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數據分析與數碼轉型對審計的影響

重點摘要

  • 稅務局利用電腦化風險導向個案挑選程式及「先評後核」機制,以識別高風險納稅人進行審核
  • 自動交換資料(AEOI/CRS)現已涵蓋 126 個以上司法管轄區,金融機構須遵守強制性年度申報期限
  • 商業身分識別碼(UBI)系統實現稅務局、公司註冊處及印花稅署之間的無縫數據交叉比對
  • 跨國企業集團(年收入達 7.5 億歐元或以上)將於 2025/26 年度起推行強制電子報稅,並預計於 2030 年擴展至所有法團
  • 於 2025 年 7 月推出的全新「稅務易」平台支援即時驗證、高達 200MB 的文件上載,並提升流動裝置存取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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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稅務科技的演進

香港稅務局正經歷重大的數碼轉型,從根本上改變了稅務審核的執行方式及稅務合規的監控模式。雖然稅務局並未公佈傳統意義上的特定「人工智能」系統,但已引入先進的數據分析、電腦化挑選系統以及跨境資訊交換機制,標誌著稅務管理能力的重大飛躍。

作為香港特區政府更廣泛數碼轉型的一部分,逾 100 項結合人工智能及大數據分析的數碼政府與智慧城市措施已計劃於 2024 年至 2025 年間推出。香港特區政府已向人工智能資助計劃撥款 30 億港元,建立了供政府使用的 HKGAI V1 大型語言模型,並自 2024 年中起在政府各部門試行基於人工智能的文件處理工具(HKPi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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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如何識別審核對象

電腦化風險導向個案挑選系統

稅務局已確認其結合「電腦輔助的風險導向個案挑選程式」與專業人員經驗,以識別高風險個案進行審核。根據稅務局本身的陳述,局方可能會採用:

  • 電腦化「先評後核」(AFAL) 系統:稅務局採用自動化評稅流程,在處理報稅表後發出評稅通知書或虧損計算表。隨後,稅務局會根據風險概況或電腦隨機抽樣程序,挑選納稅人進行評稅後的實地審核。
  • 風險導向演算法:當自動化系統在分析報稅表時偵測到不符之處、異常模式或高風險特徵等違規跡象,通常便會啟動實地審核行動。
  • 數據模式識別:系統能夠識別報稅表與其他數據來源之間的差異,標記離岸豁免申請與業務運作顯得不符,或關聯方交易缺乏妥善證明文件的個案。

稅務局審核的統計數據背景

根據稅務局 2023-2024 年年報,局內的實地審核及調查科僅完成了 1,802 宗打擊避稅及追補評稅個案。截至 2024 年,香港有超過 1.46 百萬間註冊公司,這代表審核率約為 0.12%——意味著每年只有略高於 0.001% 的註冊公司面臨全面的實地審核。

然而,這個偏低的百分比掩蓋了稅務局篩選系統精準鎖定目標的能力。電腦化風險評估工具確保高風險納稅人面臨遠高於一般合規企業的嚴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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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交叉比對與整合

「商業統一編號」(UBI) 的變革

其中一項最重要的技術進展發生於 2023 年 12 月 27 日,即商業統一編號(UBI)系統全面實施。UBI 採用由稅務局編配的八位數字商業登記號碼(BRN),現已成為公司註冊處規管的所有公司及實體的主要識別號碼。

此項整合讓政府及商業機構能夠:

  • 更準確地連接不同的數據集
  • 更有效地追蹤公司之間的關聯
  • 在綜合公司註冊資訊系統(ICRIS)與稅務局資料庫之間,交叉比對業務名稱、地址及註冊日期
  • 在登記時核實董事身份,並與被取消資格實體及制裁名單進行交叉核對

多源數據核實

稅務局現已提升能力,可交叉核對來自多個政府機構的資料,包括:

數據來源 核實資料 風險偵測
公司註冊處(ICRIS) 公司架構、董事、股權、註冊地址 識別空殼公司、代名安排、關聯方架構
印花稅署 物業交易、股份轉讓、租約 偵測未申報的處置資產利潤、不正確的估值
AEOI/CRS 財務數據 海外銀行帳戶、投資收入、實益擁有權 揭露未申報的海外收入,識別隱瞞離岸資產的稅務居民
僱主報稅表(IR56) 薪酬、僱員福利、董事委任 交叉核對申報的董事酬金,核實業務實質
國別報告 跨國企業集團架構、各稅務管轄區的收入、利潤及已繳稅款 識別利潤轉移、稅基侵蝕,以及利潤與實質業務之間的不匹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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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交換資料 (AEOI/CRS)

