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及特許權使用費稅務規劃

知識產權及特許權使用費稅務規劃 香港

香港的境外收入豁免(FSIE)制度和優惠知識產權稅務待遇使其成為具吸引力的知識產權持有地點 — 前提是架構正確並具備足夠實質。在BEPS規則生效前,請確保知識產權架構妥善。

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 24小時回覆 固定收費 100% 保密
商討您的個案
5% 合資格知識產權的優惠稅率
0% 支付予香港公司的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
2023 境外收入豁免(FSIE)制度生效年度

知識產權及特許權使用費稅務規劃

香港的境外收入豁免(FSIE)制度和優惠知識產權稅務待遇使其成為具吸引力的知識產權持有地點 — 前提是架構正確並具備足夠實質。在BEPS規則生效前,請確保知識產權架構妥善。

⚠️

⚠ 後BEPS時代的知識產權架構需要真實實質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修訂關聯法(modified nexus approach)要求知識產權收入須與同一司法管轄區內的知識產權開發支出掛鉤。在香港設立「空殼」知識產權控股公司,若無真實研發或開發活動,將無法通過2024年專利盒規則下的修訂關聯測試。

常見困擾

您是否正面對以下稅務問題?

修訂關聯法

根據香港的專利盒制度(2024年生效),5%的優惠稅率僅適用於知識產權收入中與在香港產生的合資格研發支出相符的比例。

⚠ 風險:外判研發會降低關聯比例 → 導致較高的實際稅率

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

從海外支付方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可能須在支付方國家繳納預扣稅。香港的雙重課稅協定(DTA)網絡可降低此稅項 — 但前提是香港知識產權公司具備實質。

⚠ 風險:無法享用雙重課稅協定 → 全額預扣稅會減少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境外收入豁免(FSIE)被動收入規則

自2023年起,香港公司從外國來源收取的知識產權收入須受境外收入豁免(FSIE)規管 — 除非符合關聯條件或參與豁免,否則須繳稅。

⚠ 風險:無關聯規劃 → 知識產權收入意外地被納入香港稅務範圍

特許權使用費率設定

香港知識產權公司與營運附屬公司之間的內部特許權使用費率必須符合香港轉讓定價規則下的公平交易原則。

⚠ 風險:高於市場的特許權使用費 → 稅務局不允許香港附屬公司扣除
適合對象

適合對象

在香港持有知識產權的科技公司

在香港持有專利、商標或源代碼的軟件、SaaS及科技公司。

製藥和生物科技集團

生命科學公司在香港實體持有藥物專利或臨床數據。

媒體和內容公司

透過香港控股公司持有版權、商標或品牌的公司。

製造業集團

集團從香港知識產權公司向海外工廠授權生產技術或工藝專利。

服務範疇

服務範疇

知識產權持有架構設計

根據知識產權類型、使用者以及境外收入豁免(FSIE)/關聯要求,設計最佳的知識產權持有架構 — 純香港、香港+離岸層,或營運公司/控股公司整合。

包括符合BEPS的實質規劃

專利盒分析

計算符合香港5%優惠稅率的知識產權收入合資格比例,並規劃研發支出以最大化該比例。

根據《稅務條例》第20I–20N條(建議條文)

知識產權許可協議審閱

審閱內部知識產權許可協議,確保特許權使用費率符合公平交易原則、適當的BEPS合規DEMPE功能分析,以及轉讓定價文件。

DEMPE = 開發、增強、維護、保護、利用

預扣稅減免規劃

根據香港的雙重課稅協定(DTA)網絡,規劃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流程,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支付方司法管轄區的預扣稅。

