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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家如何合法减少税收风险

📋 主要事实概览

  • 利得税: 两级制:企业首 200 万港元税率为 8.25%,其余税率为 16.5%。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需纳税。
  • 地域制度:离岸收入(在香港以外赚取的)一般无需缴纳利得税,但举证责任由纳税人承担。
  • 印花税更新: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特别印花税 (SSD)、买方印花税 (BSD) 和新住宅印花税 (NRSD) 已被废除。
  • 新的全球规则:外国来源收入豁免 (FSIE) 制度要求某些离岸被动收入具有经济实质。 15% 的全球最低税(第二支柱)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如果您可以合法地构建您的国际业务,使其很大一部分利润不在当地税网范围内,结果会怎样?这不是理论上的避税天堂承诺,而是香港属地税收制度的核心原则。对于外国企业家来说,掌握这一体系及其不断变化的合规环境是纯粹税收合规与战略税收效率之间的区别。本指南超越了基础知识,探讨了定义亚洲国际城市成功、可持续税务规划的合法框架和关键决策。

属地原则:税收效率的基础

香港的显着特征是其属地征税基础。简而言之,只有在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需要缴纳利得税。完全在城市以外进行的商业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可以免税。然而,税务局(IRD)的评估非常严格。作为纳税人,您有法律责任通过记录的事实和情况证明您收入的离岸性质。

⚠️ 关键合规点:“离岸”是事实,而不是声明。税务局将检查合同谈判和签署地点、运营决策制定地点、服务执行地点以及客户所在地。作为区域销售被动发票中心的香港公司可能会被视为源自香港。

可辩护的离岸索赔的三大支柱

为了建立稳固的地位,重点关注三个支柱:

  1. 采购:仔细绘制每个收入流的经济价值创造地点。对于数字服务,这可能很复杂。
  2. 实质:确保您的香港实体拥有与其职能相称的充足运营实质(人员、办公室、决策)。一家“铜板”公司接受审查。
  3. 文档:保持清晰的审计跟踪:合同、电子邮件、旅行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发票,共同证明利润的产生地点和方式。
📊 示例: 一家软件公司在波兰拥有开发人员,在美国拥有服务器,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销售。其香港实体负责区域营销和高层战略。向欧洲客户销售的利润可能被认为是离岸的,其中合同由波兰团队以电子方式签署,产品从美国服务器交付。然而,针对亚洲并在亚洲完成的营销活动所获得的利润可能需要在香港全额纳税。

战略构建和利用条约

虽然私人有限公司是默认的,但它并不总是最佳的。对于私募股权或家族办公室,家族投资控股工具 (FIHV) 制度 对符合条件的交易提供 0% 的税率,前提是大量活动在香港进行(资产管理规模最低为 2.4 亿港元)。对于其他人来说,利用香港作为区域中心并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实体结合可以优化整体税收负担。

最大化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DTA) 的好处

香港拥有超过 45 个全面性双重征税协定 (CDTA) 网络。这些条约可以减少或取消对条约伙伴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例如,根据中港税收协定,从中国大陆向香港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可能会被征收7%的税,而不是10%。

💡专业提示:条约优惠不是自动的。大多数现代全面性税收协定都包含“主要目的测试”(PPT),以防止滥用条约。您的香港实体必须具有真实的商业理由以确保其现有且充分的实质内容;它不能是主要为了获得税收优惠而设立的渠道。

驾驭现代合规性:FSIE 和转让定价

全球税务格局正在发生变化,香港实施了重大改革。了解这些对于合规规划来说是不可谈判的。

1. 外国来源收入豁免(FSIE)制度

该制度自 2023 年起生效(于 2024 年扩大),针对跨国企业 (MNE)。在香港收到的特定外国来源被动收入(股息、利息、处置收益、知识产权收入)现在被视为应纳税,除非其符合某些豁免条件,主要是香港的经济实质要求。这使得香港不再对大型集团的所有离岸收入自动豁免。

2. 转让定价:公平交易标准

您的香港公司与其海外关联实体之间的交易(例如支付管理服务费用、购买商品、收取特许权使用费)必须按照“公平交易”定价——就像是在独立方之间进行一样。香港遵循经合组织的指导方针。虽然本地备案并不总是强制性的,但准备可靠的转让定价文件是您在审计中的最佳防御措施。

常见风险情景 潜在的 IRD 挑战 缓解策略
向低税率母公司支付过高的“服务费” 不允许扣除、重新定性付款 针对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基准费用;记录所收到服务的性质和价值。
以人为低价销售相关制造商的商品 向上调整香港利润以反映公平利润率 使用可比较的非受控价格 (CUP) 或转售价法来设置转让价格。

未来已来:全球最低税(第二支柱)

香港已颁布关于经合组织全球最低税的立法,于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此“第二支柱”规则适用于大型跨国集团(合并收入≥7.5 亿欧元)。它征收补充税,使每个司法管辖区的有效税率达到 15%。香港将实施收入纳入规则(IIR)香港最低附加税(HKMTT)

⚠️ 战略意义: 对于扩展到大型跨国企业的企业家来说,香港集团实体的低总体税率的历史优势可能会被抵消。未来的结构必须考虑集团的全球有效税率状况。对活跃离岸收入的领土豁免仍然很有价值,但控股公司和投资工具的计算现在更加复杂。

要点

  • 实质重于形式:合法的离岸债权和条约优惠需要在香港进行真正的经济活动和决策。记录一切。
  • 新规则计划: FSIE 制度和全球最低税现已成为现实。评估它们如何影响您的控股结构和被动收入流。
  • 转让定价不可协商:对于任何跨境关联方交易,请在 IRD 询问之前制定并记录公平定价政策。
  • 专业建议至关重要:地域来源、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新反避税规则的相互作用使得专家指导对于合法驾驭风险和机遇至关重要。

香港的税务制度仍然具有高度竞争性,但其简单时代正在演变。未来属于那些将税务视为其国际业务架构的战略组成部分而不是一年一次的合规任务的企业家,该架构以实质内容为基础,经过严格记录,并旨在适应新的全球税务秩序。

📚 来源和参考

本文已根据香港政府官方消息来源进行事实核查:

最后验证时间:2024 年 12 月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税务建议。税法很复杂并且可能会发生变化。如需针对您具体情况的建议,请咨询合格的税务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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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nnifer Lee, LLM

tax.hk 税务内容专员

Jennifer Lee is a tax attorney specializing in Hong Kong tax law and policy. She holds an LLM in Taxation from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and regularly contributes to academic journals on tax legislation develop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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