全球稅務透明度框架

香港自 2018 年起實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的共同匯報標準 (CRS) 框架,並逐步擴大其覆蓋範圍。根據《2019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申報稅務管轄區的數量自 2020 年起由 75 個增加至 126 個。

AEOI/CRS 運作機制

香港的金融機構必須:

  1. 識別由 AEOI 夥伴稅務管轄區稅務居民個人或實體所持有的帳戶
  2. 每年收集帳戶持有人的詳細資料及財務帳戶數據
  3. 於每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向稅務局提交 CRS 報告(涵蓋上一公曆年)
  4. 允許稅務局自動與夥伴稅務管轄區的稅務機關交換這些資料

稅務局亦會對等地獲取有關香港稅務居民在海外持有帳戶的資料,從而全面掌握納稅人的全球資產和收入情況。

加強合規審查

稅務局已跨越初步實施階段,現正積極對金融機構進行合規審查,包括:

  • 發出正式查詢信函,檢驗是否已遵循適當的盡職審查程序
  • 進行現場 CRS 合規檢查
  • 審查已申報資料的數據質素及準確性

稅務局於 2024 年 5 月發表的一份報告指出,香港金融機構經常出現盡職審查及申報錯誤,這顯示稅務局對 AEOI 系統的監管日趨嚴密成熟。

不合規的罰則

帳戶持有人如在自我證明中明知或罔顧後果地提供具誤導性、虛假或不正確的資料,將面臨 10,000 港元(第 3 級)罰款。金融機構若未能合規或逾期提交 CRS 報告,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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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電子報稅與 iXBRL 變革

第一階段:2025/26 年度針對跨國企業集團推行

第一階段強制性電子提交利得稅報稅表將由 2025/26 課稅年度起生效。根據《稅務條例》第 51AAB 條的修訂及新增的附表 65,涵蓋範圍內的跨國企業(MNE)集團實體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稅報稅表。

適用對象:

  • 在過去 4 個財政年度中,有 2 個年度的每年綜合收入達 7.5 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
  • 此類集團的所有香港成員實體(包括不活動及休眠實體)
  • 適用於 2025/26 課稅年度及隨後的所有課稅年度

「一旦涵蓋,往後適用」機制

若某第一階段適用實體在任何課稅年度被強制要求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稅報稅表,該實體在隨後的每一個年度均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報稅表——即使該實體隨後低於門檻或變更架構。

iXBRL 技術要求

受強制電子報稅規管的實體必須將 iXBRL(內嵌式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數據檔案上載至商務稅務門戶網站。iXBRL 格式將標準化「標籤」嵌入財務報表及利得稅計算表中,使稅務局的系統能夠:

  • 自動擷取並分析財務數據
  • 跨期間比較數據並與行業基準進行對比
  • 識別異常情況、不一致之處或不尋常交易
  • 無需手動輸入數據即可進行複雜的數據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受強制電子報稅規管的實體不可使用半電子報稅模式(即允許列印並手動簽署的形式)。

未來推展時間表

年度 受影響納稅人 範圍
2025/26 跨國企業集團(收入達 7.5 億歐元或以上) 涵蓋範圍內跨國企業集團的所有香港實體均必須以電子方式報稅
2028年(建議) 高於營業額門檻的大型企業 擴展至本地大型法團 2030年 所有法團及非法團業務 全面推行強制電子報稅(獨資業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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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稅務易」入門網站(於2025年7月推出)

三大互聯互通平台

稅務局於2025年7月22日正式推出全面運作的全新稅務入門網站(NTPs),當中包括:

  • 個人稅務入門網站(ITP):供個別納稅人處理個人稅務事宜
  • 商業稅務入門網站(BTP):供企業處理稅務事宜的多用戶平台
  • 稅務代表入門網站(TRP):供服務代理人及稅務代表管理客戶事宜

功能提升與實時核實

2025年「稅務易」平台升級包括:

  • 流動裝置響應式設計:全面支援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方便隨時隨地報稅、查閱通知及繳款
  • 擴大文件上載容量:用戶在申請修訂暫繳稅或評稅時,最多可上載5份佐證文件(總檔案大小上限為200MB)
  • 批次申報功能提升:IR56電子申報由每份檔案800個記錄擴展至2,000個記錄;僱主每次遞交最多可上載5,000個記錄
  • 整合「智方便」:透過香港的數碼身分系統登入,並支援生物認證(指紋/面容識別)以加強保安
  • 雙重認證(2FA):透過「智方便+」進行加密傳輸及雙重認證,確保安全存取

