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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定價審查:香港當局如何識別風險信號






轉移定價審查:香港當局如何識別風險信號




📋 重點速覽

  • 要點一: 香港的轉讓定價規則自2018年起生效,稅務局預計將從2025年起加強執法力度。
  • 要點二: 合規文件採用三層架構:主體文檔、本地文檔及國別報告(適用於合資格集團)。
  • 要點三: 若實體滿足以下任何兩個條件,可獲豁免準備主體及本地文檔:收入低於4億港元、資產低於3億港元或僱員少於100人。
  • 要點四: 違規罰則包括最高10萬港元罰款,以及補繳稅款100%至300%的附加稅款。
  • 要點五: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已於2025年1月1日生效,適用於年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最低有效稅率為15%。

您的香港業務準備好應對2025年即將到來的轉讓定價審查浪潮了嗎?隨著香港稅務局(IRD)加強執法,加上全球最低稅新規生效,了解稅務機關如何識別「紅旗」警號變得前所未有的重要。這份全面指南將揭示觸發稅務局審查的關鍵因素,並告訴您如何在香港不斷演變的轉讓定價環境中保持合規。

香港轉讓定價框架:有何變化?

香港的轉讓定價立法始於2018年,但真正的執法轉變正在發生。於2025年6月6日通過的《2025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最低稅)條例》是一個分水嶺。這項立法不僅更新了香港的轉讓定價規則以符合2022年經合組織(OECD)指引,更實施了被稱為「第二支柱」的全球最低稅框架。

⚠️ 重要提示: 全球最低稅率15%已於2025年1月1日生效,適用於年綜合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MNE)集團。這包括收入納入規則(IIR)及香港最低補足稅(HKMTT)。

獨立交易原則:您的合規基礎

獨立交易原則已編入《稅務條例》(IRO),要求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易定價,須如同在可比情況下由獨立各方進行交易一樣。正如《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59號(DIPN 59)所述,當關聯方交易偏離獨立交易條件時,稅務局有權調整利潤或虧損。

💡 專業貼士: 獨立交易原則適用於所有關聯方交易,不論其是否達到文件準備門檻。離岸交易並不能豁免審查——稅務局會審視每個個案的全部事實和情況。

三層文件架構:您必須準備什麼?

香港採用了DIPN 58中詳細說明的標準化三層文件方法。此系統為稅務局提供全面的資訊以進行風險評估,並確保符合國際標準。

文件類型 提交期限 語言 保存期
主體文檔 會計期間結束後9個月內 英文或中文 至少7年
本地文檔 會計期間結束後9個月內 英文或中文 至少7年
國別報告 會計期間結束後12個月內 英文或中文 至少7年

誰必須遵守?豁免門檻詳解

若香港實體在相關會計期間內滿足以下任何兩個條件,便可獲豁免準備主體文檔和本地文檔:

  • 總收入不超過4億港元
  • 期末總資產價值不超過3億港元
  • 平均僱員人數不超過100人
交易類型 門檻(港元)
物業轉讓(不包括金融資產及無形資產) 2.2億
金融資產交易 1.1億
無形資產轉讓 1.1億
服務 1.1億
其他交易 4,400萬
⚠️ 關鍵注意: 即使獲豁免文件要求,您仍必須遵守獨立交易原則。稅務局鼓勵所有實體保存妥善的轉讓定價文件,因為在沒有文件的情況下證明定價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極為困難。

觸發稅務局審查的「紅旗」警號

稅務局使用IR1475表格作為其主要篩查工具。當被要求時,納稅人必須在一個月內提交此表格。所收集的資訊有助更有效地進行審計目標鎖定和風險評估。

紅旗類別 描述 稅務局回應
低利潤或負利潤率 收支平衡或虧損交易導致整體營業利潤率低於行業平均水平 詳細審查定價政策;要求進行基準分析
與低稅率地區的交易 與稅率低於香港16.5%的地區實體進行關聯方交易 加強審查定價方法及利潤分配
離岸收入申索 申索收入源自離岸且無須在香港課稅,但與轉讓定價狀況不一致 全面審查事實及情況;要求提供離岸活動文件
管理費安排 向香港實體收取的管理費,與所獲服務相比顯得過低或過高 質疑費用應更高,從而導致更多利潤歸屬於香港
文件質量問題 未能提交IR1475表格、提交錯誤或文件過時 檢控、罰款、稅務調整及可能進行全面審計

