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永續金融政策下綠色投資的稅務優惠

香港可持續金融政策下綠色投資的稅務優惠

香港可持續金融政策下綠色投資的稅務效益

重點概覽

  •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延長至 2027 年,涵蓋綠色、可持續發展及轉型債券/貸款,並為發行成本提供資助
  • 合資格債務票據(QDI)計劃:於 2018 年 4 月 1 日之後發行的合資格債務票據,其利息收入及買賣利潤可獲 100% 利得稅豁免
  • 統一基金豁免(UFE):涵蓋 ESG/綠色基金,並建議擴大涵蓋範圍至碳信用額及碳排放衍生工具(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
  • 家族辦公室稅務寬減:管理綠色投資組合的合資格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可享 0% 利得稅優惠
  • 標準利得稅率:法團適用利得稅兩級制,首 200 萬港元稅率為 8.25%,其後利潤為 16.5%
  • 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借款上限為 5,000 億港元,截至 2025 年 4 月已發行 2,200 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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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香港一直致力鞏固其作為亞洲首要綠色金融樞紐的地位,並推行全面的稅務優惠及資助計劃架構,旨在加速可持續投資及促進環境保護。隨著氣候變化成為全球最嚴峻的挑戰之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深明財政政策在引導資本流向具環保效益的項目及企業方面,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

香港在可持續金融領域的戰略重要性體現於其市場份額:近年來,亞洲超過三分之一的國際綠色及可持續債券均經由香港發行。透過《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及隨後的諮詢文件中公佈的多項政策措施,香港的領導地位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共同構成了區內對綠色投資最具吸引力的稅務環境之一。

本文深入分析香港的綠色投資稅務優惠,探討投資者、基金經理、債券發行人及家族辦公室如何藉此優化其稅務狀況,同時推動香港邁向低碳經濟轉型。對於希望將財務回報與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目標結合的投資者而言,了解這些激勵措施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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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

概覽及延長至2027年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資助計劃)於2021年5月推出,由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負責執行,是香港支持可持續債務市場發展的基石。該計劃向合資格的債券發行人和借款人提供直接財政資助,以抵銷發債及外部評審服務的相關費用。

財政司司長在《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了一項重大進展,將資助計劃延長三年至2027年,並擴大資助範圍以涵蓋轉型債券及貸款。此項擴展反映出市場認識到脫碳進程不僅需要純綠色項目,亦需要有助高碳排放行業逐步減少環境足跡的轉型活動。

經業界諮詢後,更新後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指引》於2024年5月10日生效。延長計劃彰顯了政府致力維持香港在區域可持續金融領域競爭優勢的承諾。

計劃成效與影響

資助計劃自推出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政府透過此計劃向合資格的債券發行人及借款人提供資助,發行了超過340筆綠色和可持續債務工具,總額達1,000億美元。截至2025年8月,獲資助的工具已擴展至超過600筆,總值達1,670億美元,顯示出市場參與度的倍數級增長。

這些數據彰顯了香港作為亞洲領先綠色金融中心的地位,並印證了資助誘因在刺激市場發展方面的成效。該計劃有助推動可持續金融實踐的採納、豐富本地生態圈,並在區內推廣良好的市場常規。

資格與資助詳情

要符合「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GSF Grant Scheme)的資格,發行人及借款人必須符合與其債務工具綠色或可持續性質相關的特定準則,通常需要獲得認可外部評審機構的認證或核實。該計劃涵蓋的合資格開支包括:

  • 外部評審費用(例如第二方意見、核實及認證)
  • 與綠色或可持續特徵相關的債券發行開支
  • 發行後報告及核實費用

雖然「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並非直接的稅務寬減措施,但能有效降低綠色項目的資本成本,提高其稅後回報,並使可持續投資與傳統投資相比在財務上更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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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債務票據的稅務豁免

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框架

香港的合資格債務票據(QDI)計劃於1996年推出,為債務證券提供亞洲區內最優厚的稅務待遇之一。該計劃旨在實現明確目標:吸引海外發行人來港、擴大本地債券市場,並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對於符合QDI資格的綠色債券而言,其稅務優惠相當顯著。根據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的現行規則,源自QDI的利息收入及買賣利潤完全獲豁免繳納利得稅,且不論票據的期限長短。這代表合資格收入享有0%的稅率,相比標準企業利得稅率(首200萬港元為8.25%,超過200萬港元的部分為16.5%)具備顯著優勢。

