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税收政策对家族办公室投资架构的影响
核心要点概览
- 2024年11月优化建议:发布咨询文件,建议将合资格资产范围扩大至虚拟资产、碳信用、私人信贷及保险相连证券
- 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15%的最低税率,适用于营业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
- 家族投资控权工具(FIHV)机制更新:取消5%附带收入门槛限制,扩大合资格交易范围,并简化合规要求
- 纳入虚拟资产:香港成为全球首批明确将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纳入优惠税制管辖区之一
- 税收确定性:基于自我评估机制,无需预先审批,为合资格家族办公室的合资格交易提供0%利得税优惠
- 市场增长:目前有超过2,700家家族办公室在香港运营,自税收优惠政策推出以来新增800宗申请
引言:香港家族办公室的变革转型期
香港的家族办公室和财富管理架构税收环境正在经历重大变革。多项政策措施的汇聚——从2024年11月提出的优惠税制优化建议、支柱二(Pillar Two)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实施,到将合资格资产范围扩大至虚拟资产等前沿投资类别——为超高净值人士及其顾问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
作为在亚洲占据战略地位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继续与新加坡及其他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展开积极竞争。近期的政策发展表明,政府致力于在顺应国际税收标准并拥抱新兴资产类别的同时,保持香港的竞争优势。
家族办公室税收格局:现行框架
FIHV制度基石
《2023年税务(修订)(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税务宽减)条例》于2023年5月19日生效,为香港家族办公室税务宽减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该框架以统一基金豁免(UFE)制度为蓝本,对由香港单一家族办公室(SFO)管理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FIHV)的合资格收入提供0%的利得税税率。
该制度的设计体现了深思熟虑的政策取向,即在提供税收确定性的同时避免造成行政负担。与一些需要预先审批或持续政府监管的司法管辖区不同,香港的FIHV制度采用自主评估模式运作。符合资格条件的家族办公室可直接在其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申请税收优惠,从而简化合规流程并减少监管摩擦。
核心资格要求
为符合 FIHV 税务宽减资格,家族办公室必须满足若干关键要求,以确立在香港的实质经济活动:
所有权结构:FIHV 的实益权益中必须有至少 95% 由家族成员持有,但在特定条件下该门槛可降至 75%。这确保了该实体是用于真正的家族财富管理目的,而非商业基金运作。
雇员要求:家族办公室必须在香港雇用至少两名全职合资格员工。这些人员必须具备管理投资活动所需的相应资历与经验,以确保在本地开展实质性的业务运营。
支出门槛:在香港的年度营运开支必须达到或超过 200 万港元。该要求可通过直接员工成本、办公费用、专业服务费用以及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其他合法商业支出来满足。
资产门槛:合资格资产的净资产总值必须至少达到 2.4 亿港元,以证明通过该架构所管理财富的实质规模。
重要的是,这些要求可以通过向单一家族办公室的外包安排来满足,从而为倾向于利用专业家族办公室服务提供商而非完全构建内部团队的家族提供了灵活性。
2024 年 11 月拟议优化建议:具有变革意义的咨询
咨询文件概述
2024年11月25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发布了一份全面的咨询文件,概述了针对三项互相关联的优惠税制拟进行的重大优化措施:统一基金豁免(UFE)、家族投资控权工具(FIHV)税务宽减以及附带权益税务宽减。咨询期已于2025年1月3日结束,预计这些变更将在获得立法批准后实施。
这些拟议的改革代表了自FIHV制度推出以来,香港财富管理税收框架最重大的一次扩展。相关变更旨在回应业界从业者的反馈,紧跟不断演变的投资策略,并提升香港相对于其他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尤其是新加坡)的竞争力。
