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衍生性商品與股票印花稅

重要要點:香港衍生工具與股票印花稅比較

  • 現行股票印花稅率:買賣雙方各付 0.1%(合共 0.2%),自 2023 年 11 月 17 日起生效(由 0.13% 下調)
  • 衍生工具豁免:期貨、期權、認股證及牛熊證均獲豁免印花稅
  • 現金結算工具:於香港交易所買賣的現金結算衍生工具無須繳納印花稅
  • 股票期權:印花稅僅於行使時(即獲取股份時)徵收,期權授予或轉讓時無須繳納
  • 交易所買賣基金(ETF):自 2015 年起獲豁免印花稅,以提升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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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香港的印花稅框架

香港的金融生態系統具有完善的稅務架構,其中印花稅是特定交易的基本組成部分。印花稅由稅務局(IRD)管理,是一項針對特定法律文件及交易徵收的稅項,主要作為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源,同時亦用於追蹤擁有權變更並確保交易文件完備合規。

在金融市場範疇內,印花稅的徵收傳統上主要集中於物業及股本證券的轉讓。然而,該稅項對不同資產類別的處理方式存在關鍵差異,對市場參與者產生了顯著的成本影響。了解這些差異對於在香港充滿活力的市場中運作的交易員、投資者及金融專業人士而言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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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證券印花稅

現行稅率及適用範圍

自 2023 年 11 月 17 日起,香港股票交易的印花稅率由買賣雙方各付 0.13% 下調至 0.1%。這意味著買方和賣方各自支付交易金額的 0.1%,即每宗股票交易的印花稅總額為 0.2%。這項調低稅率措施於《2023年施政報告》中宣佈,旨在提升香港股票市場的競爭力並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成本。

印花稅是以下列較高者為基礎計算:

  • 交易中支付的代價款額,或
  • 股份轉讓時的公平市值
  • 何謂「香港證券」

    印花稅適用於「香港證券」的轉讓,其中包括:

    • 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公司的股份
    • 在香港境外成立為法團的公司股份(如規定須在香港備存股東名冊,通常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 所有在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上市的股票

    其他交易成本

    除印花稅外,在香港交易所進行股票交易還須支付額外費用: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交易徵費:買賣雙方各 0.0027%
    • 聯交所交易費:買賣雙方各 0.005%
    • 結算費:買賣雙方各 0.002%(介乎 HK$2 至 HK$100)
    • 定額印花稅:每份簽立的轉讓文書 HK$5

    值得注意的是,印花稅約佔香港交易所所有官方交易費用的 90%,是股票交易者最主要的成本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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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衍生工具的印花稅

    一般豁免原則

    與股票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香港市場交易的衍生工具通常獲豁免繳納印花稅。此項豁免適用是因為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交易的大多數衍生工具均以現金結算,並不涉及相關股份的實物轉讓。

    根據《印花稅條例》(SDO)的定義,若衍生工具持有人對相關股票並無任何權利,該衍生工具將不被視為「香港證券」,其轉讓亦無需繳納印花稅。

    獲豁免的衍生產品

    以下衍生工具獲豁免繳納印花稅:

    • 期貨合約:所有在香港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期貨
    • 期權:交易所買賣期權及場外期權(以現金結算時)
    • 衍生認股證(窩輪):所有在香港交易所買賣的衍生認股證均以現金結算並獲豁免
    • 牛熊證(CBBC):獲豁免繳納印花稅
    • 界內證:獲豁免繳納印花稅
    • 交易所買賣基金(ETF):自 2015 年起獲豁免
    • 指數型籃子工具:無需繳納印花稅

    衍生工具豁免的歷史背景

    香港對衍生工具豁免印花稅的政策具備明確的策略基礎。財政司司長在1997-98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建議透過稅務寬免鼓勵衍生工具交易。這促成了《1998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的制定,為地區性衍生期權、可換股債券,以及香港股票價值比重不超過40%的衍生認股證的交易確立了具體的豁免規定。

    此做法與國際最佳實踐一致。全球主要衍生工具市場(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澳洲、新加坡及中國內地)均不對衍生工具交易徵收印花稅。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保持具競爭力的交易成本,以吸引全球市場參與者。

    何時可能對衍生工具徵收印花稅

    在特定情況下,衍生工具相關交易可能須繳納印花稅:

    • 實物交收:若衍生產品以實物交付股份結算,該股份轉讓將按標準股票稅率繳納印花稅
    • 行使股票期權:當行使股票期權並獲取股份時,股份轉讓須繳納印花稅(下文詳述)
    • 按金/抵押品轉讓:若存放或交換按金/抵押品涉及《印花稅條例》(SDO)所界定的「香港證券」轉讓,則可能須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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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期權:特殊情況

    股票期權在香港印花稅框架中屬於重要的折衷範疇,因其稅務處理取決於具體情況。

    僱員股票期權及認股證

    當行使股票期權或認股證時,印花稅處理如下:

    • 授予或轉讓期權毋須繳稅:向僱員初次授予股票期權或其後轉讓期權合約均毋須繳納印花稅
    • 行使時須繳稅:當行使期權並獲取股份時,印花稅按以下兩者中的較高者計算:
      • 為股份支付的行使價(行使價格),或
      • 行使時股份的市場價值
  • 適用標準股票稅率:印花稅按現行每方 0.1% 的稅率徵收(合計 0.2%)
  • 分批行使事件

    當股票期權在不同日期分多批行使時,每次行使事件均構成一項獨立的應課稅交易。每批次的印花稅必須根據該特定批次行使當日的股份市值獨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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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較分析:衍生工具 vs. 股票

    摘要表:印花稅處理方式

    工具類型 印花稅率 總成本(雙方) 備註
    香港股票 每方 0.1% 0.2% 自 2023 年 11 月 17 日起生效(由 0.13% 下調)
    期貨合約 豁免 0% 於港交所現金結算
    現金結算期權 豁免 0% 無實物股份交收
    衍生認股證 豁免 0% 港交所的所有認股證均為現金結算
    牛熊證/界內證 (CBBCs / ICBCs) 獲豁免 0% 指定衍生工具豁免 交易所買賣基金 (ETFs) 獲豁免 0% 自 2015 年起獲豁免 股票期權(行使時) 每方 0.1% 0.2% 僅在涉及股份實物交收時

    衍生工具與股票的主要分別

    • 交收方式決定稅務處理:現金結算工具可免繳印花稅,而實物交收則會觸發印花稅
    • 交易成本差異:衍生工具交易的交易成本顯著較低,而印花稅約佔股票交易費用的 90%
    • 監管方針:香港透過豁免衍生工具印花稅以符合國際標準,並保持競爭力
    • 市場結構影響:有關豁免促進了衍生工具市場的發展及流動性
    • 策略政策目標:衍生工具的較低成本有助鞏固香港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成本比較範例

    交易類型 交易金額 印花稅成本 相比股票節省的費用
    買入價值 100,000 港元的香港交易所上市股票 HK$100,000 HK$100(僅買方) -
    買入名義價值 100,000 港元的恒指期貨 HK$100,000 HK$0 HK$100 (100%)
    買入價值 100,000 港元的衍生權證 HK$100,000 HK$0 HK$100 (100%)
    買入價值 100,000 港元的 ETF 單位 HK$100,000 HK$0 HK$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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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發展及市場影響

    2023年印花稅下調

    股票印花稅稅率自2023年11月17日起由每方0.13%下調至0.1%,是二十多年來的首次下調。推行此項政策變更是為了:

    • 提升香港股票市場的競爭力
    • 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成本
    • 吸引更多資金流入股票市場
    • 部分縮小股票與衍生工具之間的成本差距

    然而,即使實施了此項下調,衍生工具仍憑藉完全豁免印花稅而保持顯著的成本優勢。

    近期其他豁免措施

    香港持續擴大印花稅豁免範圍,以提升市場競爭力:

    •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豁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股份轉讓的印花稅
    • 期權莊家:豁免期權莊家進行莊家業務的印花稅,以提升流動性
  • 雙櫃台莊家:豁免莊家進行的雙櫃台股票轉讓
  • 股票借貸:在指定條件下,某些交易符合豁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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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稅以外的稅務處理

    交易收益的利得稅

    雖然衍生工具與股票在印花稅處理上存在顯著差異,但在特定情況下,兩類工具均可能須繳納香港利得稅:

    • 若衍生工具交易被視為在香港進行的營利活動,源自該交易的收益可能須繳納利得稅
    • 稅務局的《釋義及執行指引第42號》(2020年6月修訂)為金融工具(包括衍生工具)的稅務處理提供了指引
    • 稅務處理因應以下因素而有所不同:
      • 金融工具的分類(資本性資產或收益性資產)
      • 持有目的(交易、投資或對沖)
      • 交易頻率與性質