綠色債券的合資格準則

債務票據若要享有QDI地位,必須符合《稅務條例》(第112章)第14A條規定的多項要求:

  • 該票據必須具備金融管理局所接納的信貸評級
  • 必須在香港發行(或在特定情況下被視為在香港發行)
  • 該債務必須符合訂明的架構要求
  • 若持有人在收取或累算該收益時為發行人的相聯者,則該豁免不適用

由企業、政府實體或多邊機構發行的綠色債券,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均可享有QDI稅務待遇。稅務局備有一份合資格債務票據的公開名單,為投資者提供透明度。

歷史背景與稅率演變

時期 票據類型 年期要求 稅務待遇
1996年5月24日起 QDI ≥ 5年 50%特惠稅率(4.125%或8.25%)
2003年3月5日起 中期 3年至 < 7年 50%特惠稅率
2003年3月5日起 長期 ≥ 7年 100%豁免(0%)
2011年3月25日起 短期 < 3年 50%特惠稅率
2018年4月1日起 所有QDI 任何年期 100%豁免(0%)

不論年期長短,所有QDI逐步邁向獲全面豁免利得稅,反映香港致力成為首屈一指的債務資本市場。對綠色債券發行人而言,這構建了強大的誘因體系,使香港成為全球發行可持續債券最具稅務效益的司法管轄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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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ESG及綠色基金的統一基金豁免

現行統一基金豁免(UFE)框架

統一基金豁免(UFE)制度為設於香港的基金提供利得稅豁免,涵蓋其源自合資格交易中指定資產的收益。該制度整合了過往的離岸基金及在岸基金豁免計劃,並將優惠擴展至在香港成立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及有限合夥基金。

對於 ESG 及綠色投資基金而言,UFE 制度帶來了顯著優勢。符合資格標準的基金,其投資活動所得收益可享 0% 利得稅率,使其能與註冊於開曼群島或英屬維爾京群島等傳統離岸司法管轄區的基金處於同等競爭地位。

2024 年諮詢及建議優化措施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於 2024 年 11 月 25 日發表了一份全面的諮詢文件,建議對 UFE 制度作出重大優化。該項已於 2025 年 1 月 3 日結束的諮詢,標誌著香港綠色金融發展的重大突破。

對可持續投資者而言,最重要的建議是擴大「指定資產」的涵蓋範圍,包括:

  • 碳信用:特別是指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營運的 Core Climate 平台上交易的碳信用
  • 排放衍生工具:回報完全與區域或國際認可排放交易系統(例如英國排放交易註冊處及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登記冊內記錄的相關排放配額表現掛鈎的衍生工具
  • 虛擬資產:包括《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所定義的加密貨幣、證券型代幣及穩定幣
  • 貸款及私人信貸投資:現時被排除於附表 16C 之外,現建議將此類工具納入其中
  • 保險相連證券:按香港《保險業條例》所定義的證券

對綠色基金的策略性影響

將排放衍生工具及碳信用納入統一基金豁免(UFE)制度,有助支持由 ESG 驅動的投資,並符合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隨著碳市場日趨成熟並成為實現淨零排放目標日益重要的工具,此項發展尤為合時。

香港已將自身定位為亞太地區的碳交易樞紐。雖然香港目前尚未設立強制性排放交易體系(ETS)、碳配額管理(CBAM)或碳稅,但自願碳市場正在不斷增長。香港交易所推出的 Core Climate 平台為透明且受監管的碳信用交易提供了基礎設施。

對於推行綠色投資策略的基金經理而言,建議的 UFE 優化措施意味著碳信用交易及排放衍生工具交易所產生的利潤,將獲得與傳統證券及期貨相同的免稅待遇。這營造了公平的競爭環境,消除了稅務障礙,讓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基金得以開展成熟的碳交易策略。

立法草案預計將於 2025 年下半年公佈,建議修訂預期追溯至 2025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這項追溯安排為基金經理在 2025 年作出戰略決策提供了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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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投資組合的家族辦公室稅務寬減

FIHV 稅務寬減制度

香港就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引入專門的稅務制度,自 2022 年 4 月 1 日開始的課稅年度起生效。《2022年稅務(修訂)(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稅務寬減)條例草案》於 2023 年 5 月 10 日獲通過,為這些寬減措施確立了法律框架。

