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臨時進口計畫:企業隱藏的瑰寶

重點摘要:香港暫准進口

  • 自由港地位:香港對絕大多數進口貨物不徵收關稅,使暫准進口程序較許多司法管轄區更為簡便
  • 主要機制:ATA 單證冊(ATA Carnet)制度——有效期長達 12 個月,獲全球 81 個國家及地區認可
  • 簽發機構:香港總商會(HKGCC)是香港唯一獲授權簽發 ATA 單證冊的機構
  • 保證金:通常為貨物市值的 100%,最低為 HK$5,000
  • 處理時間:標準為 4 個工作天(2 天預審 + 2 天處理);另設特快服務
  • 無需申請免稅:作為自由港,絕大多數貨物(酒類、煙草、碳氫油類及甲醇除外)無論暫准還是永久進口均免徵關稅

香港暫准進口制度:企業的隱藏優勢

最後更新:2025年12月

香港作為自由港的獨特地位,配合參與國際 ATA 單證冊制度,為需要暫准進口貨物的企業創造了極佳機遇。無論您是在貿易展覽會參展、攜帶專業器材進境,還是進口商業樣品,深入了解香港的暫准進口架構都能為您節省大量時間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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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香港的暫准進口機制

與許多將暫准進口制度主要用於遞延或免除關稅的司法管轄區不同,香港的做法截然不同。作為自由港,香港對絕大多數進口貨物均不徵收關稅。這意味著暫准進口程序的主要價值在於:

  • 簡化清關程序
  • 豁免一般進出口報關要求
  • 便利具時效性商業活動的跨境流動
  • 簡化復運出口程序
  • 透過 ATA 單證冊制度獲得國際認可

ATA 單證冊的作用

ATA 單證冊常被稱為「貨物護照」,是香港暫准進口制度的基石。香港加入了規範國際 ATA 單證冊制度的《伊斯坦堡公約》,使其能與全球 81 個國家及地區無縫銜接。

ATA 單證冊在香港有何價值?

雖然關稅豁免在自由港的關聯度較低,但單證冊能提供以下優勢:

  • 簡化文件手續:進出口商就 ATA 單證冊所涵蓋的貨物,無須向海關關長遞交進口或出口報關單
  • 加快清關速度:海關人員只需在管制站核對貨物資料並在單證冊憑單上簽署核證
  • 國際通用性:在商務行程或巡迴展覽期間,同一份文件適用於多個國家
  • 監管合規:為必須運回原產地的貨物提供認可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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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貨物及類別

香港的 ATA 單證冊制度涵蓋廣泛的暫准進口貨物。了解哪些類別適用於您的業務需求,對做好妥善規劃至關重要。

涵蓋類別

類別 說明 常見例子
商業樣本 純粹為招攬訂單作示範用途而進口的貨物 產品原型、布料樣本、機械模型、技術示範品
專業設備 進行商業或專業活動所需的工具及設備 攝影器材、醫療儀器、測試設備、音響系統、手提電腦
展覽物品 在展覽會、交易會、會議或類似活動中陳列或使用的物品 貿易展覽展品、示範車輛、展覽藝術品、展位物料
一般貨物 擬作暫時使用後運回的其他非易腐壞貨物 比賽用體育器材、表演用樂器、科學儀器

重要不適用範圍及限制

重要限制:除非相關法例另有規定,否則受暫准進口證(ATA Carnet)涵蓋的貨物並不能豁免許可證及許可管制。這意味著即使持有有效暫准進口證,閣下仍須為受管制物品申領任何所需的進出口許可證。

須特別留意的類別:

  • 戰略物品:受《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第 60G 章)規管。須另行向工業貿易署署長申領許可證,並在進口及重新出口時接受海關強制實物查驗
  • 違禁品/受管制物品:包括危險藥物、精神藥物、受管制化學品、抗生素、軍火、彈藥、武器、煙花、未經加工鑽石、瀕危物種及電訊設備
  • 經郵遞途徑寄送的貨物:不能使用暫准進口證
  • 易變質貨物:不適用於暫准進口證制度
  • 消耗品:在暫准進口期間會被消耗的貨物不符合資格
  • 擬作出售的物品:以暫准進口證運送的貨物,在進口證結案並將貨物運回原產地之前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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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准進口證申請流程