雙重課稅協定(DTA)的實質要求
服務流程

簡單、高效、專業

1

知識產權資產清單

繪製所有知識產權資產、其合法擁有人、經濟擁有人(DEMPE功能)及特許權使用費流向。

1-2週
2

架構分析

評估現有架構是否符合境外收入豁免(FSIE)、關聯及轉讓定價要求。

1-2週
3

知識產權持有架構及實質計劃

設計並實施最佳的知識產權持有架構及實質計劃。

4-8週
4

關聯追蹤及境外收入豁免(FSIE)申報

每年維護關聯追蹤、轉讓定價文件及境外收入豁免(FSIE)申報。

每年
準備好商討您的事項嗎? 範圍及收費會在雙方同意前先行確認
商討您的個案
客戶成功案例

為真實客戶帶來真實成果

案例研究

軟件公司 — 香港知識產權持有架構重組

港幣 1,600,000 節省
  • 源代碼和專利轉讓至香港知識產權公司
  • 專利盒分析:72%合資格比例
  • 實際知識產權稅率從16.5%降至7.2%
  • 實質計劃:增加3名香港研發人員
"我們沒有意識到香港的知識產權制度能為我們節省這麼多,直到他們計算出數字。"
已驗證客戶 案例研究
案例研究

製藥集團 — 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減免

港幣 2,100,000 節省
  • 來自5個亞洲司法管轄區的特許權使用費透過香港知識產權公司整合
  • 經實質分析確認可享用雙重課稅協定
  • 預扣稅根據協定從10-15%降至0-5%
  • 年度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港幣2,800萬
"僅預扣稅節省就讓實質投資在8個月內回本。"
已驗證客戶 案例研究
★★★★★ 2,400+ 位客戶信賴我們的團隊
商討您的個案

商討您的個案

就您的事項與稅務專業人士交談

  • 簡述事項及涉及的年度或期間
  • 註明稅務局或審計限期及相關司法管轄區
  • 範圍及收費會在雙方同意前先行確認
稅務個案及爭議 審計及鑑證 複雜稅務諮詢
選擇我們的理由

為何選擇 TAX.hk

深厚的香港稅務專業知識

我們的註冊會計師擁有15年以上香港稅務經驗,時刻掌握稅務局的最新動態。

透明固定收費

無按小時計費的意外開支。開始前清楚了解費用。

24小時回覆

我們於一個工作天內回覆所有查詢,緊急情況4小時內處理。

嚴格保密

所有客戶資料均依據嚴格的專業保密責任妥善保管。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快速解答您的疑問

香港引入了專利盒制度(自2023/24課稅年度起生效),根據該制度,源自合資格知識產權資產(專利、植物品種權、軟件版權)的利潤按5%的優惠稅率徵稅(標準稅率為16.5%)— 但僅限於根據修訂關聯法,與在香港產生的研發支出相符的比例。

合資格知識產權收入包括特許權使用費、許可費、產品銷售中嵌入的知識產權收入(如可單獨識別),以及知識產權處置收益。品牌收入(商標)不符合香港專利盒制度的資格。只有專利、受版權保護的軟件和植物品種權才符合資格。

自2023年1月1日起,香港公司收取的特定外國來源被動收入(股息、利息、處置收益和知識產權收入)在香港須繳稅,除非適用豁免。對於知識產權收入,豁免要求香港實體滿足經濟實質或關聯要求。

在BEPS之後,知識產權控股公司需要:(1) 在香港擁有足夠具備相關技能的員工,(2) 在香港或透過合資格的合約研發進行有意義的研發或DEMPE活動,(3) 在香港進行管理和控制,以及 (4) 符合公平交易原則的特許權使用費安排。「空殼」架構不再適用。

DEMPE代表知識產權的開發(Development)、增強(Enhancement)、維護(Maintenance)、保護(Protection)和利用(Exploitation)。根據BEPS行動8-10,知識產權收入的權利歸屬於具備實質並執行DEMPE功能的實體 — 而非法律所有權。香港知識產權公司必須執行有意義的DEMPE功能,以證明其知識產權收入分配的合理性。

特許權使用費率必須符合公平交易原則 — 與無關聯方在類似條件下就相同知識產權達成的協議相若。基準測試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交易法(如存在可比許可證)、利潤分割法或剩餘利潤分割法。我們進行正式的轉讓定價基準測試研究以設定和辯護該費率。

準備好商討您的事項嗎?

請簡述事項、涉及年度及任何限期,稅務專業人士會審閱並回覆您。

本頁面僅提供一般資訊。如需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請諮詢合資格的香港稅務專業人士。