要妥善處理香港服務式住宅的稅務問題,必須仔細考慮你的營運模式、開支結構及長遠業務策略。選擇物業稅還是利得稅,不僅關乎現行稅率,更關乎你的稅務處理方式是否與業務實質相符。隨著酒店房租稅將於2025年重新實施,現在正是檢視你服務式住宅稅務狀況、確保正確分類,並建立穩健紀錄保存系統的理想時機。建議諮詢合資格的香港稅務專業人士,在完全符合稅務局要求的前提下,優化你的稅務安排。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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