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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內地企業併購的稅務影響






香港與內地企業併購的稅務影響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香港利得稅採用兩級制(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8.25%),遠低於內地25%的標準稅率。
  • 要點二: 香港一般不徵收資本增值稅,而內地則通常會對資產處置收益徵稅。
  • 要點三: 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合資格股息預扣稅率可由10%降至5%。
  • 要點四: 額外印花稅(SSD)及買家印花稅(BSD)已於2024年2月28日撤銷,簡化物業相關併購。
  • 要點五: 香港的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規則已於2025年1月1日生效,適用於大型跨國企業集團。

您是否正考慮進行香港與內地之間的跨境合併或收購?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成為亞洲最具活力的經濟區域之一,深入了解複雜的稅務影響,是交易成功的關鍵。從應對截然不同的稅制,到善用避免雙重課稅安排,本指南將為您全面剖析在2024-2025年度,如何構建稅務高效的跨境併購交易。

粵港澳大灣區:亞洲跨境併購熱點

粵港澳大灣區涵蓋香港、澳門及廣東省九個城市,已轉型為跨境合併與收購的強大引擎。近年來,交易量急增,企業紛紛進行戰略佈局,以把握區內的獨特優勢。這種融合不僅是地理上的,更是為了創建無縫的商業生態系統,讓香港的國際連通性與內地的製造實力及龐大內需市場相結合。

推動併購活動的主要行業

  • 科技與創新: 企業尋求跨境協同效應、人才吸納及市場准入。
  • 金融服務: 結合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與內地市場深度。
  • 先進製造業: 優化供應鏈及擴展生產能力。
  • 醫療保健及消費品: 捕捉大灣區超過8,600萬居民的增長需求。
💡 專業貼士: 大灣區的基建改善——高鐵、大橋及簡化通關程序——已顯著降低物流障礙,令跨境營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可行。

香港 vs 內地:基礎稅制差異

理解香港與內地稅制的核心差異,對任何跨境併購交易都至關重要。這些差異影響著從交易估值到收購後整合策略的方方面面。

稅務特徵 香港 (2024-2025年度) 中國內地
公司稅率 兩級制:法團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8.25%,其後利潤稅率16.5% 標準稅率25%(設有多種行業/地區優惠)
稅務居民判定 中央管理及控制所在地 註冊地或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
資本增值稅 一般不徵收(除非屬業務交易) 一般對資產處置收益徵稅
稅制基礎 地域來源原則(僅對源自香港的利潤徵稅) 全球徵稅原則
股息預扣稅 一般不徵收 標準10%(可根據稅收安排降低)
⚠️ 重要提示: 香港的兩級制利得稅規定,每個關聯集團只有一間實體可就首200萬港元利潤享有較低的8.25%稅率。仔細規劃集團架構對最大化此項稅務優惠至關重要。

應對預扣稅的複雜性

跨境付款的預扣稅是港內地併購交易中最關鍵的考慮因素之一。這些稅項直接影響現金流,若處理不當,會顯著影響交易的經濟效益。

理解《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

《內地與香港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是您減輕預扣稅負擔的最有力工具。相比標準的國內稅率,此安排提供了優惠稅率,但合資格與否需要仔細規劃。

付款類型(內地來源) 內地標準稅率 安排優惠稅率 主要條件
股息 10% 5% 香港公司持有內地付款公司≥25%股權
利息 10% 7%(特定類型常為0%) 政府債券、銀行間貸款可能獲豁免
特許權使用費 10% 7% 使用專利、商標、技術訣竅等
💡 專業貼士: 香港一般不對支付給非居民的股息或利息徵收預扣稅。特許權使用費可能需按4.95%或16.5%徵稅(視情況而定),但支付給非關聯方且用於香港境外的款項,通常可獲豁免預扣稅。

轉讓定價:併購後的合規挑戰

完成跨境併購交易後,轉讓定價成為一個關鍵的合規領域。香港與內地均已採納經合組織(OECD)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的框架,要求跨國集團保存全面的文檔。