扩大合资格资产范围
咨询文件建议大幅扩展符合免税待遇资格的“指定资产”清单。这一扩展反映了现代超高净值投资组合已远远超出传统股票和债券的实际情况:
虚拟资产和加密货币:作为一项使香港领先于众多全球竞争对手的开创性举措,该提案将虚拟资产纳入了合资格交易的范围。其定义与《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保持一致,涵盖比特币、以太坊、实用型代币和稳定币等常见交易的加密资产。这一举措使香港成为首批专门针对家族办公室加密货币投资提供税务宽减的主要金融中心之一;随着数字资产在机构投资组合中日益主流化,这将带来显著的竞争优势。
排放衍生工具与碳信用:鉴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投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拟议修订将排放衍生工具和碳信用纳入合资格资产。这一增补反映出成熟的家族办公室正越来越多地将气候相关投资和碳交易策略纳入其投资组合,既作为一种价值观驱动的资产配置,也作为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获取潜在回报的来源。
保险相连证券:拟议纳入的资产包括保险相连证券(ILS),涵盖巨灾债券及其他保险风险转移工具。近年来,随着机构投资者寻求低相关性回报以及保险公司寻求高效的资本释放机制,此类另类投资实现了大幅增长。
私人信贷与贷款:此次范围扩展明确涵盖了贷款和私人信贷投资,认可了这一快速增长的另类资产类别。私人信贷已成为许多家族办公室的重要配置方向,相较于公开债务市场,它能提供具有吸引力的风险调整后收益以及多元化分散配置的优势。
非公司制私营实体的权益:拟议内容包括合伙企业及其他非公司制架构的权益,这表明监管方认识到许多另类投资(尤其是私募股权、房地产和基础设施领域)通常是通过合伙型载体而非传统公司实体进行架构搭建的。
取消 5% 的附带收入门槛
拟议中最具实质意义的实操改进之一是取消 5% 的附带收入门槛。在现行制度下,若附带收入(例如现金结余的利息收入、债券票息或股息收入)超过应评税总收入的 5%,将导致全部附带收入均须全额纳税,而不仅仅是针对超过 5% 的部分征税。
事实证明,这一门槛对某些投资策略构成了尤为严峻的挑战。例如,债券基金、信贷基金以及持有大量现金的策略很容易产生超出该门槛的附带收入,从而引发意料之外的纳税义务并增加合规复杂性。
拟议的改革将彻底取消这一门槛,转而采用排除清单机制。所有来自合资格交易的收入——包括来自债券、有价债务证券、贷款和私人信贷投资的利息收入——都将符合免税资格。这种简化极大地减轻了合规负担和不确定性,使香港的税制与未施加类似限制的司法管辖区相比更具竞争力。
简化私人公司的定义
咨询文件建议将“私人公司”的定义简化为仅指其股份或债权证未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买卖的公司。这一修订同时适用于统一基金豁免(UFE)制度和单一家族办公室投资控权工具(FIHV)税务宽减制度,消除了以往在判定投资是否符合优惠待遇资格时造成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技术要求。
行业反响与战略意义
拟议的优化措施受到了业内人士的热烈欢迎。德勤私营企业(Deloitte Private)香港主管 Anthony Lau 表示:“我们对拟议扩大免税投资范围以涵盖更广泛的资产(如贷款、私人信贷投资和虚拟资产)感到非常振奋。将税务宽减范围扩大至虚拟资产极受欢迎,考虑到新加坡类似的税务宽减制度并未明确涵盖虚拟资产,这使香港成为了先行者之一。”
这种竞争定位至关重要。长期以来,新加坡一直被视为香港在亚洲家族办公室市场上的主要竞争对手,但香港在其优惠税制中明确纳入虚拟资产,形成了鲜明的差异化优势,这可能会吸引精通数字技术的家族办公室以及将加密货币和基于区块链的投资视为核心投资组合组成部分的年轻一代财富持有者。
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实施与影响
立法框架与生效日期
继立法会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2024年税务(修订)(跨国企业群组最低税)条例草案》后,香港于2025年6月6日刊宪实施经合组织(OECD)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2.0项目第二支柱的法例。该立法确立了香港对140多个管辖区所商定全球最低税框架的合规性。
香港最低补足税(HKMTT)和收入纳入规则(IIR)追溯至2025年1月1日起生效。低税征税规则(UTPR)的实施已推迟以待进一步研究,这与其他数个管辖区所采取的做法一致。
