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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樓花印花稅:成交前須知






香港樓花印花稅:成交前須知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自2024年2月28日起,印花稅制度大幅簡化,購買住宅物業(包括樓花)只需繳付從價印花稅(AVD),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及新住宅印花稅(NRSD)已全面撤銷。
  • 要點二: 從價印花稅按物業價值或代價的累進稅率計算,由100港元(300萬港元或以下)至4.25%(超過2,173.9萬港元),適用於所有買家,不論其居民身份或持有物業數量。
  • 要點三: 印花稅必須在簽署最早一份買賣協議(臨時或正式合約,視乎情況)後的30天內繳付,逾期將面臨高達10倍稅款的罰款。
  • 要點四: 地政總署的「同意方案」規管樓花銷售,為買家提供重要保障,包括要求發展商將買家款項交由律師託管。

考慮在香港購買樓花(未建成物業)?這類投資可能提供具吸引力的價格和靈活的付款安排,但同時涉及獨特的印花稅考量和監管要求。隨著香港物業市場在2024年經歷重大的印花稅改革,了解現行規則對於作出明智的投資決定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

認識香港的樓花物業購買

直接向發展商購買尚未建成或未獲發入伙紙的物業,俗稱「買樓花」,是香港住宅市場的重要一環。這類交易讓買家有機會以建築前的價格鎖定單位,但其適用的監管框架和印花稅責任,與購買現樓有所不同。

⚠️ 重要提示: 香港政府已於2024年2月28日撤銷所有額外印花稅。這意味著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及新住宅印花稅(NRSD)已不再適用於任何住宅物業交易,包括樓花購買。

地政總署「同意方案」:您的保障框架

什麼是「同意方案」?

地政總署的「同意方案」是一個規管香港未建成樓宇銷售的行政框架。透過此方案,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LACO)可向發展商發出同意書,允許其銷售未建成單位。「未建成物業」涵蓋以下兩種情況:

  • 建築工程尚未完成的樓宇或發展項目。
  • 樓宇已建成,但發展商尚未從政府取得佔用許可證(入伙紙)或合約完成證明書。

目的與買家保障

「同意方案」的主要目的是在發展商於物業建成前破產的情況下保障買家。該方案讓地政總署署長能夠確保發展商在獲准銷售未建成物業前,已符合特定要求。

主要要求包括:

  • 核實發展商的財政狀況及融資安排。
  • 確認發展項目已達到指定的建築階段。
  • 證明發展商有足夠財政資源完成項目。
  • 遵守各項旨在加強消費者保障的條件。
💡 專業貼士: 在支付任何款項前,務必核實發展商已從地政總署取得「同意出售書」。在取得此同意前,發展商及地產代理均不得收取任何訂金或「留位費」。

樓花物業的現行印花稅框架(2024-2025年度)

截至2024年2月28日,香港已大幅簡化其住宅物業印花稅制度。所有住宅物業交易,包括樓花購買,現時只需按以下累進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AVD):

物業價值 / 代價 印花稅率
不超過300萬港元 100港元
300萬至352.8萬港元 100港元 + 超出部分10%
352.8萬至450萬港元 1.5%
450萬至493.5萬港元 1.5%至2.25%
493.5萬至600萬港元 2.25%
600萬至664.3萬港元 2.25%至3%
664.3萬至900萬港元 3%
900萬至1,008萬港元 3%至3.75%
1,008萬至2,000萬港元 3.75%
2,000萬至2,173.9萬港元 3.75%至4.25%
超過2,173.9萬港元 4.25%

註:印花稅按物業的買賣價或市值(以較高者為準)計算。上述稅率適用於所有買家,不論其居民身份或持有物業數量。

已撤銷的印花稅(自2024年2月28日起)

  • 額外印花稅(SSD): 以往對在24至36個月內轉售的物業徵收,稅率高達20% – 現已完全撤銷。
  • 買家印花稅(BSD): 以往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購買住宅物業徵收15%(其後降至7.5%) – 現已完全撤銷。
  • 新住宅印花稅(NRSD): 以往對已擁有一所住宅物業的買家額外徵收15% – 現已取消。

關鍵時限要求與罰則

何時必須繳付印花稅?

