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香港税务咨询

澳大利亚—香港跨境税务咨询

澳大利亚拥有世界上最激进的域外税收制度之一——对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对香港公司所有权适用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并对离岸资产征收资本利得税。在香港的澳大利亚外籍人士和投资者需要仔细规划。

香港会计师公会注册 24小时回复 固定收费 100% 保密
商讨您的案件
45% 澳大利亚最高边际税率
15% 澳大利亚—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股息预扣税
47% 澳大利亚税务局对蓄意逃税的罚款

澳大利亚—香港税务咨询

澳大利亚拥有世界上最激进的域外税收制度之一——对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对香港公司所有权适用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并对离岸资产征收资本利得税。在香港的澳大利亚外籍人士和投资者需要仔细规划。

⚠️

⚠ 澳大利亚的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适用于香港公司所有权

拥有或控制香港公司的澳大利亚居民可能面临澳大利亚受控外国公司(CFC)税收——香港公司的利润直接归属于澳大利亚股东,并在澳大利亚按最高45%的税率征税,无论是否支付股息。

常见困扰

您是否正面临以下税务问题?

澳大利亚税务居民测试

澳大利亚的税务居民规则复杂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香港工作的澳大利亚公民仍可能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特别是如果他们保留住所或与澳大利亚有联系。

⚠ 风险:无意中成为澳大利亚居民 → 全球收入需缴纳45%的澳大利亚税

受控外国公司(CFC)归属规则

如果澳大利亚居民控制一家拥有被动或污染收入的香港公司,澳大利亚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可能会将香港利润直接归属于澳大利亚股东,无论是否派发股息。

⚠ 风险:香港公司利润在澳大利亚按45%征税,而没有任何现金分配

香港资产的资本利得税

出售香港公司股票或其他香港资产的澳大利亚居民面临澳大利亚资本利得税(12个月后适用50%的折扣)。在非居民期间处置可以节省高达23.5%。

⚠ 风险:作为澳大利亚居民出售香港股票 → 澳大利亚资本利得税最高达23.5%

利润汇回规划

将累积的香港利润汇回澳大利亚会引发复杂的分析——股息抵免、香港利得税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抵免以及分配时机。

⚠ 风险:未经规划的利润汇回 → 双重征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抵免有限
适合对象

适合对象

在香港工作的澳大利亚外籍人士

在香港工作的澳大利亚人管理其持续的澳大利亚税务状况。

拥有香港子公司的澳大利亚公司

利用香港进行亚太地区业务的澳大利亚企业。

香港公司的澳大利亚投资者

在香港公司拥有大量股权并面临受控外国公司(CFC)分析的澳大利亚人。

返回澳大利亚的香港居民

计划返回澳大利亚并需要离境前香港资产规划的个人。

服务范畴

服务范畴

澳大利亚税务居民分析

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的住所、183天和联邦退休金测试,评估在港澳大利亚人的澳大利亚税务居民身份。

附带风险评级的书面税务居民意见

受控外国公司(CFC)分析

分析您的香港公司是否触发澳大利亚受控外国公司(CFC)归属,涉及的污染收入类型以及可用的豁免。

根据1936年《所得税评估法》第X部分

澳大利亚报税(香港居民)

为香港居民的澳大利亚人准备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包括境外收入、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抵免和资本利得税披露。

通过关联的澳大利亚注册税务代理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分析 — 澳大利亚—香港

应用澳大利亚—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减少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并最大化境外税收抵免。