受審查的特定交易模式

  • 關聯方貸款: 稅務局會審查利率,特別是與低稅率地區之間的貸款。
  • 特許權及知識產權付款: 詳細分析以確保付款反映知識產權價值及所執行的功能。
  • 服務安排: 審查共享服務安排及公司間服務費。
  • 貿易安排: 審查買賣或佣金安排,特別是針對有限風險分銷商。

違規罰則及後果

在香港,轉讓定價不合規的後果嚴重且多層面。了解這些罰則對風險管理至關重要。

與文件相關的罰則

根據《稅務條例》第80(2Q)、(2R)及(2S)條:

  • 未能準備或保存文件: 最高罰款10萬港元。
  • 在IR1475表格上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 對實體及簽署人均處以重罰。
  • 被要求時未能提交文件: 檢控、罰款,以及可能進行全面審計。

轉讓定價調整及附加稅款

  • 一般個案: 附加稅款為少繳稅款的100%至300%。
  • 蓄意違規: 最高罰款5萬港元,附加稅款為少繳稅款的100%至300%,並可能被判監禁長達三年。
⚠️ 評稅時限: 稅務局一般須在評稅年度結束後的六年內作出更正。然而,在涉及欺詐或逃稅的個案中,並沒有時限,這意味著在嚴重個案中可能面臨無限期審查。

轉讓定價合規最佳實踐

  1. 年度重新評估: 每年檢視您的轉讓定價狀況,因為業務變化可能影響合規義務。
  2. 主動準備文件: 即使達到豁免門檻,也應保存全面的文件——這是您在審計期間的最佳防禦。
  3. 同步準備文件: 同步(而非事後補做)準備文件,以準確反映當前營運狀況。
  4. 穩健的基準研究: 定期更新研究,比較關聯方交易與可比非受控交易。
  5. 清晰的轉讓定價政策: 及早制定有文件記錄的政策,即使在達到門檻之前,為未來做好準備。
  6. 實質重於形式: 確保文件反映交易的經濟實質,而不僅僅是法律形式。

2025年發展:全球最低稅及未來趨勢

2025年的修訂條例體現了香港對國際稅務標準的承諾。主要條款包括:

  • 適用於合資格跨國企業集團的15%全球最低稅,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 香港最低補足稅(HKMTT),以確保在其他稅務管轄區未徵收足夠補足稅時,香港能徵收相關稅款。
  • 更新的轉讓定價規則,與2022年OECD轉讓定價指引保持一致。
  • 基於OECD主要目的測試的針對性反避稅規則
💡 專業貼士: 對於重大且持續的關聯方交易,可考慮向稅務局申請預先定價安排(APA)。APA能就轉讓定價方法提供確定性,並可預防未來的爭議。

重點總結

  • 香港的轉讓定價執法正在加強,預計從2025年起審計將更頻繁、更嚴格。
  • 獨立交易原則適用於所有關聯方交易,不論文件門檻或離岸狀況。
  • 「紅旗」警號包括低利潤率、與低稅率地區的交易、不成比例的管理費及文件質量差。
  • 罰則嚴厲:最高10萬港元罰款,加上少繳稅款100%至300%的附加稅款,嚴重個案可能面臨監禁。
  • 主動合規——包括保存同步文件及定期進行基準研究——是應對稅務局質疑的最佳防禦。
  • 2025年的修訂使香港與OECD BEPS 2.0框架保持一致,為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引入15%全球最低稅。
  • 即使獲豁免,強烈建議保存全面的轉讓定價文件,以證明定價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隨著香港轉讓定價制度日趨成熟,加上全球最低稅規則生效,主動合規已不再是選擇,而是企業生存的必備條件。稅務局加強的執法能力,結合國際資訊交換,意味著轉讓定價風險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高。通過了解「紅旗」警號、保存穩健的文件並走在監管變化之前,香港企業可以自信地應對這個複雜的環境,並避免高昂的罰則。

📚 資料來源

本文內容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資料及權威參考來源核實:

最後更新:2024年12月 | 本文資訊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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