實時核實功能

全新平台讓稅務局能夠在報稅過程中進行即時核實檢查,包括:

  • 即時與公司註冊處的資料進行交叉核對
  • 自動驗證商業登記號碼
  • 與過往報稅表及僱主申報表進行即時一致性核對
  • 即時標記未完成的提交或遺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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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別報告 (CbCR)

    提升跨國企業透明度

    作為香港落實經合組織 BEPS 行動方案 13 的承諾之一,稅務局要求達到特定門檻的跨國企業集團提交國別報告,提供:

    • 跨所有司法管轄區的集團架構
    • 按國家分配的收入、已繳稅款及經濟活動
    • 各司法管轄區內的僱員人數及有形資產

    稅務風險評估用途

    稅務局將國別報告專門用於稅務風險評估。這些報告會與跟香港簽訂雙邊交換協議的司法管轄區進行自動交換,讓稅務機關能夠識別:

    • 將利潤轉移至低稅率司法管轄區
    • 稅基侵蝕及人為安排
    • 利潤與真實經濟實質不相符的情況

    嚴重罰則

    未能遵守國別報告規定可導致未提交或申報不準確的罰款高達 HK$50,000,並會引來更嚴格的審查,導致全面的稅務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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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引發稅務局審核的誘因是甚麼?

    常見風險指標及警號

    風險類別 具體誘因 稅務局應對措施
    離岸稅務申索 • 在缺乏證明文件的情況下申索離岸利潤豁免
    • 合約、款項收付與營運地點之間存在不一致
    • 董事/員工常駐香港但申索離岸利潤
    • 外地來源收入豁免徵稅(FSIE)申索缺乏真實經濟實質
    發出詳細問卷、要求提供大量證明文件、進行可能持續 6 個月以上的實地審核
    文件記錄缺失 • 利得稅報稅表(PTR)提交不完整(缺少經審計帳目)
    • 未就關聯方交易準備主體檔案/本地檔案
    • 記錄保存不足(未有保留 7 年業務記錄)
    • 審計追蹤記錄不足
    視作未提交報稅表、罰款、補加評稅、估計評稅
    跨境資料不符 • AEOI/CRS 數據顯示有未申報的境外收入
    • 國別報告(CbCR)顯示利潤與實質經濟活動不符
    • 香港報稅表與稅務協定夥伴國提供的資料存在差異
    根據特定境外數據進行針對性查詢,蓄意提供虛假資料可面臨潛在罰款
    薪酬申報異常 • 逾期提交 IR56 表格
    • 強積金(MPF)供款上限計算錯誤
    • 僱主報稅表與稅務申報表之間存在差異
    • 董事薪酬偏低且無合理解釋
    與公司利潤進行交叉比對,核實屬真正僱傭關係還是隱性利潤分配
    財務數據異常 • 與行業基準相比利潤率異常
    • 未作解釋的按年大幅波動
    • 印花稅署記錄中未反映的資產處置
    • 關聯方交易定價非按獨立交易原則制定
    利用 iXBRL 數據進行比較分析、行業基準比對、轉讓定價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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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地審核程序

    當證明文件不足以釋疑時

    當電腦系統將個案標記為高風險,且初步的文件索取未能消除稅務局的疑慮時,稅務局可能會展開實地審核,當中包括:

    • 實地視察:稅務局人員親臨營業場所核實實際營運情況
    • 系統審查:詳細審查會計系統、內部監控及記錄保存
    • 員工會面:稅務局人員會見董事、員工及關鍵人員,以確認業務實際在哪裡運作
    • 時間較長:實地審核可能需要六個月或更長時間才能完成

    正式會面程序

    在實地審核會面期間:

    • 至少有兩名稅務局人員出席
    • 稅務局人員會解釋《稅務條例》的罰則條文
    • 納稅人會被要求指出報稅表中不正確之處
    • 必須具體說明隱瞞或漏報利潤/收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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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限及評稅期

    法定評稅時限

    稅務局必須在有關課稅年度內或在該課稅年度結束後的六年內作出補加評稅。

    涉及欺詐或故意逃稅的延長時限

    若納稅人因欺詐或故意逃稅而未獲評稅或獲評稅偏低,稅務局可在有關課稅年度結束後的十年內作出補加評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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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為新環境作好準備