适用范围及对家族办公室的适用
第二支柱规则适用于在测试年度前四个会计年度中至少有两个年度的年度合并收入达到或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MNE)群组,前提是该群组包含至少一家位于最终母实体管辖区以外的实体或常设机构。
对于大多数家族办公室架构而言,该营业收入门槛意味着第二支柱将不适用。家族办公室的收入通常来自投资回报而非经营性收入,而投资收益一般不计入 7.5 亿欧元的营业收入门槛。然而,如果家族在跨国集团架构下持有大型运营实体,其企业实体可能会受到这些规则的约束,即使其家族办公室投资工具仍处于适用范围之外。
对家族办公室行业而言至关重要的是,投资实体和保险投资实体已被明确排除在香港最低补足税(HKMTT)的适用范围之外。这一排除条款保留了投资工具的税收中性,并确保单一家族办公室投资控权工具(FIHV)税收优惠制度的益处不会因实施第二支柱而受到削弱。这一豁免对于维持香港作为财富管理中心的竞争地位至关重要。
最低补足税的运作机制
对于受规管实体,HKMTT 会计算跨国企业集团旗下香港成员实体的有效税率(ETR)。如果有效税率低于 15%,则将征收补足税,使有效税率达到最低门槛水平。HKMTT 旨在符合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标准,以确保在香港缴纳的补足税可用于抵免其他司法管辖区依据收入纳入规则(IIR)和低税利润规则(UTPR)本应产生的纳税义务。
香港特区政府估计,该政策的实施将每年带来约 150 亿港元的税收收入,但这主要来自跨国企业集团,而非家族办公室架构。
申报要求与行政基础设施
受规管实体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 15 个月内(首个过渡年为 18 个月内)提交补足税申报表。申报表必须包含所需的全球信息申报表(GIR)详细信息,除非该信息已在与香港订有有效信息交换协议的司法管辖区提交。
税务局正在开发专门的“第二支柱”门户网站,以方便提交通知和申报表,并计划从2026年1月起分阶段推出。这一数字化基础设施对于管理和遵循“第二支柱”框架固有的复杂计算与申报要求至关重要。
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结合
重新推出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CIES)
2024年3月1日,香港重新推出了曾于2003年至2015年运作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CIES)。新CIES引起了全球高净值人士的极大兴趣,为他们提供了一条通过大额投资获取香港居留身份的途径。
根据新CIES,在合资格资产中投资2,700万港元或以上并将300万港元投入CIES投资组合的合资格投资者,可申请在香港居留。鉴于CIES投资可通过家族办公室架构进行配置,这与家族办公室税务制度产生了强大的协同效应。
2025年3月起生效的优化措施
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的优化措施明确允许申请人通过由合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的合资格私人公司进行CIES投资。这种结合创造了极具吸引力的价值主张:高净值人士可以在单一综合框架下,同时获得居留权、建立具有税收效益的家族办公室架构并管理其财富。
CIES居留身份与FIHV(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税务宽减的结合,满足了超高净值家族的多重目标:个人流动性与居留选择权、具税收效益的财富架构搭建,以及在一个拥有健全法治、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并紧密连接中国内地与全球市场的司法管辖区立足发展。
虚拟资产:香港的开创性举措
出于税务目的界定虚拟资产
2024年11月发布的咨询文件中拟将虚拟资产纳入其中,这体现了一项重大的政策声明。在许多其他金融中心对加密货币税收仍持不确定或限制态度的背景下,香港正将自身定位为对数字资产投资具有吸引力和包容性的司法管辖区。
虚拟资产的拟议定义与《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保持一致,并进行了修订,以包含由中央银行、政府或其授权实体发行的数字形式价值表现形式。这一全面的定义涵盖了如比特币和以太坊等交易代币、实用型代币、稳定币以及新兴类别的数字资产。
竞争层面的影响
将虚拟资产明确纳入税收优惠制度,使香港有别于新加坡(新加坡类似的税收优惠制度并未专门针对虚拟资产进行界定)。这为香港在吸引持有大量加密货币资产或寻求对数字资产进行战略配置的家族办公室方面,创造了明显的竞争优势。