    無預扣稅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不設預扣稅制度,這同樣適用於衍生工具及股票。股息、利息及資本增值毋須繳納預扣稅,進一步提升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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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印花稅豁免

    雖然大部分股票轉讓均須繳納印花稅,但亦設有若干豁免情況:

    集團內部轉讓

    聯屬法人團體之間轉讓香港股票在符合以下條件時可獲豁免:

    • 一間公司實益擁有另一間公司不少於90%的已發行股本,或
    • 第三方公司擁有每間轉讓公司不少於90%的已發行股本

    其他豁免

    • 轉讓在香港上市的ETF股份或單位
    • ETF莊家在配發及贖回ETF單位過程中轉讓股份
    • 雙櫃台莊家進行與雙櫃台股票相關的股份轉讓
    • 特定股票借貸交易
    • 轉讓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股份或單位(須符合特定條件)
    • 期權莊家的證券經銷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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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市場參與者的實際影響

    對於活躍交易者

    衍生工具獲豁免印花稅,為活躍交易員帶來顯著的成本優勢:

    • 高頻策略:衍生工具令高頻交易策略更具成本效益,而若使用股票進行此類策略,累積的印花稅成本將高得令人卻步
    • 對沖操作:透過衍生工具進行投資組合對沖可免繳印花稅,使風險管理更具成本效益
    • 套利策略:較低的交易成本促進了衍生工具與相關股票之間的套利機會

    對於長線投資者

    即使對長線投資者而言,印花稅的差異亦至關重要:

    • 初始入場成本:購買股票須預先繳納 0.1% 的印花稅,對投資表現造成即時拖累
    • 投資組合再平衡:每次進行再平衡時,買賣股票均會觸發印花稅
    • ETF 替代選擇:獲豁免稅項的 ETF 提供股票指數投資敞口,且無須承擔印花稅成本

    對於企業財務主管

    了解這些差異有助於企業的資金管理運作:

    • 員工認股權計劃:薪酬規劃中必須計入印花稅成本
    • 對沖企業風險敞口:衍生工具提供了具成本效益的工具,用以管理貨幣、利率及股票風險
    • 股份回購計劃:所有股份回購均須繳納 0.1% 的印花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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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背景

    香港對衍生工具的稅務處理方式符合全球最佳實踐。全球主要金融中心均認同,對衍生工具徵收印花稅將會:

    • 降低市場流動性及效率
    • 增加市場參與者的對沖成本
    • 削弱相較於其他市場的競爭力
    • 產生監管套利機會

    維持衍生工具豁免的市場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澳洲、新加坡及中國內地。這項國際共識反映出各界均認同衍生工具發揮著價格發現、風險管理和提供流動性等重要功能,有利於更廣泛的金融體系。

    重點摘要

    • 顯著的成本差異:香港股票每方須繳納 0.1% 印花稅(合共 0.2%),而衍生工具則完全獲豁免,為衍生工具交易創造了顯著的成本優勢。
    • 結算方式至關重要:現金結算工具毋須繳納印花稅,而實物股份交收則會按標準股票稅率徵稅。
    • 近期下調稅率惠及股票交易者:2023 年 11 月將每方稅率由 0.13% 下調至 0.1%,提升了股票交易的競爭力,惟衍生工具仍保持其獲豁免優勢。
    • 股票期權採用混合處理方式:期權本身毋須繳納印花稅,但行使期權以獲取股份則會觸發合共 0.2% 的標準印花稅。
    • 策略性豁免提升競爭力:香港對交易所買賣基金(ETF,自 2015 年起)、認股證、期貨及其他衍生工具實施豁免,與國際標準接軌,並鞏固其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 提供多項豁免途徑:集團內部轉讓、做市商活動以及若干其他交易,即使涉及股票轉讓,亦可能符合印花稅豁免資格。
    • 存在稅務規劃空間:了解印花稅框架有助交易員、投資者及企業在維持預期經濟風險敞口的同時,以更具稅務效益的方式構建交易。
    • 印花稅以外的考量:儘管印花稅處理方式不同,但視乎交易活動的性質及目的,衍生工具和股票均可能須繳納香港利得稅。

    本文僅供參考,並不構成稅務、法律或財務建議。稅務法律法規或會變更。市場參與者應就其具體情況以及香港印花稅在其交易中的適用情況,諮詢合資格的稅務專家及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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