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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內部股份轉讓印花稅:香港規則解讀






集團內部股份轉讓印花稅:香港規則解讀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股票轉讓印花稅率為買賣雙方各0.1%(合共0.2%),自2023年11月17日起生效。
  • 要點二: 《印花稅條例》第45條提供集團內部轉讓的印花稅豁免,但雙方必須為擁有「已發行股本」的法人團體。
  • 要點三: 根據終審法院2025年案例,有限責任合夥(LLP)及沒有股本的公司(如美國LLC)不符合豁免資格。
  • 要點四: 申請豁免須符合90%實益擁有權門檻,並在轉讓前後維持至少2年。
  • 要點五: 可向印花稅署署長申請裁定,釐清稅務責任,每宗申請費用為50港元。

正在計劃重組你的香港企業集團嗎?了解集團內部股票轉讓的印花稅影響,可以為你的公司節省可觀成本。香港的印花稅制度為合資格的集團內部轉讓提供寶貴的豁免,但近期的法院裁決明確了嚴格的資格準則,這是每位公司財務總監和稅務主管必須了解的資訊。

香港股票轉讓印花稅:基本概念

在香港,印花稅是對特定法律文書徵收的交易稅,包括轉讓香港註冊股票的文件。此稅項由稅務局徵收,其適用與否取決於股票註冊的地點,而非交易方的所在地或協議簽署地。妥善加蓋印花至關重要——未經加蓋印花的轉讓文件,不能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合法登記。

現行股票轉讓印花稅率

香港的股票轉讓印花稅率在2023年底迎來了下調。根據《2023年施政報告》及後續的法例修訂,稅率已恢復至2021年8月前的水平:

生效期間 每方稅率(買方/賣方) 合計稅率
2021年8月1日前 0.1% 0.2%
2021年8月1日 – 2023年11月16日 0.13% 0.26%
2023年11月17日 – 現在 0.1% 0.2%

此稅項按從價方式計算,以股份的代價或轉讓時的市值兩者中的較高者為基準。買賣雙方平均分擔稅務責任。

⚠️ 重要提示: 印花稅僅適用於香港註冊股票的轉讓。如果你轉讓的是在其他地方註冊的公司股份,則可能適用不同的規則。

第45條豁免:集團內部轉讓的節稅關鍵

《印花稅條例》第45條為合資格的集團內部轉讓提供寶貴的印花稅豁免。此條文讓企業集團可以進行重組而無需承擔巨額印花稅成本,但必須符合嚴格的資格準則。

何謂「相聯法人團體」?

要符合第45條豁免資格,轉讓雙方必須符合「相聯法人團體」的定義。主要有兩種情況:

  • 母公司與附屬公司關係: 一個法人團體必須是另一個法人團體至少90%已發行股本的實益擁有人。
  • 共同母公司結構: 第三個法人團體必須是轉讓方及承讓方兩者至少90%已發行股本的共同實益擁有人。

關鍵的「已發行股本」要求

一宗具里程碑意義的2025年法院案例釐清了申請第45條豁免的一項基本要求。在 John Wiley & Sons UK2 LLP and Wiley International LLC v The Collector of Stamp Revenue [2025] HKCFA 11 一案中,香港終審法院一致裁定:

  • 第45條豁免僅適用於擁有一般公司法意義上的「已發行股本」的法人團體。
  • 有限責任合夥(LLP)及類似沒有股本的實體不符合豁免資格。
  • 僅類似股份的成員資本出資或參與權益,不符合「已發行股本」的定義。
  • 若要將豁免範圍擴展至沒有股本的實體,需要透過立法修訂,而非司法解釋。
💡 專業貼士: 如果你的集團包含LLP或LLC,在計劃集團內部轉讓前,可考慮將它們重組為擁有股本的公司,以符合第45條豁免資格。

持有期要求:2年規則

要維持第45條豁免,必須滿足嚴格的持有期要求:

要求 詳情
轉讓前時期 90%的實益擁有權必須在緊接轉讓前的至少2年內一直存在
轉讓後時期 90%的實益擁有權必須在緊接轉讓後的至少2年內一直維持
追回條款 若在轉讓後2年內相聯關係終止,豁免將被撤銷,屆時須繳付印花稅及相關利息