随着年轻一代日益继承或掌控家族财富,他们对数字资产的适应度和兴趣明显高于前几代人。通过在免税框架内接纳虚拟资产,香港展现了其前瞻性,并能积极顺应不断演变的投资偏好。
税务以外的监管框架
香港对虚拟资产的方针不仅限于税务政策。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建立了全面的发牌制度,香港也将自身定位为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和代币化证券发行均持开放态度。这一综合监管框架将税收效率与清晰的运营规则相结合,为家族办公室将数字资产纳入其投资策略营造了充满信心的环境。
市场增长与竞争定位
香港家族办公室市场的现状
家族办公室税务宽减制度推动了香港财富管理行业的显著增长。据目前估计,约有 2,700 家家族办公室在香港运营,自该税务宽减制度推出以来已收到 800 份新申请。仅在 2025 年的前五个月,香港投资推广署旗下的专责团队“FamilyOfficeHK”就协助了 50 家家族办公室在港设立或扩展业务,较去年同期增长 19%。
这些家族办公室合计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 1,000 亿美元,代表了庞大的可投资资本池。包括汇丰(HSBC)和瑞银(UBS)在内的各大主流金融机构均已扩大其在香港的家族办公室服务,不断壮大团队并提升服务能力,以满足这一日益增长的客户群体的需求。
香港与新加坡:亚洲财富管理之争
香港与新加坡在家族办公室业务方面的竞争既激烈又多元化。两个司法管辖区均提供优惠的税收制度、健全的法治环境、成熟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以及把握亚洲机遇的战略性地理区位。
新加坡的第13D条和第13U条税收豁免计划在吸引家族办公室方面取得了成功,新加坡也一直积极将自身推广为一个稳定且营商环境友好的地区。然而,香港在2024年11月提出的优化建议——特别是纳入虚拟资产、取消附带收入门槛以及扩大合资格资产类别——解决了业界从业者认为新加坡制度较为受限或存在不确定性的领域。
香港还享有独特的优势:毗邻中国内地并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深度互联、拥有规模更大且流动性更强的资本市场、广泛的专业服务基础设施,以及具备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合同执行力的普通法法律体系。
更广泛的竞争格局
除新加坡外,香港还与瑞士、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特别是迪拜和阿布扎比)以及卢森堡和马耳他等新兴中心展开竞争。各个司法管辖区各具优势:瑞士拥有政治稳定性和隐私传统;阿联酋拥有零个人所得税并联通中东及非洲市场;欧洲中心则具备进入欧盟投资机会的渠道。
香港的策略似乎侧重于将全面的税收效益与前沿的资产类别覆盖范围以及与亚洲增长机遇的深度融合相结合。对虚拟资产、碳信用等ESG相关投资以及私人信贷等另类策略的明确接纳,体现了其对现代家族办公室需要灵活性和前瞻性政策框架的深刻理解。
架构搭建实务考量
实体选择与架构设计
在香港设立业务的家族必须审慎考虑实体选择和整体架构设计。常见方法包括成立一家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单一家族办公室(SFO),进而管理一个或多个持有家族投资组合的 FIHV(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实体。FIHV 实体可以是香港公司,也可以是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实体,具体取决于家族在更广泛的财富传承规划、接班及税务方面的考量。
许多家族利用私人信托公司或家族信托作为 FIHV 实体之上的最终控股架构,以提供资产保护、传承规划效益以及跨代财富传承的灵活性。香港没有强制继承规则,承认离岸信托,并为信托架构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框架。
外包与自建能力
家族必须决定是完全自建内部能力还是采用外包安排。FIHV 制度明确允许通过外包给单一家族办公室来满足雇佣和支出要求,且 SFO 本身亦可将某些职能外包给专业服务提供商。
香港的多家族办公室和专业家族办公室服务提供商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涵盖投资管理、行政管理、合规及报告服务。对于处于在港设立业务初期阶段的家族,或希望在借助专业专长的同时保持精简架构的家族而言,此类安排尤其具有吸引力。