必要的轉讓定價文檔

  1. 主體文檔: 提供您跨國企業集團業務運營、組織架構及價值鏈的全球概覽。
  2. 本地文檔: 包含實體特定資訊、功能分析及關聯交易的可比性研究詳情。
  3. 國別報告: 適用於合併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集團,展示收入及稅款的全球分配情況。
⚠️ 重要提示: 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已於2024年1月擴大適用範圍,要求股息、利息、處置收益及知識產權收入必須在香港具備經濟實質,方可獲得稅務豁免。這直接影響涉及控股公司的併購架構。

稅務高效的交易架構策略

選擇合適的交易架構,能顯著影響買賣雙方的稅務結果。以下是構建港內地跨境併購交易時需考慮的關鍵因素。

股權收購 vs 資產收購:稅務影響

架構 賣方稅務影響 買方稅務影響 最適合
股權收購 股份出售的資本收益(內地應課稅,香港一般不徵收) 繼承目標公司的稅務基礎及歷史負債 稅務歷史良好的「乾淨」公司
資產收購 資產處置收益應課稅 獲得提升後的稅務基礎以計算折舊/攤銷 擁有高價值可折舊資產的公司

中間控股公司策略

在擁有優惠稅收協定的司法管轄區設立中間控股公司,可以優化跨境資金流。選擇控股地點時需考慮以下因素:

  • 稅收協定網絡: 與內地及香港均有全面的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公司稅率: 具競爭力的稅率及參與豁免制度。
  • 法律穩定性: 可預測的監管環境及成熟的法律體系。
  • 實質要求: 能夠維持足夠的經濟實質。

併購後整合:關鍵稅務挑戰

要成功整合來自兩個不同稅務管轄區的實體,需要在多個關鍵領域進行仔細規劃。這些交易後的挑戰,可能成就或摧毀您預期的交易價值。

關鍵整合優先事項

  1. 統一稅務狀況: 審查並協調歷史稅務申報、會計方法及折舊計劃。
  2. 管理間接稅: 處理內地的增值稅(VAT)制度與香港的貨物/服務稅處理方式。
  3. 員工跨境稅務: 管理稅務居民規則、薪酬合規及流動員工的稅收安排優惠。
  4. 協調轉讓定價: 更新政策以反映新的關聯交易及價值鏈。
⚠️ 重要提示: 香港的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規則已於2025年1月1日生效,對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實施15%的最低有效稅率。這將影響大型跨境併購交易,並可能需繳納補足稅。

監管合規與新興趨勢

香港與內地的稅務機關正加強對跨境交易的審查。緊貼監管發展動態,對維持合規及避免罰款至關重要。

關鍵合規領域

  • 反避稅規則: 更注重商業實質及經濟合理性。
  • 交易報告: 強制披露跨境資金流動及投資。
  • 同期文檔: 轉讓定價文檔必須反映收購後的實際情況。
  • 實益擁有權: 申請稅收安排優惠的嚴格要求。

大灣區稅務政策趨同的新興趨勢

儘管稅制仍然有別,但大灣區正出現政策協調的信號:

  • 爭議解決: 可能簡化跨境稅務爭議解決機制。
  • 數字經濟稅務: 兩地均在制定跨境數字服務的稅務框架。
  • 針對性優惠: 為戰略性行業及研發活動提供大灣區專屬稅務優惠。
  •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 香港的FIHV制度為合資格、管理資產規模達2.4億港元或以上的家族辦公室提供0%稅率。

重點總結

  • 香港的兩級制利得稅率(8.25%/16.5%)相比內地25%的標準稅率具有顯著優勢。
  • 《內地與香港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大幅降低預扣稅——股息稅率可降至5%(標準為10%)。
  • 香港一般不徵收資本增值稅,而內地則通常會徵稅。
  • 併購後必須更新轉讓定價文檔,以反映新的關聯交易。
  • 2025年1月1日生效的全球最低稅(15%第二支柱)規則將影響大型跨境跨國企業集團。
  • 印花稅改革(SSD及BSD已於2024年2月28日撤銷)簡化了涉及物業的併購交易。

香港與內地之間的跨境併購,既帶來重大機遇,也伴隨著複雜挑戰。通過理解基礎稅制差異、善用避免雙重課稅安排,並為併購後整合做好規劃,企業可以構建既能最大化價值、又能維持合規的交易架構。隨著粵港澳大灣區持續發展,緊貼新興稅務政策及監管動態,將是成功實現跨境擴張的關鍵。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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