香港總商會(HKGCC)是香港唯一的暫准進口證擔保及簽發機構。自 2023 年起,所有申請均須在網上提交,以便與全球暫准進口證中央系統進行數據同步。

逐步申請指南

步驟 1:準備所需材料

  • 桌上電腦或流動裝置
  • 有效香港商業登記證(BR)(電子副本)
  • 單一或多個目的地的來回行程表
  • 列明準確描述及貨值的詳細貨物清單
  • 擔保文件(銀行保證書、保險公司保證書、銀行匯票或現金按金證明)

步驟 2:建立網上用戶帳戶

  • 於香港總商會(HKGCC)的網上 ATA 暫准進口證系統(www.atacarnet.hk)註冊
  • 上傳貴公司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
  • 完成公司驗證程序

步驟 3:填妥網上申請

  • 輸入貨物詳情,包括貨物描述、數量及市場價值
  • 註明目的地國家及行程日期
  • 提交申請以進行預審

步驟 4:提交所需文件

  • 已簽署及蓋章的 ATA 暫准進口證申請表及承諾書
  • 擔保證明(保證書正本或銀行本票)
  • 總商會認為必要的任何其他補充文件

步驟 5:預審

  • 香港總商會審核申請的完整性及準確性
  • 如無任何問題,申請狀態將標記為「妥當」(In Order)
  • 標準處理時間:審核需時一個完整工作天

步驟 6:處理及簽發

  • 標準處理時間:狀態轉為「妥當」(In Order)後兩個完整工作天
  • 提供特快服務:由最後提交時間起計 5 或 9 個工作小時(需另收附加費)
  • 標準總時間:由提交申請至領取約需 4 個工作天

步驟 7:領取及使用

  • 前往香港總商會領取已簽發的暫准進口證
  • 在旅程中於各海關管制站出示
  • 確保海關人員在每次出入境時於相關憑證上妥為簽署及蓋印

保證金/擔保要求

申請 ATA 暫准進口證最關鍵的環節之一是保證金。若貨物未有妥善復出口,此保證金可保障商會及海關當局免受潛在關稅、稅項及費用的損失。

保證金項目 詳情
標準金額 貨物市值的 100%
最低保證金 HK$5,000
接受形式 • 銀行擔保書
• 保險公司擔保書(須由商會會員及持牌保險公司發出)
• 銀行本票
• 現金保證金(上限為 HK$10,000)
釐定因素 貨物市值、貨物性質、目的地國家
用途 若貨物未有復出口,用以追討關稅、稅項、費用及法律費用

重要提示:商會擁有全權酌情權根據風險評估釐定保證金額。價值較高的貨物或前往多個司法管轄區可能需要提供更高額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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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及延期

標準有效期

在香港簽發的 ATA 暫准進口證有效期為自簽發日期起計 12 個月(一年)。這是全球 ATA 暫准進口證的國際標準,為參與長期巡迴展覽、持續進行項目或多次商務出差的企業提供了極大的靈活性。

時限類別 期限 備註
ATA 暫准進口證有效期 12 個月 自簽發日期起計;國際標準
供審查/維修貨物 最長 12 個月 適用於暫時進口作審查、維修、更改或加工的貨物
戰略物品許可證 6 個月(進口)
3 個月(暫時)
適用於需要特別許可證的戰略物品

延期程序

重要限制:ATA 暫准進口證一經香港總商會簽發並發出,即不可作任何更改。該暫准進口證的有效期不得延長超過 12 個月。所有費用概不退還且不可轉讓。

如需更多時間應如何處理:

  • 預先規劃:在確保有最充裕時間進行業務活動時才申請該證
  • 申請新暫准進口證:如你的需求超過 12 個月,必須先完成原暫准進口證項下的復出口程序,並申請新的暫准進口證
  • 其他替代安排:如屬較長期的暫時進口,可考慮其他海關程序,例如保稅暫時進口(TIB)
  • 暫准進口證核銷要求

    妥善核銷你的 ATA 暫准進口證至關重要,可避免產生罰款並確保退還保證金。

    核銷程序:

    1. 完成所有行程:確保所有貨物已從所有到訪國家/地區復出口
    2. 核實海關簽註:檢查所有憑單是否已獲海關當局妥善簽註
    3. 退還予香港總商會:將全套暫准進口證文件交還香港總商會
    4. 辦理時限:必須在外訪行程結束後完成,最遲不得超過暫准進口證的到期日
    5. 退還保證金:成功核銷後,你的保證金將獲退還