实质要求与合规
满足实质性活动要求对于维持 FIHV(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税收宽减资格至关重要。在香港拥有至少两名全职合资格雇员的要求,需要深思熟虑的招聘与薪酬规划。“合资格”雇员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质、经验和专长,以管理家族的投资活动。
200万港元的年度支出要求必须进行仔细跟踪并记录在案。合资格支出包括薪资、办公室租金、专业服务费用(法律、会计、投资咨询)、技术与系统成本、监管规费以及其他合理的业务支出。家族应保留详细记录以证明其合规性。
投资策略协同
合资格资产范围的扩大,为将具税收效益的架构与成熟精密的投资策略相结合创造了机会。在私募市场、另类投资或数字资产领域配置比例较大的家族,现在可以对这些持仓进行架构设计,以获取以往无法享有的税收优惠。
然而,投资决策绝不应仅由税收考量驱动。家族应保持投资纪律、适当的分散投资以及风险管理实践,利用税收制度提升税后回报,而非扭曲投资组合的构建。
风险、挑战与考量因素
地缘政治考量
考虑选择香港的家族必须评估地缘政治因素,包括香港与中国内地的关系、中美紧张局势的潜在影响,以及2020年《香港国安法》出台后香港政治与监管环境的持续演变。尽管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保持着独立的法律、监管和税收制度,但对政治风险的认知与现实情况仍是影响选址决策的考量因素。
监管演变与不确定性
2024年11月的提案目前仍处于咨询阶段,最终立法可能与咨询文件存在差异。现阶段搭建架构的家族应保持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监管变化。即使在法规实施之后,随着香港应对国际税务发展、竞争压力和政策重点的变化,未来仍可能做出进一步修订。
复杂性与合规成本
尽管与预先批准制度相比,自评机制减轻了监管负担,但要持续符合家族投资控权工具(FIHV)要求、第二支柱规则(适用于相关家族)以及香港的一般税务合规义务,仍需要高水平的专业咨询支持。法律、税务、会计和合规成本可能相当可观,尤其是在初期搭建阶段以及涉及复杂的跨司法管辖区家族架构时。
信息交换与透明度
香港参与了用于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共同申报准则”(CRS),并拥有广泛的税务信息交换协定。家族不应将香港视为提供隐秘性或不透明度的地区;相反,该司法管辖区是在符合国际透明度和全球标准的框架下提供税务效益。
展望未来:后续发展
实施时间表
随着咨询期于2025年1月3日结束,预计香港当局将分析反馈意见并提出立法修正案以落实拟议的优化措施。根据通常的立法时间表,实施可能在2025年内进行,并有可能追溯至当年年初生效。
第二支柱制度已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第二支柱门户网站预计将于2026年1月起分阶段推出。拥有适用范围内跨国业务的家族应立即与顾问接洽,以评估影响并为履行合规义务做好准备。
潜在的进一步优化措施
香港的政策方针一直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并积极回应市场反馈。2024年11月的提案本身便源于行业咨询以及对制度优化的倡导。这表明,根据实践经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竞争动态以及家族办公室不断演变的需求,未来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未来值得关注的领域包括进一步简化合规要求、扩大合资格资产范围以纳入更多新兴投资类别,以及加强与香港其他举措(如金融科技和绿色金融生态系统的发展)的协同配合。
区域与全球背景
香港的家族办公室制度并非孤立存在。竞争对手司法管辖区的发展、国际税收标准的演变以及亚洲更广泛的经济趋势,都将影响香港的吸引力和政策走向。家族应密切关注这些动态,并保持战略灵活性,以便随着形势的变化调整架构。
结论
香港针对家族办公室的税收政策格局正在经历一场重大而积极的变革。2024年11月提出的对家族投资控权工具(FIHV)制度的拟议优化措施——特别是纳入虚拟资产、取消附带收入门槛以及扩大合资格资产类别——有效应对了实际操作中的挑战,并使香港在吸引新一代家族办公室业务方面具备了强大的竞争优势。
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实施,体现了香港对国际税收标准的遵循,同时审慎地将投资实体排除在外,以保留FIHV制度的税收优惠。该制度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融合,创造了一个集居留权、税务效益和财富架构搭建于一体的综合价值主张。