該制度為合資格 FIHV 來自合資格資產的投資回報提供 0% 利得稅率。這為超高淨值家族在香港設立投資運作,並透過設於香港的架構配置資本創造了強大誘因。

合資格要求

要求類別 具體準則
所有權 由單一家族持有 95%(允許跨代);慈善機構最多可持有 25% 管理資產總值 最少 2.4 億港元(3,080 萬美元) 經濟實質 - 就業 最少在香港僱用兩名合資格全職員工 經濟實質 - 開支 最少在香港產生每年 200 萬港元的營運開支 業務性質 投資控股(非工商業務) 管理地點 在香港營運(可在任何地方註冊成立)

綠色投資應用

專注於可持續發展及影響力投資的家族辦公室可以充分利用 FIHV 稅務寬減制度。來自合資格資產的投資利潤獲豁免繳納利得稅,這涵蓋大部分金融資產的交易,包括:

  • 綠色債券及可持續債務證券
  • 可再生能源公司的股權
  • 專注於 ESG 的基金及集體投資計劃
  • 可持續基礎設施項目
  • 影響力投資工具

重要的是,持有合資格資產所產生的附帶收入亦獲免稅,前提是不超過總收益的 5%。稅務寬免可按 FIHV 的持股比例延伸至特殊目的實體(SPV)。例如,若 FIHV 持有某 SPV 50% 的股份,則該 SPV 來自指定資產的 50% 投資利潤在香港亦可獲免稅。

2024 年建議優化措施

2024 年 11 月 25 日的諮詢文件亦建議對 FIHV 稅務寬減制度進行優化。主要建議包括:

  • 完善合資格獲稅務豁免的收入範圍,涵蓋所有源自合資格交易的收入
  • 取消 5% 的附帶交易門檻
  • 引入排除名單以提高明確性
  • 擴大指定資產的涵蓋範圍,納入虛擬資產(加密貨幣、證券型代幣、穩定幣)
  • 這些優化措施與 UFE 建議相一致,構建出一個兼顧機構基金及家族辦公室推行可持續投資策略的連貫框架。

    市場增長與採納情況

    香港的家族辦公室行業錄得顯著增長,現時約有 2,700 間家族辦公室在港營運。自推出稅務寬減制度以來,已接獲 800 份新申請。於 2025 年初公布針對尋求香港居留權人士的較低門檻,預計將於 2025 年內吸引超過 200 間額外的家族辦公室落戶。

    此增長反映出香港集稅務效益、完善監管、毗鄰內地市場以及可持續金融專業知識於一身的吸引力。管理綠色投資組合的家族辦公室受惠於全方位的支援生態圈,包括獲得發行綠色債券的機會、ESG 基金平台,以及碳交易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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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

    計劃架構與規模

    香港政府透過其「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前稱「政府綠色債券計劃」),展現了在可持續金融領域的領導地位。該計劃於 2018 年推出,最初借款上限為 1,000 億港元,其後為滿足市場需求而大幅擴大規模。

    2021 年 7 月,借款上限提高至 2,000 億港元。《2023-24 年度財政預算案》進一步擴大範圍,以涵蓋純綠色項目以外的可持續發展項目。而在最近的《2024-25 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政府為合併後的「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及「基礎建設債券計劃」訂立合共 5,000 億港元的借款上限,並允許靈活調配額度。

    截至 2025 年 4 月,該計劃下已成功發行等值約 2,200 億港元的綠色債券,涵蓋港元、人民幣、美元及歐元計價券次。這使香港特區政府成為亞洲最活躍的主權級綠色債券發行人之一。

    投資者稅務優惠

    政府發行的綠色債券符合合資格債務票據(QDI)待遇,即投資者可就利息收入及買賣利潤獲全面豁免利得稅。這帶動了機構投資者及零售投資者的強勁需求,有助政府在發行可持續債券時取得具競爭力的定價。

    該計劃具備多項政策目標:

    • 展示政府對環境可持續發展的承諾
    • 為企業綠色債券發行人提供定價基準
    • 發展綠色金融的市場基礎設施及投資者基礎
    • 為有助實現香港氣候目標的公共項目提供資金

