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中國內地印花稅

重點摘要:香港與內地印花稅比較

  • 香港股票印花稅:買賣雙方各 0.1%(合共 0.2%)——自 2023 年 11 月 17 日起由 0.13% 下調
  • 內地股票印花稅:單邊向賣方徵收 0.05%——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由 0.1% 下調
  • 互聯互通機制:北向交易按內地稅率繳納;南向交易按香港稅率繳納
  • 香港物業:累進稅率最高達 4.25%——所有需求管理措施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全面撤銷
  • 內地物業:契稅 3-5% 另加買賣雙方各 0.05% 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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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印花稅在跨境投資中的角色

印花稅是影響香港與內地之間資本流動的關鍵財政機制。隨著亞洲兩大金融市場透過互聯互通機制等渠道日益融合,了解兩地不同的印花稅制度對跨境投資者而言至關重要。兩地近期紛紛下調稅率,反映出提升市場競爭力及降低交易成本的決心,並從根本上重塑了投資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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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轉讓印花稅:比較分析

香港股票印花稅制度

香港於 2023 年 11 月 17 日實施大幅下調印花稅措施,將股票轉讓交易中買賣雙方的稅率由 0.13% 降至 0.1%。該項下調措施於《2023年施政報告》中公佈,並於 2023 年 11 月 15 日獲立法會通過,使香港股票印花稅回復至 2021 年 8 月前的水平。

現行香港股票印花稅結構:

  • 稅率:買賣雙方各繳付 0.1%
  • 總交易成本:0.2%(買方 0.1% + 賣方 0.1%)
  • 計稅基礎:以已支付代價或市值中較高者為準
  •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17 日
  • 適用範圍:所有香港股票轉讓交易

儘管預計每年將減少141億港元(18億美元)的財政收入,但政府調低印花稅的決定,彰顯了香港致力維持作為全球最具競爭力的股票市場之一的決心。

中國內地股票印花稅制度

中國內地於2023年8月28日將股票印花稅減半,為15年來首次調減。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將稅率由0.1%下調至0.05%,並維持自2008年9月起實施的僅向賣方單邊徵收之規定。

現行中國內地股票印花稅結構:

  • 稅率:僅向賣方徵收0.05%
  • 總交易成本:0.05%(買方免稅)
  • 計稅基礎:交易金額
  • 生效日期:2023年8月28日
  • 適用範圍:滬深A股交易

是次調減旨在活躍資本市場並提振投資者信心,主要指數在公佈當日急升超過2%。

股票印花稅比較表

項目 香港 中國內地
現行稅率 買賣雙方各0.1% 僅賣方0.05%
總交易成本 0.2% 0.05%
生效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2023年8月28日
繳納方 買賣雙方 僅賣方 過往稅率 買賣雙方各 0.13%(合共 0.26%) 僅賣方 0.1% 歷史背景 稅率於 2021 年 8 月上調,2023 年 11 月下調 稅率於 2008 年由 0.3% 下調;2023 年再度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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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互通機制:了解跨境印花稅處理方式

滬港通及深港通機制開創了獨特的跨境交易模式,投資者需要了解其交易適用哪個司法管轄區的印花稅規定。

北向交易(香港/海外投資者 → 內地股票)

當香港及海外投資者透過互聯互通機制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證券時:

  • 香港印花稅:不適用(根據《印花稅條例》的定義,上交所及深交所證券不屬於香港股票)
  • 內地印花稅:適用,僅向賣方徵收 0.05%(與內地境內投資者相同)
  • 實際稅率:賣出時 0.05%;買入時 0%

南向交易(內地投資者 → 港股)

當內地投資者透過互聯互通機制買賣香港交易所(聯交所)證券時:

  • 香港印花稅:適用,買賣雙方各繳納 0.1%(根據《印花稅條例》,聯交所證券屬於香港股票)
  • 內地印花稅:不適用
  • 實際稅率:合共 0.2%(買方 0.1% + 賣方 0.1%)

互聯互通印花稅摘要

交易方向 適用印花稅 稅率 繳納方
北向交易(香港 → 內地) 中國內地印花稅 0.05% 僅賣方
南向交易(內地 → 香港) 香港印花稅 買賣雙方各 0.1% 買賣雙方

互聯互通機制最新發展(2024年)

香港立法會通過了《2024年印花稅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引入多項重大豁免措施,於2024年12月21日起生效:

  •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印花稅豁免:轉讓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股份或單位獲豁免印花稅
  • 擴大互聯互通機制: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4年4月宣佈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納入滬深港通機制
  • 期權莊家:指定期權莊家獲豁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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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印花稅:不同的方針

香港物業印花稅

香港在2024年推行全面的物業印花稅改革,從根本上重組了住宅物業稅制。2024年2月28日,政府撤銷了過去十年間引入的所有需求管理措施。

自2024年2月28日起生效的主要變更:

  • 買家印花稅(BSD):降至 0%(此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為 15%)
  • 額外印花稅(SSD):全面撤銷(此前在36個月內轉售物業最高達 20%)
  • 較高從價印花稅:已取消(此前為 15% 單一稅率)
  • 現行香港物業從價印花稅(AVD)稅率:

    物業代價 印花稅稅率
    不超過 HK$4,000,000 HK$100
    HK$4,000,001 - HK$6,000,000 1.5%
    HK$6,000,001 - HK$20,000,000 累進稅率
    超過 HK$20,000,000 4.25%

    此項新機制(第 2 標準)劃一適用於所有買家——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且不論其已擁有多少個物業。是次改革代表著大幅度的放寬措施,旨在振興香港物業市場。

