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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及公司轉讓:節稅物業收購策略

📋 重點一覽

  • 簡化印花稅制度: 所有需求方管理措施(買家印花稅、額外印花稅、新住宅印花稅)已於2024年2月28日廢除。所有買家現時繳付相同的從價印花稅(AVD)稅率。
  • 增強可負擔性: 由2025年2月26日起,價值高達400萬港元的物業只需繳付100港元印花稅,較以往的300萬港元門檻有所提升。
  • 顯著稅務節省: 公司股份轉讓只需繳付0.2%印花稅(買家0.1% + 賣家0.1%),而直接購買物業則需繳付高達4.25%。
  • 集團內部寬免: 第45條為關聯公司(持股90%以上)之間的轉讓提供印花稅豁免,但僅適用於具有已發行股本的實體。
  • 嚴格期限: 物業轉讓文書必須在簽立後30天內加蓋印花,以避免罰款。

如果您在下一次香港物業購買中可以節省數十萬元,會怎樣?憑藉香港簡化的印花稅制度和策略性收購方法,精明的投資者正在發現通往物業擁有權的強大稅務高效途徑。無論您是首次買家考慮購買400萬港元的單位,還是經驗豐富的投資者考慮購買2,000萬港元的豪華物業,了解香港當前的印花稅格局可能意味著繳納100港元或750,000港元稅款的差別。

香港簡化印花稅格局:新時代

香港物業印花稅制度在2024年經歷了歷史性轉變,從複雜的需求方管理措施網絡轉向簡化、統一的方式。近13年來,政府維持了多項冷卻措施,包括買家印花稅(BSD)、額外印花稅(SSD)和新住宅印花稅(NRSD)。然而,自2024年2月28日起,所有這些附加稅項已被廢除,為所有物業買家創造了公平競爭環境。

《2024年印花稅(修訂)條例》消除了香港永久性居民、非居民和企業買家之間的區別。如今,所有物業買家按第2標準稅率的從價印花稅(AVD)面對相同的印花稅待遇。這種簡化使香港物業市場更易於進入,同時保持隨物業價值遞增的累進稅制結構。

現行從價印花稅(AVD)稅率(2024-2025)

統一的AVD第2標準稅率適用於所有物業轉讓,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引入了重大改進。以下是完整的稅率結構:

物業價值範圍(港元) 印花稅稅率
高達3,000,000 100港元
3,000,001 – 3,528,240 100港元 + 超出3,000,000港元部分的10%
3,528,241 – 4,500,000 1.5%
4,500,001 – 4,935,480 1.5%至2.25%(累進)
4,935,481 – 6,000,000 2.25%
6,000,001 – 6,642,860 2.25%至3%(累進)
6,642,861 – 9,000,000 3%
9,000,001 – 10,080,000 3%至3.75%(累進)
10,080,001 – 20,000,000 3.75%
20,000,001 – 21,739,120 3.75%至4.25%(累進)
超過21,739,120 4.25%
⚠️ 重要提示: 由2025年2月26日起,價值高達400萬港元的物業只需繳付100港元印花稅。這項改進較以往的300萬港元門檻顯著惠及首次買家和在二手市場購買物業的人士。

公司股份轉讓策略:大幅節省稅款

香港其中一個最強大的稅務規劃機會涉及透過公司股份轉讓而非直接購買物業來收購物業。這種策略利用物業印花稅稅率(高達4.25%)與股份轉讓印花稅稅率(僅0.2%)之間的顯著差異。

股份轉讓策略如何運作

投資者不是直接購買物業,而是收購持有目標物業作為其主要資產的公司100%已發行股份。由於股份轉讓的印花稅僅按總計0.2%計算(買賣雙方各0.1%,自2023年11月17日起由0.26%下調),與物業轉讓稅率相比,這代表大幅節省。

交易類型 印花稅稅率 2,000萬港元物業例子
直接購買物業 3.75%(第2標準AVD) 750,000港元
公司股份轉讓 0.2%(買家0.1% + 賣家0.1%) 40,000港元
潛在節省 3.55% 710,000港元
💡 專業提示: 股份轉讓策略最適合較高價值的物業,其印花稅節省能抵銷額外的法律和盡職調查成本。對於低於400萬港元的物業(只需繳付100港元印花稅),直接購買通常更為簡單直接。

股份轉讓的關鍵考慮事項

  • 反避稅條文: 《印花稅條例》包含特定規則。如果股份購買涉及承擔、擔保或再融資目標公司的債務,貸款金額可能被視為股份代價的一部分並須繳付印花稅。
  • 全面盡職調查: 收購公司意味著繼承其所有資產、負債和潛在義務。法律、財務和稅務盡職調查至關重要。
  • 持續合規: 買家承擔公司法定備案、會計和稅務合規義務的責任。
  • 退出策略規劃: 未來處置可能透過股份轉讓進行或需要解散公司結構——從一開始就規劃您的退出策略。