了解為樓花買賣協議加蓋印花(繳付印花稅)的時限要求至關重要,以免招致罰款。規則會因簽署協議的先後次序而異:

情況 加蓋印花期限
只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簽署臨時合約後30天內
在14天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簽署正式合約後30天內(臨時合約無需單獨加蓋印花)
在14天後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簽署臨時合約後30天內(以最早簽署的協議為準)
其後簽署轉讓契 只需繳付定額100港元印花稅(前提是買賣協議已妥善加蓋印花)

逾期加蓋印花的罰則

未能在規定時限內為協議加蓋印花,將導致按應繳印花稅款計算的巨額罰款:

  • 逾期不超過30天: 罰款為印花稅額的2倍。
  • 逾期30天至2個月: 罰款為印花稅額的4倍。
  • 逾期超過2個月: 罰款可高達印花稅額的10倍。

賣方和買方須共同及各別負責繳付印花稅及任何相關罰款。

⚠️ 重要提示: 所有在2011年6月30日或之後簽訂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均不符合延遲繳付印花稅的資格。此規定適用於樓花物業購買,意味著全數印花稅款必須在指定的30天期限內繳付。

樓花轉售的特別考慮

入伙前轉售(轉讓或提名)

隨著額外印花稅(SSD)在2024年2月撤銷,樓花物業轉售的環境已發生巨大變化。以往,快速轉售樓花物業可能觸發高達20%的SSD,令許多買家對此類交易望而卻步。

現時情況: 買家現時可隨時轉售樓花物業,而無需繳付除標準從價印花稅(適用於轉售交易)以外的任何額外印花稅。這適用於:

  • 將買賣協議轉讓予另一買家。
  • 提名另一買家完成購買。
  • 在收樓後但取得最終業權前轉售。

實例與計算

實例一:首次置業者購買樓花單位

情境: 一位香港永久性居民以650萬港元購買一個樓花單位,於2024年3月1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並於2024年3月20日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印花稅計算:

  • 物業價值:650萬港元
  • 適用的從價印花稅率:3%(因650萬港元屬於664.3萬至900萬港元級別)
  • 應繳印花稅:195,000港元(650萬港元 x 3%)
  • 繳付期限:2024年4月19日(從14天內簽署的正式合約日期起計30天)

實例二:非居民投資者購買樓花單位

情境: 一位非香港居民於2024年4月1日以1,000萬港元購買一個樓花單位。

印花稅計算:

  • 物業價值:1,000萬港元
  • 適用的從價印花稅率:3.75%(因1,000萬港元屬於1,008萬至2,000萬港元級別)
  • 應繳印花稅:375,000港元(1,000萬港元 x 3.75%)
  • 繳付期限:2024年5月1日(從臨時合約日期起計30天)
  • 無需繳付BSD或NRSD: 此兩項稅款已於2024年2月撤銷。

樓花買家的盡職審查清單

在香港購買樓花物業時,買家應採取以下盡職審查步驟:

  1. 核實「同意出售書」: 在支付任何款項前,確認發展商已從地政總署取得「同意出售書」。
  2. 審閱付款條款: 了解根據「同意方案」,款項將由發展商的律師以持牌人身份託管。
  3. 查核發展商往績: 調查發展商的財政狀況及過往準時完成項目的紀錄。
  4. 了解建築時間表: 明確預期完工日期及延誤的處理條款。
  5. 計算總成本: 將印花稅(30天內繳付)、律師費及任何發展商收取的費用計算在內。
  6. 審閱銷售文件: 仔細查閱售樓說明書、價單及臨時合約條款。
  7. 尋求專業意見: 在作出承諾前,諮詢熟悉香港物業交易的律師。

重點總結

  • 簡化稅制: 自2024年2月28日起,所有住宅物業(包括樓花)購買只需繳付從價印花稅(AVD),不論買家居民身份或持有物業數量。
  • 無轉售懲罰: 額外印花稅(SSD)的撤銷意味著樓花物業可隨時轉售,無需繳付持有期罰款。
  • 嚴格時限要求: 印花稅必須在簽署最早一份協議(臨時或正式合約,視乎情況)後的30天內繳付,逾期繳付將面臨嚴重罰款。
  • 不可延遲繳付: 2011年6月30日後簽訂的住宅物業協議,均不可延遲繳付印花稅。
  • 「同意方案」保障: 地政總署的「同意方案」為未建成物業買家提供重要保障,包括將購買款項交由持牌人託管的安排。
  • 付款前先核實: 務必在支付任何訂金或款項前,確認發展商已取得「同意出售書」。
  • 專業意見必不可少: 鑑於樓花購買的複雜性及涉及的巨大財務承諾,強烈建議尋求經驗豐富的法律及稅務顧問的意見。

在香港購買樓花物業提供了獨特的機會,但需要謹慎處理印花稅責任和監管框架。隨著2024年引入簡化的印花稅制度,本地及國際買家的入市成本已顯著降低。然而,盡職審查、尋求專業意見以及嚴格遵守時限要求的重要性依然至關重要。在作出任何物業購買決定前,請務必諮詢合資格的專業人士。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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