    對投資者而言,香港特區政府綠色債券罕有地結合了主權級信貸質素、稅務效益,並切合ESG投資指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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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碼債券資助計劃

    可持續金融的創新

    於2024年推出的數碼債券資助計劃(DBGS),體現了香港將可持續金融與金融科技創新相結合的承諾。該計劃為發行人在香港發行的每筆合資格數碼債券提供最高250萬港元的資助。

    數碼債券資助計劃於2024年11月28日開始接受申請,初步為期三年。值得注意的是,該計劃涵蓋在2024年10月16日《施政報告》發表當日或之後發行的債券,為數碼債券領域的先行者提供追溯支援。

    資助架構

    資助級別 要求 涵蓋範圍 最高金額
    半額資助 符合基本要求 合資格費用的50% 125萬港元
    全額資助 符合所有額外要求 合資格費用的50% 250萬港元

    綠色數碼債券

    對於將綠色或可持續特徵與數碼債券技術(例如分布式分類帳技術或代幣化)相結合的發行人,DBGS 及 GSF 資助計劃可一併使用,但須遵守特定的兼領規則。這為可持續金融與金融科技交匯領域的創新提供了尤為強大的誘因。

    數碼綠色債券具備多項優勢:

    • 提高募集資金用途追蹤的透明度
    • 透過自動化數據收集改善發行後報告
    • 透過智能合約自動化降低行政成本
    • 透過零碎化所有權功能擴大投資者的參與度

    透過資助支持數碼債券發行,香港正將自身定位於新一代可持續資本市場基礎設施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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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支援計劃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科技概念驗證測試資助

    於 2024 年 6 月推出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科技概念驗證測試資助計劃」,提供早期資金以支援科技公司及科研機構與本地企業合作開展綠色金融科技活動。該計劃肯定了可持續金融創新不僅需要稅務誘因,亦需要對研發的直接支援。

    培訓先導支援計劃

    政府於 2022 年 12 月推出了為期三年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培訓先導計劃」。該計劃為參與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相關培訓的本地從業員及有志投身相關行業的人士提供資助。

    這項人才培訓倡議解決了擴大可持續金融規模的一個關鍵限制:缺乏具備 ESG 分析、綠色債券結構設計、氣候風險評估及可持續發展報告等專業知識的人才。透過資助培訓費用,政府正投資於支援成熟綠色金融生態系統所需的人力資本。

    低碳綠色科研基金

    政府的「低碳綠色科研基金」資助有助香港減碳和加強環境保護的研發項目。基金獲注資4億港元,已批出30個來自本地大學、公營科研機構和企業的項目,涉及資助總額約1.3億港元。

    雖然低碳綠色科研基金並非直接的稅務優惠,但它為專注於氣候科技的風險投資及私募基金創造了投資機會。在妥善構建架構的情況下,這些投資有望受惠於統一基金豁免(UFE)或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的稅務寬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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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管與披露考量

    證監會 ESG 基金指引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於 2021 年 6 月發出經修訂的指引,要求資產管理公司加強對 ESG 基金的披露。規定的披露內容包括:

    • ESG 重點及投資目標
    • ESG 投資策略及實施方針
    • 投資組合中 ESG 投資的預期比例
    • 參考基準(如適用)
    • ESG 相關風險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共有 231 隻獲證監會認可的 ESG 基金,管理資產總值達 1,751 億美元。主要投資主題包括可持續能源、減緩及適應氣候變化、潔淨水資源以及循環經濟。

    對於尋求受惠於稅務寬減同時以 ESG 產品進行推廣的基金而言,遵守證監會的披露規定至關重要。該指引有助防止「漂綠」,並確保享有稅務優惠的投資工具切實為可持續發展目標作出貢獻。

    可持續發展披露路線圖

    香港致力成為全球首批將可持續發展披露銜接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發布基準的司法管轄區之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宣布計劃於 2024 年推出路線圖,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匯報提供透明且明確的路徑。

    此項舉措帶動了對綠色金融專業知識的殷切需求,並奠定香港在落實全球可持續發展匯報準則方面的領先地位。對投資者而言,加強資訊披露能提升可用於投資決策的 ESG 數據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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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稅務效益的綠色投資策略規劃

    優化實體架構

    投資者及基金經理應審慎考慮實體架構,以盡量提升在香港進行綠色投資的稅務效益:

    • 機構投資者:在統一基金豁免(UFE)制度下設立以香港為基地的基金,合資格交易可獲 0% 稅率優惠
    • 超高淨值家族:透過合資格家族投資控股工具(FIHV)構建投資,兼具稅務豁免與架構靈活性
    • 綠色債券發行人:確保取得合資格債務票據(QDI)資格,有助吸引免稅投資者的需求並降低資本成本
    • 碳市場參與者:及早準備預計於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實施的 UFE 範疇擴展,將碳信用額及排放衍生工具納入其中

    時機考量

    建議的 UFE 及 FIHV 優化措施預計由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追溯適用,為市場帶來規劃契機。有意在綠色投資組合中進行碳信用額交易或虛擬資產配置的投資者,即使在最終法例通過前,亦可透過合資格香港工具構建相關投資活動以從中獲益。

    同樣地,「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GSF 資助計劃)延長至 2027 年,為籌劃多年期融資策略的綠色債券發行人帶來確定性。發行人及早與金管局接洽以了解資助資格,有助簡化申請流程。

    文件記錄與合規

    如要享受稅務寬減優惠,妥善完備的文件記錄至關重要:

    • QDI 資格:確保債務票據符合架構規定,並取得獲認可的信用評級
    • UFE 稅務優惠:保留相關記錄,以證明有關交易屬於指定資產的合資格交易
    • FIHV 寬減優惠:記錄並證明符合所有權、資產管理規模(AUM)、僱員人數及營運開支等門檻
    • GSF 資助申請:保留合資格開支及外部評審費用的證明文件

    稅務機關正日益加強對經濟實質的審查,並可能對看似純粹為獲取稅務利益而缺乏真實商業或投資理據的安排提出質疑。綠色投資由於符合全球政策目標並具備切實的環境效益,通常能夠符合經濟實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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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背景與比較優勢

    地區比較

    香港的綠色投資稅務制度與亞洲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相比具備優勢:

    司法管轄區 基金稅務豁免 綠色債券優惠措施 碳信用處理方式
    香港 UFE:合資格交易為 0%;2025年起納入碳信用 QDI:0% 稅率;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補貼 建議納入 UFE(2025年)
    新加坡 合資格基金稅務豁免;指定收入方式 資助計劃;可持續債券稅務優惠 合資格碳信用稅務豁免
    盧森堡 合資格 SICAV 的資本增值稅為 0% 符合歐盟綠色債券標準 視乎架構而定
    開曼群島 0% 企業稅(稅務中立司法管轄區) 無特定優惠措施(本身已免稅) 0% 稅率(稅務中立)

    香港的獨特優勢

    除了稅務考量外,香港在綠色金融方面亦具備多項獨特優勢:

    • 內地互聯互通:互聯互通機制(股票通、債券通及跨境理財通)為進入龐大的中國內地市場提供受監管的渠道
    • 時區與語言優勢:戰略性地理位置,能覆蓋亞洲、歐洲及美洲市場的交易時段;具備中英雙語能力
  • 法律制度:具備完善產權保護和合約執行力的普通法框架
  • 貨幣靈活性:資金自由流動及多種貨幣選擇(HKD、RMB、USD、EUR)
  • 生態圈深度:匯聚金融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 ESG 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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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來發展與政策方向

    氣候與碳政策演變

    儘管香港目前尚未設有強制性碳排放交易體系或碳稅,但政府已重申其發展成為亞太地區碳交易中心的決心。香港交易所 Core Climate 平台的推出,為實現此目標提供了基礎設施。

    由於中國運營著按涵蓋排放量計算全球規模最大的碳排放交易體系(ETS),香港憑藉其鄰近地理優勢及深厚的金融市場,在促進碳交易方面具備天然優勢。建議將碳信用及排放衍生工具納入統一基金豁免(UFE)制度,使香港能夠隨著碳市場的成熟以及潛在的跨司法管轄區互聯互通,把握相關資金流動機遇。

    與國際標準接軌

    香港邁向與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準則接軌的可持續披露,並參與國際綠色分類標準的制定,彰顯了其對遵循全球最佳實踐的承諾。這種接軌對於吸引尋求可靠綠色投資機遇的國際資本至關重要。

