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跨境税务

中国 - 香港跨境税收咨询

内地与香港边境是全球最活跃的跨境税收走廊之一。 APAT、CEPA、FSIE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规则相互作用,为粗心者创造机会和陷阱。

香港会计师公会注册 24小时回复 固定收费 100% 保密
免费咨询
5% APAT 股息预扣所得税(合格)
10% 中国标准预扣税税率
1993 APAT 签署(2006 年更新)

中港跨境税务

内地与香港边境是全球最活跃的跨境税收走廊之一。 APAT、CEPA、FSIE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规则相互作用,为粗心者创造机会和陷阱。

⚠️

⚠ 中国内地股息预扣税并非自动按 5% 征收

对内地子公司的股息减免 5% 的 APAT 预扣税,要求香港母公司成为“受益所有人”——这是一项严格的实质测试。空壳公司或管道结构未通过此测试,将面临 10% 的全额税率,或者完全拒绝享受条约优惠。

常见困扰

您是否正面临以下税务问题?

股息汇回预扣所得税

中国子公司向香港母公司派发的股息需缴纳 10% 的预提所得税(根据 APAT,持股比例超过 25% 的情况下,预扣税可降至 5%),但前提是香港母公司满足实益拥有人测试。

⚠ 风险:无受益所有人身份 → 全额 10% WHT、SAT 拒绝

受益所有人测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9(2018)定义了受益所有人测试——香港实体必须具有真实的商业实质、决策能力和承担风险。仅仅持有股份的控股公司会失败。

⚠ 风险:未通过受益所有人测试 → APAT 福利被拒绝,适用 10% 预扣税

内地私募股权投资

如果香港公司的员工访问或管理内地业务,或直接与中国客户签订合同,则可能会在中国设立常设机构,从而触发中国企业所得税。

⚠ 风险:未披露的中国常设机构→中国企业所得税回评及处罚

FSIE与内地被动收入

2023年后,从内地收取股息、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的香港公司必须满足FSIE豁免条件,以避免在中国预扣税之外缴纳香港利得税。

⚠ 风险:双重征税——如果不满足 FSIE 条件,则需缴纳中国预扣税 + 香港利得税
适合对象

适合对象

拥有中国子公司的香港控股公司

使用香港作为内地运营公司的控股平台的集团。

在香港设有业务的内地公司

中国企业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香港贸易商从内地采购

香港公司从内地制造商采购并销往全球。

内地股票的个人投资者

在内地持股或投资沪港通的香港居民。

服务范畴

服务范畴

实益拥有人分析

评估您的香港公司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9 规定的中国股息受益所有人的资格,并设计符合资格的实质计划。

Written opinion + remediation plan

预扣税减少计划

构建中国子公司的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支付,以获得 APAT 降低的预扣税税率。

APAT Articles 10, 11, 12 analysis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风险评估

评估香港公司在内地的活动是否已设立常设机构,并就风险缓解提供建议。

Staff and contract analysis

跨境结构优化

审查并优化香港与内地的集团结构,以尽量减少香港利得税+中国企业所得税+预扣税的合并泄漏。

Including FSIE interaction analysis
服务流程

简单、高效、专业

1

集团架构检讨

绘制完整的香港与内地集团结构、收入流和纳税历史。

1-2 weeks
2

风险与机会评估

确定预扣税减少机会和 PE/FSIE 风险。

1 week
3

物质和文件计划

APAT 准入和 FSIE 豁免的设计物质要求。

2-4 weeks
4

持续合规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备案、预扣税证书和 FSIE 申报表进行年度监控。

Annual
准备好开始了吗? 无需承诺,随时取消
预约免费咨询
客户成功案例

为真实客户带来真实成果

Case Study

香港控股公司 — APAT 实益拥有人挑战

HKD 2,800,000 节省
  • 国家税务总局质疑香港控股公司的实益拥有人地位
  • 实质计划:2名香港董事+董事会会议记录
  • APAT 5% 率成功卫冕
  • 每年节省预扣税:5600 万港元股息,节省 280 万港元
"一旦我们展示了我们在香港建立的真正实质,SAT 就做出了让步。"
C
已验证客户 Case Study
Case Study

内地公司—香港子公司优化

HKD 960,000 节省
  • 通过香港中间控股重组中国母公司
  • APAT 特许权使用费从 10% 降至 7%
  • FSIE 参与豁免适用于股息
  • 香港+中国合并实际利率下降3.8%
"香港的架构所带来的好处是我们无法仅从内地获得的。"
C
已验证客户 Case Study
★★★★★ 2,400+ 位客户信赖我们的团队
免费咨询

免费专家咨询

立即与资深税务专家联系

  • 免费30分钟初步咨询
  • 资深注册会计师为您服务
  • 无需承诺,随时取消
HKICPA 注册 24小时回复 无需承诺
选择我们的理由

为何选择 TAX.hk

深厚的香港税务专业知识

我们的注册会计师拥有15年以上香港税务经验,时刻掌握税务局的最新动态。

透明固定收费

无按小时计费的意外开支。开始前清楚了解费用。

24小时回复

我们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所有咨询,紧急情况4小时内处理。

严格保密

所有客户信息均依据严格的专业保密义务妥善保管。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快速解答您的疑问

《内地与香港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APAT,2006年更新)是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税收协定。它将股息的中国预扣税从 10% 降至 5%(如果香港公司持有中国公司 25% 以上),利息从 10% 降至 7%,特许权使用费从 10% 降至 7%。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9 (2018) 为 APAT 目的定义了“受益所有人”。香港公司必须:(1) 有权使用和享受收入,而无义务将其转移;(2) 在香港有实质性经营活动;(3) 不以规避条约为主要目的。纯粹的控股公司经常无法通过这一测试。
是的。自2023年1月1日起,香港公司从海外(包括中国内地)收到的股息须缴纳FSIE。它们在香港应纳税,除非:(1) 参与豁免适用(24 个月内持股 15% 以上),或 (2) 香港实体通过了经济实质测试。大多数真正的香港控股公司都有资格获得参与豁免。
如果香港员工在中国大陆实际工作,他们可能会成为中国个人所得税(IIT)居民。如果他们代表香港实体在香港指导或管理内地业务,他们可能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一个非独立代理常设机构——根据归属利润触发中国企业所得税。
是的。根据《税务条例》第 50 条,香港公司就内地收入所缴纳的中国预扣税可抵扣同一收入的香港利得税。然而,如果适用 FSIE 豁免且收入无需缴纳香港利得税,则无需抵免,但超额预扣税也无法抵免。
作为 BEPS 第二支柱实施的一部分,中国颁布了 QDMTT 规定,将于 2024 年生效。全球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的跨国公司集团中的香港实体须缴纳最低附加税,使其有效税率达到 15%。我们就跨境集团的香港第二支柱规则与中国 QDMTT 之间的互动提供建议。

准备好开始了吗?

立即预约资深香港税务专家的免费咨询。

本页面仅提供一般信息。如需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请咨询合资格的香港税务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