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物業稅申報

重要摘要:香港物業稅申報

  • 稅率:按應評稅租金淨值徵收 15% 標準稅率
  • 標準免稅額:自動享有 20% 法定修葺及保養免稅額
  • 報稅截止日期:由發出日期起計 1 個月內(紙本)/ 2 個月內(「稅務易」網上申報)
  • 課稅年度:4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例如:2024/25 年度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 所需表格:聯名擁有物業填報 BIR57 / 個人全權擁有物業填報 BIR60
  • 繳稅時間表:暫繳稅分兩期繳付(11 月及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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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須知:認識香港物業稅

香港物業稅是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擁有土地及/或樓宇,並賺取租金收入的業主徵收的一項直接稅。無論您是本地或海外業主、個人或公司物業擁有人,深入了解報稅程序均有助確保符合法規,並妥善規劃您的稅務責任。

稅務局根據《稅務條例》評定及徵收物業稅。稅款按扣除 20% 法定修葺及保養免稅額後的租金收入「應評稅淨值」,以 15% 的標準稅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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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需要提交物業稅報稅表?

如果您符合以下情況,便必須提交物業稅報稅表:

  • 在香港擁有產生租金收入的物業
  • 為出租物業的聯權擁有人或分權擁有人
  • 向租客收取租金、租賃頂手費或不可退還的按金
  • 擔任海外物業擁有人的代理人

全權擁有 vs. 聯名擁有

全權擁有物業:於個別人士報稅表(表格 BIR60)申報租金收入。

聯名擁有或共同擁有物業:每項物業均須提交獨立的物業稅報稅表(表格 BIR57)。此規定適用於你與一至三名其他人士(包括個人、法團或其他實體)共同擁有物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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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稅報稅表及申報方式

表格 BIR57:物業稅報稅表

表格 BIR57 是為聯名擁有或共同擁有物業而設的正式物業稅報稅表。稅務局通常於每年 4 月的第一個工作天發出這些報稅表,並附有「附註及說明」指導你完成填寫。

申報期:

  • 一般年度:4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例如:2024/25 年度涵蓋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 購入物業年度:購入日期至 3 月 31 日
  • 轉讓物業年度:4 月 1 日至停止擁有物業的日期

申報方式:紙本 vs. 「稅務易」網上申報

紙本申報:

  • 截止日期:由發出日期起計 1 個月內
  • 將填妥的 BIR57 表格郵寄至稅務局
  • 附上所有證明文件
  • 「稅務易」電子報稅(推薦):

    • 截止日期:由發出日期起計 2 個月(自動延期)
    • 可透過桌上電腦、平板電腦或流動裝置 24/7 全天候隨時隨地使用
    • 流動裝置自適應平台,支援「智方便」/「智方便+」登入(2025 年更新)
    • 安全數碼提交並附有確認收據
    • 在提交及繳稅截止日期前收到電子提示訊息
    • 以電子方式追蹤報稅狀況及查閱評稅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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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步報稅指南

    步驟 1:登記「稅務易」(首次使用者)

    如果您從未使用過「稅務易」:

    1. 瀏覽「稅務易」官方網站(www.gov.hk/etax)
    2. 點擊「申請『稅務易』通行密碼」
    3. 提供您的香港身份證(HKID)或同等身分證明文件
    4. 輸入您的納稅人識別號碼(TIN)
    5. 等待啟動密碼(將於 2 個工作天內發出)
    6. 使用啟動密碼完成登記

    替代方法:使用「智方便」或「智方便+」數碼身分登入以即時啟用服務。

    步驟 2:查閱您的物業稅報稅表

    1. 登入「稅務易」個人稅務入門網站(ITP)
    2. 選擇「檢視服務」
    3. 選擇適用的報稅表:
      • 聯名擁有物業適用的 BIR57 表格
  • 單獨全權擁有的物業填報 BIR60 表格
  • 選擇相關課稅年度(例如:2024/25)
  • 第 3 步:填寫物業稅報稅表

    第 1 部分:物業資料

    • 出租物業的完整地址
    • 物業性質(住宅、商業、工業)
    • 業權詳情及所佔百分比(適用於聯名或共同擁有)

    第 2 部分:出租狀況

    • 註明該物業在該年度內是否曾出租(勾選「是」或「否」)
    • 如未有出租,則毋須填寫進一步資料

    第 3 部分:租金收入詳情(第 4.1 至 4.4 部分)

    • 應評稅值:該年度內已收取或應收取的租金總額
    • 包括:月租、租約頂手費、頂換費、不予退還的按金、追回的不能收回租金
    • 租約期:每份租約的起止日期
    • 租客資料:姓名/名稱及聯絡資料

    第 4 部分:扣除項目

    • 業主繳付的差餉:僅限由你實際繳付的政府差餉(非由租客繳付)
    • 不能收回的租金:證實無法收回的租金
    • 20% 法定修葺及支出免稅額:由稅務局自動扣除(毋須採取任何行動)