    罰則警告:如未能將暫准進口證上列出的全部或部分貨物復出口,將須繳納適用的關稅、稅款及費用。香港總商會有權使用持證人提供的保證金,以追討所有關稅、稅項、費用以及所產生的全部法律與其他成本及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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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TA 暫准進口證與其他替代程序之比較

    雖然 ATA 暫准進口證是暫時進口最為簡便的選擇,但了解其他替代程序有助企業根據自身具體情況作出明智決策。

    方法 最適合 優點 缺點
    ATA Carnet(暫准通關證) • 多國行程
    • 展覽會及貿易展銷會
    • 專業器材
    • 商業樣本
    • 無需辦理進出口報關
    • 獲 81 個國家/地區認可
    • 單一文件適用於多次行程
    • 12 個月有效期
    • 快速清關
    • 需繳付保證金
    • 需支付申請費用
    • 不能延期
    • 4 天處理時間
    • 貨物不得轉售
    保證金暫時進口(TIB) • 不接受 ATA Carnet 的國家
    • 較長期的暫准進口
    • 需要長時間測試的貨物
    • 期限更具彈性
    • 適用於非 Carnet 國家
    • 在多數情況下可以延期
    • 程序較繁複
    • 需辦理標準進口報關
    • 各國特定文件要求
    • 清關流程效率較低
    標準進出口(只限香港) • 貨物僅留在香港
    • 不會轉運至其他地方
    • 短期使用
    • 香港免關稅(自由港)
    • 單一目的地使用簡便
    • 無需特殊申請
    • 需辦理進出口報關
    • 缺乏國際連貫性
    • 重新出口需另行辦理手續
    • 14 天報關期限
    戰略物品許可證 • 戰略/受管制物品
    • 需要特別授權的物品
    • 完全符合受管制物品的法規要求
    • 實物檢查確保妥善追蹤
    • 申請程序繁複
    • 強制實物檢查
    • 有效期有限(3至6個月)
    • 無法使用簡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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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範例與應用個案

    個案研究 1:巡迴商貿展覽

    情境:一間德國電子製造商計劃於三個亞洲主要商貿展覽展出新產品:

    • 香港電子展(4月)
    • 新加坡電子及資訊科技展(6月)
    • 東京國際禮品展(9月)

    貨物:15件產品原型、5部互動顯示屏、展位物料、示範設備。總值:€250,000

    使用 ATA 暫准進口證的解決方案:

    1. 申請:公司於德國申請涵蓋所有展品及三個目的地的 ATA 暫准進口證
    2. 入境香港:向香港海關出示暫准進口證;無需提交進口報關單;快速清關
    3. 展覽期間:於香港電子展展出貨品 5 天
    4. 再出口至新加坡:離開香港時由海關在暫准進口證上簽註;入境新加坡時使用同一文件
    5. 重複程序:新加坡至東京以及東京至德國的行程均採用相同程序
    6. 最終核銷:返回德國,向簽發商會核銷暫准進口證

    達成的效益:

    • 單一文件適用於所有三個國家
    • 在香港毋須進行進出口報關,節省行政時間
    • 在所有展覽場地均可快速清關
    • 毋須繳納關稅或保證金(香港為自由港;單證冊涵蓋其他國家)
    • 整個行程歷時 6 個月,在單證冊 12 個月有效期內

    個案研究 2:專業電影製作器材

    場景:一家英國電影製作公司需要攜帶專業攝影器材到香港進行為期 3 個月的紀錄片拍攝,隨後前往中國內地進行額外拍攝。

    貨物:8K 電影級攝錄機、鏡頭、燈光設備、收音器材、無人機。總值:£180,000

    使用 ATA 單證冊的解決方案:

    1. 在英國申請:透過倫敦商會申請 ATA 單證冊,並將香港及中國列為目的地
    2. 保證金:提供 £180,000 的銀行擔保(貨值的 100%)
    3. 抵達香港:在香港國際機場出示單證冊,器材得以快速清關
    4. 拍攝期間:在香港進行為期 3 個月的製作工作;器材全程受單證冊保障
    5. 跨境轉運:器材運往深圳進行內地拍攝;在邊境海關為單證冊辦理簽註
    6. 完成行程:整個行程歷時 7 個月後返回英國;單證冊核銷結案,解除銀行擔保

    曾考慮但否決的替代方案:

    • 標準臨時進口:需要在香港和中國分別辦理進出口報關,增加手續繁瑣度
    • 臨時購買:在中國會涉及實際進口關稅(單證冊可免除此項)
    • 在本地租賃器材:成本顯著提高,且無法使用團隊熟悉的器材