    主動合規策略

    1. 妥善記錄所有事項:完整保存各項證據,證明產生利潤的活動在何處進行、誰人作出關鍵決策,以及合約在何處談判和簽署
    2. 確保資料一致:核實合約、付款記錄、營運證據與稅務立場完全一致且吻合
    3. 為 iXBRL 作好準備:即使尚未強制實施,亦應熟悉 iXBRL 要求及標準化資料標籤
    4. 檢視 AEOI/CRS 申報風險:確保妥善申報所有外地來源收入;並預期稅務局將會收到來自夥伴管轄區的 AEOI 資料
    5. 妥善準備轉讓定價文檔:甚至在稅務局提出要求之前,便預先準備好統括檔案及本地檔案
    6. 監察離岸利潤申索:檢視外地來源收入豁免(FSIE)機制的申索,確保實際經濟實質與稅務立場相符
    7. 保留 7 年紀錄:在整個法定保存期內保留完整的審計軌跡
    8. 提交完整報稅表:切勿在缺少任何所需證明文件(尤其是經審計的賬目)的情況下提交報稅表
    9. 使用「稅務易」平台:過渡至全新數碼平台,以加快處理速度並進行實時核實
    10. 及時處理 IR56 表格:確保按時提交僱主報稅表,以免觸發交叉核對審查

    何時尋求專業意見

    若您符合以下情況,請考慮尋求稅務專業人士的協助:

    • 在多個司法管轄區營運並申索離岸豁免
    • 屬於須遵守國別報告 (CbCR) 或強制性電子報稅規定的跨國企業集團成員
    • 收到稅務局的查詢信函或審查通知
    • 進行複雜的關聯方交易並需要準備轉讓定價文檔
    • 持有在 AEOI/CRS 機制下申報的大額海外資產
    • 不確定自身的稅務狀況能否經得起自動化風險分析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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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來展望:接下來會如何發展?

    持續的科技投資

    隨著香港政府撥款 10 億港元成立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加上各項持續推行的數碼轉型措施,預計稅務局將繼續提升其在以下方面的能力:

    • 用於模式識別的機器學習演算法
    • 用於文件分析的自然語言處理技術
    • 用於風險評估的預測性分析
    • 在不斷擴大的數據來源中進行自動交叉比對

    擴大強制性電子報稅範圍

    預計到 2028 年,營業額超過指定門檻的大型本地企業將與跨國企業集團一同納入強制性電子報稅範圍。到 2030 年,稅務局的目標是對所有法團及非法團業務(獨資經營除外)全面推行強制性電子報稅。

    加強國際合作

    隨著香港繼續擴大其 AEOI 夥伴網絡及稅務資訊交換協定,稅務局獲取跨境數據的途徑只會與日俱增。該局偵測香港稅務狀況與海外營運活動之間不一致之處的能力將變得愈發成熟精確。

    實施「第二支柱」

    稅務局已開始就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稅率)合規事宜向潛在受涵蓋的跨國企業集團發出信函,要求有關實體評估自身是否屬於受涵蓋的跨國企業集團。這代表了針對大型跨國企業集團的另一層面數據收集及風險評估。

    重點摘要

    • 稅務局採用以風險為本的電腦篩選系統,而非隨機審查——儘管整體審查率偏低,高風險納稅人仍會面臨顯著提高的審查力度
    • UBI 系統(唯一業務識別碼)實現了稅務局、公司註冊處、印花稅署及其他政府資料庫之間的無縫交叉比對,使資料不一致之處更容易被發現
    • AEOI/CRS 為稅務局提供涵蓋 126 個以上稅務管轄區的詳細海外財務帳戶資料,從根本上改變了海外收入的執法環境
    • 大型跨國企業集團自 2025/26 年度起強制以 iXBRL 格式進行電子報稅,並將於 2030 年擴展至所有法團,賦予稅務局前所未有的自動化數據分析能力
    • 於 2025 年 7 月推出的新「稅務易」(eTAX)門戶網站可於申報期間進行即時核實、流動裝置存取及即時交叉比對
    • 離岸免稅申索面臨嚴格審查——合約、營運實質架構及稅務申報立場之間的一致性至關重要
    • 文件記錄不足(利得稅報稅表提交不完整、缺少轉讓定價檔案、記錄保存不當)是引發稅務審查的主要誘因
    • 主動合規、齊備的文件記錄以及所有數據來源之間的一致性,是應對現代稅務環境的必備策略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並不構成稅務建議。香港稅務法例及稅務局程序持續演變。納稅人應就其具體情況諮詢合資格的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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