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為香港即將到來的稅制改革做好準備

如何為香港即將到來的稅制改革做好準備

📋 主要事實概覽

  •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於 2025 年 6 月 6 日頒布,於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對收入 ≥ 7.5 億歐元的跨國集團適用 15% 的最低有效稅率。
  • 兩級利得稅:自 2018/19 年起生效。 企業對首 200 萬港元繳納 8.25%,其餘繳納 16.5%。每個連接組中只有一個實體可以聲明較低層。
  • 外國來源收入免稅 (FSIE):擴大製度,將於 2024 年 1 月生效。要求股息、利息、處置收益和知識產權收入在香港具有經濟實質才能免稅。
  • 印花稅簡化: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特別印花稅 (SSD)、買方印花稅 (BSD) 和新住宅印花稅 (NRSD) 已廢除

長期以來以其簡單和低稅率而聞名的香港稅收制度正在經歷幾十年來最重大的變革。但如果最大的風險不是提高稅收,而是不了解哪些改革已經成為法律、哪些已被提議、哪些只是神話,該怎麼辦?對於商界領袖和投資者來說,駕馭這個新時代需要區分事實與虛構,並將合規性轉變為戰略優勢。本指南消除雜音,為 2025 年及以後提供清晰、經過事實核查的路線圖。

新現實:改革已經生效

與一些猜測相反,幾項關鍵改革並不是“即將到來”——它們已經在積極進行。了解這些是合規性和戰略規劃的第一個關鍵步驟。

1. 全球最低稅(第二支柱)是法律

香港於 2025 年 6 月 6 日根據《2024 年稅務(修訂)(對某些外國來源處置收益徵稅)條例》正式頒布全球最低稅,並於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這不是提案。它對綜合年收入達到或超過 7.5 億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 (MNE) 集團徵收 15% 的最低有效稅率 。該制度包括收入納入規則(IIR)和香港國內最低補充稅(HKMTT)。

⚠️ 重要合規注意事項: 兩級利得稅制度 (8.25%/16.5%) 自 2018/19 課稅年度起實施。這不是一項“即將到來”的改革。企業應該已經在考慮其規則來構建其運營,特別是每個關聯公司集團中只有一個實體可以對其首筆 200 萬港元利潤申請較低的 8.25% 稅率的限制。

2. 擴大後的 FSIE 制度已生效

香港的境外收入豁免 (FSIE) 制度第二階段於 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該制度目前涵蓋香港跨國實體收到的四類境外收入:股息、利息、處置收益和知識產權 (IP) 收入。要申請豁免香港利得稅,收款人必須滿足香港相關活動的強化經濟實質要求,或滿足股息和處置收益的參與豁免條件。

📊 示例: 一家香港控股公司從其德國子公司收取股息。根據 FSIE 制度,只有當控股公司在香港擁有足夠水平的員工、運營支出和物理場所來管理和持有其股權投資(“經濟實質”測試)時,該收入才可免徵香港利得稅。僅僅在香港登記收入已經不夠了。

糾正常見的誤解

不准確的信息可能導致糟糕的戰略決策。讓我們澄清三個主要的困惑點。

⚠️ 神話與現實:
  • 謠言:“香港擬徵收資本利得稅。”
    現實:香港沒有關於徵收一般資本利得稅的官方提案或立法。香港的屬地稅制繼續豁免資本利得。 FSIE 制度關於外國來源處置收益的規則經常被誤認為是國內資本利得稅。
  • 誤區:“所有財產印花稅均已降低。”
    現實:2024 年 2 月 28 日起,特別印花稅 (SSD)、買方印花稅(BSD) 和新住宅印花稅 (NRSD) 已完全廢除。目前,只有從價印花稅(稅率從 1.5% 到 4.25%)適用於房產交易。
  • 誤區:“這些改革只會影響大型跨國公司。”
    現實:雖然第二支柱針對的是大型跨國企業,但 FSIE 制度和兩級利得稅會影響廣泛的跨境活動企業或企業集團。中小企業還必須確保合規以避免處罰。

2025 年及以後的戰略手冊

適應這一新形勢需要採取積極主動的措施。這是一個實際的行動計劃。

1. 進行全集團範圍的診斷

繪製整個團隊結構圖。確定所有香港實體並根據新規則評估其收入來源:

  • 您是否收到外國股息、利息或處置收益? (FSIE 檢查)
  • 您的全球綜合收入是否超過 7.5 億歐元? (第二支柱檢查)
  • 貴集團中有多家香港公司實現盈利嗎? (兩級利得稅檢查)

2.回顧並強化你的物質

“實質”現已成為香港稅收政策的基石。對於每個香港實體,記錄並在必要時加強:

  • 人員:從事核心創收活動的合格員工。
  • 開支:在香港產生的充足運營開支。
  • 實際存在:與運營規模相稱的辦公場所。

這對於 FSIE 合規性至關重要,並可增強您在未來潛在審查中的地位。

💡專業提示:考慮家庭投資控股工具 (FIHV) 制度。如果您的家族辦公室管理著至少 2.4 億港元並在香港開展大量投資管理活動,則可能有資格對符合條件的交易享受 0% 稅率。這是新環境下強有力的、合規的激勵措施。

3. 儘早與顧問和稅務局接觸

複雜的情況受益於清晰度。稅務局 (IRD) 提供確定性機制:

  • 預先裁決:尋求對特定交易或結構的稅務影響(特別是有關 FSIE 或集團重組)的具有約束力的裁決。
  • 轉讓定價文件:確保您的公司間定價政策健全、記錄齊全,並符合 OECD 準則,以避免調整和處罰。

要點

  • 第二支柱已生效:15% 的全球最低稅率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大型跨國企業必須立即開始計算其有效稅率。
  • 物質是不可轉讓的: FSIE 制度將香港的物質和經濟物質作為關鍵免稅的先決條件。
  • 印花稅得到簡化: 購房者現在只需支付從價印花稅;額外的職責(SSD、BSD、NRSD)消失了。
  • 不徵收一般資本利得稅:香港不對資本利得徵稅。 FSIE 下有關外國來源處置收益的規則引起了混亂。
  • 主動審查至關重要:根據這些現行法律對您的香港業務進行診斷,以識別風險和機遇。

香港的稅收演變並沒有削弱其競爭力,而是重新定義了它。未來屬於那些依靠實體經濟實質、嚴格合規性以及戰略性利用這座城市的持久優勢(法治、金融基礎設施和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網絡)進行競爭的企業。通過了解當今改革的事實,您可以為明天構建更具彈性和優化的結構。

📚 來源和參考

本文已根據香港政府官方消息來源進行事實核查:

最後驗證時間:2024 年 12 月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專業稅務建議。如需具體指導,請諮詢合格的稅務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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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rah Lam

tax.hk 稅務內容專員

Sarah Lam is a senior tax journalist covering Hong Kong and Greater China tax developments. She previously worked at th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and has won multiple awards for her financial repor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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