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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稅與利得稅:為企業主釐清兩者分別

14 12 月, 2025 Sarah Chen 0 Comments






薪俸稅與利得稅:為企業主釐清兩者分別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薪俸稅針對受僱入息;利得稅針對業務利潤,兩者課稅基礎完全不同。
  • 要點二: 薪俸稅採用累進稅率(2%-17%)或標準稅率(15%-16%);利得稅採用兩級制稅率(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8.25%或7.5%)。
  • 要點三: 稅務責任主體不同:個人繳納薪俸稅;業務實體(公司、獨資或合夥)繳納利得稅。
  • 要點四: 兩者均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只對源自香港的收入課稅。

作為香港的企業東主或自僱人士,你是否曾困惑於自己的收入應該歸類為受僱入息還是業務利潤?選擇錯誤的稅務類別,不僅可能讓你多繳稅款,更可能觸發稅務局的查詢。香港的薪俸稅與利得稅在稅率、扣除項目及合規要求上截然不同。這份全面指南將為你清晰拆解兩者的核心區別,助你自信應對香港稅務環境,避免因錯誤分類而招致損失。

根本區別:甚麼收入需要課稅?

薪俸稅與利得稅最關鍵的區別在於收入來源。正確理解此根本差異,是進行準確稅務分類及合規申報的基礎。

薪俸稅:受僱入息

薪俸稅專門針對在香港任職、受僱所獲得的入息。這包括:

  • 底薪、工資及超時工作薪酬
  • 花紅、佣金及表現獎金
  • 各類津貼(房屋、交通、膳食等)
  • 部分退休金及退休計劃款項
  • 具有金錢價值的非現金福利

利得稅:業務利潤

利得稅針對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而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這包括:

  • 買賣貨品或提供服務的淨收入
  • 專業服務費及顧問收入
  • 來自業務活動的投資收益
  • 作為存貨持有的物業所產生的租金收入
稅項種類 針對的收入來源 課稅範圍
薪俸稅 受僱入息 在香港任職所得的薪酬、福利、退休金
利得稅 業務利潤 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的應評稅利潤
⚠️ 重要提示: 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薪俸稅和利得稅均只對源自香港的收入課稅。源自香港以外的收入,一般可獲豁免徵稅,與你的居民身份或公司註冊地無關。

誰需要繳稅?釐清稅務責任

兩種稅制的納稅責任人截然不同,這直接影響合規義務及財務規劃。

薪俸稅:個人責任

薪俸稅的最終責任在於受僱的個人。雖然僱主需提交僱主報稅表(IR56B)及處理暫繳稅,但個人必須:

  • 提交個人報稅表(BIR60表格)
  • 申報所有應課薪俸稅的入息
  • 申索合資格的扣除項目及免稅額
  • 在暫繳稅後繳付最終應繳稅款

利得稅:業務實體責任

利得稅的責任在於業務實體本身,不論其法律結構:

  • 有限公司: 公司就其利潤繳稅
  • 獨資經營: 東主透過其個人報稅表為業務利潤繳稅
  • 合夥業務: 合夥企業提交報稅表,合夥人按其利潤份額繳稅
稅項種類 納稅責任人 提交報稅表責任
薪俸稅 個人(僱員/職位持有人) 個人提交報稅表
利得稅 業務實體 業務實體提交報稅表

稅率與計算方法大不同

兩種稅制的計算方法及稅率差異顯著,直接影響你的最終稅務負擔。

薪俸稅:累進稅率 vs. 標準稅率

薪俸稅提供兩種計算方法,納稅人須繳付兩者中較低的稅款:

應課稅入息實額級別 累進稅率
首50,000港元 2%
次50,000港元 6%
再次50,000港元 10%
再次50,000港元 14%
餘額 17%

標準稅率計算方法(2024/25年度起):

  • 首500萬港元淨入息:15%
  • 超過500萬港元的部分:16%

利得稅:兩級制固定稅率

利得稅採用自2018/19年度起實施的兩級制稅率:

業務結構 首200萬港元利潤 其後利潤
法團(有限公司) 8.25% 16.5%
非法團業務(獨資/合夥) 7.5% 15%
⚠️ 重要提示: 每個關聯集團只有一間實體可就其首200萬港元利潤享用較低稅率。集團內其他公司必須就全部利潤按較高稅率課稅。

扣除項目與免稅額:你可以申索甚麼?