    中國內地物業稅項

    中國內地對物業交易實行雙重稅制,結合契稅及印花稅:

    契稅:

    • 稅率:3% 至 5%(由省級政府訂定)
    • 納稅人:買方/承讓人
    • 豁免:個人買家在特定條件下可符合獲享優惠稅率或豁免的資格
    • 適用範圍:土地使用權或不動產的買賣、贈與或交換

    物業印花稅:

    • 稅率:交易雙方各 0.05%(買賣雙方)
    • 總交易成本:0.1%
    • 適用範圍:物業產權轉移書據及相關文件

    近期豁免(生效期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 企業重組(合併、分立、清算)期間的物業轉讓
    • 由管理國有資產的政府部門主導的轉讓
    • 涉及土地使用權、房屋及附屬設施的集團內部物業轉讓

    物業稅項比較表

    稅項類別 香港 中國內地
    主要轉讓稅項 從價印花稅:100港元至4.25% 契稅:3%至5%
    印花稅 已包含於從價印花稅(AVD)內 買賣雙方各0.05%(合共0.1%)
    繳稅方 買方繳納從價印花稅 買方繳納契稅;雙方繳納印花稅
    一般總成本 1.5%至4.25% 3.1%至5.1%
    近期稅改 撤銷買家印花稅(BSD)、額外印花稅(SSD)及較高從價印花稅(2024年2月) 企業重組稅務豁免(2024年10月)
    居民身份差異 無差異(於2024年劃一待遇) 視乎個人具體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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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影響及策略考量

    股市投資

    針對港股投資者:

    • 自2023年11月起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流動性及交易吸引力
    • 0.2%的印花稅總額在全球仍具競爭力,但高於中國內地的0.05%
    • 頻繁交易者顯著受惠於23%的稅率下調(由0.26%降至0.2%)

    內地股票投資者:

    • 僅向賣方徵收0.05%稅率,屬全球最低印花稅率之一
    • 買方免稅架構特別有利於進行首次買入的長期投資者
    • 單向向賣方徵稅可能在心理層面抑制短線交易

    互聯互通機制投資者:

    • 北向投資者享有僅向賣方徵收0.05%的超低稅率
    • 南向投資者面對較高的0.2%總成本,但可進入香港的國際市場
    • 稅率差異導致北向與南向交易之間出現300%的成本差距(0.05%對比0.2%)

    物業投資

    香港物業市場:

    • 大幅放寬政策,為海外投資者及多個物業擁有人消除障礙
    • 撤銷持有期要求(額外印花稅 SSD)賦予投資組合更大彈性
    • 劃一從價印花稅(AVD)稅率,讓各類買家享有平等待遇
    • 最高稅率下調至4.25%(相比以往15%的劃一稅率),顯著降低置業成本

    內地物業市場:

    • 相比香港,綜合稅務負擔較高(3.1%至5.1%)
    • 各省份的契稅稅率各有不同,需要針對具體地區進行分析
    • 重組豁免為企業投資者帶來機遇
    • 個人買家豁免可大幅降低實際稅率

    跨境投資組合優化

    管理跨境投資組合的投資者應考慮:

    1. 股票配置:互聯互通北向交易為獲取股票資產敞口提供最低的印花稅成本
    2. 持有期:香港雙向徵收的股票印花稅有利於較長的持有期;內地僅向賣方徵稅的架構則不會對買入行為造成稅務負擔
    3. 物業多元化:香港經改革後的制度提供更大彈性;內地則為企業架構提供特定豁免
    4. 稅務效率時機:兩地近期均已下調稅率——在未來可能加稅前鎖定有利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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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政策趨勢與未來展望

    走向較低稅率的趨勢

    香港與中國內地均在2023至2024年間大幅調低印花稅,標誌著區域政策轉向:

    • 提升在全球金融格局中的市場競爭力
    • 透過活化資本市場以刺激經濟
    • 減少跨境資本流動的監管壁壘
    • 進一步與國際最佳常規接軌

    差異化方針

    儘管兩地均趨向調低稅率,但在基本理念上仍存在差異:

    • 香港:雙邊徵稅(買賣雙方),並全面放寬物業市場措施(全面撤辣)
    • 內地:股票僅向賣方徵稅,並設有針對性豁免及省級靈活性

    互聯互通機制演變

    互聯互通機制擴展至涵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2024年)以及持續為莊家提供印花稅豁免,體現了:

    • 深化市場互聯互通的決心
    • 肯定稅務政策對推動跨境資本配置的關鍵作用
    • 策略性運用印花稅豁免以促進特定細分市場的發展

    重點摘要

    • 股票印花稅優勢:中國內地僅向賣方徵收0.05%的稅率,較香港0.2%的總成本低75%,為北向通投資者節省顯著成本
    • 近期調減措施:兩地均於2023年底調低股票印花稅,香港稅率下調23%,中國內地則調減50%
    • 互聯互通效益:北向交易的印花稅成本最低,僅為0.05%,而南向交易則須承擔香港較高的0.2%稅率
    • 物業市場轉型:香港於2024年2月推行的改革撤銷了所有需求管理措施,大幅降低外國及擁有多個物業投資者的門檻
  • 物業成本比較:中國內地契稅及印花稅合計(3.1-5.1%)高於香港的從價印花稅(AVD,最高達 4.25%),惟各項豁免措施可能大幅降低實際稅率
  • 政策方向:兩地均展現出透過調低交易稅項以提升市場競爭力的決心,惟雙邊與單邊徵稅之間的結構性差異依然存在
  • 投資策略:跨境投資者應善用互聯互通機制進行股票配置,並審慎評估物業收購架構,以優化印花稅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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