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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的稅務優勢






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的稅務優勢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地域來源徵稅原則: 只對源自香港的利潤徵稅,離岸收入一般可獲豁免。
  • 要點二:具競爭力的利得稅率: 兩級制稅率,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為8.25%,其後為16.5%。
  • 要點三:不設資本增值稅: 出售股份、證券或附屬公司權益的收益一般無須課稅。
  • 要點四:廣泛的雙重課稅協定網絡: 與超過45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全面性協定。
  • 要點五:股息無預扣稅: 香港公司派發股息予股東,無論其所在地,均無須繳納預扣稅。
  • 要點六:不設銷售稅或增值稅: 香港沒有一般銷售稅或增值稅,簡化定價及行政。

為何超過9,000間跨國企業選擇香港作為其亞洲區域總部?答案在於其戰略地理位置與全球最有利營商的稅制之一相結合。從保障離岸利潤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到具競爭力的低稅率及完全沒有資本增值稅,香港為區域總部提供了強大的財務優勢,直接提升盈利能力並簡化跨境營運。

香港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只對本地賺取的利潤徵稅

香港實行獨特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與全球大多數稅務管轄區不同。與對全球收入徵稅的國家有別,香港的利得稅只對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而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徵收。這項基本原則意味著,一家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從完全在香港境外進行的活動所賺取的利潤,一般無須繳納香港稅項。

收入來源 香港稅務狀況 實際影響
源自香港 須課稅(適用利得稅) 來自本地營運、服務或銷售的收入
外地 / 離岸 一般無須課稅 來自海外附屬公司、出口或服務的收入

此制度讓公司可以在香港進行管理及控制,同時將其全球收入的相當部分置於香港的稅網之外。關鍵因素在於利潤產生的地點,而非管理決策的制定地點或總部所在地。

⚠️ 重要提示: 要享有離岸利潤豁免,企業必須證明收入確實是在香港境外賺取。稅務局會考慮多項因素,例如合約在哪裡商議、服務在哪裡提供,以及關鍵營運決策在哪裡作出。妥善的文件記錄至關重要。

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

香港已透過「外地收入豁免徵稅」(FSIE)制度加強其地域來源原則,該制度已於2023年1月分階段生效。擴大後的制度(第二階段自2024年1月起)涵蓋股息、利息、處置收益及知識產權收入。要符合豁免資格,公司必須在香港滿足經濟實質要求,確保香港繼續成為真正商業營運的具吸引力基地。

具競爭力的利得稅率:兩級制優勢

香港的利得稅結構旨在吸引和支持國際業務。該制度將低稅率與簡單性和可預測性相結合,與其他全球金融中心相比,提供了顯著的成本優勢。

應評稅利潤範圍 法團利得稅率 非法團業務稅率
首200萬港元 8.25% 7.5%
超過200萬港元部分 16.5% 15%

兩級制為區域總部帶來實質好處:

  • 成本效益: 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僅按8.25%徵稅,減輕了新業務的初期稅務負擔。
  • 支持增長: 早期利潤的較低稅率讓公司能保留更多資本用於再投資和擴張。
  • 可預測性: 清晰、直接的稅率簡化了財務規劃和合規工作。
💡 專業貼士: 每個關聯集團只有一間實體可就首200萬港元利潤申請較低的8.25%稅率。請謹慎規劃您的公司架構,以在整個區域業務中最大化此項優惠。

不設資本增值稅:提升您的投資回報

香港一般不設資本增值稅,為管理投資和進行公司重組的區域總部提供了顯著的財務優勢。此政策直接提升盈利能力,並簡化戰略決策。

處置資產類型 資本增值稅處理 業務影響
股權投資(股份、證券) 一般無須繳納資本增值稅 促進活躍交易及投資組合管理
附屬公司權益 處置時一般無須繳納資本增值稅 實現稅務高效的公司重組
物業(如屬業務交易) 可能須作為業務利潤課稅 視乎交易意圖及頻率

對於資產管理公司、私募股權公司及進行戰略投資的企業而言,能夠在不繳納資本增值稅的情況下交易股票是一個強大的誘因。它支持包括合併、收購和投資組合優化在內的複雜區域策略。

廣泛的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網絡

香港與超過45個稅務管轄區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CDTA)網絡,為區域總部提供了對跨境收入免受雙重課稅的關鍵保障。此網絡覆蓋全球主要經濟夥伴,並提供多項戰略優勢:

  • 消除雙重課稅: 避免同一筆收入在來源國和香港均被徵稅。
  • 降低預扣稅率: 對跨境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適用較低稅率。
  • 提供確定性: 為確定徵稅權和解決爭議提供清晰規則。
  • 改善現金流: 可預測的稅務結果有助改善財務規劃和現金管理。

主要的協定夥伴包括中國內地、新加坡、英國、日本及許多歐洲國家。對於協調多個亞洲市場營運的區域總部而言,此網絡簡化了稅務合規並減輕了整體稅務負擔。

區域總部的其他稅務優勢

股息無預扣稅

香港對香港公司向股東支付的股息不徵收預扣稅,不論股東身處何地。這有助於將利潤從區域總部高效地匯回全球的母公司或股東。

不設銷售稅或增值稅

香港沒有一般銷售稅或增值稅(VAT),簡化了區域總部管理跨境交易的定價策略並減輕了行政負擔。

寬免的稅項扣除及優惠

區域總部可享有多項稅項扣除及優惠:

  • 100%研發支出扣除: 合資格的研究及開發支出可獲全數扣除。
  • 加速折舊免稅額: 廠房、機械及設備可獲較快的免稅額。
  • 特定行業優惠: 為科技、金融及其他優先行業提供針對性的稅務優惠。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制度

對於家族辦公室及投資工具,香港提供FIHV制度,合資格收入可享0%稅率,前提是它們在香港維持實質活動,並符合2.4億港元的最低資產管理規模要求。

戰略位置及營商基建

除了稅務優勢,香港的戰略位置亦增強了其作為區域總部地點的吸引力:

  • 通往中國的門戶: 透過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直接進入內地市場。
  • 自由港地位: 進出口貨物一般無須繳納關稅(少數例外)。
  • 貨幣自由兌換: 港元可自由兌換,便利跨境交易。
  • 普通法制度: 國際企業熟悉的普通法法律框架。
  • 專業生態系統: 金融、法律及諮詢服務高度集中。

重點總結

  • 香港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一般豁免離岸利潤課稅。
  • 兩級制利得稅率,首200萬港元利潤稅率為8.25%,其後為16.5%。
  • 大部分股權投資及附屬公司權益處置不設資本增值稅。
  • 超過45份避免雙重課稅協定,保障跨境收入免受雙重徵稅。
  • 股息無預扣稅及不設銷售稅/VAT,簡化營運流程。
  • 戰略位置提供通往中國及亞洲市場的門戶優勢。

香港將具競爭力的稅務政策、戰略位置及有利營商的環境相結合,創造了理想的區域總部平台。透過提供地域來源徵稅、低企業稅率、無資本增值稅及廣泛的雙重課稅保障,香港讓跨國企業能夠在高效管理亞洲業務的同時,最大化其盈利能力。無論您是建立新的區域據點,還是優化現有業務,香港都提供了在充滿活力的亞洲市場取得成功所需的稅務優勢和基礎設施。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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