可申索的扣除項目及免稅額種類差異顯著,反映了受僱入息與業務利潤的本質區別。

薪俸稅扣除項目(2024/25年度)

僱員可申索特定的扣除項目及免稅額:

  • 強積金供款: 每年上限18,000港元
  • 認可慈善捐款: 上限為應評稅入息的35%
  • 自我教育開支: 上限100,000港元
  • 居所貸款利息: 上限100,000港元(最多20個課稅年度)
  • 住宅租金: 上限100,000港元
  • 合資格年金保費及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 合計上限60,000港元

利得稅扣除項目

業務可扣除為產生應評稅利潤而完全及純粹招致的開支:

  • 業務處所的租金
  • 僱員薪金及福利(對公司可扣稅,對僱員需課薪俸稅)
  • 水電費及辦公室開支
  • 原材料及存貨成本
  • 市場推廣及廣告費
  • 業務資產的折舊免稅額
  • 壞帳及特定撥備
💡 專業貼士: 相較於僱員在薪俸稅下的扣除項目,企業東主在利得稅下通常可申索更多與業務相關的開支扣除。這是決定以僱員身份還是獨立承包商身份營運時的一個關鍵考慮因素。

合規時間表與重要期限

準時履行合規義務至關重要,以免招致罰款。兩種稅制的申報時間表有明顯分別。

稅項種類 主要報稅表 提交人 一般截止日期
薪俸稅 僱主報稅表(IR56B) 僱主 每年5月底
薪俸稅 個人報稅表(BIR60) 僱員 發出日期起約1個月(約6月初)
利得稅 利得稅報稅表(BIR51/52/54) 業務 財政年度結束後1至6個月內

重要合規須知:

  • 紀錄保存期: 兩種稅項均須保存紀錄7年
  • 補加評稅期限: 6年(如涉及欺詐則為10年)
  • 暫繳稅延期繳納利息: 8.25%(自2025年7月起)
  • 個人課稅年度: 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

僱員 vs. 承包商:避免錯誤分類

企業東主最常遇到的稅務陷阱之一,就是錯誤地將工作者分類。稅務局在判定僱傭關係時,會審視實質重於形式

考慮因素 僱員(適用薪俸稅) 承包商(適用利得稅)
控制程度 僱主對工作方法、時間、地點有顯著控制權 自行控制工作方法;自訂工作時間
業務整合度 屬機構營運的一部分 外部服務提供者;未整合至機構
財務風險 無財務風險;領取固定薪金 承擔財務風險;收入取決於項目成敗
工具與設備 由僱主提供 自備工具及設備
福利 享有強積金、有薪假期、僱員福利 不享有僱員福利;自行負責強積金供款
⚠️ 重要提示: 稅務局有權質疑那些僅為避稅而設的安排。任何未能反映真實商業實況的人為架構,都可能根據反避稅條款被不予承認。

企業東主的稅務效率策略

理解薪俸稅與利得稅的區別,有助於進行策略性的稅務規劃:

  1. 董事酬金組合: 考慮薪金(對公司可扣稅,對董事需課稅)與股息(從稅後利潤派發,香港收款人一般免稅)之間的最優平衡。
  2. 收入與開支的時機: 企業可策略性地安排利潤確認及開支申索的時間,以管理不同會計期間的應評稅利潤。
  3. 善用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香港已與超過45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協定,可降低預扣稅及避免跨境收入被雙重徵稅。
  4. 考慮業務結構: 選擇以獨資經營(7.5%/15%稅率)還是有限公司(8.25%/16.5%稅率)營運,會影響稅率及法律責任保障。
💡 專業貼士: 對於公司董事而言,最優的薪金水平通常是在領取足夠薪金以用盡個人免稅額及基本稅階,與保留足夠利潤作稅務效率較高的股息分派之間取得平衡。

新興監管動態須知

緊貼可能影響你稅務規劃的最新發展:

  • 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 已於2024年1月擴大適用範圍,涵蓋股息、利息、處置收益及知識產權收入。須在香港具備經濟實質才可獲豁免。
  •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 已於2025年6月6日通過,2025年1月1日生效。對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實施15%最低實際稅率。
  •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制度: 為符合特定要求(包括最低2.4億港元資產管理規模)的家族辦公室,提供合資格收入的0%稅率。

重點總結

  • 薪俸稅針對受僱入息;利得稅針對業務利潤——正確分類至關重要。
  • 稅率結構不同:個人適用累進/標準稅率 vs. 企業適用兩級制固定稅率。
  • 利得稅下可就合法業務開支申索更多扣除項目。
  • 僱員與承包商的身份取決於實質關係,而非僅合約條款。
  • 策略性的酬金規劃可優化企業東主的整體稅務負擔。
  • 須持續關注FSIE制度、全球最低稅及其他監管發展。

要在香港的稅務環境中順利航行,必須清晰了解你的收入應歸類為受僱入息還是業務利潤。這項區別影響深遠,從稅率、扣除項目到合規義務及策略規劃機會均涵蓋在內。雖然本指南提供了基本資訊,但涉及混合收入來源、跨境營運或僱員與承包商分類等複雜情況,務必尋求專業稅務意見。今日妥善規劃,既能預防日後昂貴的合規問題,亦能在香港優惠的稅制下優化你的整體稅務狀況。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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