    主要優勢:ATA 單證冊讓高價值專業器材在多個司法管轄區之間無縫調運,將海關阻滯降至最低,使製作能按時完成並控制在預算之內。

    個案研究 3:用於銷售展示的商業樣品

    情境:一間意大利奢華時尚品牌在 6 個月內派遣銷售代表前往香港及其他亞洲市場,向買家進行季度展示。

    貨物:200 件即將推出系列的服裝樣品。總值:€120,000

    使用 ATA 單證冊的解決方案:

    1. 在意大利申請:取得列明所有樣品及詳細描述的 ATA 單證冊
    2. 多次行程:銷售團隊在 6 個月內分 4 次前往亞洲,每次攜帶不同的樣品組合
    3. 香港運作:憑單證冊簡化每次進出香港的手續;無需辦理暫准進口文件
    4. 覆蓋區域:在同一次行程中,將相同樣品用於新加坡、台灣及南韓的展示
    5. 樣品管理:在確認銷售訂單後,樣品會運回意大利並更換為新一季項目(在 12 個月的單證冊有效期內)

    特別注意事項:

    • 樣品在單證冊監管期間不得出售(如買家欲購買樣品實物,公司必須先完成單證冊核銷手續)
    • 需要詳細的庫存管理,以確保退回的所有物品與單證冊清單相符
    • 為物品拍照及記錄有助於海關檢查站核驗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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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陷阱及防範方法

    1. 貨物描述不充分

    問題:暫准通關證上的貨物描述含糊或過於籠統,可能導致海關清關延誤,甚至被拒絕入境。

    解決方案:

    • 提供詳細具體的描述,包括品牌、型號及序號(適用於貴重物品)
    • 為複雜或不常見的物品附上照片
    • 專業設備請註明技術規格
    • 確保描述與商業發票及裝箱單一致

    2. 遺漏海關批註

    問題:在每個出入境點未能取得妥善的海關批註,可能導致無法核銷暫准通關證,並會被沒收保證金。

    解決方案:

    • 每次過境時,務必向海關當局出示貨物及暫准通關證
    • 核實蓋章和簽名是否清晰可見且完整
    • 如對批註清晰度存疑,可索取認證副本
    • 詳細記錄所有運送動態,包括日期及地點

    3. 超出有效期限

    問題:貨物仍在境外期間暫准通關證過期,會造成海關合規問題並可能招致關稅。

    解決方案:

    • 在行程計劃中預留緩衝時間
    • 盡量在臨近出發時申請暫准通關證,以充分利用有效期
    • 密切留意到期日,並預留充足時間安排返程
    • 如需延長超過 12 個月,請於到期前規劃替代程序

    4. 企圖出售暫准通關證下的貨物

    問題:受 ATA 暫准通關證涵蓋的貨物在通關證有效期間不得出售。企圖出售將違反通關證條款,並可能招致巨額罰款。

    解決方案:

    • 如有銷售機會,請先完成妥善的復運出境及通關證核銷手續
    • 然後為擬出售的貨物另行辦理進口手續
    • 若預計會進行銷售,可考慮按一般進口程序攜帶額外貨物
    • 向銷售團隊說明暫准通關證的各項限制

    5. 忽略許可證要求

    問題:誤以為 ATA 暫准通關證可豁免貨物的所有監管要求,而事實上相關許可證及批文管制依然適用。

    解決方案:

    • 在申請暫准通關證前,先研究所有目的地國家的進口法規
    • 為受管制貨物(電訊設備、戰略物品等)取得所需許可證
    • 就複雜或受管制的物品諮詢報關代理
    • 在規劃時預留許可證的處理時間(可能需要數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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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略物品的特別注意事項

    根據香港《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第 60G 章)的安全及管制規定,戰略物品在標準 ATA 暫准通關證機制之外,還需要辦理額外手續。

    何謂戰略物品

    戰略物品包括可能具有軍民雙重用途的物品,例如:

    • 先進電子及電訊設備
    • 特定電腦硬件及軟件
    • 精密儀器及測試設備
    • 特種物料及化學品
    • 航空及航天部件

    額外要求

    許可證申請程序:

    1. 進口許可證:使用表格 TID501(進口許可證——戰略物品申請表格)提出申請
    2. 出口許可證:使用表格 TID502(出口許可證——戰略物品申請表格)提出申請
    3. 兩者皆需要:暫時進口及隨後退運/再出口均需要獨立的許可證
    4. 表格索取途徑:可從戰略物品管制系統網站 (www.stc.tid.gov.hk) 下載或前往工業貿易署索取