第10-23条分析
服务流程

简单、高效、专业

1

税务居民和风险评估

确定澳大利亚税务居民身份并识别受控外国公司(CFC)/资本利得税风险。

1周
2

澳大利亚税务最小化计划

制定计划以最小化香港收入和资产的澳大利亚税。

1周
3

附带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抵免申报的澳大利亚报税

准备附带香港收入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抵免的澳大利亚报税表。

2-4周
4

澳大利亚税务局申报和税务居民监控

年度澳大利亚报税(含香港收入)和持续的税务居民监控。

每年
准备好商讨您的事项? 服务范围及收费会在任何安排达成前确认
商讨您的案件
客户成功案例

为真实客户带来真实成果

案例研究

在港澳大利亚银行家 — 税务居民和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划

每年185,000澳元 节省
  • 澳大利亚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适用于香港公司
  • 通过积极收入豁免规划隔离受控外国公司(CFC)收入
  • 澳大利亚税务居民身份确认为非居民
  • 通过在最终处置时处于非居民身份来推迟澳大利亚资本利得税
"我们以为离开澳大利亚就意味着我们摆脱了澳大利亚税。我们错了。"
已验证客户 案例研究
案例研究

澳大利亚公司 — 香港子公司利润汇回

340,000澳元 节省
  • 香港子公司累积了2800万港元
  • 股息汇回计划:香港利得税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抵免
  • 澳大利亚母公司已完税股息总额增加
  • 受控外国公司(CFC)污染收入分析:适用积极收入豁免
"适当的利润汇回规划意味着我们没有重复纳税。"
已验证客户 案例研究
★★★★★ 2,400+ 位客户信赖我们的团队
商讨您的案件

商讨您的案件

就您的事项与税务专业人士沟通

  • 简述事项及涉及的年度或期间
  • 说明任何税务局或审计期限及相关司法管辖区
  • 服务范围及收费会在任何安排达成前确认
税务案件及争议 审计及鉴证 复杂税务咨询
选择我们的理由

为何选择 TAX.hk

深厚的香港税务专业知识

我们的注册会计师拥有15年以上香港税务经验,时刻掌握税务局的最新动态。

透明固定收费

无按小时计费的意外开支。开始前清楚了解费用。

24小时回复

我们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所有咨询,紧急情况4小时内处理。

严格保密

所有客户信息均依据严格的专业保密义务妥善保管。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快速解答您的疑问

可能。澳大利亚使用“住所测试”作为其主要的税务居民规则——如果您的永久住所地在澳大利亚,无论您身在海外,您仍然是居民。澳大利亚税务局还根据事实适用“居住”测试。许多在香港工作的澳大利亚人仍然是澳大利亚居民——特别是如果他们在澳大利亚拥有房产、有家人或保留退休金。

澳大利亚的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1936年《所得税评估法》第X部分)将离岸公司的“污染”收入归属于澳大利亚控股股东。如果澳大利亚居民控制一家香港公司≥50%(或与关联方一起≥40%),并且该香港公司有被动收入(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则该收入可能直接归属于澳大利亚股东并按澳大利亚税率征税——即使没有分配。

是的,如果您在处置时是非居民。如果您在非居民期间出售香港股票,并且这些股票不是“应税澳大利亚财产”(香港股票通常不是),则不适用澳大利亚资本利得税。仔细安排您离开香港和处置股票的时机至关重要。

根据澳大利亚—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003年),香港对股息的预扣税为0%(香港没有)。澳大利亚公司向香港股东支付股息的澳大利亚预扣税为15%(或在抵免制度下,对已完税股息为0%)。这使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澳大利亚公司向香港母公司支付股息最为相关。

是的,如果您是拥有离岸金融账户的澳大利亚税务居民。澳大利亚的共同申报准则(CRS)合规意味着香港银行会向澳大利亚税务局报告澳大利亚居民账户持有人。澳大利亚居民必须在其澳大利亚报税表中申报所有境外收入,包括香港银行利息和投资收入。

澳大利亚临时居民(持有临时签证的人,通常是受雇的外籍人士)通常免于缴纳澳大利亚税,涉及非澳大利亚资产的境外收入和资本利得。这对于在澳大利亚工作的外国国民拥有香港资产而言可能意义重大。该豁免仅适用于临时居民期间。

准备好商讨您的事项?

请简述事项、涉及年度及任何期限。税务专业人士会审阅并回复您。

本页面仅提供一般信息。如需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请咨询合资格的香港税务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