第45條寬免:集團內部轉讓用於企業重組

《印花稅條例》第45條為企業重組提供寶貴寬免,豁免關聯公司之間轉讓香港不動產或股份的印花稅。這項寬免對於集團重組、合併和內部資產轉讓特別有用。

第45條寬免的資格標準

要符合第45條寬免的「關聯法人團體」資格,必須滿足以下其中一項擁有權條件:

  • 一間公司實益擁有另一間公司至少90%的已發行股本,或
  • 第三間公司實益擁有兩間公司各至少90%的已發行股本
⚠️ 重要法院澄清: 在2025年6月具里程碑意義的終審法院判決John Wiley & Sons UK2 LLP訴印花稅署署長案中,法院澄清第45條寬免僅適用於具有傳統公司法意義上的已發行股本的實體。有限責任合夥(LLP)、有限責任公司(LLC)和類似的沒有正式股本的結構不符合寬免資格,即使它們有類似的資本出資安排。

追回條文和申請程序

即使轉讓最初符合第45條寬免資格,如果90%關聯測試在轉讓日期起2年內不再滿足,印花稅可能變為應付。這項「追回」規則確保寬免僅適用於真正的集團內部重組,而非旨在避免繳付印花稅的臨時安排。

尋求第45條寬免的公司必須向稅務局印花稅署提交申請,並附上證明所需關聯關係的證明文件。稅務局參考指南IRSD124(「集團內部寬免」)提供詳細的程序要求。

實務合規和策略時機

必要合規要求

物業轉讓文書必須在簽立後30天內加蓋印花(或如在香港以外簽立,則在抵達香港後30天內)。逾期加蓋印花會招致罰款,可能顯著增加您的稅務負擔。

提交住宅物業的文書以第2標準稅率加蓋印花時,買家必須提供:

  • 買賣協議或售賣轉易契
  • 法定聲明(表格IRSD131)確認符合第2標準稅率資格
  • 代價/市值證明
  • 印花稅署可能要求的其他文件

策略時機考慮

  • 物業價值門檻: 對於接近300萬港元或400萬港元門檻的物業,即使是輕微的價格調整也可能意味著繳納100港元或1.5%稅項的差別。
  • 市值評估: 稅務局根據列明代價或市值中較高者評估印花稅。顯著低於市值的交易可能觸發重新估值。
  • 立法意識: 2024年廢除BSD/SSD/NRSD和2025年提高100港元門檻表明,印花稅政策可能因應經濟狀況而改變。

其他需考慮的印花稅類型

股份轉讓印花稅

轉讓香港股票(股份)的買賣雙方各須繳付0.1%印花稅(總計0.2%),自2023年11月17日起由每方0.13%下調。此稅率適用於大多數股份轉讓,包括涉及持有物業的公司。

租約印花稅

租賃協議也須繳付印花稅,根據租金總額和租期計算:

租期 印花稅稅率
≤ 1年 總租金的0.25%
1-3年 平均年租的0.5%
> 3年 平均年租的1%

重點總結

  • 簡化制度: 自2024年2月28日起,香港物業印花稅現已大幅簡化,所有買家繳付相同的第2標準AVD稅率。
  • 增強可負擔性: 100港元印花稅門檻由2025年2月26日起提高至400萬港元,惠及首次買家和較低價值交易。
  • 策略節省: 公司股份轉讓提供大幅印花稅節省(0.2%對高達4.25%),但需要謹慎規劃和盡職調查。
  • 企業寬免: 第45條為具有已發行股本的傳統公司提供集團內部印花稅寬免,但不包括LLP和LLC。
  • 專業指導: 鑑於印花稅法的專業性質和涉及的可觀金額,專業法律和稅務建議對於大額物業交易至關重要。
  • 保持資訊更新: 香港印花稅制度持續演變——及時了解監管變化對於最佳稅務規劃至關重要。

香港簡化的印花稅制度為物業投資者帶來機遇和複雜性。無論您正在考慮直接購買、探索公司股份轉讓還是規劃企業重組,了解當前的稅務格局對於作出明智決策至關重要。策略規劃帶來的潛在節省可能是可觀的,但不合規或不當規劃的風險也同樣重大。隨著市場持續演變,保持資訊更新和尋求專業指導將幫助您成功駕馭香港物業稅務環境。

📚 資料來源及參考

本文已對照香港政府官方來源和權威參考資料進行事實核查:

最後核實:2024年12月 | 資料僅供一般指導。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以獲取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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