    實物查驗要求:

    • 貨物在進口時必須接受香港海關的實物查驗
    • 再出口至原產國時須進行第二次實物查驗
    • 海關人員會在進口/出口許可證副本上核證查驗結果
    • 確保戰略物品除獲得適當授權外,不會被轉移、轉運或再出口

    有效期:

    • 進口許可證:通常自簽發之日起計 6 個月
    • 暫時進口/出口許可證:有效期為 3 個月
    • 較標準 ATA 單證冊期限短——請相應作出規劃

    戰略物品所需文件

    用於維修或參展:

    • 貨物最終使用者/擁有人出具的證明,或
    • 展覽主辦機構出具的證明

    用於其他目的:

    • 提供證明暫時進口確實需要的類似文件
    • 擬定用途的詳細說明
    • 特定設備/物品必要性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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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資料與資源

    香港總商會(ATA 單證冊服務)

    地址:
    銀高國際大廈 3 樓
    彌敦道 707-713 號
    九龍旺角
    香港特別行政區

    電話:+852 2398 6011

    網站:
    總商會:www.chamber.org.hk
    ATA 暫准通關證服務:www.atacarnet.hk

    服務:香港唯一簽發 ATA 暫准通關證的機構

    香港海關

    網站: www.customs.gov.hk

    ATA 暫准通關證資訊: www.customs.gov.hk/en/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cargo-clearance/ata-carnets/

    職責:執行海關法例、促進貿易、貨物清關程序

    工業貿易署

    網站: www.stc.tid.gov.hk(戰略物品管制系統)

    職責:進出口簽證、戰略物品管制、促進貿易

    表格:戰略物品適用之 TID501(進口許可證)、TID502(出口許可證)

    香港政府一站通商務及貿易

    進出口資訊: www.gov.hk/en/business/global/importexport/

    資源:涵蓋進出口程序、文件要求及法規遵循的全面指南

    重點摘要

    • 香港的自由港地位免除了大部分關稅問題,令暫准進口程序的主要價值在於簡化清關手續及豁免標準報關
    • ATA Carnet(暫准進口證)是公認的黃金標準,適用於香港的暫准進口,憑藉單一文件即可在 81 個國家無縫通關,有效期為 12 個月
    • 按金金額龐大——請預算貨物市場價值的 100%(最低 HK$5,000),並以獲認可的形式提交(銀行擔保書、保險擔保書、銀行本票或有限額的現金)
    • 標準申請處理時間約需 4 個工作天;如有緊急需要可選用特快服務,但需額外收費
    • 暫准進口證不可延期超過 12 個月——這是硬性限制,如需更長期限必須重新提交申請
    • 涵蓋的貨物包括商業樣本、專業設備、展覽品及一般商品,但不包括易腐壞物品、消耗品及擬作出售的貨物
    • 即使持有有效暫准進口證,許可證要求仍然適用——戰略物品、電訊設備及其他受管制物品仍需獨立申領進出口許可證
    • 戰略物品面臨更嚴格的審查,在進口和復運出口時均需接受海關實體查驗,且許可證有效期較短(3-6 個月)
    • 妥善核銷至關重要——在行程結束或到期日將整套暫准進口證文件交還香港總商會(HKGCC),以免被處罰並可取回按金
    • 自 2023 年起必須經網上申請,以配合全球 ATA Carnet 系統同步,邁向全面數碼化暫准進口證
  • 常見陷阱包括貨物描述不充分、遺漏海關簽署、企圖出售暫准通關證項下的貨物,以及忽略適用的牌照規定
  • 該制度讓從事展覽、專業服務、商業示範及多國亞洲巡迴活動的企業受惠,大幅簡化報關程序並減輕行政負擔
  • 專家貼士:對於經常在亞洲各地參與貿易展覽或專業活動的企業而言,與香港總商會建立聯繫並熟悉暫准通關證流程,可節省數以千計的費用,並避免因海關延誤而浪費大量時間。善用香港的暫准進口制度,可成為拓展區域業務營運的競爭優勢。


    本文提供有關香港暫准進口程序及 ATA 暫准通關證制度的一般資訊。本行已盡一切努力確保內容準確無誤,惟相關法規及程序或會變更。企業在作出進口決定前,應向香港總商會、香港海關或合資格的海關顧問核實最新規定。本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法律或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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