    重要提示:地租、管理費、保險費、裝修及翻新費用不可在物業稅中扣除。然而,如符合資格,你可透過個人入息課稅申索扣除此等項目。

    步驟 4:核對及提交

    1. 核對所有輸入資料是否準確
    2. 確保所有租期及金額正確無誤
    3. 核實所申索的扣除項目屬認可扣除
    4. 透過「稅務易」(eTAX)電子提交
    5. 保存確認收據及參考編號

    步驟 5:收取評稅通知書並繳款

    提交報稅表後,稅務局會發出評稅通知書,列明:

    • 應評稅淨值(租金收入減去差餉及 20% 免稅額)
    • 應繳物業稅(應評稅淨值的 15%)
    • 繳款截止日期

    暫繳稅繳款時間表:

    • 第一期:通常於 11 月到期
    • 第二期:通常於翌年 4 月到期

    透過「稅務易」繳款方式:

    • 網上銀行(繳費靈、網上理財)
    • 信用卡付款
    • 銀行自動櫃員機轉賬
    • 直接付款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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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文件清單

    請將下列文件保留至少 7 年:

    • 租約:所有租賃期內已簽署的租賃合約
    • 租金紀錄:銀行月結單、收據或租金繳付紀錄
    • 差餉收據:由你作為業主繳付政府差餉的證明
    • 無法追討的租金證明文件:追討行動及撇賬的相關證明
    • 購置物業文件:買賣合約(適用於購入物業的年度)
    • 授權書:授權書或委託書(適用於代表業主申報的代理人)
    • 香港身份證或護照:所有物業業主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 稅案編號:來自以往通訊文件上的納稅人識別號碼(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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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申報情況

    為海外物業業主申報

    如你定居於香港境外,或作為代表海外業主的獲授權代理人:

    • 取得物業業主的書面授權
    • 在報稅表夾附授權書或委託書副本
  • 列明代理人資料:姓名、香港身份證/商業登記號碼、通訊地址
  • 註明代理關係開始及終止日期(如已知悉)
  • 業主無法簽署時的處理方法

    若物業業主無法書寫或簽署:

    • 蓋印、按指模或劃上記號(例如「X」)均可接納為簽署
    • 必須由年滿 18 歲的人士見證
    • 見證人必須簽署、註明日期,並提供全名及香港身份證號碼

    新出租物業通知

    若您先前曾申報「無租金收入」,但隨後將物業出租:

    • 請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稅務局
    • 在信函中提供租約詳情,或
    • 填妥表格 IR6129 ——「物業出租通知書」

    緩繳暫繳稅申請

    若您符合申請緩繳(延期繳稅)的資格:

    • 須在繳稅截止日期前不少於 28 天以書面提出申請,或
    • 在暫繳物業稅繳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 14 天內提出,以較遲者為準
    • 提供支持緩繳申請的證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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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識物業稅計算方法

    物業稅如何計算

    應評稅值
    租金總收入(租金 + 頂手費 + 不予退還的按金)
    減:業主繳付的差餉
    = 調整後應評稅值
    減:20% 標準扣除額(修葺及支出免稅額)
    = 應評稅淨值
    × 15%(物業稅率)
    = 應繳物業稅

    計算範例

    個案:您將物業以每月 HKD 30,000 出租,年內繳付了 HKD 15,000 的政府差餉。

    全年租金收入:HKD 30,000 × 12 = HKD 360,000
    減:業主繳付的差餉 = HKD 15,000
    調整後應評稅值 = HKD 345,000
    減:20% 免稅額 (345,000 × 20%) = HKD 69,000
    應評稅淨值 = HKD 276,000
    物業稅(按 15% 計算)= HKD 41,400

    可扣除與不可扣除項目

    可扣除項目

    • 業主繳付的政府差餉
    • 無法追討的租金(需提供證明)
    • 20% 法定免稅額(自動扣除)

    不可扣除項目

    • 地租
    • 管理費
    • 物業保險
    • 裝修/翻新費用
    • 按揭利息*

    *若符合資格,可在個人入息課稅下申索扣除按揭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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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若你有其他收入來源或大額可扣除開支,可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代替標準物業稅。這樣你可以:

    • 申索扣除按揭利息(受限額規限)
    • 以租金虧損抵銷其他收入
    • 申索個人免稅額及各項扣除
    • 有望受惠於累進稅率(2% - 17%),而非標準稅率 15%

    注意:2025-26 年度財政預算案的稅務寬減並不適用於物業稅。然而,個人若符合個人入息課稅資格,則可能享有稅務寬減。建議諮詢稅務專業人士,以確定最有利的申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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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及罰則