申請流程導航

申請第45條豁免

納稅人如欲申請第45條豁免,必須遵循稅務局在《加蓋印花程序及「集團內部轉讓豁免」釋義》(IRSD124)中概述的特定申請程序。流程包括:

  1. 提交文件: 將轉讓文書正本提交至印花稅署。
  2. 提供證明: 提供證明90%擁有權關係的佐證文件。
  3. 證明持有期: 展示符合持有期要求的證據(包括過去及承諾未來維持)。
  4. 結構圖: 附上公司結構圖及股權證明文件。
  5. 法定聲明: 提交法定聲明,確認符合所有豁免條件。

裁定程序:如有疑問,主動查詢

當對印花稅責任或豁免適用性存在不確定性時,納稅人可透過裁定程序尋求正式指引。此正式程序允許你要求印花稅署署長就以下事項提供意見:

  • 已簽立的文書是否須課繳印花稅
  • 如須課稅,應繳的印花稅款額
  • 特定的豁免條文是否適用於某項交易
項目 要求
裁定費用 每宗申請50港元
提交方式 親身前往印花稅署櫃檯提交(不適用電子提交)
所需文件 文書正本及所有相關佐證文件
印花稅署地址 九龍啟德協調道5號稅務中心1樓
聯絡電話 2594 3165(股票個案)或 2594 3232(物業個案)

企業集團的實務規劃

集團內部轉讓的策略考量

計劃進行集團內部轉讓的企業集團應評估以下關鍵因素:

  • 實體結構: 確保轉讓方及承讓方均為擁有「已發行股本」的法人團體。
  • 擁有權證明: 妥善保存證明90%擁有權關係的完整文件。
  • 時機: 規劃轉讓時間,確保符合轉讓前2年的擁有權要求。
  • 轉讓後承諾: 確保集團能在轉讓後維持90%擁有權達2年。
  • 替代結構: 若集團包含沒有股本的實體,考慮其他重組方法。

John Wiley 案例判決的影響

2025年終審法院的判決帶來重大影響:

  • 擁有LLP或LLC控股公司的集團,在涉及這些實體的轉讓中不能使用第45條豁免。
  • 涉及混合實體(只有類似股本的權益或單位)的申請,目前因潛在的立法變更而暫停處理。
  • 法院指出,有相當數量的待決申請受到此判決影響。
  • 任何將豁免擴展至沒有股本實體的做法,都需要立法修訂。
⚠️ 重要提示: 印花稅署已暫停處理所有涉及只有類似股本權益或單位的混合實體(如美國有限責任公司(LLC)及荷蘭合作社)的第45條豁免申請。

合規最佳實踐

為確保合規並充分利用可用的豁免:

  • 聘請熟悉香港印花稅法的專業稅務顧問。
  • 在啟動轉讓前,對集團結構進行徹底的盡職審查。
  • 保存詳細的公司記錄,包括股東名冊及擁有權證明文件。
  • 如對印花稅責任有疑問,可考慮申請裁定。
  • 密切留意可能影響印花稅豁免條文的立法發展。
  • 確保所有應課稅文書及時加蓋印花,以避免罰則。

重點總結

  • 香港股票轉讓印花稅率為每方0.1%(合共0.2%),自2023年11月17日起生效。
  • 《印花稅條例》第45條提供寶貴的集團內部豁免,但要求轉讓雙方均為擁有「已發行股本」的法人團體。
  • 根據2025年終審法院案例,有限責任合夥(LLP)、沒有股本的有限責任公司(LLC)及類似實體不符合第45條豁免資格。
  • 90%實益擁有權門檻必須在轉讓前後維持至少2年。
  • 可透過裁定程序就印花稅責任尋求正式指引,費用為50港元。
  • 企業集團必須審慎規劃轉讓,並保存完整的證明文件。
  • 須留意可能影響印花稅豁免條文的潛在立法變更。

要妥善處理香港集團內部轉讓的印花稅規則,需要周詳的規劃及對最新法律發展的掌握。透過適當的結構安排和文件準備,企業集團可以在確保完全合規的同時,實現顯著的稅務節省。在執行任何集團內部轉讓前,務必諮詢專精於香港印花稅事務的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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