    科技融合

    「數碼債券資助計劃」及「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科技概念驗證測試資助計劃」標誌著政府致力將香港打造成結合可持續金融與科技創新的領導者。基於區塊鏈的碳信用登記冊、人工智能驅動的 ESG 分析,以及結合智能合約的綠色債券,均代表了兩大領域交匯處所湧現的嶄新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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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務案例研究

    案例研究 1:可再生能源基金

    一家設於香港的基金經理成立了一家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投資於亞洲各地的可再生能源項目。該基金透過確保其交易涉及獲指明資產(可再生能源公司的股本證券及債務證券),符合統一基金豁免(UFE)資格。憑藉收益享 0% 利得稅率,該基金相比註冊於徵收企業所得稅司法管轄區的同類基金能實現更優越的稅後回報,並可藉由具競爭力的收費架構吸引機構投資者。

    個案研究 2:發行綠色債券

    一家香港企業計劃透過發行 5 億港元的綠色債券,為安裝太陽能板項目提供融資。透過構建符合合資格債務票據(QDI)標準的債券結構並取得第三方綠色認證,發行人實現了以下效益:

    • 獲「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GSF Grant Scheme)資助,涵蓋外部評審及發行成本
    • 債券持有人享有 0% 稅務待遇,從而帶動投資者需求並壓低發行定價
    • 提升企業聲譽及 ESG 資歷認證

    在資助支援與稅務豁免的協同效應下,相比傳統債券,該企業的實際借貸成本降低了約 50 至 75 個基點。

    個案研究 3:家族辦公室碳信用策略

    一個超高淨值家族在香港設立了一家資產管理規模(AUM)達 30 億港元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符合最低 2.4 億港元的門檻及經濟實質要求。該 FIHV 將其投資組合的 15% 配置於 Core Climate 平台上交易的碳信用額。

    根據將於 2025 年 4 月 1 日生效的 UFE 優化建議措施,碳信用額交易收益享有 0% 稅務待遇。該家族辦公室受惠於:

    • 具稅務效益的碳市場投資機遇
    • 多元化投資組合
    • 契合家族的可持續發展價值觀
    • 隨着全球碳定價上漲把握潛在升值空間

    重點摘要

    • 全面的激勵框架:香港提供多層次的稅務豁免及資助計劃體系以支持綠色投資,涵蓋從基金層面的稅務豁免到債券發行資助等各個範疇。
    • 具競爭力的稅率:符合 QDI 資格的綠色債券就其利息和買賣收益享有 0% 利得稅;UFE 旗下的 ESG 基金進行合資格交易可享 0% 稅率;FIHV 亦可就投資利潤享有 0% 稅率。
    • 政策拓展:2024 年 11 月的諮詢文件提出重大優化建議,包括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將碳信用額及排放衍生工具納入 UFE 涵蓋範圍,彰顯政府維持香港競爭優勢的承諾。
    • 資助支援:「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已延長至 2027 年並擴展至涵蓋轉型金融,累計已資助發行超過 1,670 億美元的可持續債務,直接降低綠色項目的資金成本。
    • 生態圈建設:除稅務優惠外,香港亦提供全面支援,包括能力建設培訓計劃、金融科技創新資助,以及為金融機構提供的實體風險評估工具。
    • 戰略定位:隨著中國碳市場的發展及區域碳交易基礎設施的興起,香港對碳信用額擬議的稅務處理,使香港確立為亞洲首要的碳金融樞紐。
    • 監管引領:香港邁向與 ISSB 準則接軌的披露要求並加強 ESG 基金監管,確保享有稅務優惠的綠色投資符合國際公信力標準。
    • 規劃機遇:投資者現應審視實體架構,以便就 2025 年 4 月 1 日生效的擬議變更進行優化,尤其是綠色投資組合中的碳信用額和虛擬資產配置。
    • 文件合規要求:享用稅務優惠需要嚴格符合資格準則、經濟實質及披露義務;如涉及複雜架構,建議諮詢專業意見。
    • 長遠承諾:資助計劃延長至 2027 年,加上政府高達 5,000 億港元的可持續債券發行額度,表明香港的綠色金融激勵措施是長遠的重點政策,而非短期權宜之計。

    本文僅提供一般資料,並不構成稅務、法律或投資建議。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定或申索稅務優惠前,應就其具體情況諮詢合資格的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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