    重要截止日期

    事項 截止日期
    稅務局發出報稅表 四月首個工作天
    紙本報稅截止日期 發出日期起計 1 個月內
    「稅務易」電子報稅截止日期 發出日期起計 2 個月內 第一期暫繳稅繳款 通常為 11 月 第二期暫繳稅繳款 通常為翌年 4 月 緩繳暫繳稅申請 繳稅到期日 28 天前,或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 14 天內(以較遲者為準)

    不合規之相關罰則

    未有準時提交報稅表或未有準確申報租金收入,可能導致:

    • 逾期提交附加費:欠稅款額的 5% 至 15%
    • 最高罰款:最高可達 HKD 10,000 加罰款(額外稅款)
    • 估計評稅:稅務局可發出不扣除任何免稅額或扣除項目的估計評稅
    • 檢控:嚴重個案可被檢控,罰款最高可達少徵稅款的三倍
    • 利息收費:逾期繳稅須繳付額外利息

    重要提示:即使未能即時繳款,亦務必準時提交報稅表。如有需要,可聯絡稅務局申請分期繳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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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最新資訊及近期變更

    「稅務易」平台功能提升(2024-2025)

    稅務局已將「稅務易」平台現代化,並作出多項優化改進:

    • 流動裝置響應式設計:為桌面電腦、平板電腦及智能手機優化的介面
    • 「智方便」整合:使用「智方便」或「智方便+」數碼身分登入
    • 加強保安:提升身分認證及數據保護措施
    • 用戶友善介面:簡化導航及提供更清晰的指示
    • 電子提示通知:自動發出提交報稅表及繳稅截止日期提示

    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措施

    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與物業相關的措施:

    • 差餉寬減:2025-26年度首季,每個住宅物業上限為 HKD 500
    • 累進差餉制度:由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對住宅物業生效
    • 印花稅調整:徵收 HKD 100 印花稅的物業價值上限提高至 HKD 400 萬(2025 年 2 月 26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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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題

    問:如果我的物業在該年度部分時間空置,應如何處理?

    只需申報物業實際出租期間的租金收入。請在報稅表上註明確切的租期。

    問:我可以將裝修費用申請扣稅嗎?

    不可以,裝修及翻新費用不能在物業稅中扣除。然而,20%的法定免稅額已涵蓋此類開支。如符合資格,可考慮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以獲得更多扣除。

    問:如果我只收取了按金而沒有租金收入,是否需要報稅?

    不予退還的按金會被視為應課稅入息,必須如實申報。以信託形式持有的可退還租金按金在被沒收前均毋須課稅。

    問:如果差餉是由租客代繳而非由我支付,該怎麼辦?

    你只可扣除作為業主實際支付的差餉。如果差餉是由租客繳交,你便不能申索此項扣除。

    問:我應該保留租務紀錄多久?

    稅務局建議將所有證明文件保留至少 7 年,以備日後抽查或核實之用。

    問:法團是否需要繳納物業稅?

    是的,若法團擁有出租物業,便必須提交物業稅報稅表。不過,法團亦可選擇將租金收入改按利得稅評稅,這可能會享有不同的稅率及扣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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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資源

    • 稅務局「稅務易」平台: www.gov.hk/etax
    • 稅務局物業稅資訊: www.ird.gov.hk/eng/tax/ind_ppt.htm
    • 物業稅常見問題: www.ird.gov.hk/eng/faq/pty.htm
    • 表格 IR6129(物業出租通知書): 可於稅務局網站下載
    • 稅務局查詢熱線: 187 8022
    • 「智方便」登記: www.iamsmart.gov.hk

    重點摘要

    • 提早報稅:使用「稅務易」(eTAX)進行電子報稅可自動獲延期一個月,並能避免罰款
    • 保留紀錄:保留所有租約、租金紀錄及差餉收據至少 7 年
    • 了解扣除項目:只有由業主繳付的差餉及無法追討的租金可予扣除;20% 的法定免稅額為自動扣除
    • 考慮個人入息課稅:若你有按揭利息或其他可扣除開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或可減輕稅負
    • 使用 BIR57 表格:適用於聯名擁有的物業;全權擁有的物業則使用 BIR60 表格
    • 申報所有入息:包括租金、租約代價、頂手費及不予退還的按金
    • 支援流動裝置:2025 年「稅務易」平台已針對流動裝置進行優化,並支援「智方便」(iAM Smart)登入
    • 通知變更:如在提交報稅表後出租情況有變,請立即通知稅務局
    • 尋求專業意見:如遇複雜情況或希望優化稅務狀況,請諮詢稅務專業人士
    • 準時繳稅:暫繳稅分兩期繳交;逾期繳稅將招致附加費及利息

    免責聲明:本指南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專業稅務意見。稅務法例及規例或會變更。如需針對個人情況的具體建議,請諮詢合資格的稅務專業人士或直接聯絡香港稅務局。

    最後更新:2025 年 12 月 | 文章 ID:1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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