对于超高净值家族及其顾问而言,香港提供了极具吸引力的多重综合优势:合资格交易享0%利得税的优惠税收待遇、成熟健全的金融服务生态圈、稳健的法律与监管框架、通往亚洲市场及机遇的战略性通道,以及涵盖虚拟资产和碳信用额等新兴资产类别的前瞻性政策。
成功设立和运营香港家族办公室需要周密的规划、专业的顾问支持、真实的经济实质与合规性,并契合家族更广泛的财富管理、继承及传承目标。税收优惠固然显著,但必须置于满足家族多方面需求和目标的整体战略中去实现。
随着香港不断完善其家族办公室制度框架并积极竞逐全球财富管理业务,正在评估不同司法管辖区方案的家族应审慎考量香港的优势如何契合自身的具体情况、风险承受能力及战略目标。对于许多家族——尤其是那些拥有亚洲渊源、成熟投资策略或持有数字资产的家族而言,香港优化后的制度将极具吸引力。
核心要点
- 具变革意义的提案:2024年11月的咨询代表着香港家族办公室税务制度自推出以来最重大的一次扩展,拟将虚拟资产、碳信用、私人信贷以及保险挂钩证券纳入合资格投资范围。
- 简化合规流程:取消 5% 的附带收入门槛消除了一个主要的合规痛点,尤其对债券、信贷以及现金密集型投资策略大有裨益。
- 虚拟资产领域的领导地位:香港明确将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纳入优惠税制,使其领先于新加坡和大多数其他全球财富中心,对精通数字技术的家族和年轻一代极具吸引力。
- 第二支柱的实施:15% 的全球最低税率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但投资实体被明确排除在外,从而为家族办公室架构保留了 FIHV(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制度的优惠待遇。
- 综合价值主张:将 FIHV 税收优惠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相结合,为同时寻求居留权和具备税收效益的财富架构规划的家族创造了强大的协同效应。
- 实质性要求:要求在香港具有真实的实质业务存在:至少两名合资格雇员、每年 200 万港元的运营支出,以及至少 2.4 亿港元的合资格资产。
- 自行评估机制:无需事先审批;符合条件的家族办公室可在纳税申报表中直接申请税收优惠,从而减少监管阻力。
- 竞争定位:香港经过优化的制度解决了从业者认为竞争对手司法管辖区限制较多的领域,尤其是在资产类别覆盖范围和附带收入处理方面。
- 市场势头:目前约有 2,700 家家族办公室在香港运营,管理资产超过 1,000 亿美元,新成立机构数量同比增长 19%。
来源与参考资料:
- 香港家族办公室:2025年展望——法律动态 (Family Offices in Hong Kong: what lies ahead in 2025? – Legal Developments)
- 普华永道香港:香港税制改革咨询正在进行中 (PwC Hong Kong: Consultation underway for Hong Kong Tax Reform)
- 2024年11月政府建议全面分析 (Comprehensive Analysis 2024 November Government Proposals)
- 优惠税制拟议变更增强香港对基金经理的吸引力 (Proposed changes to preferential tax regimes enhance Hong Kong's appeal to fund managers)
- 香港将于2025年实施全球最低税 (Hong Kong to Implement Global Minimum Tax in 2025)
- 香港就 BEPS 2.0 第二支柱立法 (Hong Kong enacts law on BEPS 2.0 Pillar Two)
- 香港全球最低税:2025年第二支柱实施与战略洞察 (Global Minimum Tax in Hong Kong: 2025 Pillar Two Implementation and Strategic Insights)
- 香港家族办公室税务宽减条例草案获通过 - 毕马威 (Hong Kong Family Office Tax Regime Bill Passed - KPMG)
- 香港拟对对冲基金和家族办公室豁免加密货币税 - 日经亚洲 (Hong Kong to exempt hedge funds, family offices from crypto tax - Nikkei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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